A. 请问如何投资国外股市
作为中国投资者,可以投资的金融产品其实不算多,主要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发展市场并不长,A股现在也是非常悲惨的状况,甚至出现了10年时间股市指数零增长的状况~相对的,在北美或欧洲国家,那里的个人投资者就比较幸运了,可供选择的投资产品比我们国内要丰富得多,更重要的是,在美国股市、欧洲股市上市的企业要比我们国内A股市场的更加优质,比如Google公司、苹果公司、微软公司。。。这些都是国外股市上才可以买的到的优质股票;而且国外的证券监管机构也比我们的银监局给力的多,经常会查处财务造假的公司,给上市公司以一定的压力,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民的权益。
这时候肯定有很多人会想,要是在国内也买到美股、加股这些国外股票就好了。。。其实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国外的资本市场对来着境外的投资都是持欢迎态度的,所以你只要找一家提供国外证券买卖开户的网络券商,然后开一个账户,就能安坐家中投资海外股市了。
对于中国股民来说,比较熟悉的海外股市还要算美股市场,如果是勤奋点的股民,一般会晚上关心下美股的大致走势才上床睡觉;美股市场的涨跌和国内A股市场的互动也越来越明显~如果美股狂跌,A股就不大可能有太好的行情,当然就算美股暴涨,现在的A股也很难保证会有上涨行情,哈哈~美股市场和A股市场一个比较大的不同点就是美股市场是允许你做空的,就是说如果你预期这支股票会下跌,可以先向券商借入该支股票卖出,然后等股价如你预期那样下跌后再买入股票还给券商,也就是说只要你判断对方向并能借得到股票,股价无论上涨下跌都是可以在美国股市盈利的。
那么国内股民怎样才能买得到美股呢?其实只要找一家提供中文服务的美国网络券商开户就可以了,一般国内用的比较多的美国证券行是第一理财(Firstrade),
B. 我想知道国内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方法和流程,以及公司内股东持有的股票如何进行流通的方式
对于我国公司而言,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途径有两个:IPO和反向收购(借壳上市)。而在IPO中,一般是采取曲线IPO的形式。也就是说,境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然后通过资本安排和契约设计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然后以壳公司的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的方式。通常,离岸公司注册在英属维京岛、巴哈马、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巴拿马等世界著名的避税岛上,这样能够享受税收优惠,同时能够规避我国政府对于企业海外上市的严格规制。纳斯达克市场上的新浪、网易、搜狐等就是采用这种方式上市的。
除了IPO上市之外,我国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反向收购(借壳上市)在纳斯达克上市。所谓反向收购上市,就是指国内企业在海外购买一家上市公司作为“壳”,然后由上市公司反向兼并中国大陆或大陆之外的企业法人,然后由壳公司实现再融资功能。反向收购上市尽管规避了国内审批程序,但资产业务注入难度、风险较大,而且在短期内很难实现再融资目标。如我国西安的生物技术公司杨凌博迪森就是采用这种方式成功登陆纳斯达克,并于2005年8月25日成功升板全美证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这样,一旦一家“中国概念”公司根据自身实力确定了纳斯达克上市方式,它就可以按部就班实现上市计划。一般而言,如果一家中国公司想要实现纳斯达克上市,需要经历如下步骤:提出申请、等待答复、取得法律认可、招股书的Redherring(红鲱鱼)阶段、路演与定价,然后就是招股与上市阶段。只要公司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要求,并且能够吸引到国际投资者的关注,那么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难度不大。因为纳斯达克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只要投资者预期上市公司能够给他们带来回报,他们必然会热烈地追捧这家公司的股票。只要获得投资者热烈认购,上市公司也就能够在纳斯达克以很高的市盈率融得资金。
如果一家公司希望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在纳斯达克上市,那么,想要获得融资资格将是“万里长征”。首先,如何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保证公司能够购买一个高质量的“壳”资源是对公司的一个挑战。其次,如何注入新的业务?如何保证新的业务能够获得投资者的认同?实际上,经历买入上司公司的“壳”资源,注入资产,然后提升公司业绩,实现融资的效果将是买壳上市的中国公司需要面的的挑战。
从纳斯达克目前已有的“中国概念”公司而言,大部分选择了IPO上市,这些上市公司上市方式选择本身就说明了中国企业对于纳斯达克上市的偏好:与投入的成本和获得的资金的数量、风险相比,IPO是比反向回购更加理性的选择。
中国企业在纳斯达克的上市条件
(一)先决条件:经营生化、医药、宽频、信息、光纤、通信、制造(含传统行业)等公司经济活跃期满1年以上,且具有高成长性的发展潜力。
(二)消极条件:
有形资产净值须达到1500万美元以上。
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中,近两年的税前收入达100万美元以上。
IPO股票发行须超过110万股。
上市证券挂牌市值须在800万美元至1800万美元之间。
每股最低挂牌价5美元。
(三)积极条件:SEC及NASD审查通过后,需有400人以上的公众持股人才能挂牌,所谓的公众持股依美国证管会手册(SEC Manual)指出,公众持股人的持有股数需要在整股以上,而美国的整股即为基本的流通单位100股。
(四)诚信原则:纳斯达克证券市场流行一句俚语:“Any Company Can Be Listed,But Time Will Tell The Tale.”(任何公司都能上市,但时间会证明一切)。意思是说,只要申请的公司秉承诚信的原则,上市是迟早的事。
补充回答: 原持有的股东要有1年的锁定期股份才能上市交易
补充回答: 在中国/香港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所具备的条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并无有关具体规定,但实际上,主线业务的盈利必须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计溢利5,000万港元(最近一年须达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合计)。
· 业务目标声明:并无有关规定,但申请人须列出一项有关未来计划及展望的概括说明。
· 最低市值:上市时市值须达1亿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25%(如发行人市场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可降低为1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三年业务纪录期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两度的财务报告。
· 包销安排:公开发售以供认购必须全面包销。
· 股东人数:于上市时最少须有100名股东,而每1百万港元的发行额须由不少于三名股东持有。
发行H股上市:
中国注册的企业,可通过资产重组,经所属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只适用于国有企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组建在中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H股在香港上市。
·优点:A 企业对国内公司法和申报制度比较熟悉
B 中国证监会对H股上市,政策上较为支持,所需的时间较短,手续较直接。
·缺点: 未来公司股份转让或其他企业行为方面,受国内法规的牵制较多。
随着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场对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为提高。
补充回答:
买壳上市:
买壳上市是指向一家拟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的控股权,然后将资产注入,达到“反向收购、借壳上市”的目的。
香港联交所及证监会都会对买壳上市有几个主要限制:
· 全面收购: 收购者如购入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须向其余股东提出全面收购。
· 重新上市申请: 买壳后的资产收购行为,有可能被联交所视作新上市申请。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须维护足够的公众持股量,否则可能被停牌。
买壳上市初期未必能达至集资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购后的上市公司进行配股、供股集资; 根据《红筹指引》规定,凡是中资控股公司在海外买壳,都受严格限制。 买壳上市在已有收购对象的情况下,筹备时间较短,工作较精简。 然而,需更多时间及规划去回避各监管的条例。 买壳上市手续有时比申请新上市更加繁琐。同时,很多国内及香港的审批手续并不一定可以省却。
创业板上市要求:
· 主场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纪录的公司筹集资金。
·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
· 业务纪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纪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纪录”减至12个月)
·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致该等目标
·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
·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
·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纪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
·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
·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补充回答: 发行红筹股上市:
红筹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达或开曼群岛),作为上市个体,申请发行红筹股上市。
·优点:A 红筹公司在海外注册,控股股东的股权在上市后6个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后的融资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场运作茧自缚灵活性最高
·国务院在1996年6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红筹指引》)严格限制国有企业以红筹方式上市。
·中国证监会亦在2000年6月发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内权益的境外上市项目,须在上市前取得中证监不持异议的书面确认。
C. 中国在海外投资方式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模式比较分析
一、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一些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的目的并不是在东道国设立生产基地或研发中心,而是要建立自己的国际营销机构,借此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和网络,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市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底,境外贸易性企业占境外企业总数的55%,这些贸易性企业中有相当数量是国内主办企业的海外营销机构。这说明到目前为止,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最主要的模式。
中国最大制药企业三九集团的海外投资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三九集团的制造基地和研发中心等均在国内,海外公司主要是营销机构。自1992年以来,三九集团先后在香港、俄罗斯、马来西亚、德国、美国、南非、新加坡、日本、中东地区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营销公司。这些营销公司作为三九集团在海外的窗口,担负着让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了解三九产品,开拓三九产品海外销售市场的重任。海外营销公司的发展壮大,使三九集团产品的市场由单一国内市场逐步演变成为全球性市场。另外,福建福耀集团、天津天狮集团、中粮集团、中化集团和中技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主要是为了建立本企业的海外营销网络,也属于建立海外营销渠道投资模式。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具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其中优点表现为:一是企业通过构建自己的海外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将产品直接销往海外目标市场,有利于扩大出口规模。二是在此种模式下,企业不仅可以直接扩大产品出口,通过直接掌控海外销售获得流通领域的可观利润,还能直接了解市场信息。三是“国内生产、国外销售”的做法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对于中国企业具有吸引力,因为导致中国生产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力充裕等因素有可能会保持较长时间。四是对于部分大企业而言,设立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其通盘考虑进出口和国内外市场,通盘考虑国内外可利用资源,实施其全球发展战略既推动出口也寻找进口赢利的好机会,真正做到国际化经营。五是从宏观经济角度看,还能够为国家出口创汇,并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就业问题。
与此同时,中国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还存在一定的制约条件,即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销售走出去了,企业的生产、采购和研发等并未走出去,因而容易遭受国外包括反倾销在内的各种贸易壁垒的限制,所以企业需要适当增强这方面的应对能力。
二、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有些企业通过在境外建立生产加工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借此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由于适合我国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要求,近年来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一种重要模式。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03年12月底,经商务部批准和备案设立的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已达490家。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国内企业主要集中在技术成熟和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和原料药等行业。
近年华源集团境外加工贸易投资的规模已接近3亿美元,起到了示范和龙头作用1992年诞生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华源集团,是以纺织业为支柱产业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纺织业面临的是国内市场萎缩、生产能力过剩,而在国际市场上又不断受到以出口配额和保障措施等为主要形式的贸易壁垒的限制。在当时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华源集团抛弃单纯依靠出口占领海外市场的传统做法,另辟蹊径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先后在塔吉克斯坦、尼日尔、墨西哥、加拿大和泰国等地投资建立海外生产加工基地并合理利用原产地规则,有效绕过国外贸易壁垒,规避反倾销,拓展了海外市场,并带动和扩大了国内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出口。华源集团在墨西哥和加拿大设立了两个纺织企业,利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规定的贸易区成员国境内生产的棉纱或纤维制成的纺织品享有免税、免配额的优惠政策,扩大了对北美尤其是美国的棉纱和面料产品出口。
此外,深圳康佳集团、珠海格力集团和江苏春兰集团等企业的海外投资也多属于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最大特征是两个互动即投资与贸易的互动和对外经济贸易业务与国内经济的互动。通过对外投资带动和促进外贸出口第一个互动;通过对外投资与出口加快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是第二个互动。这些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开拓国外市场、带动出口,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境外加工贸易投资模式的第二个特征是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主要方式是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加工装配业务,以企业自带设备、技术、原材料、零配件投资为主,经加工组装成制成品后就地销售或再出口到别的国家和地区。
采用这种投资模式的企业一般是我国技术成熟国内生产能力过剩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机械、原料药等行业的制造业企业,投资集中在亚、非、拉和前苏联东欧国家等发展中国家与地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条件是企业国内生产能力过剩,但其产品在国外又有市场。
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首要的优点是可以将成熟的技术设备和过剩的生产能力搬迁到市场销路较好的国家和地区,这样就能够使企业过剩的生产能力继续发挥作用,继续获得收益。其次,采用这种投资模式,主要是以国内的技术、设备、原材料、零配件等实物作为出资物,另外再加小部分外汇资金,可以节约外汇支出,符合一些企业的实际需要。第三,企业采取境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海外投资,还能够合理地利用原产地规则,规避和突破各种贸易壁垒,有效拓展海外市场。
三、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是指我国某些企业在海外投资过程中,不论是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采取跨国并购投资方式均坚持在全球各地树立自主品牌,靠长期的投入培育自主的国际知名品牌,靠消费者认同自己的品牌来开拓海外市场。
该模式以海尔集团为代表。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过程中,始终以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为核心目标。早在20世纪80年代,海尔集团总经理张瑞敏就提出了“创海尔世界知名品牌”的战略。1998年后海尔全力实施国际化战略,使海尔成为国际化的海尔,让海尔由中国名牌成长为世界名牌。
海尔集团在海外投资办厂时,坚持打海尔的牌子,中方投资方是海尔,企业的名字是海尔,生产和销售的产品是海尔牌的。由此看来,海外投资不仅是海尔占领国际市场的手段,更是其创立世界名牌的有效途径。海尔赋予了海外投资新的功能和含义。海尔采用的“先难后易”策略是由海外创牌模式决定的:海尔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份量最重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然后靠品牌优势以高屋建瓴之势进入发展中国家。海尔在美国、欧洲实施设计、生产、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化战略,正是为了在欧美国家树立起本土化的名牌形象,进而让海尔成为世界名牌。随着一个个本土化的名牌崛起于世界各地,海尔实施的创世界名牌的目标正在成为现实。2004年1月31日,世界五大品牌价值评估机构之一的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世界最具影响力的100个品牌》报告揭晓,中国大陆只有海尔集团一家入选,排在第95位。
在海外自主创牌投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十分明显,一是企业海外投资无论采取绿地投资方式还是跨国并购方式,其核心目标之一始终是创立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二是采取“先难后易”策略,其中有两层含义:即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时,采用先难后易的策略,如海尔在进入国际市场时先进入欧美等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有份量的发达国家和地区,靠质量让当地消费者认同海尔的品牌取得当地名牌地位后,再靠品牌优势进入发展中国家;同时,采取该模式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的道路也是先难后易的,即先到发达国家建厂而后再向发展中国家扩展。由于创自主品牌定位很高,所以企业在跨国经营的初期注定要经历较长的困难期,之后品牌才能逐渐被消费者认识、认知和认同,才能打开局面。二是“先有市场,后建工厂”,如海尔先通过出口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的方式进入海外市场,等海尔的品牌被当地消费者认同、占领一定的市场份额后再投资建厂。
海外投资自主创立品牌的模式有其优点和制约条件。从优点来说,首先,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属于“厚积薄发”型,虽然开始阶段起步艰难面对的成败风险大,但一旦打造出世界上知名品牌,就能在国际投资和生产中处于产业链的高端,就能获得超额利润,就可以不再为国外跨国公司打工,从而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和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其次该模式将树立统一自有品牌和本土化战略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例如,为了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市场的不同需求,海尔在坚持统一自有品牌的前提下实行设计、生产和销售“三位一体”的本土发展战略。
从制约条件来看,这种海外投资模式具有相当的挑战性。首先它要求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拥有具有一定影响和知名度的品牌同时还需要国内投资企业有熟谙国外当地市场情况的专业人才来成功地打造和管理品牌。因为,到海外去办企业已经有一定的难度,而在那里林立的名牌之中创立自己的品牌就更难,而要将一个有待树立和打造的品牌在当地塑造成知名品牌真是难上加难。这要求国内投资企业起点要高,在目前条件下,中国大部分企业不具备这些条件。其次,这种海外投资模式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国际知名品牌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是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积累起来的,需要进行长期大量的品牌投入,应当说品牌的价值实际上是品牌投入的回报。那么,海外企业既要进行生产投入,又要进行品牌投入,由于进行双重投入,短期效益肯定要受到影响。
四、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
海外并购品牌投资模式是一种与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迥然不同的投资模式,它是指通过并购国外知名品牌,借助其品牌影响力开拓当地市场的海外投资模式。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一是“买壳上市”,即先收购国外当地知名品牌这个“壳”,然后借助这个“壳”对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或恢复当地消费者的认同,快速进入当地市场。二是由于所并购的多是经营不善或破产的海外公司现成的知名品牌,仍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销售渠道,所以该模式省去了海外品牌塑造和品牌推广的时间与费用。三是该模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资金基础、信誉较好、有能力收购和驾驭海外知名品牌的大型企业。
海外并购品牌模式,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投资模式。2002年9月,中国TCL集团下属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其新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Schneider Electronics GmbH),收购了具有113年历史、在德国和欧洲有广泛的基础、号称“德国三大民族品牌之一”的百年老店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其中包括“SCHNEIDER”(施耐德)及“DUAL”(杜阿尔)等著名品牌的商标权益。继收购德国施耐德之后TCL集团又于2003年7月花费几百万美元间接收购了美国著名的家电企业戈维迪奥(Govedio)公司,这次收购是一次全资收购。戈维迪奥公司是一个做录像机、DVD等视像产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销售额约2亿多美元。并购美国戈维迪奥公司后,TCL集团仍计划在美国市场继续使用戈维迪奥品牌销售彩电、碟机等产品,努力扩大在美国市场的份额。借外国品牌开拓海外市场,已成为TCL集团独特的海外营销策略。
中国企业目前在国际竞争中的最主要优势是成本优势和产品优势,最差的是品牌优势,通过海外投资并购一些国外知名品牌,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实现三个优势的结合,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五、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
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指的是我国那些具有得天独厚品牌优势的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时不投入太多的资金,而多以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或采取特许加盟与连锁经营等其他方式进行拓展。采用该模式开展海外投资的我国企业目前为数不多比较典型的是北京同仁堂。
中华老字号同仁堂已有330多年的悠久历史,如今已成为一家现代化的大型中药企业。同仁堂的品牌誉满海内外,作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其品牌优势得天独厚。目前,同仁堂商标已受到国际组织的保护,在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办理了注册登记于续,并在台湾进行了第一个大陆商标的注册;同时同仁堂的产品已经畅销到全球4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仁堂在中国拥有300多家零售和专营药店,在海外也成立了l0多家公司或药店,是2002年全国出口创汇最多的中药企业。显而易见,同仁堂的知名品牌已成为同仁堂集团开展跨国经营的特有优势。同仁堂的海外投资,无论是品牌入股的合资形式还是采取独资、特许加盟、连锁等其他方式,都注意把“同仁堂”这个中华老字号的金字招牌向海外输出,拓展海外市场。同仁堂的海外品牌输出投资模式与前面分析的以海尔集团为代表的海外创立自主品牌投资模式不同,后者是一边“走出去”一边进行创牌活动,而前者则是在往外“走”时已经成为海内外知名的比较成熟的品牌。
采用这一模式的前提条件是企业需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而这正是当前中国大多数企业的“软肋”。因此,目前中国大多数企业还不具备采用这一模式的条件。但是,伴随着中国企业争创名牌进程的加速,相信在一定时期以后这种模式将会逐步流行开,因为来华投资的许多外国跨国公司都采用这种模式进入中国市场。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的确缺少世界名牌,但是在中药和中式餐饮等行业,中国的一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商标,在国际上拥有核心竞争力。这些行业的企业进行跨国经营和海外投资,一定要注意发挥自身品牌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争取早日将企业做大做强,早日成为独具中国产业特色的跨国公司。
六、海外资产并购模式
所谓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指中方企业作为收购方购买海外目标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的运营资产,或收购其一定数量的股份,以实现对其进行控制或参股的投资行为。中方企业并购目标企业后一般不承担目标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及可能发生的赔偿,只承接目标企业原有的资产和业务。2000年4月,万向集团整体收购美国舍勒公司即属于海外资产并购模式,另外,像海尔集团收购意大利电冰箱制造厂、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收购韩国现代电子、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购并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尼五大油田的部分权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两亿多美元收购印尼油气田资产、中国网通(香港)公司牵头收购亚洲环球电信网络资产、华立集团收购飞利浦在美国圣何塞的CDMA移动通信部门、上海制皂集团有限公司收购美国SPS公司和Polystor公司可充电电池生产资产项目等也属于这类投资模式。
美国舍勒公司始建于1923年,是美国汽车市场上的三大零部件生产供应商之一。早在1984年,舍勒公司给了万向一笔3万套的万向节订单,万向由此开始了汽车零部件生产之路。万向的产品在美国市场销售都冠以“舍勒”商标。从1994年开始,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内部决策的失误,舍勒公司的经营开始下滑。后来,舍勒主动提出请万向并购的要求。结果,万向花了42万美元收购了舍勒公司的品牌、技术专利、专用设备及市场网络等主要资产,而厂房、设备等由另一家公司买走。并购“舍勒”的最直接效果是,万向在美国市场每年至少增加500万美元的销售额。更深远的意义则是,由于并购了“舍勒”,万向产品有了当地品牌、技术和生产基地的支持。
采用资产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可以避免目标公司向我方企业转嫁原有债务及“或有债务”。因此,以并购方式进行海外投资时,若我方企业考虑到海外目标企业可能存在债务不清、可能因对他人提供担保而在交易完成后引起赔偿等问题时,可采取资产收购方式。另外,在资产并购方式下,只要目标公司赞成资产出售的股东达到法定人数即可进行收购,即使目标公司有少数股东想阻挠也不影响我方企业的实际收购。
这种方式的制约条件一是由于多以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故需我方投入较多运营资本。二是由于中方并购企业在完成并购后要对目标企业进行整合,以实现海外并购的目的,因而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整合人才。三是对目标企业债务、税收和法律诉讼等情况掌握方面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形成并购陷阱,制约并购目标的实现。
由于目前国际直接投资业务中主要的方式是并购投资,而不是新建投资方式(或称绿地投资方式),所以应当说海外资产并购模式是一种比较流行的海外投资方式。还有,资产并购模式是以大量非上市企业为交易对象,上市公司终归只是海外企业群体中的一小部分,因而这一模式比海外股权并购模式具有更广阔的应用空间,更适合广大中小企业。随着我国海外投资规模的日趋扩大,并购投资将日益成为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方式,其中资产并购模式会被更多的企业选用。
七、海外股权并购模式
海外股权并购模式是指我国公司购买一家海外目标公司(通常都是上市公司)发行在外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认购其新增注册资本,所获得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对该公司行使经营管理控制权的一种海外投资行为。在海外股权并购模式下,其交易的对象是海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而最终取得的是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我国企业作为收购方成为海外目标公司的新股东。近年来,国内企业选择股权并购模式进行海外投资的事例逐步增多,如2001年万向集团并购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UAI公司、2003年北京东方电子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冠捷科技等都属于此类并购。
2003年8月,北京东方电子集团以10.5亿港币收购在香港和新加坡两地上市的冠捷科技有限公司股份3.56多亿股,以占有其超过26.36%的股份成为冠捷科技第一大股东。冠捷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CRT显示器、液晶显示器、PDP显示器以及液晶电视类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通过本次海外股权收购,北京东方电子集团将自此拥有从TFT-LCD面板到显示器整机的技术和生产能力,以及遍及全球的市场、研发、服务体系,从而奠定了实现“通过产业整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目标。
在股权并购模式下,作为投资主体的我方并购企业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但海外目标企业一般为在股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实施过程复杂,但法律程序简单。在法律程序上,只要并购方取得股权优势后即可进行董事和监事的改选。股权收购完成后,海外目标公司作为我方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存在,拥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由于买卖协议的签订方是我方收购企业和海外目标公司的不同股东,故该投资模式的交易决策具有分散性。
采用股权并购方式进行投资,由于不增加海外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税收支出,故收购成本较低;同时可以运用股权并购方式取得目标公司的控股权,使目标公司在经营上与我方公司形成一个整体,为我方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服务。但采用这种模式,在股权收购条件下,我方企业要对海外目标公司的一切债务负责。另外,由于并购交易决策具有分散性,可能会遇到少数股东的阻挠。
随着国际证券市场的发展,股权并购模式日渐通行。采用股权并购模式进行海外投资,我方企业既可以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又可以节约交易成本,获得生产要素内部化收益;运用股权并购方式我方公司可以在部分出资控股的情况下,以“小资本”控制“大资本”取得海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实现企业资本滚动式发展,迅速实现企业海外扩张的目标;通过股权并购,还可实现我方企业海外间接上市的目标,即买壳或借壳上市。
八、国家战略主导投资模式
国家战略主导投资模式是指我国一些大型能源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主要是政府的推动,注重的是国家的宏观利益是为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的需要而向海外资源开发方面进行的投资。海外能源开发投资是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步骤,这类投资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投资回收期限长,投资风险大,需要政府来推动和承担主要风险。在这种模式中,即包括新建海外企业也包括通过资产或股权并购而设立的海外企业。现阶段,这种投资模式主要体现在能源战略方面,今后将向资源战略扩展。
开展该模式海外投资的代表性企业当属我国三大石油巨头即中石化、中石油和中海油。石油能源是保证中国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能源,开展国家战略主导模式的海外能源投资是解决能源瓶颈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三大石油巨头积极实施国家提出的“走出去”战略,着眼国家长期能源安全,纷纷进行海外油气田的投资开发,先后启动了二十几个项目。三大石油巨头与国外的很多合作项目采取的是“份额油”的方式,即中国石油企业在当地的石油建设项目中参股或投资,每年从该项目的石油产量中分取一定的份额。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石油进口数量以及价格的稳定。
海外投资的主体一般是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重点能源企业,有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资金来源有保证,抵御风险能力较强,从而有利于确保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实施。由于把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的宏观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就比把企业利润最大化作为第一位的其他投资模式能更有效地为国家战略服务。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较低,有些自然资源如石油的供给形势己越来越严峻,为了维持国内经济的稳定增长,中国必须通过海外投资参与国际能源生产分工,尽可能多地利用海外能源,落实国家的能源安全战略。当前,中国规模最大的海外投资就发生在自然资源行业,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国家战略主导模式的海外投资仍将是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重要模式之一。但这种投资模式在非能源行业一般不采用,由于所需投资数额较大,眼下非国有大型能源企业采用也不现实。
九、海外研发投资模式
海外研发投资模式是指我国一些高科技企业而非传统的制造企业或资源开发企业通过建立海外研发中心,利用海外研发资源,使研发国际化,取得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提供服务结合起来。首创这一海外投资模式的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
华为在全球建立了8个地区部和32个分支机构在美国硅谷和达拉斯、印度班加罗尔、瑞典斯德哥尔摩、俄罗斯莫斯科等地建立了多家海外研发中心,并通过各种激励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进行研发,从而能够及时掌握业界最新动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截至2002年底,华为累计申请专利2154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居国内企业之首,华为申请国际和国外专利198项,是发展中国家企业里最多的。华为作为中国驰名商标在86个国家和地区注册600多件次。华为依托全球化技术开发网络,利用遍布世界各地的研发机构,以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更快的响应速度和更好的性能价格,帮助全球运营商确立可持续赢利的运营模式。现在,华为的设备已经在非洲、南美、东南亚、东欧等地区40多个国家昼夜运转,靠着掌握越来越多的核心技术,华为在世界电信市场上已经能与跨国公司比肩较量。
高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开展海外投资,必须拥有强大的技术开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而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弱势和薄弱环节正在于普遍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要解决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学习华为的做法,进行海外研发投资,建立研发中心,利用海外的研发资源,推动研发国际化取得居于国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提升科技国际竞争力。
D. 怎么在国内购买国外上市的股票,如谷歌之类的。
购买国外上市的股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直接去美国开
你可以选择在旅游途中抽出一点点时间来开户,会不会讲英文其实并不重要,因为少数美国券商能提供中文服务(中文网站及专门的中文客服人员)。而且最好的一点是,提供中文服务的都是规模比较大的券商,你可以避开那些小型券商。即便你没有多少钱,也可以找花旗这样的大公司开户,额外的好处是你可以要求他们给你个人支票。
开户文件:护照和驾照或者你出入美国的证件。
通过美股券商的网站开户
网上美股券商的总部一般都设在美国本土大城市(纽约居多),其交易佣金也比一些传统券商低很多,开户手续也非常简单,只要在网上填妥相关表格,寄到它们的美国总部就可以了,有些券商甚至支持无纸化开户,就跟注册一个论坛用户名一样容易。
网络开户还有一个好处,美国方面会对你“外国人”的身份很清楚,这样就可以少缴纳不少税。
通过国内券商的香港子公司或者香港券商复委托下单
基本上国内各大券商的香港子公司都有这项业务,所谓“复委托”顾名思义就是你下单给这家子公司(或香港券商),该券商再转到美国本土和它有合作关系的另一家券商。
复委托的最大好处就是开一次户就可以买卖十几个国家而非单个国家的股票,缺点则是无法精确掌控交易时效、手续费偏高(佣金为美国网上券商的两三倍)和无法进行做空交易,可以说缺陷相当明显。
直接开户购买国外公司的股票期权
通过开立富祥期权的账户,可以在二元期权平台直接购买全球各地热门的股票期权,而不需要实际持有该股票,但同样能够通过股票的涨跌趋势中获利。如阿里巴巴股票、网络股票、谷歌股票、雅虎股票、脸谱股票等等。
股票二元期权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其没有任何手续费,也不需要实际持有你想要购买的股票,风险固定容易控制,购买的门槛、成本都非常低,适合大众化投资。
E. 如何利用离岸公司收购外国上市公司股权.. 流程..以及其他方法..
看离岸公司的种类,可以设好BVI后通过境外融资,不准备境外融资的话,就要根据根据项目原则,经过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审批,凭发改委的核准文件到外管局办理外汇登记,钱才能出去。具体可参照《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外管的相关文件。
F. 如何买卖国外的股票或者是在海外上市的中资公司股票
目前还没有开放直接购买国外公司股票的政策,只能通过 QDII 基金间接购买。
QDII :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的首字缩写,意思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下不可兑换、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中国境内设立,经有关部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G. 境外投资怎么样怎么进行境外投资
由于境外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很多竞争优势,例如可以提升企业品牌,强化竞争优势,扩展利润空间;可以进行投资重组、转移生产基地,或者进行转口贸易,规避欧美贸易及非贸易壁垒;可以合理调节企业营收,充分利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税收差别合理避税。现在越来越多的境内企业选择到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设立所谓海外离岸公司,一种是进行实体投资。我国目前对设立离岸公司尚无法律规定,因而也并不涉及政府审批或者管理问题,相应地投资者也因此不能合法地汇出外汇或者将境内资产投资到境外。如果要合法地汇出外汇或者将境内资产投资到境外,则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核准手续,即本文所要论述的境外实体投资问题。
一般来说,一个企业要想到境外投资大致需要以下几个步骤:
1、 对投资所在地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2、 对我国有关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解;
3、 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有关投资方案;
4、 起草有关文件、办理国内核准手续;
5、 在投资所在地办理有关登记手续,直至该投资项目成立。
以下将对上述步骤分别予以论述:
一、对投资所在地的调查
对投资所在地进行调研和考察,应该是境内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步,调研和考察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投资的成败。一般来说企业对投资地区进行调查,大致应该分以下几个方面:
1、 宏观环境调查:包括政治局势、自然环境、人文环境、贸易物流环境等几个方面。
2、 市场调查:包括商品的价格水平、商品的需求情况、商品购买力情况、产品认证和质量保证要求、商品进口情况的调查、地区性自由贸易区的情况、商品的出口情况、该国市场的销售体系和销售方式等。
3、投资环境调查:包括注册成立公司的手续和费用、投资法律保护、对外来投资的优惠条件和鼓励措拖、投资指导性目录、生产资料的供给及价格水平、生产原材辅料的可供性及价格水平、税收、出入境管制和居留、社会治安、国民待遇原则、当地合作伙伴情况的调查、一般日常生活费用等。
4、金融环境和外汇管理:包括该国流通货币的币别以及该货币与国际主要硬通货币的汇率水平、外汇管制、银行管制、银行系统、流动资金的贷款、与国际金融组织间的关系企业一般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对上述情况予以了解,当然也可以委托投资所在地的律师或相关代理机构代为调查。值得一提的是商务部在近日刚刚建立了《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该制度是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机构、境外中资企业等,以年度报告和不定期报告的形式,集中反映境外中资企业在东道国(地区)投资经营中遇到的各类问题、障碍和壁垒,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以便有关部门在全面跟踪了解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经营遇到的各类问题基础上,通过多双边机制,维护我国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该项制度给中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向我国政府部门反映投资所在国(地区)投资环境和有关问题的平台,如不利于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在公共治安和安合、企业诚信、政府廉政、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它涉及到其投资环境的问题。也为欲到境外投资的企业提供一个方便的了解渠道。
二、我国有关对外投资政策及相关规定
根据目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企业在境外进行投资,需要同时获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等至少三个不同政府部门的核准,具体有关规定为:
1、2004年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根据该规定,境内各类法人及其通过在境外控股的企业或机构,在境外进行的投资(含新建、购并、参股、增资、再投资)项目均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者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而前往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和前往未建交国家投资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境内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在境外进行的投资项目的核准,参照该办法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提出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核准决定或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在投标或对外正式开展商务活动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书面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收到书面信息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有关确认函件。投资主体如需投入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涉及用汇数额的(含履约保证金、保函等),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核准。投资主体凭国家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外汇、海关、出入境管理和税收等相关手续。
2、2004年9月商务部公布了《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明确了国内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核准机关、核准内容、核准程序、申请材料;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商务部将运用电子政务手段实行网上申报和批准证书发放,进一步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该规定规定商务部核准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在美国、日本等国家设立企业,地方企业在港澳地区投资开办企业为从事境外间接上市、开展投资性业务在港澳地区投资开办的企业也由商务部核准;其他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则由商务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经商务部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由商务部核准,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赴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同时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室)的意见,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批准证书》,国内企业凭《批准证书》办理外汇、银行、海关、外事等相关事宜。境内企业提出核准申请,除应提交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开办企业的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或合同和国内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外,需要购汇或从境内汇出外汇的,还需提交外汇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意见。获得批准的国内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参加境外投资联合年检和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经批准开办的境外企业,在当地注册后,应将注册文件报商务部备案,并向我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报到登记。
3、有关外汇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境内机构向境外投资,在向审批主管部门申请前,由外汇管理机关审查其外汇资金来源;经批准后,按照国务院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有关资金汇出手续。另外,1989年发布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1990年发布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都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事宜进行了规定。200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资本项下部分购汇管理措施的通知》放宽了对购汇进行境外投资的限制。200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又相继出台了《关于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简化了有关批准手续。
据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在积极起草《境外投资核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以进一步放松外汇管制,推动国内企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同时外管局还在起草《跨国公司内部外汇资金运营管理办法》,允许跨国企业将内部多余外汇资金以债权的形式汇到境外,中国企业在境外开办公司时也适用这一办法。同时,针对境内企业私自划拨资产到海外上市,外管局与商务部也在合作起草相关的措施。特别是急需制定与“换股”兼并等股权投资有关的政策法规。
上述第1、2项应是境外投资管理中两个不同的管理环节。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是发展改革部门对境外投资行为从维护经济安全、符合产业政策、保障公共利益、资本项目管理等公共管理方面进行核准。对外投资开办企业的核准由商务部门负责,主要是对境外企业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但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在对外投资的核准上,手续仍过于繁琐,希望有关部门能简化、合并核准手续,切实提高政府职能。
三、制定有关投资方案
企业究竟应该采取何种方式进入外国市场?我们认为应该针对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及境外投资的整体发展策略作出具体的规定。如企业在境外的投资应选择独资还是合资?通常认为建立合资可以有利于企业获得当地的市场知识;有利于得到当地公司的关系网络,从而有利于同海关、税务、投资委员会等政府部门沟通;减少投资规模,从而有助于降低风险;有利于树立当地化形象,更容易得到当地人民的认同等。而独资建立企业可以使企业对工厂有完全的控制权,经营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公司的战略更容易得到实施,利润也可以独享。其他诸如企业应选择新建还是并购、是全球化还是当地化等各种问题,对于每一个试图在对外直接投资中取得成功的企业,无疑都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比较重要的法律文件有境外企业的章程、合同或协议等,企业一般应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起草,以免存在法律隐患。
五、办理有关境外企业的登记、注册事宜
根据投资所在地的不同,在境外开办企业的有关登记成立手续也不相同。该过程企业也可以聘请对当地情况比较熟悉的律师事务所或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当然企业成立后,还涉及一系列的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等问题,直至该境外企业成常运转。
你可以资询蒙联华蒙古投资网看看,那里介绍的投资项目和资讯很全面。
H. 海外上市的具体步骤有哪些
一、确定上市方案
首次公开招股是中国公司进行改革和实施广泛重组、从而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的良机。同时,上市还有其他一些的益处,包括提供收购所需货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亦可藉以建立员工激励机制。而在纽约证交所上市更可带来如下独特的益处:
更高的披露要求 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须遵照更严格的法律、信息披露和其他司法要求。取得在美上市资格将有助于中国公司改善 公司治理,表明其致力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决心。
接触更大规模的资本市场美国是全球规模最大的资本市场。美国投资者对非美国公司股票的投资接近20,000亿美元(约占这些投资者所拥有资金总额的12%) 。虽然企业在海外可以根据144A条例[1] 接触到美国机构投资者,但在美国上市可进入美国散户零售市场,进一步丰富和扩大投资者群体。此外,在美上市更可接触到专注于个别行业的投资者,他们当中有很多是行业专家,但只被允许投资美国的或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证券。
全球的认可接触美国投资者、美国研究分析师以及美国的金融媒体将有助提升公司的声誉,从而:
− 令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理念有更好的理解和传播,提高投资价值
− 使潜在客户对公司的认可程度提高,业务得到扩大
附注:
[1] 144A分销是指针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定向发行。投资者可以通过“PORTAL” 交易系统进行买卖,或根据S条例在股票上市的市场出售股票。一般而言,按144A条例发行可为发行人提供最迅速进入美国市场的渠道。按此,发行人可无须按照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调节账目数据,而且在不用存档文件和遵守其他信息披露的情况下,接触到美国投资者群体。
二、上市成功的要素
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要取得持续的成功,有赖于很多关键因素,包括:
• 树立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公司形象- 选择合适的财务、法律和会计顾问
• 遵循发行过程,尤其是上市促销程序
• 强劲的后市支持
三、树立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公司形象
欲赢得国际投资者的青睐,计划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公司需要具备一些特质,包括在行业内具优势地位、清晰的业务策略、品牌知名度、稳健的资产负债表、合理的增长和盈利前景和优秀的公司管理层,尤为重要的是企业治理能力。这些都是一家公司在考虑上市前应具备的关键性条件。
选择合适的顾问公司内部挑选合适人选,建立一个全力投入的团队,是上市过程的重要基石。这个团队应包括熟悉公司运营、财务、法律和其他一般事宜的成员。高级管理层应该准备好为上市工作倾注相当的时间,尤其是在尽职调查和促销阶段。被聘为帐簿管理人(Book Runner)和联席全球协调人的投资银行将在协调和领导各个顾问工作的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投资银行负责领导整个交易和承销过程。公司应考虑投资银行过去在类似的国际和美国上市交易方面的经验、对行业的理解、股票销售能力(例如,机构销售和散户零售队伍的规模) ,如需要的的话,还应考虑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能力。
四、选择合适的顾问
公司选择的法律顾问必须拥有履行美国法律的资格,有协助接受美国证监会审核和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经验,并且能够提供全套的相关法律意见。另一方面,对公司行业的了解也很重要,因为律师事务所需要负责起草招股书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同样地,公司和承销团聘请的当地律师应有能力执行在中国国内的监管程序。
承销团会负责选聘为他们服务的当地和国际律师。
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美国会计准则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状况。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对中国的会计准则有全面的了解,以便将若干数据调节以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报表要求。
存托银行负责为上市公司建立美国存股证或称预托证券(American Deposit Receipt; “ADR”) 项目。大多数非美国公司都通过这种方式在纽约证交所上市。ADR就如中国公司的股票一样,只是它以美元交易,股息用美元支付。股票存放在托管人处,托管人再向投资者发行ADR。
挑选承销团的标准与挑选账簿管理人和联席全球协调人的标准相似,其中尤其强调:
(1) 与账簿管理人一起工作的能力;
(2) 研究实力;
(3) 分销能力;
(4) 对特定地区和行业的认识。
除上文提及的顾问外,中国公司也许需要其他顾问的协助,如地产和物业评估师,以满足国内的监管规定。
五、遵循上市过程
首次公开发行过程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包括执行以下四大任务:
• 重组
• 尽职调查和估值
• 文件起草、上市申请审核和批准
• 交易促销
六、重组
在正式向纽约证交所申请上市之前,一家国有企业可能需要进行广泛的重组,并确定从母公司剥离出的核心资产。
重组的主要目标是建立一家上市公司,从投资者角度看,资产应具有相当的市场地位、合理的法律、运营和资本结构、以及与母公司明确清晰的关系。重组所需时间将因上市公司情况有别而有所不同。国有企业重组的关键事项包括:
行业重组:如果一个行业的监管机制,定价政策,以及竞争关系还没有确立,那么,政府和监管部门就需要在银行家、律师和其它顾问的协助下修改和/或建立新的政策和结构资产。
构成和资本结构:为了使价值最大化,并激发投资者的兴趣,并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应该反映公司的长期战略,并且强调其在经济上独立运作也是可行的。一旦做出了决定,这些被选入的资产就需要清晰的剥离。如果要上市的公司是一家子公司,则需要准备母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全套的关联交易指引文件,并获得批准。这种情况在中国是很普遍的。在公司选择资产、设计合适的资本结构、考虑上市公司目前和未来的资本需求、债务水平以及投资者的主要偏好方面,由投资银行提供的专业意见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
组织和管理结构:一个清晰、有效并具有高度灵活性的组织和管理结构是十分重要的。有效的结构使上市公司的董事和管理层能够向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并肩工作。帮助提高效率的系统有管理信息系统(MIS) 和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Systems) 。
此外,重要的公司职能如采购、市场销售、研发、现金流管理、商业规划、资本开支计划等应该在公司层面加以整合,从而使整合效果最优化及保证资本的合理运用。最后,还应利用会计、信息和汇报体系,及时提供按照美国会计准则要求而编制的财务报告。
管理层/员工激励计划:一个清晰明确的管理层/员工激励计划是上市过程中十分重要的一部份,它可以使管理层的利益与股东保持一致,将管理层的薪酬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股价表现挂钩。
国内监管审批
一家中国公司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之前,必须得到国内监管机构一系列的批准。主要的监管实体是中国证监会。但是,在证监会批准企业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之前,国有企业还必须得到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经贸委的批准。
中国公司最好与一家经验丰富的国内顾问合作,以保证顺利及时地完成国内审批程序。
准备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公司必须准备一套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并且要经过公司的独立审计师的审核。
七、尽职调查和估值
在起草招股说明书之前,所有顾问都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以便于了解与公司相关的事实情况。投资银行将帮助公司用便于投资者理解的方式准确明了地说明这些事实情况。尽职调查是一个全面的调查过程,它:
• 保护发行公司的市场声誉和未来资本市场的融资渠道
• 有效地加强和简化文件起草过程,帮助管理层为路演作准备
• 保护发行公司及承销商免受法律和名誉上的风险
全面的尽职调查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 业务
• 法律
• 财务
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以及对国际资本市场的理解,作为账簿管理人的投资银行将与公司一起制定既符合公司情况,
又吸引投资者的估值主题。估值的过程需要考虑很多变数,包括市场环境、可比公司的估值、发行公司相对于可比公司的业务/财务前景等。
八、文件起草、上市
美国证监会审核程序
根据纽约证交所上市标准,所有股票在上市之前必须在美国证监会登记。登记说明是促销材料或招股书的基础,必须由公司准备,然后提交给美国证监会审批。
文件存档和审核
在美国律师的帮助下,公司将向美国证监会秘密存档(Confidential filing)通常称为“粉色招股书”(PinkHerring)的登记文件。美国证监会一般需要四到六周时间来审核文件是否妥当,然后回复公司及/或提出后续问题和意见。公司将与律师、审计师和投资银行家回答关于登记文件的问题。美国证监会对所有经修改内容表示满意后,公司再按要求把称为“Red Herring” 的初步招股书公开存档。这标志着发行的正式启动。
启动准备
在美国证监会审核登记文件的同时,投资银行和公司准备促销故事和路演说明材料:
设计一个股本故事:公司需要向投资者证明这个股票是具吸引力的投资,而这亦是一次成功的发行最重要的组成部份之一。投资银行通过他们对市场运作的熟悉和了解,以及对投资者心态的深刻理解,和公司合作设计一个具吸引力的投资故事。设计投资故事时,公司和投资银行都应考虑上市公司的:
• 背景和过往业绩
• 竞争优势
• 迄今为止取得的成就
• 增长策略
• 潜在投资者关注和忧虑的问题
准备促销材料:投资银行也会利用他们的经验,通过准备与投资者会面时有说服力的演示材料以及起草管理层发言稿来帮助公司讲述和推介它的股本故事。这两份材料,一份书面,一份口头,是公司向潜在投资者进行促销的重要手段。
九、交易促销
准备
市场促销的首要目标是向机构和散户投资者说明发行公司的业务,为首次公开发行和后市交易提供强而有力的支持。作为全球协调人的投资银行将协调和安排承销团分析师与管理层的介绍会,向承销团说明前市促销应注意的事项,并严格控制前市促销材料的传播,以保证投资者获得一致的信息及所有演示材料都符合上市规则。
前市促销
前市促销是向外推销发行的第一步。这过程包括投资银行与投资者进行直接的面对面会议,作为验证促销故事、修改估值主题、衡量投资者兴趣以及确立定价范围的重要策略。
路演(国际巡回推介活动)
紧接着前市促销的项目正式启动,亦即路演促销活动正式开始。已向美国证监会存档的初步招股书(即“Red Herring”)将成为促销的核心文件,让公司与美国投资者讨论发行细节。这份文件也确定了发行的定价范围。
在促销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将参与为期一至两周的路演,与主要机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会议,并出席投资者小组说明会。全球协调人的代表也将参与路演和所有会议,随时向公司提供反馈信息和指引,确保路演活动取得成功。
作为上市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成功的管理层路演可取得的效益如下:
• 让公司管理层直接向机构投资者促销,为实时了解投资者的关注点和消除他们的疑虑提供了良好的机会
• 为发行公司和承销商提供机会在正式接受机构投资者订单之前衡量投资者对发行的兴趣
最后是收集订单,也就是建立需求“账簿”(Book building),以反映投资者对发行的兴趣。全球协调人将负责管理订单账簿,并确保所有对这次首次公开交易的投资意愿,,包括订单规模及订单设定的最高每股价格,都被记录下来。在路演结束后,账簿管理人将基于这些信息向发行公司建议股价最终定价水平。
准确的定价需要准确的市场判断和经验。很显然,承销商和发行公司的共同目标是争取最高的定价,但同时,价格应定在一个可确保后市有稳健表现的水平。
十、上市后的稳定机制
超额发行选择权
超额发行选择权, 又称为“绿鞋” (Greenshoe -根据第一家使用这种方法的发行公司而命名) ,是指承销商有权向发行公司买入登记发行量以外一定数量股票的选择权。这个选择权可在发行后30天内行使,数量通常是相当于发行规模的15%。
在定价日,承销团超额配股,形成一个空仓的情况。若股票的后市表现良好,承销团便会行使这超额发行选择权,以发行价向发行公司购入额外的股票以填补这空仓。如果后市表现不佳,股价下跌,负责稳定后市的主承销商便会从市场上买回股票,以填补空仓从而起到支持股价的作用。在这情况下,超额发行选择权便不会被行使。
换言之,承销商通过行使超额发行选择权,可在股票开始交易初期帮助稳定新上市公司的股价表现。
投资者关系
成功的发行并不是在公司股票上市和交易开始后就终止的。要建立和维持一个主动的、高质量的机构投资者群体取决于与现有和未来投资者建立持续的、积极的投资者关系。
成功的交流沟通计划要求与投资者和研究分析师进行适时的信息沟通,定期给予他们与高级管理层接触的机会。反过来,发行公司也可以利用这些机会了解投资者对公司业务策略的反馈意见,并对最新的投资关注有更清清晰的认识。许多在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公司现在都有自己的投资者关系部门,他们与投资银行和投资者关系顾问合作,每年举行活动促进信息交流和提高公司的透明度。这些活动包括投资者关系路演,中期业绩发布会,定期的投资者午餐会,电话会议,并在公司网站上加入信息全面、便于投资者查阅的投资者关系内容。
管理层的责任
在纽约证交所上市后,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就承担了替股东管理公司的责任。另外,股东也会参与公司的重要决策,共享公司的盈利或共担亏损。投资者希望管理层采用使股东价值最大化的策略,并且很好地履行他们受托管理公司的责任。这些责任包括每个财政年度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建立并维持一个合格的审计委员会,经常审核关联交易,以及确保在股票期权、股票回购、股票增发以及控制权变动等方面取得小股东的批准。
在纽约证交所上市之后,公司需要披露所有具实质性的公司事件的发生,并持续地披露财务和运营表现。
十一、总结
对所有中国企业来说,在美国上市是公司整体战略的一个重要的、关键性的部份。然而,这是一个复杂又紧张的过程,需要包括经验丰富的国际投资银行在内的各方面专业知识和技能。有意在美国上市的管理层应充份考虑采取这一举措的依据和理由。一旦有了决定,便应当聘用合适的、具有令人信服的良好业绩的顾问,并准备调动充足理层资源来确保发行的成功。从多个已成功上市的中国企业可以看到,在美国上市可得到的好处足以补偿这些资源的投入。
I. 请大牛帮忙:国内PE怎样介入境外上市公司(红筹上市)是直接介入呢,还是也需要设立BVI类似的公司介入
你是要买境外上市公司的股权吗?还是直接参于该公司在境内股改时一起进入境外IPO?
如是后者,你没有国外居留权,一样要办理外汇登记证公司或个人都是麻烦,如是前者,公司或个人都一样,在境外券商开个户,钱从地下走出去,这是非正规做法!
如果国内的正规PE公司做境外的IPO,一般会他都是境外的投资公司控股着境内有投资公司,内外都有资金,相互关联着,和外汇管理局玩躲猫猫呢,比较灵活!
J. 在中国国内,如何购买国外上市公司股票比如优酷等
需要去国外证券公司开户,或者去国外银行开户,才可以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