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怕被起诉吗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由于在经营过程中欺诈行为而被起诉的,并且金额又非常大会有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 上市公司最怕哪些投诉
上市公司业绩非常低,民事官司缠身值最怕证监会投诉,投诉之后会有退市的风险
3. 上市公司打官司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起诉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要作为重大消息公开披露,可能会影响股票价格。
法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规定:
第一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
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
未达到前款标准或者没有具体涉案金额的诉讼、仲裁事项,董事会基于案件特殊性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本所认为有必要的,以及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披露。
4. 公司快要上市了怕劳动仲裁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较多的,对上市公司是有影响的,会影响上市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公众可能认为上市公司剥削劳动者,严重的还有可能影响股价。因此,准备上市的公司一般都会避免发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一般采取协商方式结局。但是,如果劳动者要求过分的话,单位不怕员工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1、产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首先要收集证据,其次就是写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材料申请书和证据,等待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
2、申请劳仲裁时要注意,劳动仲裁申请时效是一年,从产生劳动争议时开始计算,如果在职的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5. 刚上市公司三年内是不是不能打官司吗
上市三年的公司,只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或者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就可以打官司。
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 上市公司如果给打官司证监会会怎么处理
没事,这样说吧,每个上市公司都在打官司,或者在打官司的路上,每天都有不同的官司吧。体量大了,当然会有各种事物有矛盾,而法律是解决矛盾非常好的途径。(不然大家还以为大公司的法务部那么多人是天天吃饭睡觉,不用干活的)
7. 准上市公司愿意和自己员工打官司吗
准备上市的公司一般都会避免发生劳动仲裁以及诉讼。
劳动合同纠纷较多的,对上市公司是有影响的,会影响上市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公众可能认为上市公司剥削劳动者,严重的还有可能影响股价。
8. 公司筹备上市法定代表人有官司怕什什么
怕会对公司的上市造成影响,以及影响公司的形象
劳动合同纠纷较多的,对上市公司是有影响的,会影响上市公司在公众中的形象,公众可能认为上市公司剥削劳动者,严重的还有可能影响股价。
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应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通常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属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职务行为而需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并且,如果法定代表人从事越权行为,而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即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与之交易的对方是代表法人行为,法人也应就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2)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3)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然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9. 上市公司业绩对赌纠纷层出不穷,中小股东利益如何受到保护
今天是8月9日,根据最新报道显示,在我国的最上市公司业绩对赌官司达到了一个新高,这种业绩对赌的公司层出不穷,虽然说根据研究说明这种业绩对赌的确能够对公司做出一定的激励,但是实际上这种情况只是停留在业绩对赌成功的情况下,可以说在业绩对赌不成功的情况下,无论是承诺方还是对赌方都会存在一定的影响,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呢?
综上所述,希望所有人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