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熊猫tv股东都有谁,求详细!
据工商局企业信息查询熊猫互娱的公司信息
股东有王思聪龙飞裴乐高翔施欣杰
但是之后小智等人也可能有入股
更多资料可以看这里http://truebar.cimiy.com/thread-134126-1-1.html
㈡ 贾跃亭挪走17亿是真的吗
《奇门遁甲》和《芳华》两部大制作上映,上周末开始贺岁档的竞争正式进入白热化状态。截至12月19日晚10点,《奇门遁甲》的票房累计票房超过2.7亿,《芳华》已超5亿。
仅仅一个周末,两部原本势头旗鼓相当的影片已经明显拉开了差距。提档至14日晚间起映的《奇门遁甲》比《芳华》还率先实现票房破亿,然而随着两片相差较大的口碑逐渐传播开来,到上周日《奇门遁甲》的票房已经完全被《芳华》碾压。
《奇门遁甲》的制作成本达到2.5亿,是乐视今年投资最大的电影项目。然而按照目前的票房预测来看,回本的任务相当艰巨。猫眼专业版多次调整了对《奇门遁甲》的总票房预测,但即使以最高的3.4亿预测总票房来推算,《奇门遁甲》的亏损可能也会上亿。
数娱梦工厂整理后发现,乐视影业2017年出品的电影已有11部上映,总票房达到16.97亿,然而由乐视主控的四部影片《那一场呼啸而过的青春》、《推理笔记》、《“吃吃”的爱》和《奇门遁甲》票房普遍低迷,算上《奇门遁甲》预计总票房会在3.7亿以内。然而单单《奇门遁甲》和《“吃吃”的爱》两片,成本加起来就超过了3亿。
在主控项目票房不及预期的同时,乐视影业本身的财务情况受到了更多关注。
在贾跃亭远走美国后,孙宏斌全面接盘乐视。数娱梦工厂注意到,8月末融创中国(HK01918)曾发布公告,将乐视影业的财务状况公之于众——乐视影业不仅2016年实现的净利不到承诺的30%,还被乐视控股挪用了相当于一半资产的账款。随着贾跃亭近期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笔账款能否追回面临着不小的问号。
目前知乎关于《奇门遁甲》的讨论还处于“相对平静”的状态,单一问题浏览量超过18万。赞数排名靠前的影评人士伊文西,对影片的“章回体”叙事进行了吐槽,认为电影叙事松散,角色混乱,逻辑硬伤太多,采用“章回体”就是为了掩盖了电影的叙事松散。
豆瓣排在第一的影评只给《奇门遁甲》打了1星,认为2017年的《奇门遁甲》跟1982年老版的《奇门遁甲》对比,在想象力上没有任何进步,并用“页游版的既视感”和“渣穿的特效”来形容该片的制作水准。
对比猫眼数据,数娱梦工厂注意到,随着口碑的逐渐传播,原来在“想看人数”指标上一度占优的《奇门遁甲》在首映后被《芳华》大幅反超。首映当日,《芳华》的想看人数增加是《奇门遁甲》的3倍之多。
这样的差距也很快反映在了票房表现上。猫眼数据显示,15日周五当天《芳华》和《奇门遁甲》综合票房分别为7591万和6748万,差距仅800多万,而到了周日《芳华》单日票房达到了1.09亿,是《奇门遁甲》当日票房的一倍还不止。
而数娱梦工厂20日查询票房注意到,《芳华》依旧稳坐第一的位置,单日票房已经是《奇门遁甲》的4倍以上。
徐克与袁和平第八次合作原本是《奇门遁甲》此前宣传的一大重点。但从票房数据表现来看,大导演、大制作的加持,如今已经很难抵得过影片自身质量不过硬的负面影响。
去年同期,张艺谋执导、半个影视圈明星加持的《长城》同样有乐视的投资,在2016年贺岁档没有同等规模影片竞争的情况下,最终口碑低迷导致票房不及预期,更是被外媒报出亏损可能超过5亿。
事实上,就贺岁档来看,奇幻、动作题材的《奇门遁甲》原本受众面比《芳华》更广,上映前的预排片也高于《芳华》,但目前预测总票房还不到《芳华》的一半,更能说明如今口碑左右票房的巨大威力。
《奇门遁甲》回本艰难,乐视今年主控四片集体低迷
按照国内的票房分账原则,一部电影一般要实现3倍于成本的票房才能实现回本。
此前《奇门遁甲》制片人魏君子曾表示,这部电影的制作成本超过2.5亿。这意味着《奇门遁甲》的票房可能要到7.5亿,才能保证以乐视影业等投资方回本。如以猫眼预测的最高3.4亿的总票房来计算,乐视影业等投资方能回收的票房最多也不会超过1.3亿,这意味着《奇门遁甲》可能会面临上亿的亏损。
根据公开资料,数娱梦工厂整理出了乐视影业2017年出品电影的情况,乐视影业今年出品了11部电影,另有一部原定今年上映的《生死语者·秦明》还未定档,11部已经上映的电影共计取得了16.97亿的票房。
然而这11部影片当中,乐视影业大部分都是参投,这意味着即使盈利其他投资方也会分走大头。票房最高的《熊出没·奇幻空间》前两大出品方是华强方特和优扬传媒,《记忆大师》第一大出品方是万达,而《心理罪》、《冈仁波齐》和《皮绳上的魂》都是和力辰光主控。
乐视今年主控的四部电影票房表现都相当低迷。《“吃吃”的爱》尽管有蔡康永和小S再度合体的话题热度,但票房仅有2750.3万,完全跌破映前预期。即使算上台湾票房,要回收5500万元的成本也并不容易。
而《那一场呼啸而过的青春》和《推理笔记》在票房上更是毫无水花。前者在改档国庆上映四天后又匆匆宣布撤档,票房仅有877万,三度改档的《推理笔记》最终票房只有1009.76万。
2017-2018贺岁档,乐视选择了押宝《奇门遁甲》,这也是乐视影业更名新乐视文娱后的第一场重头戏。但目前来看,就算有贺岁档加持票房也不尽人意,《奇门遁甲》或将成为乐视影业2017年亏损最多的一部电影。
贾跃亭“拿走”乐视影业17亿,融创中国未进行减值计提?
按照张昭此前接受每经采访时的说法,乐视大部分的项目都推到了明年。这当中应该包括了张艺谋的《影》、郭敬明的《爵迹2》以及动画版的《狼图腾》等上半年乐视片单中出现过的项目。
但在推进这些项目之前,乐视影业首先需要回答的是外界对其财务情况的关注。
8月末融创中国曾发布详细的乐视相关公告,乐视影业的财务情况露出了冰山一角。
根据此前乐视网的公告,乐视影业承诺2016年至2018年,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2亿元、7.3亿元和10.4亿元,3年承诺利润合计高达23亿。而在此之前,2014年和2015年乐视影业的扣非净利润,只有6444.84万元和13616.54万元。
然而根据融创中国8月末的财报,2016年,乐视影业实现营业收入10.9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亿,为承诺净利润的28%,业绩远低于预期。
报告还显示,2017年一季度,由贾跃亭控股的乐视控股拖欠了乐视影视17.08亿账款,而这笔钱相当于乐视影业2016年总资产的50%和营业收入的155%。数娱梦工厂查询注意到,融创中国对乐视网和乐视致新的投资分别计提了减值准备;但由于贾跃亭当时并未卸职,也未赴美国,银行也未冻结乐视控股相关资产,所以融创中国未对乐视影业这笔巨额欠款减值计提。
然而数娱梦工厂注意到,乐视控股拖欠的17亿巨款,在一季度占据乐视影视全部应收账款的70%以上。然而根据融创中国的减值计提标准,超过10%就应当列为单项重大金额,进行单独减值测试。
而12月11日和15日,乐视控股大股东贾跃亭因拖欠账款问题,两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财会行业人士对数娱梦工厂表示,考虑到贾跃亭已远赴美国并被国内法院数次列为“老赖”,融创中国应对这笔17亿的账款进行全额减值计提。
乐视影业不是唯一一家被乐视控股拖欠巨款的乐视系公司。12月15日,乐视体育的股东将乐视体育告上法庭,指控其法定代表人CEO雷振剑等人,在2016年4月到7月之间,违反公司章程,为乐视控股提供约40亿元的借款。截至目前,乐视控股还有约25亿元资金尚未归还。
而目前,乐视控股是否已向乐视影业还清账款,还不得而知。
今年,孙宏斌掌控的融创中国曾通过天津嘉睿入股了乐视网、乐视影业和乐视致新,其中以10.5亿的价格受让了乐视影业15%的股权,成为乐视影业二股东,乐视影视估值随之从98亿降到了70亿;此后孙宏斌继续增持乐视影业,目前持股比例达到21%。
乐视影业作为乐视旗下的三大优质资产之一,孙宏斌以10亿入股15%,一度被外界认为捡了个大便宜。然而需要考虑的是,乐视影视在2016年《盗墓笔记》收获10亿票房的基础上,实现的净利不到承诺的30%,那今年乐视主控影片票房都不如意的情况下,乐视影业2017年的业绩又当如何?
若乐视控股尚未向乐视影业还清账款,那么在贾跃亭被法院列为“老赖”后,他“拿走”的这笔17亿账款会给乐视影业带来不小的麻烦。按照融创中国披露的信息,乐视影业2016年的总营收为10.98亿元,若2017财年对这笔17亿账款全额计提减值,那么乐视影业的利润表将会“十分难看”。
不过乐视网18日晚发布的公告称,乐视影业拟在股权方面进行调整。结合张昭透露新一轮融资正在进行中的表述,乐视影业似乎有望迎来一批新的资金注入。
自今年4月因重组乐视影业事项,乐视网申请停牌至今已有8个月。截至12月19日,乐视网仍然处于停牌之中,总市值611.58亿,距离2016年6月3日公布重组乐视影业方案复牌时的股价,市值缩水了一半。
㈢ 支付宝股东是谁
雅虎持有阿里巴抄巴40%股份,是阿里巴巴的单一最大股东,日本软银持有16%的股份,而马云及其团队仅持有28.2%的股份。
雅虎持有阿里巴巴集团40%的股份,但没有完全投票权!
虽然淘宝是阿里巴巴全资子公司,但是创始人是马云,最具决策性的还是他,虽然最终的决策还是要通过董事会批准。
(3)优扬股东扩展阅读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致力于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支付解决方案。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旗下有“支付宝”与“支付宝钱包”两个独立品牌。自2014年第二季度开始成为当前全球最大的移动支付厂商。
支付宝及阿里巴巴集团较为推崇员工大规模持股的制度安排。在筹建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过程中,40%的股份作为对全体员工的分享和激励,剩余的60%股权作为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阿里巴巴集团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的在职员工,都获得相应股份,实现“全员持股”。
㈣ 小米的股份构成,最大的股东是谁啊
最大股东是雷军
小米的股份构成就需要从小米的创业历史开始了
小米号称八大创始人,其中的七位:雷军、林斌(原Google中国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周光平(原摩托罗拉中心高级总监,主持设计“明”系列手机)、刘德(原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黎万强(原金山词霸总经理)、黄江吉(原微软中国工程院开发总监)以及洪峰(原Google中国高级产品经理)。
另外一个人是王川,多看创始人,也是雷军天使的项目,专注于改良Kindle的阅读系统,创立多看之前开发了一套被国内大部分KTV采用的点播系统,所以对于开发Linux系统以及Android很有心得,在多看的时候就着手开发电视盒子——小米盒子的雏形。
小米在2010年创立时,规模是含7位合伙人的14人团队,就是“上梁山喝小米粥”的14个人。王川是后来被小米收购成为合伙人及重要一支。按照小米团队扁平化的思路,团队仅为三层:合伙人、核心管理层及基层员工。
因为没有任何公开资料,只能根据坊间传闻及行业惯例得到一些信息。最初雷军的股份在40%左右,其余的合伙人在5%左右,留给员工的期权池在10-20%。所以看到雷军的股份是其余任何一位合伙人的5-10倍之间,甚至超过其余合伙人的总和。
创立小米时,雷军的身家在几十亿人民币左右,远超其余所有人的总和,是其余任何一个合伙人的10-100倍甚至更多。
因为雷军在当时已经名满天下,不仅是成功的职业经理人+半创业人(做过金山的CEO),还是成功的创业人(和陈年一起倒腾了卓越并成功在2004年卖给Amazon,估价为7500万美元),还是成功的天使投资人(投资估值曾高达30亿美元的凡客,后来上市的YY和猎豹等等,以及若干没上市的明星项目)。
其他人真的很出色,然而只是优秀的职业经理人而已。虽说创业只是有限公司和有限兜底,不是拿自己的身家做抵押。但在投资人的眼中,间接或者直接就是和创业者的身家有关系,身家越高,投资人愿意赌你。
小米作为互联网初创企业是没有天使投资人的,因为雷军本人就是,他也参与了后续融资。在小米创业时,其它合伙人的资产加一起可能只有雷军的百分之几。雷军既出钱又亲自出任创始人CEO当然股份占比很高。
小米的成绩
小米公司自创办以来,小米公司在2012年全年售出手机719万台,2013年售出手机1870万台,2014年售出手机6112万台,2015年售出手机超过7000万台,2017年Q2季度出货量2316万台 ,2017年全年售出手机9240万台 。2018年售出手机超过1.2亿台 。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小米分别有 6.1%、13.4% 及 28.0% 的收入来自全球其他地区,小米的海外收入每年保持一倍以上的增长。相比于小米 2016 年 91 亿元的海外市场收入,2017 年达到了 321 亿元。
2017年,小米集团收入114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7.5%,与全球收入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且盈利的上市公司相比,按收入增长速度计算,小米在互联网公司中排名第一,在所有公司中排名第二。
2017年第四季度,在全球手机销量的排行中,小米列世界第四,而且创造了97.4%的增长,中国区的增长是57.6%。
IDC 数据显示,2018 年第一季度,小米手机在西欧地区的出货量为 62.1 万台,成为西欧地区销量排名第六的手机品牌。小米在希腊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了 24%,超过苹果和三星排名第一。小米在西班牙的市场份额为 12%,排名第四。
2018年7月27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了2018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小米排名第十。
2018年9月20日,小米集团的精准扶贫残疾人,共圆美丽中国梦项目荣获2018年第三届“CSR中国教育奖”CSR China TOP 100以及最佳社会贡献奖。
2018年10月9日,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宣布,小米8旗舰系列取得了发布4个月出货量超过600万台的成绩。
2018年10月25日,小米宣布提前完成2018年1亿部手机的全年出货目标。
2019年1月31日,IDC发布了2018年四季度智能手机市场报告,小米2018年出货量1.2亿台以上,占比8.7%,排名全球第四、中国厂商第二,逆势上扬32.2%。
㈤ 扬电科技年报出炉扬电科技股新消息为何选择扬电科技股
自倡导碳中和以来,电力股接二连三上涨,引起了广大投资者的注意,扬电科技也受到了关注,这只股票的价值还值不值得投资呢,接下来我就进行一番详细的分析。在对扬电科技展开一番深入的测评前,我为大家整理好了一份电力设备行业龙头股名单,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快点开链接看看吧:宝藏资料!电力设备行业龙头股一栏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省名牌企业、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中国名优产品、省著名商标。该公司主营业务是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大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节能型SBH15非晶合金变压器、非晶铁心、硅钢铁心、纳米晶磁芯等。
让大家对扬电科技有了简单的了解以后,接下来就跟大伙通过亮点来判断一下扬电科技是否值得投资。
亮点一:技术研发优势
扬电科技是在节能电力变压器、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等细分领域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技术研发优势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注重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进行技术优化创新,在保证产品功能与质量的基础上,构建的产品开发体系也很成熟,形成的技术优势很可靠,兼备了国际上更为领先的生产技术甚至还有制造工艺。
亮点二:具有行业先发优势,品牌影响力较深
扬电科技是我国第一批投身非晶变压器制造领域的民营企业。经过努力,不停的进行市场调研、自主研发,还在实践中不断的改进调整才最终实现了完备的生产体系,能够带来的节能电气设备性能优异,非晶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可实施度高。近年来,该公司业绩稳步增长,产能产量不停的上涨,市场占有率一直扩大,在非晶合金变压器市场上拥有较为优秀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由于篇幅受限,更多关于扬电科技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我整理在这篇研报当中,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扬电科技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看
为加快高效节能变压器推广应用,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制定了《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
其中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3年,高效节能变压器在网运行比例进步10%,当年新增高效节能变压器占比不止75%。然后尤其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设立,对我国经济社会、能源环境发展提出的要求更高了,为我国在经济产业方面的转型升级提速,加快能源电力系统转型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总体来讲,扬电科技在节能电力变压器方面拥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有一定的发展前景。但是文章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倘若想更准确地了解扬电科技未来行情如何,点击下方链接,会有专业的投顾来帮你诊断股票,看下扬电科技估值是高估还是低估:【免费】测一测扬电科技现在是高估还是低估?
应答时间:2021-10-31,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㈥ 德云社公司的股东由谁啊
股东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董事长是郭德纲.
㈦ 亿华通公司十大股东
北京亿华通十大股东:1.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西藏康瑞盈实实业有限公司;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张禾(个人);6.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6;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8.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9.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周鹏飞(个人)。
【拓展资料】
北京亿华通科技有限公司,是在科技部、北京市政府、清华大学的大力支持下,从事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研发及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北京清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的产业化实体。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在多种型式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动力系统研发、电子控制系统开发、车用加氢站的建设运行等方面,取得了深入进展和重要成果。
公司依托清华大学的科研背景,先后承担了国家“863”计划电动汽车重大专项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示范车开发与试验运行研究”项目、“可再生能源制氢及HCNG城市客车研发”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控制器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国燃料电池公共汽车商业化示范”等项目,在燃料电池客车、增程式电动客车、混合动力客车整车匹配研究及系统集成技术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形成了从关键零部件到成套系统的开发与测试体系。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以汽车新型动力系统和氢能系统研发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开发能力,圆满完成了科技部863电动汽车重大专项所属的燃料电池城市客车研发、多种新型混合动力汽车研发、北京氢能示范园建设、燃料电池客车奥运会、世博会、青奥会示范、燃料电池客车北京公交运营等任务。公司的成果得到了国内外专家和组织的高度称赞,多名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科技部部长、北京市领导、美国能源部部长、欧盟科技专员、GEF总裁等先后对公司进行考察、访问。与美国、欧盟、加拿大等政府及科研机构,BP、shell等国际能源公司以及通用、丰田、福特、大众等汽车公司进行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㈧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历史沿革: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由江苏扬农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六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2002年4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2002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06年6月,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以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3股的对价换得其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2007年7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63号文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6名投资者发行股份1,700万股,发行价格15.11元/股,募集资金2.5亿元。2009年9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0号文核准,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5名投资者发行股份1,543.543万股,发行价格30.20元/股,募集资金4.5亿元。
㈨ 三人股东协议上写着离职必须退股合理吗
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章程规定入股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份由公司回购,该规定应属有效
阅读提示:职工持股是一种常见的股权激励方式,国有企业改制中,大量国有企业采用这种方式吸纳员工入股,完成向有限责任公司的体制转变。为了加强企业的人合性,部分有限责任公司在章程中规定,入股职工因调离本公司,被辞退、除名、自由离职、退休、死亡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权由公司回购。那么,这种离职退股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呢?本文作者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进行分析。
审判要旨: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公司章程规定入股职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份通过计算价格后由公司回购,内容上未违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应属有效。
案情简介
1、2004年1月,山东鸿源水产有限公司由山东承天海洋水产集团公司改制成立,杨玉泉在改制时成为公司股东。同时,杨玉泉签订《公司征求意见书》,意见书明确约定:入股职工因调离本公司,被辞退、除名、自由离职、退休、死亡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份通过计算确定价格后由公司回购。
2、2014年2月28日,山东鸿源召开股东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包括杨玉泉在内的多名公司原股东因退休、离职、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按照公司改制的有关规定,股权由公司回购,公司按照各自的出资额对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进行回购,上述人员已从公司领取回购款,双方已经履行完毕。
3、2014年3月19日,杨玉泉等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鸿源公司收购其股份,威海市院认为原告股份已经回购完毕,其不具备股东资格,并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4、原告上诉,山东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原告继而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
败诉原因
申请人于2004年1月成为鸿源公司股东时签署了“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该“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约定“入股职工因调离本公司,被辞退、除名、自由离职、退休、死亡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份通过计算价格后由公司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与股东约定《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回购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本案的“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由申请人签字,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上未违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应属有效。故鸿源公司依据公司与申请人约定的“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进行回购,并无不当。鸿源公司2004年2月28日收购原告股权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股权转让履行完毕,原告不再具有股东身份。
实务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了防止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本书作者提出提下建议:
1、《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情形,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自行约定其他股份收购的情形,公司在法定情形之外,可以规定若干的约定情形,不过,这一规定不能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不能侵犯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实践中,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离职约定为股份回购条件比较常见,这一规定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不过,该股权回购如何操作还取决于具体约定,实践中的约定方式有三种:第一,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约定,持股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份,这种约定将主动权赋予员工,若员工不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不可以强制收购;第二,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股东离职时,其股份则被估价回购,这种约定没有给予股东选择的空间,股东一经离职,公司即可通过股东会决议收购其股份,本文的主导案例正属于这种情况;第三,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股东可以在离职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公司召开股东会讨论是否收购,这种情况下,若股东与公司协商失败,公司不负有收购股份的义务,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得不到支持的。
3、上述三种约定方式中,第一种和第三种合法有效,不存在争议。第二种约定更为特殊,它并没有真的赋予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而是设立了强制退股的条件。本书作者查阅了400余个相关案例,找到了四个相关案例,裁判观点全部认为,这种规定是有效的。但是,笔者也注意到,这四个案例的公司全部是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因此我们必须考虑,法院是否在认定中考虑了公司性质,换而言之,若某公司是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在章程中规定股东离职强制退股条款是否有效。很可惜的是,这种案例还没有出现。不过,分析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判观点中,均没有将公司国有企业改制的背景作为该章程条款有效的前提条件,它们的分析全部集中在章程或者协议系股东与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约定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这两个方面。因此,本书作者认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在章程中规定此类条款。
4、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股份收购约定条件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规定则更加严格,其规定除法定情形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该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由此可见,对于股份责任公司,异议股东仅在对公司合并、分离决议持有异议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为该案在法庭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就该问题的论述:
一、关于申请人的股权是否已经被鸿源公司回购的问题。2004年1月申请人因企业改制,成为鸿源公司的股东。鸿源公司为了证明申请人已经退股,提供了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的退股金领取凭条。申请人主张该退股金领取凭条属于变造,内容虚假,但未能提供直接证据包括司法鉴定结论等予以证明。鸿源公司还提供了申请人退股后公司关于减资的股东会决议、减资公告、工商变更登记记载事项等,鸿源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效力要大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效力,故申请人已经退股的事实应予以认定。
二、关于鸿源公司对再审申请人的股权进行回购是否合法的问题。申请人于2004年1月成为鸿源公司股东时签署了“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该“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约定“入股职工因调离本公司,被辞退、除名、自由离职、退休、死亡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股份通过计算价格后由公司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与股东约定《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之外的其他回购情形。《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并未禁止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达成股权回购的约定。本案的“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由申请人签字,属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上未违背公司法及相关法律的强行性规范,应属有效。故鸿源公司依据公司与申请人约定的“公司改制征求意见书”进行回购,并无不当。
案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杨玉泉、山东鸿源水产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2015)民申字第2819号]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仇定荣与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15)苏审二商申字第00441号]认为:“2003年持股会章程合法有效,应当作为本案纠纷的适用依据。根据该章程相关规定,基于仇定荣的离职行为,其已不再是持股会会员,仇定荣关于扬农工会购回其股权并支付对价及逾期利息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2003年持股会章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在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其所持股份中的量化和奖励股份视为自动放弃,由持股会收回,个人出资认购的股份由持股会按其出资额购回,均转作预留股份。’该章程对离职职工股的处理体现了企业职工持股的本质特征,符合前述文件规定及相关精神。因此,2003年持股会章程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并对所有持股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持股卡》仅仅是股东权利的记载凭证,股权内容及行使方式应当遵守章程规定,依据2003年持股会章程,基于仇定荣离职行为,其所持量化、奖励股份被无偿收回,出资股份已经被购回,所应得的价款冲抵了其欠公司的购房补贴借款,仇定荣认为持股会章程因通过主体、程序与内容违法而无效,其未退出持股会,扬农工会应购回其所持股份并支付对价及利息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案例二: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胡耘芳与常州市天安百货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苏04民终362号]认为:“天安公司的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入股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由公司回购股份,股价按当年公司净资产额确定’。胡耘芳于2012年5月办理退休,已经符合天安公司章程中所约定的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案例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济南鲁联集团有限公司与张作让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6)鲁01民终2387号]认为:“鲁联公司为保障公司资合与人合的统一性,在注册资本不减少的原则下,公司章程对股东在符合相应条件时将股权退出事宜作出明确约定,股东因退休不在现岗时,将股权退出,由公司收回或由其他股东受让,并以认缴出资额退还。上述内容系公司股东真实意思表示,系公司对自我权利的自由处分,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张作让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作为符合退出股权条件的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规定退出股权,要求鲁联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返还股金,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亦未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依法应予支持。”
案例四: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上诉人桦甸市汽运出租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斌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2013)吉中民三终字第194号]认为:“李斌作为上诉人汽运公司原董事长,在公司换届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中落选,要求回购其作为董事长期间所持有的普通股东应持股份外的57股股份,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对其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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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苏永乐的苏永乐揭秘“喜羊羊”转手幕后
“喜羊羊与灰太狼”--这个迄今为止中国最成功的动漫品牌,何以在行至巅峰时遭到创始团队“集体抛售”?“喜羊羊”变身背后折射出中国动漫怎样的发展困境?
2012年,“狼吃不到羊”的故事在继续发酵。
刚刚过去的贺岁档,“喜羊羊”电影成为中国动漫市场的大赢家。系列第四部《开心闯龙年》以1.6亿元的票房收入横扫其它所有竞争对手,创造了新纪录。这部投资不过4000万的国产动画电影,票房号召力丝毫不亚于任何一部群星璀璨的商业大片。
在中国并不算健康的生存土壤上,一个成功原创动漫品牌的横空出世似乎已成事实。一只狼想吃羊的简单童话故事,过去几年创造出高达60亿规模的零售市场,以及连续4部超过亿元票房的电影。“喜羊羊”一度被视为最有可能成为“中国迪士尼”的动漫品牌。
2011年2月,“喜羊羊”成功借壳意马国际登陆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成为自奥飞动漫上市后,中国第二个上市的知名动漫品牌。相比之下,前几年盛极一时的宏梦卡通仍在路上。
不过,不要被眼前的繁华与表象所迷惑。
当“喜羊羊”还在荧幕上拼命赚取眼球、攫取利润的时候,这个动漫形象的投资者与创始人已悄悄离场。随着意马国际以10.47亿港元收购“喜羊羊”消费品授权业务公司动漫火车集团,并通过联合品牌协议获得了几乎整个品牌与形象,被称为“喜羊羊之父”的编剧卢永强和主要投资人苏永乐在这场交易中已套现了大部分股份。《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导演黄伟明则在两年前就脱离了团队单干。
更坏的消息可能还在于,“喜羊羊”形象或已无法看作是国产动漫形象。在整个品牌易手的过程中,美国迪士尼公司的身影不断闪现。迪士尼不仅获得其电影的海外播映权、消费品授权的总代理,而且有权重新设计“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形象。
这无疑充满了戏剧性,在荧幕上,狼永远都没有吃成羊。但在现实中,“争食”“喜羊羊”早已趋之若鹜,其中不仅包括盗版者、电影公司、传播公司,还包括发行公司、图书公司以及知名国外动画公司。
可惜的是,与资本市场的增值套现和电影票房的爆炸性增长相比,“喜羊羊”的原创公司--广东原创动力并未因此崛起为国内一流的动漫公司。至今,原创动力一年的盈利不过千万元,员工收入也并未获得实质性改变。在与影视院线合作中,原创动力更处于弱势中,大部分票房被合作公司瓜分。
内忧之外还有外患。迪士尼、梦工厂正在大举进军中国,时代华纳收购了兔斯基,而绝大多数中国动漫公司都处在亏损边缘,或依靠政府补贴而生存。
作为中国为数不多成功的原创动漫品牌之一,“喜羊羊”被寄予厚望,却又为何放弃成为“中国迪士尼”?一手建立“喜羊羊”从动画到衍生品产业链的创始人苏永乐,又为何将自己的孩子卖给别人?
“我现在的兴趣是幼教。”2月22日,苏永乐在北京对《中国企业家》表示。他现在新的头衔是永乐创新教育机构CEO。对他来说,“喜羊羊与灰太狼”或许已成为过去,“中国到现在只有一个喜羊羊,我不认为这是我最大的成功,反而是动漫市场最大的悲哀。”
喜羊羊“救马”
“喜羊羊”和意马国际的故事,被业内人士调侃为“羊和狼救了一匹马”。自去年2月交易达成,几乎破产的意马国际半年内依靠“喜羊羊”获得了超过7000万港元的收入,从而将年亏损减少九成。
“我没有觉得遗憾。”苏永乐说,“这件事很简单,就是一个资本市场上的商业行为。”至于在“喜羊羊”鼎盛期将其出售,苏认为“这自然是为了一个好价格”。
与卢永强、刘蔓仪、黄伟明等“喜羊羊”的创始人不同,香港人苏永乐是个不折不扣的商人。上个世纪70年代,他就开始做玩具生意,直至去年才关闭自己的玩具工厂。在“喜羊羊”声名鹊起后,苏永乐、卢永强就一直寻找机会,将其推向资本市场套现。2006年,苏永乐即联合一家香港上市公司镭射国际,收购一家主要业务为动画人物版权和设计的公司Datewell Ltd,计划将“喜羊羊”版权资产及原创动力装入其中,后来因壳公司大幅亏损而作罢。
“喜羊羊”为何一而再地急于出售?对于一个正如日中天的动漫品牌,上市难道就是唯一的选择?
苏永乐表示,之所以急切地寻找资金平台,就是为了解资金之渴。苏也曾想过在内地创业板上市,但前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的原创动力不符合上市条件,等符合时,苏却被告知“至少要排队五年”。
无奈之下,在香港借壳上市成为了最后的选择。2009年开始,苏永乐一边与迪士尼谈判授权业务的总代理经营权,一边与中间人钟楚义接触找到了濒临破产的以电脑动画制作为主业的意马国际,再由香港“红筹之父”梁伯韬的Ideal Talent公司,以0.07港元的成本入股,成为意马的单一大股东。一系列运作完成后,梁伯韬、钟楚义再通过融资以8亿元的代价从苏永乐、卢永强手中购入动漫火车集团。
交易完成后,钟楚义在套现了约3亿元后“离场”,而梁伯韬持股意马国际超过26%,成为最大股东。
从交易本身来看,意马国际这笔交易相当划算:“喜羊羊”作为中国唯一拥有高知名度的动漫品牌,其收入从2009年的2082万港元大幅增至2010年的8500万港元,年复合增长率979%,意马国际给出的市盈率为平均7.84倍,而2010年港股市盈率平均为15倍左右。如果拿在内地上市的动漫及影视公司做个对比,奥飞动漫的市盈率高达95.8倍,而华谊兄弟的市盈率几次大跌后仍高达67倍。
另外,意马国际不仅将“喜羊羊”品牌最赚钱的消费品授权业务全部收购,还通过联合品牌管理协议,摊分来自原创动力公司90%的收入,这实际上相当于意马国际将整只“羊”给吞下。
事实上,这一蹊跷的收购一直迷雾重重。2010年下半年,传出迪士尼将以16亿元收购“喜羊羊”的消息后,原创动力即受到外界的巨大压力。媒体报道,就在“喜羊羊”还在与迪士尼谈判时,原创动力总经理刘蔓仪便接到了主管部门的电话询问,言下之意明显担心原创动力与外资企业发生了转手交易。在追问之下,原创动力赶紧拿出各种材料去证明自己依然是家中国公司。
2010年10月,原创动力与迪士尼召开了隆重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双方达成播映权合作,而非收购,后者将把最新的100集《喜羊羊与灰太狼》通过迪士尼频道向亚太区52个国家和地区播映。不过,业内人士的看法则是双方已经确定了巧妙的收购方法,既能实现收购目的,又不触及政府底线。
后来,意马国际的收购亦相当聪明,并没有直接收购其制作方原创动力,而是收购了经营和运作品牌的公司动漫火车。“我需要保持原创动力作为制作公司的独立性,跟经营分开。”苏永乐向《中国企业家》如此解释联合品牌协议的由来,并澄清‘喜羊羊’品牌并未出售给迪士尼。
尽管苏永乐十分避讳谈到“卖掉”这个词,但他也承认,目前自己精力和重心都不在“喜羊羊”品牌上了,“发展到了这个层面,‘喜羊羊’再往上走就有很多限制。”苏永乐话锋一转,“归根结底,我现在关心的是,如何出现更多的‘喜羊羊’,而不是我孤军奋战。”
对这起并购,资本市场和动漫界反应截然不同。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行分析师表示,这起收购看起来更像一场资本游戏,成为大股东套现的工具。动漫界的普遍反应则是,这是一起成功案例,意味着“喜羊羊”品牌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从事动漫品牌经营、张小盒品牌联合创始人陈格雷说:“将近10倍的溢价,现金收购,这说明,他们成功洗手上岸了。”
“套现”之后
如同宏梦卡通前任CEO王敬出身零售业,奥飞动漫创始人蔡东青来自玩具行业,“喜羊羊”的主要投资人苏永乐同样来自行业之外。
“我从来没有做过导演,也没有做过编剧,但我跟其他人最大的不同,是我从产品的思路去设计动漫品牌,我是为了卖产品,而其他人是为了卖片子。”苏永乐透着商人特有的精明,他看起来有点像坏坏的“灰太狼”,在这个宅男遍布的行业,他是个与众不同的角色。
在美国做了十几年授权生意后,苏永乐于2002年回国,一个偶然的机会,苏认识了跟现任原创动力总经理刘蔓仪合作做动画制作的卢永强。那时原创动力只有一部《宝贝女儿好妈妈》,而且苦心经营五年才收回成本。他们决心合作一个新品牌,这个品牌必须一炮而红。
从那时到现在,整整过去了十年。可以说几位创始人的最初梦想实现了,“喜羊羊与灰太狼”成了中国家喻户晓的动漫形象,并且开始创造出可观的收入,实现了任何一个中国动漫形象从未达到的高度。
临阵易手,套现走人,是众多默默无闻的动漫制作者不愿意看到的,但又是深入这一行业的投资人最想实现的。“苏永乐这样的人在这个行业中比较少。”原炫动传播副总裁、曾参与第一部《喜羊羊与灰太狼》电影发行的王磊评价道,“商人,资本家,这个行业的‘坏人’,他们的进场对动漫品牌的推动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王磊形象地说,当一个市场的蛋糕不够大时,吸引不了资本入场,而所谓的“坏人”也不会进来。
苏永乐就是王磊所说的那种“坏人”。他首先考虑的问题就跟创作者不一样:什么样的产品好卖?而创作者的思路通常是:我要画一个什么样的形象?根本上的不同导致“喜羊羊”品牌独特的发展路径。
现在“喜羊羊”的形势似乎不错,连续四年推出的四部大电影,总投资不到1亿,却收获了超过5个亿的票房。人们感兴趣的是,在意马国际掌控下,与迪士尼合作后,品牌未来将如何?
国内恶劣的动漫生存环境,短期很难支撑一个原创动漫品牌的成长与发展。“中国的动画片发行渠道是分散的,而且互相之间竞争极为激烈。”苏永乐发现,即使一条街道之隔的广东省电视台和广州市电视台都互相打得不可开交,更别提省级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了。这就导致,一是必须每个省甚至每个市都要分别谈合作;二是为了应对一个电视台三五天就播完一部剧,必须大批量制作才可能树立品牌。
如果对动漫产业稍加了解就会发现,美国的影视动漫公司如迪士尼,影视版权的收入只占总收入的约40%,大头来自于主题公园、衍生产品和DVD等渠道的收入,在中国主题公园投入巨大,而DVD面临大量盗版的冲击,因此赚钱的渠道只剩下衍生品授权。
“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1/3的商品都是品牌授权衍生品。而中国这个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优扬传播副总裁邢瑛对《中国企业家》表示。
初级阶段意味着,“喜羊羊”的创始团队需要面对大量琐碎而零散的工作--跟超过250家厂商谈品牌授权合作。随着“喜羊羊”这块蛋糕的切分者越来越多,各种零散而缺乏系统授权的代理商出现在市场上。这极易造成授权的失控与混乱,尤其是在各个领域的授权扩张及专卖店建设方面。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苏永乐等人将“喜羊羊”发展到目前的程度已属极限。抛开对原创动漫品牌的珍惜,如果确由迪士尼掌控“喜羊羊”,充分利用多品牌的优势发展衍生品,同时发展海外市场,或者有机会突破中国原创动漫的终极壁垒,继续获得成功。
当然,可能的危险同样被不断提及。一是核心的创作团队流失,在亲手设计出“喜羊羊”卡通形象的导演黄伟明和编剧卢永强相继离开后,曾令竞争对手宏梦卡通羡慕不已的创作优势是否能持续;二是意马国际作为香港上市公司,频繁的资本运作和对利润的追求,是否能为“喜羊羊”创造稳定的合作环境。另外,旗下已经拥有几百个动漫形象的迪士尼,能为“喜羊羊”做多大的投入也值得怀疑。
“人要有所得,必要有所失。”苏永乐说。这位永乐创新教育机构CEO的名片背面,印着的喜羊羊头像代表他的过去。“如果我教育的1000个人里面,有5个最后从事动漫了,只要有一个人做成功了,那你说,中国有多少个‘喜羊羊’?”
这个“坏人”就这样离场了,留给动漫市场一个耐人寻味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