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牧原股份致歉,2020年度业绩快报中商品猪销售均价出错,对此你怎么看
中新经纬手机客户端4月15日电 15日晚,牧原股份(002714,股吧)公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更改公示,经核查,公示内容中商品猪全年度市场销售平均价数据信息不正确,给投资人造成不变表示歉意,烦请众多投资人原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审批工作中,提升 信息公开品质。
经营业绩和经营情况说明牧原股份公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中表明,2020年生猪价不断上位,公司商品猪全年度市场销售平均价为28.04元/KG,较2019年增涨51.40%。牧原股份称,经核查,公示内容中商品猪全年度市场销售平均价数据信息不正确,更改后数据信息为公司商品猪全年度市场销售平均价为30.19元/KG,较2019年增涨61.10%。
3、商品猪价格行情的大幅度起伏(降低或升高)、非洲猪瘟等病疫风险性都很有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特大危害,烦请众多投资人慎重管理决策,留意经营风险。
② 萨班斯法案内容有哪些
主要是防止财务舞弊方面的内容。比较多发给你,你参考一下
SOX法案规定:
●禁止向本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员提供私人贷款;
●公司高管、董事或者受益权人10%的股权变动必须在两个营业日内披露;
●在养老金计划管制期内,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不能直接或间接交易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或从中获益的其他行为;
●对于有违反证券法规情节的有关人士,美国证监会可以禁止他们担任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董事等。
再建立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责任追究机制
1.明确CEO/CFO的会计责任
SOX法案要求在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中,须附有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主管(CFO)的承诺函,保证所提交的定期信息披露报告的真实性。此前,美国的上市公司定期信息披露并不需要CEO/CFO签字,因此一旦其上市公司的财务丑闻被揭发,其CEO/CFO往往以自己不知情来开脱个人的法律责任;由于专业性强,程序复杂,一般也很难找到直接证据来证明CEO/CFO明知或故意披露虚假财务信息。结果,美国无罪推定的司法原则使监管部门经常无计可施。
SOX法案规定:
●上市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包括公司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定编制的会计报表)应附有公司首席执行官与首席财务官签署的承诺函;
●承诺函中的内容包括:确保本公司定期报告所含会计报表及信息披露的适当性,并且保证此会计报表及信息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这样一来,监管者即使找不到或者不再需要寻找财务欺诈的直接证据,也可以要求其CEO/CFO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2.要求公司CEO/CFO本人承担不当行为的法律责任
此前,在那些造成重大危害的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事件中,公司CEO/CFO本人仅面临个人职业声誉下降(Reputation Risk)的威胁;即使监管者对其采取种种处罚措施,这些惩罚可能也会以各种方式转嫁给上市公司负担,却难以对CEO/CFO本人形成有效威慑。
SOX法案此次直接明确了公司CEO/CFO本人面临的法律责任,为监管机构查处财务欺诈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弥补了监管体系上的漏洞,使公司的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达成某种平衡。
SOX法案规定:
●在公司定期报告中若发现因实质性违反监管法规而被要求重编会计报表时,公司的CEO/CFO应当返还给公司12个月内从公司收到的所有奖金、红利,其他形式的激励性报酬以及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
●如果公司CEO/CFO事先知道违规事项,但仍提交承诺函,最多可以判处10年监禁,以及100万美元的罚款;
●对于故意做出虚假承诺的,最多可以被监禁20年并判处500万美元的罚款。
强化内外制衡
安然事件的引爆,并非始于监管机构的稽查行动,而是市场投资机构(主要是对冲基金等)对安然公司的信息披露产生怀疑,即向公司管理层提出一连串的问题要求予以澄清,并大量抛空安然股票所致。因此可以说,提高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是各国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的基本手段。
但是一般而言,如何使投资者获得全面、准确、有用的信息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并形成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还是一个难题。尽管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制度方面,美国走在世界前沿,但是SOX法案依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似乎有点矫枉必须过正的味道。
SOX法案规定:
●进一步缩短财务报告披露的滞后期,提高及时性。其中,未来3年内,年度报告由90天缩短为60天;季度报告由45天缩短为35天。年报及季报都需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强化上市公司内控及报告制度,要求公司年度报告中提供“内部控制报告”,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报告”要出具注册会计师的意见;
●提高对公司信息披露可用性的要求,包括定期报告中披露所有的资产负债表外交易、财务状况的预测性信息、高层财务人员的道德守则、所有由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实质性的纠正调整、临时报告中公司财务状况或财务经营状况的实质性变化等。
加强内部独立监督能力
与我国上市公司不同,美国上市公司内部设有审计委员会,但不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该公司的会计及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审计该公司的财务报告。2002年上市公司系列财务丑闻表明,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形同虚设。
SOX法案规定:
●为保证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必须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得是公司或者其子公司的关联人士,其中至少一人应是财务专家;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中接受任何咨询、顾问费或者其他酬金;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方式要由审计委员会批准,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报告审计委员会;
●为保证审计委员会能够及时发现公司的会计和审计问题,还需要建立一套处理举报或投诉的工作程序以及相应的监测系统、反应机制。
SOX法案所提出的措施,是否能确保对会计、审计及公司高官人员的监督,还需要实践检验。但是会计审计本身的专业性较强,即使由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还是能够给注册会计师留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杜绝注册会计师利益瓜葛
美国上市公司的连锁会计丑闻,已使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深陷其中。然而,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不但没有履行职责,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甚至为虎作伥,帮助安然销毁证据。
实际上,美国证监会在很早以前就注意到并着手开始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公司之间存在的利益瓜葛问题。例如:若一个事务所长期服务于同一客户,就有可能和客户发生复杂的利害关系,它们会在进行审计业务的同时,再提供企业咨询等非审计业务。而非审计业务的收益,很可能会超过审计业务等。
前任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瑟·莱维特曾经力主:所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与咨询业务必须分拆。但此建议曾遭到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的抵制。对此,SOX法案授予美国证监会一柄尚方宝剑,严格限制会计师事务所那些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做法。
SOX法案规定:
●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审计业务的同时提供非审计业务。其中,明确列举了8类不适当业务被禁止,并授权美国证监会的会计监督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对其他类业务作出禁止规定。
●强制实行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会计师,或者复核审计项目的会计师,为同一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5年。
●限制注册会计师去被审公司任职。公司的现任CEO/CFO等高管人员,若在一年内曾经受雇于会计师事务所并参与该公司有关的审计工作,则该事务所不得再担任该公司的审计工作。
●实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备案制度。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在会计监督委员会进行注册,并且要定期更新注册信息。
●针对安达信销毁审计档案的问题,SOX法案还规定:注册会计师有保管审计工作底稿的责任。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市公司的工作底稿至少保存7年。
由于此项措施的强制性,到目前为止,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基本完成审计和咨询业务的分拆。例如毕马威的咨询业务分拆为毕博咨询;普华永道的咨询业务分拆后被IBM收购;因为分拆较早,从安达信分拆出来的埃森哲咨询得以从安然事件中幸免。
会计师行业由自律改为监管
以往,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与服务职能都集中在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然而,证券市场的系列会计丑闻,已使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有效性遭到空前质疑。
实际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依靠会员会费的资助在维持运作,所以少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协会的影响很大,使协会不可避免地会自发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利益。因此,仅依靠协会自律,很难杜绝丑闻再度发生。
SOX法案规定:
●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成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而原来由AICPA行使的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职能,则交给更具公共职能的PCAOB。
●PCAOB由五人组成,直接归美国证监会管辖,但不属于其内部雇员。为消除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其的影响,该委员会的运行经费不再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而是改为由上市公司分担;
●美国证监会授权该委员会制定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权、日常监督权、调查和处罚权;检查和处理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之间的会计处理分歧。
尽管此前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已明确:制定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的权限属于美国证监会。但是,由于政府机构的效率、经费、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不足,更由于对行业自律的有效性存在幻想,美国证监会一度将会计准则的制定权代理给了民间自律机构。SOX法案要求美国证监会对这个问题进行纠正,并向国会报告有关情况。
确保证券分析师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美国证券市场系列会计丑闻中,除了注册会计师外,证券公司在其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尤其证券公司内部投资银行部门和证券分析师相互勾结,发布虚假分析报告,操纵市场价格,误导投资者。此类情况被揭发后,证券公司面临大量的法律诉讼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SOX法案规定:
●要求美国证监会SEC制定相关的规定和细则,以避免证券分析师在其研究报告或公开场合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时“见利忘义”,以提高研究报告的客观性,向投资者提供更为有用和可靠的信息。规定的内容包括:禁止公开发布由经纪人和交易商雇佣的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所提供的研究报告,以及非直接从事投资研究的人员提供的研究报告;由经纪人和交易商雇佣的非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官员负责对证券分析师的监管和评价;要求经纪人和交易商,以及他们雇佣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不得因证券分析师对发行人证券提出了不利的或相反的研究结论,并因该结论影响到经纪人、交易商同发行人的关系而对证券分析师进行报复和威胁;
●规定一定期限内担任或即将担任公开发行股票承销商或坐市商(dealers)的经纪人和交易商不得公开发布关于该股票或发行人的研究报告;
●在执业的经纪人和交易商内部建立制度架构体系,将证券分析师划分为复核、强制(pressure)、监察等不同的工作部门,以避免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人员存有潜在的偏见;
●要求证券分析师、经纪人和交易商在研究报告公布的同时,披露已知的和应当知晓的利益冲突事项。
SOX法案还注意到纠正各种干扰证券分析人员独立性的问题,例如来自公司内部投资银行部门的威胁利诱等。
加强刑事处罚
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丑闻给投资者造成极大损失,人们迫切要求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因此,除了对CEO/CFO的处罚规定外,SOX法案中还制定了严厉处罚证券犯罪的法规。
SOX法案规定:
●任何人通过信息欺诈或价格操纵在证券市场获取利益,最多可监禁25年或处以罚款;对违法的注册会计师可被判处10年以下监禁或罚款;
●延长了对证券欺诈的追诉期,起诉时间可以延长至非法行为发现的两年内,或者非法行为实施后的五年内;
●新的规定将保护公司检举揭发的员工,对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还规定了对举报者的具体的补偿措施,比如恢复职务、补发报酬及其他损失等。
SOX法案是匆忙出台的产物,这与美国特定的政治背景有关。
从目前情况看,SOX法案提出的措施,对于稳定美国股市起到了一定作用。但要使投资者全面恢复信心,解决证券市场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也并非制定几条法律法规那么简单。
SOX法案即《萨班斯-奥克斯莱法案》
又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美国国会为纠正2001年安然事件后爆发的连串上市公司会计丑闻,恢复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推出此亡羊补牢之举。该法案于2002年7月由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发布。
SOX法案主要针对公司财务丑闻中揭露出来的问题,修补完善了《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有关章节。
③ 知名会计事务所遭员工举报!60家A股公司曝光,对其造成了什么影响
知名会计师事务所遭到员工举报,据说列举了55页的PPT,详细阐述了公司违规审计的各种各样事情,涉及到60家A股公司,这个造成的影响已经相当之大了,可以说是轩然大波,相关的我国部门也迅速出台了命令,要求德勤开展自查,相关部门也会实际去调查这个举报材料是否真实。
对这个会计师事务所显然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风波正在出现,酝酿到底能不能挺得过去,我们隔半个月再看,现在谁下结论都没有用,因为单纯凭着一个举报的PPT也不能证明真的就有这样的事情,而且他为什么会有长达55页的PPT,突然之间他就有了吗?他这个东西怎么能有那肯定是收集了好久的,他为什么好久之前就开始收集这个东西,这些细节性的东西不调查清楚就直接下结论,是一个非常不负责的行为。
④ 请问如何在网上找到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表的案例
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表的案例
前 言
美国自二00一年十月以来,陆续爆发安隆(Enron)的财务报表不实报导、世界通讯(Worldcom)的隐瞒亏损、线上时代华纳(AOL LIME Warners)的虚报广告营收及强生制药(Johnson)被控隐瞒产品过失,甚至连国际知名的奇异公司(G.E.)、美国国际集团(AIG)、思科(Cisco)、摩根大通银行及国际商业机器(IBM)等也因为可疑的会计操作实务,而让投资人起了疑心,弊案酬闻,使得股市狂跌,造成美国自30年代经济大恐慌以来,最大的投资信心危机。
有鉴於此,美国参议员沙班(Paul Sarbane)提出的著名的沙氏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又称为「企业改革法」),该法案的重要项目包括:强化主管机关之监督、公司治理、会计师独立性等,并成立公开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尤其在会计师独立性及内部控制等议题上,明文规定会计师不得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及非审计服务,并加强对公司内部稽核之监控。
会计师查核签证之功能原在赋予会计师站在保护投资大众的立场,以稽核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资讯。然而一连串的企业丑闻案,使会计师的公信力受到怀疑,从而影响公开发行公司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导准则、会计及审计规范与管制的可靠性。
一九九七年底的亚洲金融风暴,凸显出亚洲企业仍以家族及集团化经营为主,大陆的”老三案”(深圳原野、海南中水、长城机电)导致涉案会计师事务所解散、相关注册会计师承受严厉的行政处罚;“新三案“(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则是“所破人亡”,而查核银广夏、东方电子的注册会计师更是锒铛入狱,遭受惩处 。台湾在二00四年爆发之博达、皇统、宏达科、讯碟、升技等上市公司高层人员挪用公司资金,进行股价护盘及利益输送等情事,引发了本土性金融风暴,不仅使一般投资人蒙受重大损失,更使金融体系的资产品质恶化,投资人信心大受打击,亦使得签证这些公司的会计师受到舆论及法律上严格的谴责 。
为防范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如何建立一套公司治理制度以侦测舞弊,便显得异常重要。公司治理可分为“内部监控“,及“外部治理“两类,前者企求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由股东会与监督机关善尽监督义务,避免公司经营者从事道德危险之行为;后者则希冀由交易相对人、债权人、市场、主管机关、证卷商、会计师、及社会大众等共同发挥力量来监督公司经营者追求公司利益。世界银行於一九九九年提出之公司治理架构如图一所示:
爰此,本文乃藉由分析财务报表虚假之原因及特点,并从两岸之经营环境与会计师之责任与独立性规范之观点,探求如何落实公司治理制度中,有关两岸会计师查核签证之一环。
一、上市公司管理舞弊之原因分析
所谓“虚假财务报告”,是指财务报告中所揭示的财务会计资讯存在严重不实或者财务报告的揭露存在重大遗漏。不同的企业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不同,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层面:
1. 股价考量
若经营高层本身就是大股东或有业绩预算的压力,为了使该公司有更高的股价,进而使自己本身持股市值增加,便有强烈的诱因趋使他对财务报表动手脚,从营业收入开始,不论是毛利率、营业费用、营业利益、业外收益等都有可用来“窗饰“财务报表。此与投资人及分析师长久以来非常重视公司的营业收入成长、毛利率变化、盈余成长及每股盈余等数字上,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2. 募集资金的考量
对於有募集资金压力的公司而言,如何从市场上募得较佳的资金条件,企业的营运获利状况,是关键性的因素,此乃经营高层要对财务报表作假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能够顺利地从资本市场上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条件不佳的企业若欲配股或增发新股,就会操纵损益,发布虚假的财务报表。
3. 经营管理阶层之薪酬与公司绩效有连带关系
企业管理阶层之薪酬结构自1990年代发生变化,为奖励管理阶层之经营绩效所发放之红利,从过去之现金红利制转变成目前多数公司以股票选择权作为员工之酬劳。根据统计,企业对於股票选择权之发放比例在过去十年间成长三倍,其相对应之价值更是惊人,1997年全美前2000大企业所发放之股票选择权市值约为50亿美元,至2000年时,其市值已增加为162亿美元,其价值短短三年间就超过三倍。两岸上市公司的高阶经营层通常不会愿意自己因业绩不好而下台,但在经营环境艰困时,作假帐就变成经营层要维持好获利绩效的选择项目之一。股票选择权诱使企业管理阶层积极创造经营绩效以拉抬公司股价,台湾目前常见的方式包括提早认列未实现收入、隐藏负债、使用其他新颖的会计手法等,以提高公司当年度之盈余。大陆企业目前仍然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上市公司大部分也是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在管理体制上还带有原来的一些特点,有些经营管理者在上任的当年会希望公司利润能有大幅上升,从而展现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绩效。亦有部分经理人为达到此种预期,便会著手粉饰财务报告。
4. 资产重组或合并过程中的需要
企业的资产重组和合并,往往涉及很多人的利益,为了满足不同的利益需要,企业通常会藉改制和合并之机制造虚假的财务报告。例如有些上市公司为了维护企业在股票市场的形象,藉合并之名迷惑投资者。
随著两岸证券市场的发展,国家对市场的监管愈来愈趋严峻,上市公司发布虚假财务报告所需承担的风险也逐渐加大,通常必须有很大的诱因,才会促使上市以司挺而走险。
二、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原因及理论分析
由於资讯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存在著资讯不对称,拥用较多资讯的一方就能够利用资讯为自己谋利,审计的产生即为了减少资讯的不对称。美国证管会向来以其透明的资讯揭露、严密的会计法规及有效率的执法机构,建置堪称最具效率之市场规范架构。并於2000年8月订定「公平揭露规则」 (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简称Regulation FD),禁止企业与证券分析师於非公开场合接触时传递有关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惟Regulation FD之实施仍无法完全解决资讯不对称之问题,证券分析师於安隆、世界通讯案中,不但获知企业内部之重大未公开讯息,甚至隐而未告或发布不当之研究报告以误导投资人。致使投资人质疑证管会是否确有善尽主管机关监督之责。
产生虚假财务报告的动机,究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利益和风险的权衡”决定了企业为什麼做虚假财务报告;二是“资讯不对称”决定了企业为什麼能够做虚假财务报告。
自1990年代全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就替顾客提供管理谘询服务,即为其查帐客户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由於管理谘询服务之公费收入远较查核业务为高,其潜在之市场让五大会计师事务所除削价竞争外,对於查帐客户偏好之会计方法,也渐选择以默认应对。会计师就此之利益衡量,使独立性渐受侵蚀。
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一旦被查出,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可能造成公司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的损害,日后成为被稽查的重点对象,造假者个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和法律责任的追究等。尽管如此,仍有企业为追求从而铤而走险。加诸目前企业内、外部监管不力等因素,企业出具虚假财务报告被稽核的比率相当低,且对舞弊案之惩处力度不大。
三、 两岸财务报告造假的主要手法
大陆有学者针对其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案进行研究 ,本研究更加入近期台湾的舞弊造假手法加以比较。从理论上来说,舞弊最终乃须透过财务报告表达出来。表一说明了两岸上市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表中列示的造假手法都是窗饰财务报告的做法。为了满足不同的目的,会计人员会灵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使得财务报告符合管理阶层之期望。兹将财务会计实务中,兹将常使用的财报舞弊方式说明如下:
1. 虚增销货收入
此乃上市公司管理舞弊手法中最常采用的方法。如大陆红光实业、黎明股份、银广夏等,--为了提高净收益,从而达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於是透过制造某些虚拟的销货业务,从而高估其销货收入。
台湾2004年爆发的地雷股中,亦有多家上市公司以先设立人头或空壳公司,再由地雷公司与这些人头公司进行进货及销货的交易,如此一来,就可「凭空创造」经营阶层所要的漂亮营收数字,以近期降为全额交割股的升技为例,根据证交所资料显示,升技2004年上半年自Top Rise等3家供应商进货55亿元,占总进货金额之70%,同期间,销货至Sunfine等4家公司61亿元,占总销货金额之71%,其中有高达41亿余元无实际通关证明文件,此外,以上所提及7家进货及销货公司都在香港注册,且住址皆相同,明显是设立来作虚灌营收的空壳公司。结果,升技2004年前3季的148亿营业收入,近15亿的税后净利及2.41元的每股税后盈余,绝大部份是造假作出来的。
2. 虚增应收帐款
虚增应收帐款可同时虚增销货收入。由於会计处理上只要有单据证明销货,便可认列营业收入及应收帐款,因此,某些公司为了增加营收,会刻意放宽销货政策,例如延长客户付款期限、给予较多的折让或利用有关出口货物优惠政策,虚增收入等,使营业收入在短期间不正常地增加,这对公司的损益表有一定的美化作用。 例如,大陆51黎明弊案中,即为了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些拟销货业务和销货对象,不惜虚开销货发票,虚增收入。该公司所属的营销不能作进项抵扣的普通增值税发票,虚增主营业务收入2269万元,而台湾的博达公司亦利用关系企业制造多起虚拟之交易。
表一 两岸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案的造假手法
虚增销货收入 虚增应收帐款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会计政策利用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大陆红光实业舞弊案 ★ ★ ★
大陆郑百文舞弊案 ★ ★ ★
大陆张家界舞弊案 ★
大陆ST黎明舞弊案 ★ ★ ★ ★ ★
大陆大东海舞弊案 ★ ★
大陆银广厦舞弊案 ★ ★ ★ ★
大陆麦科特舞弊案 ★
台湾博达舞弊案 ★ ★ ★
台湾升技舞弊案 ★ ★ ★
台湾皇统舞弊案 ★ ★ ★ ★
台湾宏达科舞弊案 ★ ★
台湾太电掏空案舞弊案 ★ ★ ★
台湾中强电子舞弊案 ★ ★
1997年度大陆上市公司61.12%的应收帐款是其关系人交易 (见表二),其中与控股公司发生的应收帐款关系人交易达95.29亿元,占总额的39.71%,与同属控股子公司、集团附属企业和兄弟公司之间发生的应收帐款金额为75.13亿元,占总额的31.31%。值得注意的是,大陆上市公司关系人交易中应收帐款金额盈余过大,显示操踪现象显著。
关系人 交易笔数 交易金额(亿元) 所占比例(%)
直(间)接控股公司 291 95.29 39.71
从属控股子公司、集团 145 75.13 31.31
附属企业、兄弟公司、子公司 98 26.31 10.96
联营、参股公司 207 17.47 7.28
合资公司 11 25.79 10.74
小 计 752 239.99 100.00
资料来源:蒋义宏、魏刚著,「中国上市公司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
学出版社。
3. 存货价值的任意调整
在销货收入不虚增的情况下,“盈余管理”的焦点就著中在成本及费用两个方面。销货成本的调整主要集中在存货成本的调整,而存货所包括的层面较广,设计方法又多,乃为财会人员提供了很多虚拟财报的管道。假若,该产品需求不错,在通路上的货品销售不成问题,对该公司将不会有负面影响,但是,若该产品在通路上出现滞销的情况,不仅公司未来业绩将受影响,之前异常增加的应收帐款,也有可能会变成呆帐,若通路商要求退货,又是另一笔退货呆帐,二者皆可能影响公司获利状况,台湾多年前生产电脑显示器的中强电子,就是因此而关门大吉。
另外,台湾2004年中股市最大地雷之一的博达案,自1999年开始,即透过国内外人头公司,以假买卖的方式做帐达141亿元,由於当时手机概念股当红,博达即大肆宣传其所生产的砷化镓未来应用在手机上的商机有多大,成长性有多高,为了圆这个谎,博达透过这些人头公司,以假销货单进行堆货,在进货方面,则另外找了7家,自设2家原料供应商配合出货洗钱,虚灌营收手法的手法与升技案如出一辙。
大陆部分则有麦科特公司透过伪造进口设备融资租赁合约,虚列固定资产9074万港元;采用伪造材料和产品的购销合约、虚开进出口发票、伪造海关印章等手段,虚增收入30118万港元,虚构成本20798万港元,虚构利润9320万港元。又如例如黎明进出口公司擅自将其本应在「委托发出材料」科目核算的外委加工服装业务,通过与被委托方对开发票的形式,进行销货核算,以虚增888万元之销货收入。
4. 会计政策利用
有时上市司也会利用会计变动或会计制度和准则的漏洞来操纵利润,如改变短期投资处理损益法及会计原则变动等。尤其在新制度刚出炉,具体作法尚未明确规范时,被利用造假的情况最多,如当企业被允许对各种资产提列减损准备时,这类准备就成为调节利润的主要方法,此外当制度和准则中的某些特殊情况,需要主观判断或估计时,也容易被造假者利用,如或有事项的可能性的判断,企业会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是否揭露、如何揭露的决定。所以,在造假方法中,重大事项的故意遗漏也被频繁地使用。
5. 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
上市柜公司除了可运用关系人或子公司交易虚灌营收外,亦可与这些关系人或子公司从事财务交易,以达到增加公司获利或图利他人之目的。例如:台湾早期的资产股利用关系人交易买卖农地或山坡地等图利他人。近年来台湾的太电掏空案就成为这种财务操作的代表性例子。根据检方调查,当时太电副总经理及财务长胡洪九,在民国82年到87年间,设立包括「中俊企业」等146家虚拟企业,再以太电为这些公司作担保,由这些虚拟企业向银行大笔举债,得款后将这些款项转往海外洗钱,再把债务抛给太电,导致太电损失达新台币200亿元,若折回现值,金额高达400亿,大陆部分之关系人交易则绝大部分透过应收帐款产生,如上述之第二点所述。
6. 费用的转移和调整
所谓费用转移,是指延迟费用与外界第三者(可能是供应商、客户,也可能是关系人)交易的入帐时间,以增加本期损益。另外,折旧费用的任意调整,资产减损或报废时机的选择,也可用来操纵损益。在大陆百文管理舞弊案中,公司上市后三年运用年度截止日前后之收入、费用的操踪方法,任意冲减成本及费用、费用跨期入帐等手段,以累计虚增利润约14390万元。
四、 公司治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防范
虚假财务报告的审计难度很高,需要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运用高度的正直性和责任感,以保证财务报表之品质。为此,国家的监理机构也应制定完善的审计程序规范,建立责任制度,以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同时,应建立配套的激励机制,提高审计人员待遇,激励他们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准。以下乃本文针对两岸制度之建议:
1. 建立健全的外部监管体系
安隆案涉及财报舞弊及资产侵占,担任其签证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Arthur Anderson Co.,)因管理谘询之业务考量,无法客观地从事审计工作,反倒成为经营层舞弊的马前卒。因此美国通过沙氏法案,对会计师痛下杀手,不再信任其「自律」,改以PCAOB直接监控会计师工作品质、执行会计师之管理惩处,会计师遂落入「他律」之手。因此两岸应建立健全审计财税、证券等监管体系,明确划分各部门在打击财务报告舞弊的职能范围,使之形成有效的监管网路。随著大陆传统政府审计领域逐渐向民间审计开放,在增加业务渠道的同时,也自然带来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例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件」规定的「委托会计师对外资金融机构审计的管理办法」,要求外资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聘请中国会计师,由其对外资金融机构财务报表进行法定审计,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从事此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品质进行调查,并拥有处罚权。台湾目前已设有会计师惩戒委员会、全联会评鉴委员会(财政部)、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等,但惩戒、或订定会计准则,多依证期局之要求,被动从事。且证期局人手不足,形成惩戒轻、会计准则订定慢。或许,证期局应效法PCAOB,名正言顺地让会计师公会缴械,并拨补足额经费,制定财会准则、
审计准则、强力监督会计师之查核品质、速惩怠忽,才可能远离博达风暴。
2. 内部监管
董事会被认为是解决管理阶层潜在自利诱因及不适任问题之适当方法,其特色是设置独立董事及各种不同功能之委员会。一般认为,独立董事制度之功能有三:1.提升经营绩效;2.汰换不适任之经营者;3.对违法经营或利益冲突交易等道德危险之监督。目前,美国虽仅有密西根州公司法明文规定公司应设独立董事,但实务上美国多数大型发行公司之董事会,有半数以上之成员阶为独立董事。
因此,两岸企业有先建立完善的董事会制度,加强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性,从而抑制虚假财务报告。如前所述,亚洲企业董事会的成员大多数是企业的经理层,内线交易现象严重。如何提高董事会成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将是两岸企业董事会制度急需解决的问题。董事会功能的强化有助於强化企业财务报告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杜绝董事会授权的虚假财务报告的发布。
其次,在健全董事会制度的基础上,有效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和会计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已为现代企业科学、有效管理、合法营运的重要标志。只有董事会制度的完善,内部审计才能具有其应有的独立性,从而发挥内部监督职能,以抑制虚假财务报告的发布。
3. 会计师必须就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之评估结果出具查核意见
台湾目前系由证交法及其施行细则、证交所及柜买中心「对上市(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对上市(柜)公司重大讯息记者会作业程序」、「公开发行公司网路申报公开资讯应注意事项」等予以规范,公司应依规定须将重大讯息内容或说明输入证交所指定之网际网路资讯申执系统,以减少投资人资讯不对称现象。台湾之公开发行公司如有关系企业者,应依规定编制关系企业三书表,此外,两岸的公开发行公司除应於财务报表揭露海外投资及大陆投资资讯外,以公司对转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具有重大影响力者,再揭露其被投资公司从事资金贷放、背书保证、重大资产、交易关系人交易等资讯。
4. 同业评鉴方面
台湾会计师公会全国联合设会有业务评鉴委员会,负责评鉴规则之制定及会计师之评鉴,而评鉴委员会之组成,除会计师代表外,尚包括政府机构代表及学者专家,不会有由会计师完全主导之情况。大陆的财政部门是会计和会计师业的主管部门,有责任整顿会计秩序、加强会计监管。而大陆的会计师协会作为会计师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未来将更密切与会计师、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联系,进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五、 小结
当前,两岸的市场经济发展还不够完善,证券市场、审计市场、经理人员都存在许多问题。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国家审计的监管是必要的。所以,针对虚假财报告审计,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运作,利用会计师的独立性、权威性,以维护会计资讯使用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做为一个优秀的会计师,必须客观地评估所观察的情况及搜集的证据,并对於任何潜在的负面指标或迹象,保持专业上应有的注意,以确保财务报表无重大不实的表达。对於值得怀疑的问题或线索,能锲而不舍深入了解受查单位之经营、财务情况及产业特性,财务报表之审计目标虽为财务报表的允当性,但会计师揭露重大舞弊仍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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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国内上市公司中哪些在近年出过财务丑闻
典型案例有四川长虹(2003年、 2004年)。上市公司滥用会计估计按需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是对大量运用专业判断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销。(1)那些连续微盈且(或)近期有再融资目标的上市公司经常计提不足,即使在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双高”的情况下,仍以低比率进行坏账估计和存货跌价估计。(2)那些业绩较好但不稳定的上市公司,则在“盈利上升时,多计提减值准备;盈利下滑时,再将减值准备冲回”,用以平滑各年间利润。(3)那些亏损、处於退市边缘的上市公司,对於资产减值准备平时该提不提或极少计提,“需要”时就一次提个够,采用“休克疗法”和“亏出盈利的空间”,通常是在第一年亏损后,第二年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第二年巨亏,第三年又以各种理由转回大量的资产减值准备,从而造成财务报表在第三年扭亏为盈的假像,以避免退市;或者选择某一年超大额计提,在其后的几年中再缓缓冲回,以此制造业绩小幅稳定攀升的财务报告。值得庆幸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准备的冲回作了严格的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事后即使价值出现回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也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利用这些减值准备项目调节利润的空间已大大缩小。新准则此规定对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对原八项减值准备中的除上述专案外的其他专案未做规定,且对资产损失的确认与计量以“作不间断的评估,只要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於其帐面价值”为标准,仍留给了某些上市公司按需确认减值损失的空间,仍需引起密切关注。
资料转载
⑥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能从中获取什么利益
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问题一直都闹的挺严重,因为无论是相关的监管部门还是对于普通的散户,一旦发生财务报造假这种事情影响都是非常大的。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一夜之间就会跌到谷底跌到停盘的那种。
财务造假这种事情被爆出来的基本只有两种可能性,一种就是财务丑闻,这种通常都是油混水公司所搞出来的,就是国外有一些金融狙击公司,他们就专门做空这个公司的股票的,他们有一系列运作的方式,通过商业间谍等方式知道了,你这个公司有问题,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盯上你了,然后财务造假消息往上一放,基本这个公司股票就会达到他们理想的价位,另外一种就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时候所出具的报告是无法表示意见,或者说其他的不太好的。
⑦ 德勤员工举报其财务造假,对其公司造成了什么影响
一、德勤员工举报事件经过:
2020年德勤员工群发PPT举报违规”登上微博热搜,5日已达到热搜第二位。德勤北京的一位员工将一份长达55页的PPT群发公司邮件,举报其4年的工作期间所存在的一些不合规的人和事情。根据网传信息来看,举报人曝光了审计项目组成员违背职业道德,与客户串通舞弊的情况,涉及到多家大众熟知的上市公司,更有德勤的高级经理、高级审计员乃至合伙人。
根据举报人的说法,德勤的审计员涉嫌多类放飞机事件(即在审计工作中,在底稿上写自己没有做过的审计程序),审计师因为追求工作高效省时,便在审计中的抽凭放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漏掉吃回扣、贪污、做假账等恶劣行为。所以,为什么会说抽凭是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程序,因为对发现可能存在的舞弊问题作用重大,而抽凭没做到位的后果和广大投资人直接相关。
除此之外还重点提及了美股上市公司红黄蓝的违规审计事宜。举报人的离职前同事发现,红黄蓝下属北京培训学校的管理费用,基本为高管和董事长孩子在海外消费的报销。比如,大量管理层出国购物、奥特莱斯消费、创始人儿子在纽约高消费、学习高尔夫等费用。德勤经理及合伙人在前一年的审计中,发现了这一问题,但负责该项目的德勤合伙人涉嫌收受贿赂,因而在接下来的上市审计中,将管理费用列为不需要进行细节测试的会计科目,而只是进行简单的复核,严重违背职业道德。
⑧ 农业类上市公司造假或者舞弊容易吗为什么
@罗璞 已经阐述得很好了,这里补充一下
农业类上市企业舞弊的案例比较多:爆出财务舞弊丑闻的早前的银广夏、蓝田股份、ST金鳗,后来的紫鑫药业、绿大地、新大地,最近的万福生科。
一般来说,农业企业财务舞弊这个问题,具体表现为虚构利润,那么虚构利润的办法无非是从两个方面下手:
1、虚增收入:无非是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通过关联公司制造虚假销售;对于施乐虚构收入是将收入确认的时点和比例提前
2、减少成本和费用:将成本和费用移到账外。
1、得益于农业税收优惠,虚增收入的成本低,这一点@罗璞已经阐述过。事实上,销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是可以完全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2、现金结算比例高:农副产品采购和销售都常常使用现金,而非银行转账,这一点造成审计上存在根本的困难。
3、生产性生物资产核查不易:农业里面的林木、养殖的动物在核查价值的时候,有很大的调控空间,也很难核查清楚,比如ST金鳗的鳗鱼,獐子岛的辽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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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以前写的《新大地案例涉及操作手法和核查手段》,可供在分析农业企业时作为参考:
一、 操作手法 虽然每日经济新闻对新大地的报道篇幅很长,但是实际上报道所披露的新大地的操作手法无非是两条:
1、 虚增收入,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以关联自然人或法人为大客户。
2、 隐瞒成本,部分原料采购可能不入账。
二、 引起怀疑之处和核查手段1、行业地位和产能:行业地位通常意味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产能大(与销售匹配)意味着企业可能由于规模效应而获得较高的毛利。
2、 品牌: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需要运作和积淀,就消费品而言,如果品牌不出名而行业地位领先通常是不合逻辑的,比如“胜景山河”。
3、 销售渠道:包括营销网络、销售区域分布和销售模式都是值得关注的点,其中,销售区域过于集中意味两点:一是异地扩张能力弱,二是抗区域市场波动风险能力差;而销售模式决定了市场控制力、账期等内容。
4、 客户:客户的核查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这里牵扯到收入的真实性。客户的集中度和稳定性,客户集中度低,大客户稳定性高,通常来说是一个好的信号。核查客户的手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可针对披露的地址走访,根据网络搜索的信息、工商信息顺藤摸瓜,扮演客户对店面员工进行访谈等;采用上述手段,若存在异常情况,都能发现。从这个角度看,异常法人客户的注册时间、注册地址、业务范围、投资人、资产规模、新闻、招聘广告等工商信息和遗留在网络上的信息,都将成为破绽。
5、 毛利率:毛利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异常的毛利通常意味着问题。毛利率由两个指标决定,一个是收入,一个是成本,过高的毛利率意味着虚增收入和隐藏成本,其中虚增收入常见于虚增销售单价;隐藏成本的方式大体是不入账,但实际成本可通过对于成本构成的拆解和分析进行估计。高于同行的利润并非不可能,但这需要品牌、技术和生产效率的支撑。对毛利率的核查,一方面对比同行的毛利率,一方面关注毛利率的跨期波动,毛利率不稳通常意味着异常的数据调整。
6、 专卖店:专卖店作为一种特殊的连锁销售终端,通常为核查的重点,店面的销售收入是否与披露一致,可以通过访谈和抽样测算进行估计;直营专卖店非直营化,等同于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操作方式,通过核查大客户的方式一样能够将专卖店的异常情况核查清楚。
7、 其他需要关注的财务指标:报道中没有提到,但是通常核查一个企业需要关注包括存货、应收、应付、预付、其他应收应付等财务指标,厘清资产和业务的对应关系以及匹配性等。
⑨ 请大家介绍一下中外的财务造假大案,如世通、华源造假、环球电信造假等情况,要详细的说明
一、“安然事件”及“安达信事务所倒闭”
安然公司是一家美国大型能源公司,其排名曾居美国上市公司第七位。2001年12月,该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成为当时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破产案,同时它也拉开了美国大公司造假丑闻曝光的序幕。调查发现,该公司长期通过复杂的财务合伙形式掩盖巨额债务并虚报盈余。当年,安然已连续5年被评为美国最具创新精神公司。然而,这个拥有上千亿美元资产的公司却在几周内破产。
安然破产还顺带“撂倒”了为其做假账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世界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06年10月23日,美国休斯敦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安然公司前首席执行官因犯有欺诈、共谋、内部交易等一系列罪行被判处24年又4个月徒刑。
二、世界通信公司造假案
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公司2002年7月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世通公司证实,该公司从2001年到2002年第一季度期间把总额达38亿美元的经营开支记账到资本开支上,从而使本来出现亏损的经营业绩表现为赢利。
到2002年3月底,世界通信公司公布的资产总额超过1000亿美元,是安然公司的两倍。世通公司造假,成为震惊美国的又一大财务欺诈案件。为消除美国股市的信任危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945家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提交有本人签名的财务报告,如有不实之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个人负法律责任。
三、银广夏造假案
2001年中国股市上的银广夏公司造假问题在媒体披露后,股价连续15个跌停,从停牌前的30.79元跌至6.59元,近68亿元的流通市值无形蒸发。
财政部、证监会调查表明,银广夏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同时查明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银广夏公司出具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证监会认定银广夏公司存在连续4年虚报利润等违规事实。
财政部对该案所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进行了处罚:吊销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吊销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其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四、华源集团财务丑闻案
财政部2006年11月发布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称,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混乱,内部控制薄弱。部分下属子公司为达到融资和完成考核指标等目的,大量采用虚计收入、少计费用、不良资产巨额挂账等手段蓄意进行会计造假,导致报表虚盈实亏,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个别子公司甚至伪造文件骗取银行资金。
经财政部调查,该公司存有集团本部2003年未充分抵销内部交易、多计利润2.41亿元;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以空头支票冲减应收账款,虚增利润8782万元,其下属子公司2003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方式,虚增收入1.77亿元;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源长富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2004年通过虚构交易,虚增巨额无形资产,并用不实债权置换上述虚假资产,以避免计提坏账准备而发生亏损等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