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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发行可转债债券

发布时间:2022-12-13 19:57:48

⑴ 保险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

到目前为止,没风险.
转债是您购买的一家公司发行的债券,在指定期限中,您可以将其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该该公司的股票,享有股权的权力,放弃债券的权力,但是如果该公司的股票价格或者其他条件对您持有股票不利,您可以放弃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权力,继续持有债券,直至到期。
转债申购单位为“手”,每10张为1手。
每个帐户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帐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
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视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深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125***,如鞍钢转债(125898);沪市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如机场发债(73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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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股票配债如何卖

1.你持有的某上市公司发行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

2.向老股东优先配债,然后网上进行申购.

3.转债上市才可以卖出,之前是不能卖的

4.根据以往的情况来看配债的收益是客观的.

(2)鞍钢集团发行可转债债券扩展阅读:

股票配债就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行为。某公司要发行债券,你如果持有这家公司的股票,那么你就优先可以获得购买此上市公司债券的优先权。

在申购日当天,你只需要账户里有足够现金,输入委托代码,就可以得到这个转债,同时帐户里的现金就变成“某某转债”。如果你没有操作以上程序就代表你没有买入“某某转债”,你的账户显示的是“某某配债”。它的含义可以跟‘配股’对比认识。

票收益即股票投资收益,是指企业或个人以购买股票的形式对外投资取得的股利,转让、出售股票取得款项高于股票帐面实际成本的差额,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股票收益包括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公积金转增收益。

在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股票、基金、银行理财这种传统投资理财因为收益低,风险高,收益不确定,流动性差、投资门槛高等原因,面对P2P理财这种创新型理财产品正在丧失其优势,搜易贷等知名的大型P2P理财平台正凭借在收益率、风险系数、起投门槛、收益稳定性4个投资指标系数都完胜于传统理财的优势,无可争议的成为大众最喜欢的理财投资方式。

⑶ 发行可转债是利好还是利空

发行可转债既有利好的一面也有利空的一面。
1、如果发行可转债所带来的效益可以盖过不利影响,则发行可转债对股票是有利的。
2、发行可转债有利空的一面。因为可转债是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债券,可转债转股的时候会造成公司股本数目的增多,股本就会被稀释;即便不转股,也会形成一笔较大的债务。
3、发行可转债有利好的一面。说到底,发行可转债的目的是为公司的项目筹集资金,如果公司项目较好,带来了较好的回报,那就对提升股价有利。
4、对于投资者而言。如果持有的股票所属的上市公司要发行可转债了,可以凭借其持有的股票获得可转债的优先配售权,如果投资者依旧看好该上市公司的发展,则可以凭借配售权买入可转债。
(3)鞍钢集团发行可转债债券扩展阅读:
一、可转债当天可以买卖吗?
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的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它兼具债权和期权的特征。不少投资者都会去买可转债。那么,可转债当天可以买卖吗?
可转债当天是可以买卖的。因为它实行的是T+0交易机制,所以当天买入的转债,在当天就可以卖出。而只要你开通有股票账户,你就可以买卖可转债。
而当天买入的转债,当天也可在收市之前进行转股。而在转股后的当天晚上9点以后或者第二天的早上,转债就会消失,就会出现可转债的正股。而在T+1日,也就是股票第二天就可以卖出。
不过如果你不想转换的话,也可以选择不转股,你可以选择继续持有债券,然后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是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而若要卖出转债的话,你可以等它涨到了你预设的价格的时候就卖出,或者直接持有到上市公司发赎回公告的时候再卖也行。

⑷ 请教可转债转股的股价是如何确定的

一、转股价格
转股价格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价格,可转换公司债券招募公告中有约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
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
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送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
P=(P0+
Ak)/(1+n+k)

息:
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
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
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
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
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⑸ 股票可配售可转债比例如何计算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老股东进行配售,采用的配售比例方法并不一定相同,以深市的鞍钢转债(125898)和沪市的机场转债(100009)为例:
鞍钢转债(125898)
配售比例与配售方法为按每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配售2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本次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 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视为投资者放弃。

举例如下:
如在配售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某鞍钢新轧A股股东持有400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8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此数量少于10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配售;

如某投资者持有600股鞍钢新轧A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12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该投资者实际可配售1000元,其余2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

如某投资者持有2800股鞍钢新轧A 股股票,按配售比例计算配售数量5600元可转债,根据取整配售原则,该投资者实际可配售5000元可转债,其余600元视为该投资者放弃。

上述配售量的计算按股票帐户进行,同一股票帐户中托管在不同券商处的鞍钢新轧股股票数量将按同一股票帐户进行累加,根据累加额计算该股票帐户可获配数量。

机场转债(100009)
在对老股东配售时,规定的配售方法为:以截止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100股可认购2 张的比例计算,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为1手的整数倍。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的机场转债手数计算公式为:可配售可转债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2/1000(四舍五入取整)。

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手(10张), 超过1手的必须为1 手(10张)的整数倍。
投资者应详细阅读关于配售部分的内容。

(5)鞍钢集团发行可转债债券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
一方面,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转股,并为此承担转债利率较低的成本;
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

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公司债券最主要的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投资者和发行人的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⑹ 可转换债券筹资

1、筹资成本低;
2、便于筹集资金;
3、有利于稳定股票价格和减少对每股收益的稀释;
4、减少筹资中的利益冲突

风险绝对小于股票投资

可转债是具有转股权的债券。如果没有强制转股条款的话, 持有人只要未将它转为股票,都可以在债券到期时要求公司还本付息。因此,可转债的持有人本金所面临的风险要远远小于股票持有人。

证监会在去年4月颁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对发行可转债的筹资行为作出了详尽的规定。有重大违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等行为的公司都被排除在外。目前正在市场上流通的机场转债、茂炼转债的发行人均属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行业地位较高的企业,且大股东均为可转债提供了担保,因此违约风险较小。(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正因如此,在去年的行情中整个可转债板块表现了很强的抗跌性。2001 年上证指数从最高2245点一路下跌,12月31日收于1639点,与最高点相比,跌幅高达28 %。而相比之下,当时市场上的三只流通可转债中,跌幅最大的鞍钢转债跌20.68%,茂炼转债跌16.67%,机场转债跌幅最小,为9.34%。

稳定收益源自多重保障

可转债股的收益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债券收益, 这主要取决于其市场价格、票面利率、期限等因素。二是资本收益,这主要取决于公司股票价格、 转股比率等因素。

对于债券收益来说, 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可转债均采取实行票面利率加回售率的做法,即每年按约定的利率付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转债持有人可按约定的回售率将可转债回售给发行公司。根据约定利率和回售利率, 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一只可转债股的收益率。以1月25日的收盘价为准,机场转债的内部收益率为4.37%、茂炼转债为2.94%。考虑到利息税的因素,茂炼转债的内部收益率降为0.88%,而机场转债的内部收益率仍高达3.68%。而在市场顶峰之时,机场转债年内最高价是107. 3元,当时的内部收益率为0.64%;茂炼转债的收益率是负数,即,如果投资者以当时价格介入的话,一直持有到约定的回售期(如果公司没有能够发行股票的话),其所得利息和回售收入不能收回起初投入。可见,经过此次调整以后,可转债已经进入其投资价值区域,尤其是机场转债收益率甚至高于目前市面上大部分企业债券。 一旦人民银行降低利率,对转债将构成实质性利好。

可转债的另一个价值组成来自于其转股权。从理论上讲, 在股价高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下,股价每变动一个百分点都会带来转债的同向同比例变动。因此,可转债的持有人与一般债券持有人不同,在股市低迷时可以获取稳定的利息收入,而一旦牛市来临,还可以分享股票上涨的好处。此外,已经在市场上露面的可转债在品种设计中大都设有股价调整条款,即在一定时期内公司平均股价低于转股价格一定比例时,公司有可能向下调整转股价格。因此,股价的下跌对于转债来说不一定就是利空。 如机场转债转股价格为10元,其设定的调整条件为转股价格的80%,即, 如果在连续一个月上海机场(600009)平均收盘价低于8元,公司就有可能向下调整其转股价格。目前上海机场的股价已接近其转股价格10元的80%,一旦条件成立,并且公司下调其转股价格,那么将对转债构成利好。

流动性障碍可望解决

目前,转债市场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流动性问题。以机场转债为例,2001年全年平均日成交量4164手,日成交金额不足500万元。与国债市场相比可谓是“门前冷落鞍马稀”。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可转债不能用于回购,降低了其流动性。但更主要的原因是目前可转债市场品种少。去年11月26日鞍钢转债停止交易以来, 目前仍在市场上流通的只有茂炼转债和机场转债两只,难以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但这也正说明了可转债的内在价值并未得到市场的充分认识,所以造成其价值被低估。 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去年4月, 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之后,就有稀土高科、 深万科等数十家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曾成功发行并运作可转债的丝绸股份也提出再次发债申请。尽管目前尚无一家公司获得管理层的批准, 但我们应看到可转债成为新融资投资工具的趋势已经形成,一旦这些公司获准发行,那么市场上可转债作为一个新的热点板块将逐渐浮出水面,随着对可转债价值发掘的不断深化,可转债的流动性将会得到改善。

⑺ 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方式有哪些优势

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方式的几大优势分析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按照约定的条款,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作为兼具债券、股票和期权多重投资特性的派生金融产品,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成为西方企业十分重要的直接融资工具,目前全球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规模已突破了1500亿美元,在国际资本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金融品种,从90年代初的试点,到1997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乃至2001年《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正式颁布,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新兴的融资、投资方式日益受到监管局、上市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关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即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新热点,2001年,已有多家上市公司提出了可转债的发行方案。可转换公司债券同时具有债券股票和期权的特征。
1、推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背景及过程
进入9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及证券市场的发展,我国经济出现以下特点:利率水平逐步下降,股票市场的波动性增加;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成为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利率浮动化趋势和股票融资成本增加;我国企业股权融资比例过高,不利于资本市场完整和多元化。
在这种经济形势下,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其性质的多重性及操作的灵活性,避免了其他融资工具所遇到的诸如利率设定、价格定位、融资成本等麻烦,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需求,能有效调节企业资产结构,这就是我国大力推行可转债券试点的必要性。
90年代初,我国企业开始尝试运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来寻求成本更合理,能为今后企业上市服务的融资渠道,深宝安、中纺机和深南坡三家上市公司先后在国内外市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于探索和发展中国的可转债市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2000年,我国可转换债券获得重大突破,上市公司虹桥机场和鞍钢新轧先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成功,使得可转换公司债券成为上市公司融资的重要选择。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势
对于规模较大、负债率不太高、流通股比例不大、经营比较稳定,具有一定的成长性的上市公司而言,可转债融资比配股、增发能以更低的成本筹集更多的资金。具体而言,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合大资金量的融资需求,并且缓解对现有股权的稀释。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明显高于配股价和增发股价。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权融资的项目里,只有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明确规定应高于原流通a股的股价,按国际惯例溢价率在5-20%之间;上市公司采用配股融资时,配股价格只能是原价的60-80%,增发新股时,新增发股的股价虽与原a股股价有所接近,但大部分仍为原a股股价的90%左右。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溢价发行,与增发新股、配股筹得资金相同减少了对股权的稀释。因此,发行数量相等的情况下,转换公司债券筹资的资金量要多。
降低筹资成本。可转债的利率一般比银行存款、普通企业债券低。以发行10亿可转债为例,每年在利息支付上,比发行企业债券减少2500多万元,比银行借款减少近4700万元,差距十分明显。
获得长期稳定的股票价格。在股权融资时机不佳时,发行可转债可以避免进一步降低公司股票市价,同时,可转债转换期较长,对公司股价的不利影响不会像增发新股、配股那样明显或剧烈。
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供给。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成股份后,该笔债务因转为股权而消失或减少,股权资本增加,固定偿还的债务本金转为永久性资本投入,降低了公司债务比例,明显减少了公司税后现金流量,因而,可转债能为发行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资本供给。
改善股权结构和债务结构,延长债务的有效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具有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在转股前,它构成公司负债,而转股后成了公司的资本金,因此,它成为公司股权比重和债务比重的调节器。如果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比重过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回购股权以提高每股收益。如果公司的债务比重过大,短期债务过多,可以通过发行可转债来替换短期债务,推迟公司的偿债期限。

⑻ 中石化的可转债要怎么申购请详解!谢谢!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 上网定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目前主要参照A股的上网定价发行办法,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平价发行。 投资者应当在详细阅读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的基础上按照发行公告的提示进行申购。 申购程序 1.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凭证券帐户卡申请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帐户的申购不少于1000 元面值,超过1000 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每个帐户的认购上限为公开发行总额的1‰ )。并由交易所反馈认购情况; 2.T+1日,由交易所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3.T+2日,由主承销商和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交易所进行申购配号工作。 4.T+ 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 5.T+4日,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申购规则 1.转债申购单位为“手”,每10张为1手。 每个帐户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帐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 。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视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3.投资者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4. 深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125***,如鞍钢转债(125898);沪市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 ,如机场发债(733009)。 (二) 配售与上网定价结合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权登记日股东(亦即老股东)优先配售的方式,与配股和增发新股一样,是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的一种,与配股缴款、增发新股的操作有相类似的地方。此外,还可同时向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 例如鞍钢转债采用向鞍钢新轧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向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申购操作应以公司发布公告为准。 本篇以上市公司鞍钢新轧发行的“鞍钢转债”(125898)为例,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基本程序分三步, 如下:注:一些公司并不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而是经向老股东配售后余额直接上网定价向社会公众发行,例如的沪市的机场转债(100009)。 配售流程 1.配售权登记日(T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 2.配售缴款日(T+1日):配售缴款期仅为1天,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配售规则配售对象 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配售价格 人民币100 元配售单位 认购单位为1 手(即10张,每张面余额余额1. 向老股东配售2. 向证券基金配售3. 上网定价发行值100元)。 配售比例:以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 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 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视为投资者放弃。(如鞍钢转债) 按每100股可认购**张的比例计算,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为1 手的整数倍。( 如机场转债)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的转债手数计算公式为:可配售可转债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1000(四舍五入取整)配售申报 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 手(10 张),超过1 手的必须为1 手(10 张)的整数倍。 缴款时间:配售缴款期仅为1 天,一般在配售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缴款地点:投资者认购转债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认购可配售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但每个帐户中认购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配售名称与代码: 深市:名称为“**配债”,代码为128***( 如鞍钢配债128898) 沪市:名称为“**配债”,代码为7***( 如机场配债700009) 注意事项 1.不同公司对社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多样,对不同的投资者(如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股东)发行方式和内容又不一样,因此,投资者应当注意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2.无论是上网定价方式还是配售方式,投资者申购数量必须是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手(10张),超过1 手的必须为1手(10张)的整数倍;不足1手的视投资者自动弃权处理; 3.上网定价方式或配售方式的缴款时间很短,只有一天,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或配售权, 因此,投资者必须注意缴款时间。 4.上网定价方式的申购应注意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为无效申购。配售申报允许多次申报。

⑼ 如何申购工行可转债

目前在深、沪证券交易所已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社会公众发行,采用在交易所上网定价发行的方式,例如丝绸转债(125301)、南化转债(125302)等;另一种是上市公司采用向截止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配售与对社会公众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例如鞍钢转债(125989)、虹桥转债( 100009)。
(一) 上网定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目前主要参照A股的上网定价发行办法,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上网按面值平价发行。

投资者应当在详细阅读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公告的基础上按照发行公告的提示进行申购。

申购程序

1.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凭证券帐户卡申请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帐户的申购不少于1000 元面值,超过1000 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每个帐户的认购上限为公开发行总额的1‰ )。并由交易所反馈认购情况;

2.T+1日,由交易所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

3.T+2日,由主承销商和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交易所进行申购配号工作。

4.T+ 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

5.T+4日,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申购规则

1.转债申购单位为“手”,每10张为1手。

每个帐户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于1000元面值,超过1000元面值的,必须是1000元面值的整数倍,每个帐户认购上限为不超过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1‰ 。

2.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委托一经办理不得撤单。多次申购的(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进行申购),视第一次申购为有效申购。

3.投资者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4. 深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125***,如鞍钢转债(125898);沪市可转换债券发行申购代码为733*** ,如机场发债(733009)。

(二) 配售与上网定价结合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对股权登记日股东(亦即老股东)优先配售的方式,与配股和增发新股一样,是上市公司在融资方式的一种,与配股缴款、增发新股的操作有相类似的地方。此外,还可同时向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

例如鞍钢转债采用向鞍钢新轧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向证券投资基金定向发售和上网定价发行方式。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申购操作应以公司发布公告为准。

本篇以上市公司鞍钢新轧发行的“鞍钢转债”(125898)为例,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基本程序分三步, 如下:注:一些公司并不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而是经向老股东配售后余额直接上网定价向社会公众发行,例如的沪市的机场转债(100009)。

配售流程

1.配售权登记日(T日):确定可以享有本次可转债配售的股东;

2.配售缴款日(T+1日):配售缴款期仅为1天,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配售规则配售对象 配售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配售价格 人民币100 元配售单位 认购单位为1 手(即10张,每张面余额余额1. 向老股东配售2. 向证券基金配售3. 上网定价发行值100元)。

配售比例:以截止配售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持有的股份数,按每股A股股票配售*元可转债的比例进行配售。

优先配售采取取整的办法,实际配售量以1000 元为单位,凡按照配售比例计算出配售量不足仟元的部分, 视为投资者放弃。(如鞍钢转债)

按每100股可认购**张的比例计算,以四舍五入原则取整为1 手的整数倍。( 如机场转债)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的转债手数计算公式为:可配售可转债手数=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股数×**/1000(四舍五入取整)配售申报 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 手(10 张),超过1 手的必须为1 手(10 张)的整数倍。

缴款时间:配售缴款期仅为1 天,一般在配售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缴款地点:投资者认购转债时,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认购可配售转债的全部或部分,但每个帐户中认购额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配售名称与代码:

深市:名称为“**配债”,代码为128***( 如鞍钢配债128898)

沪市:名称为“**配债”,代码为7*****( 如机场配债700009)

注意事项

1.不同公司对社会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多样,对不同的投资者(如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股东)发行方式和内容又不一样,因此,投资者应当注意招募说明书的内容;

2.无论是上网定价方式还是配售方式,投资者申购数量必须是每个股票帐户的认购数量不得低于1手(10张),超过1 手的必须为1手(10张)的整数倍;不足1手的视投资者自动弃权处理;

3.上网定价方式或配售方式的缴款时间很短,只有一天,逾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或配售权, 因此,投资者必须注意缴款时间。

4.上网定价方式的申购应注意每个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申购为无效申购。配售申报允许多次申报

⑽ 可转债转股截止日,转股价调整为0.60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
(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公司因配股、增发、送股、分红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的,调整转股价格,并予以公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在公司发行可转化债券时在招募说明书中事先约定,投资者应详细阅读这部分内容。基本包括:
1、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当可转债发行后,发行人面向a股股东进行了送红股、增发新股和配股、股份合并或分拆、股份回购、派息等情况使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转股价将进行调整。
(1)调整公式设初始转股价为p0,每股送红股数为n,每股配股或增发新股数为k,配股价或增发新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则调整转股价p1为: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两项同时进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调整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转股价格累积调整。
(2)调整手续因按规则需要调整转股价时,公司将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调整后的转股价。
2、降低转股价格条款(特别向下修正条款)
当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若干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一定比例,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例如,鞍钢转债(125898)规定,当鞍钢新轧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达到80%,发行人可以将当期转股价格进行向下修正,作为新的转股价。20%(含20%)
以内的修正由董事会决定,经公告后实施;修正幅度为20%以上时,由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行使此项权力的次数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一次,修正后的转股价应不低于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2.08元人民币和修正时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并不低于修正前一个月鞍钢新轧a股股票价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条第(1)款向下修正转股价时,公司将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并于公告中指定从某一交易日开始至股权登记日暂停可转债转股。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开始恢复转股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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