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办公楼对外出租需要懂事会决议吗
需要,
需根据董事会作出的正式书面决议,写字楼某层用于对外出租,其余楼层均作为本企业的办公场所。然后签订经营租赁合同出租。
⑵ 股东会的权力可以由董事会来行使吗
既然是法定职权,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情况,但是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
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⑶ 为什么一家公司的董事会会决定租赁一处房产即使购买它并以长期贷款的方式融
明智的企业家决不会将大量的现金沉淀到固定资产的投资中去,资金只有在流动中增值,固定资产只有通过使用(而非拥有)才能创造利润。通过租赁可以让租赁用户的资金实现利用率最大化,将维修保养、配件供应、人员管理都交给租赁公司,而租赁用户可以将更多的资金和精力专注于事业发展。
选择租赁的优势 1)少量资金即可获得大量优质设备: 选择租赁的方式,不用投入大笔资金,充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减少设备闲置时间: 选择租赁的方式,租赁设备只需在您使用时才选择,用后即可返还,提升时间利用效率。
3)没有维护成本: 选择租赁的方式,租赁设备的维护费用均已包含在租金内,无需购买备件,无需维修车间和备件库存,也不用考虑定期保养。 4)无月度折旧成本: 选择租赁的方式,租赁设备每月的唯一成本就是租金,无其它折旧成本。
5)无需雇佣机械师和操作手: 选择租赁的方式,无需雇人保养和操作设备,减去昂贵的人工成本。 6)无弃置成本: 选择租赁的方式,无需担心在设备使用寿命末期如何将其卖出或废弃的烦恼问题。 7)适合项目的优质设备: 选择租赁的方式,可以让你轻松找到工作所需要的恰当设备,使工作更安全高效。
8)更准确的成本核算: 租赁的唯一成本是租金,从而简化投标,支出费用和编制账目等繁琐工作。 9)您所需要的就是一个电/话: 选择租赁的方式,您只需要一个电/话,便捷的物流,优质的设备即可送达您的面前。 租赁业的发展趋势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最初的租赁物主要是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
1952年,世界上第一家专业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正式成立。其后租赁范围逐步扩展到以企业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管理、办公所需的机器设备、工具等动产领域。租赁业已经成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产业。现代租赁就是在企业需要设备时,由租赁公司直接购入该项设备之后再转租给企业,为企业开辟了一条获取设备的新途径。
中国是目前世界范围内现代租赁产业中最大的潜在市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它的培育和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大局。世界租赁大会主席苏迪尔·阿曼波近期在天津表示,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第二大租赁国,在日益充分的市场竞争和不断创新中,2019年后中国或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租赁市场。
⑷ 需上报股东批准的事项,董事会可以授权给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直接报股东会吗
可以
看你公司的公司章程,章程约定资产长期租赁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直接就可以审批)要看权限。如
⑸ 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包括
董事会有以下职权: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职权;2、对于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预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的决定权;3、对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选聘有关人员的决定权;4、执行权;5、股东会议的召集权,向其报告工作的职权;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⑹ 公司能否与股东签订车辆租赁协议
公司可以与股东签订租车协议,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因为生产经营需要租用股东的车辆使用,或者股东租用公司有空闲的车辆,租金与市场价基本持平,属于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章程不禁止的,符合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应当订立租赁合同。
但是,公司租用股东车辆并非生产经营需要,或者公司本身并无空闲车辆股东租用,或者股东收取的租金明显高于市场价,或者股东支付的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股东涉嫌滥用股东地位,危害公司利益,是不可以的。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6)董事会可以决定租赁股东设备扩展阅读:
对公司股东的要求:
(依据:《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⑺ 公司股东与公司可以开展租赁业务吗是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议如何通过
看是否为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如果是,且损害公司利益,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没有规定禁止开展租赁业务的法条,这其实是自我交易的一种,公司法有规定董事,高管人员不可以自我交易,但没有禁止股东与公司交易.
至于决议机关,一般来说这不属于股东会的决议范畴,可以由董事公决定.
⑻ 公司法关于股东会和董事会职权划分的问题:股东会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是宏观方面的;
接下来就要董事会在此架构下制定具体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以便于往下分解、推行;
⑼ 厂里股东可以授权别人租自己厂里的车间吗
总得经过董事会决定,一个股东无权做决定,真心在帮你期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