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
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
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
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
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
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
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
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
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
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
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
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
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
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
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
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
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
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
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
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
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
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
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
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
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
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
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
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
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
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
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
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
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
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
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
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
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
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
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
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
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
度。
2. 合作建筑协议书
合作建筑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我整理的合作建筑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人:甲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乙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丙 ,男,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总投资为 万元,其中 甲出资 万元,占 %股份;乙出资 万元,占 %股份;丙出资 万元,占 %股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相关手续,但必须召开股东会议,举手表决。
第四条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经营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歧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擅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相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将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九条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集体内)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1、违约与责任 :甲乙丙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三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限。
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数量:
二、合同价额
劳务分包工程的合同价额(小写):元,
大写:
三、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工程实施期内的注意事项。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工程结算价款的 %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如乙方拒不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在索取发票时应向甲方预交相关税金并配合甲方完成税金的缴纳,如乙方拒不履行或延时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2、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工程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并支付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费用及损失。
3、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不参与乙方经营管理。但有权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监督,可以对乙方提醒安全、质量、进度等后期会影响甲方信誉等的相关事宜,督促乙方改进。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工程款一旦转入甲方账户后,甲方应及时按乙方要求并符合甲方财务要求转账给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6、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相关制度。
7、负责解决经营事件,负责解决施工、用工等纠纷,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8、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进度问题和安全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并向甲方提交一份质量、进度、安全承诺书。
9、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和处罚。
10、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1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产生税金、社会保险费、意外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雇佣人员,完善用工手续、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如乙方拒不履行或延时履行时,甲方可在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册原件、电子版表格及各类成本发票(提供的真实可靠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成本票据总额不低于结算价款的80%)。
六、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工程完工后失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挖掘潜力,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以求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昆明纳仁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和云南铭辉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为联合建筑设计合作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时间及期限
20xx年1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共2年
二、合作价款及付款方式
2.1双方合作完成建筑设计项目,乙方按1.7元/㎡付给甲方协作费(以最终实际面积进行结算)。
2.2合作项目乙方按建设方付款金额的比例支付给甲方,甲方按照乙方支付及结算的金额开据正式发票给乙方。
2.3合作项目的其它费用支出(包括甲方为项目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2.4配合乙方开设银行帐户壹个,供合作项目使用,合作期满,归还甲方。
三、甲方的责任:
3.1负责对图纸的审核、会签。
3.2负责与乙方设计人员技术交流。
3.3负责与审图公司进行协调工作。
3.4甲方在收到校交图三日内审定完成并通知乙方送审图公司。
3.5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对建设方提出的合理技术变更进行签证。
四、乙方的责任:
4.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4.2负责与甲方进行技术交流。
4.3负责甲方审核后对图纸的修改、补充达到甲方的技术要求。
4.4负责将设计成果送审图公司审图。
4.5负责与建设方进行技术交流和现场的协调工作。
五、合同条款:
5.1对该协议工作认真负责,共同完成该协议。
5.2在执行工作中为对方的商业机密进行保护,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5.3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5.4本合同协议时限期满后,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双方可在此协议基础上于期满前三个月继续签定延长期限协议,若未续签协议时期满结算帐务后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开拓市场,共同发展,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精神,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内容及范围:。
4、工程质量:合格 。
5、工期: 。
6、合作方式:
由乙方负责提供社会信息资源和资金,并配合甲方投标,中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在甲方同业主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双方共同组建该工程项目部,由乙方负责组织资金、材料以及劳动力等,按甲方项目管理要求组织施工,经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项目管理模式
一、项目合同管理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和指挥、接受甲方委派项目人员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的指导、监督、协调、检查。
2、乙方应全面负责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协议,承担全部责任及义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违约,乙方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3、工程项目主要施工队伍由乙方选择推荐,要求使用有用工主体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劳务公司),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将工程分包,更不允许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活动。
二、项目班子管理
1、甲、乙双方按业主要求共同组建满足施工要求的项目班子。
2、乙方进入项目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审核备案。
第三条、项目管理费用及保证金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 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不含税金及有关部门规费),由甲方统收统支。
2、管理费支付时间:甲方负责对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工程款到账后甲方据此扣除管理费、税金、派驻项目人员工资、规费、保修金和其他约定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按合同约定的垫资、保证金、履约保函、担保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解决。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合同总价2%(特殊情况可根据工程规模请示后调整)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含0.7%。建账保证金,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进度保证金),可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缴纳。
第四条、项目管理人员构成及工资标准
1、甲方委派 为甲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管理人员为。
2、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工资标准分别为:(含五类保险): 元/月; 元/月(通讯费由乙方解决),乙方提供食宿,乙方每月按时将甲方派驻项目人员的工资上缴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
3、甲方派驻项目人员在工程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学习和培训,乙方应该无条件支持,工资照常发放。
4、乙方委派 为乙方项目管理代表,其余项目人员为。
第五条、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工程资金必须统一划拨到甲方指定账户或共管账户。项目每笔资金到账后,由乙方拟定资金支付计划,经甲方派驻项目主管人员签字后,上报甲方审批,并由甲方财务人员监督支付。
2、甲方收到工程资金在扣除管理费、税金等相关费用后将工程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须专款专用,不扥挪用、拆借、串用。未经甲方许可,乙
方不得擅自向业主收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工程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资金支付计划必须首先保证项目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若因拖欠而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而且甲方有权追究经济赔偿。若有上访,一次处罚壹至伍万元。
二、财务管理
1、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按照工程承包合同价的万分之七缴纳建帐保证金。
2、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按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和甲方要求,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规定的财务核算体系,负责核算工作,按时报送会计报表,工程竣工后,项目会计核算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返还建账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与业主完成财务决算、否则,乙方应主动提出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请求,直至申请人民法院支持。在工尾款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作出债务清偿完毕的法律承诺,并将工程相关财务资料(原件)送交甲方财务部门存档后,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支付。
4、工程在办理完结算后,甲、乙双方应履行财务决算手续,以保障双方的经济利益。
三、税收管理
1、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单位义务。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依法缴纳营业税、城建费、教育费,以及其他应缴纳的税金(所得税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工程资金到帐后,甲方按比例扣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如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委托代扣代缴相关手续,并提供有效的完税凭证。
2、甲方每次拨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出具等额的与工程相对应的成本发票,(建筑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70%,装饰装修工程成本发票不得低于工程款60%)。
3、工会经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办(2006)187号《关于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有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工会筹备金0.3%、残疾人保障金 %等有关规定交甲方,由甲方统一缴纳。
4、合同印花税按0.03%的合同印花税在第一笔进度款中一次性扣收。
第六条、质量、安全、标化、进度及工程技术管理
一、工程质量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业主的要求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3、工程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甲方视其质量事故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罚。
二、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要求(无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低于1.5%。)后,甲方将职业健康安全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在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安检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甲方或甲方派驻人员检查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行为和隐患,有权纠正、罚款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3、凡是在四川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过程中,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安全评价、安全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对企业安全许可证扣分的,甲方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和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5、按规定应办理保险的.,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据原件交甲方。
三、环境、标化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化工地标准,则甲方将该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罚。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统一制作施工现场的标识、图牌、徽记。
3、乙方负责该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所必须的施工场地硬化、工地内防尘整治等工作,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文明施工行为,造成一切所示和后果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指标责任及由此带来的赔偿责任等一切损失。
四、进度管理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则甲方将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予以扣除。
2、乙方应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乙方未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总进度的要求而被罚,其所有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资料管理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公司川四建发
[2007]21号要求实行押金制度,本工程竣工资料押金数额为 万元整,押金在拨付工程款中预扣。工程竣工后,将全部完整档案资料移交份到甲方档案室后,方可将押金返还给乙方,如不能按规定上交竣工资料,没收其押金。
六、生产要素管理
乙方的材料采购、劳务用工以及周转材料、机具设备租赁等,不得以甲方公司名义或项目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若确需签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合同优先支付,不得拖欠。凡乙方涉及合作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须交甲方备案。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履行或不按约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承包合同及单方处置本工程,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经济信誉赔偿。
2、乙方若因工程质量、安全、农民工工资。环境保护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和通报给予严重处罚,且承担行政处罚,若因曝光造成甲方停止招投标一次则按结算总价的 1 %进行处罚。同时,若乙方无故拒付农民工工资,甲方有权按乙方结账的余额直接代扣代付。
3、工程在施工期间受施工管辖城区各季度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化检查,其检查评定结论必须在合格以上,若不合格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4、如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书上的安全评价不合格,按结算总价的 1 %进行处罚。
5、乙方因劳动力合同签订、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以及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若因乙方原因,引起法律纠纷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若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人:
合作人:
根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规定,本着相互自愿、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协议:
一、合作工程名称:
二、合作工程地点:
三、合作时间:从工程开工至本工程交工验收结算收款,人利润平均分,帐目清楚,都无意见后签字终止。
四、合作方式:分 股,股份制式。即 各持一股,二人责任、债权、债务同担,风险均担,利益共享。
五、责任分工:由负责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负责甲乙方关系融洽。 负责工地原材料购买工作。但分工必须合作,相互协商,以尽量减少工程成本费用为原则,各单项项目工程单价,施工管理人员、人员确定、工资待遇。施工班组单价、大型材料单价(如钢筋水泥、木材、红砖、砂石及四钢租赁价格)都必须经二人共同商量,同意后确定。小型材料及工地临时用工单价必须二人同意决定。赊欠材料及工人工资必须由二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六、投资办法:由共同集资、借支,以建筑公司的名誉在二人认可的银行独建一帐号,每收一次工程款必须入此帐号,专款专用,由负责款项收支。由 留一枚私人印章在银行。 掌握财务公章,我们二人中不
管谁都不得以任何原因或借口动用、挪用或拆借工程款,如谁有违反就负责一切违约后果责任,甚至开除其谁的合作权利。
七、记帐方式:定期或月底二人必须在一起对各种票据单价、数量统一认可后,方可各记一份帐,互相签字认可,如有大笔外花费用,须由二人提前商量同意。
八、现场管理:二人分工后但必须密切配合,共同分享现场,组织指挥决策权利,共同商讨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制度措施贯彻,至于现场管理的具体细节条款,由工地项目经理和施工员一起制订,我们二人审批。
合作人签字:
合作人签字:
年 月 日
;3. 建筑公司股东合作协议范本
法律分析:合作协议书可以简单理解为双方或多方签署以进行投资活动,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优势互补,长期共同发展的书面文件。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