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限公司股东占股份比例和债务承担责任的关系
若公司无力还款,股东按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如下:
1、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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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股东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股东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因自身过错而产生的民事责任。但由于单位违法可能会受到双重制裁,除了法人的单位责任外,股东作为主管人员也应当承担个人法律责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而股东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什么关系。
私人债务和公司债务区别:如果是公司债务,必须由公司进行偿还,但是如果是私人债务,与公司无关,公司不用偿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❷ 公司向公众发行股票,发行人持股占股本的多少比例怎么算
一、从《证券法》第五十条(公司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条来理解,公司向社会发行股票,公司总股本在3000万元以上,4亿元以下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75%下,总股本4亿以上的,发起人(公司)持股在90%下都是合法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❸ 股东占股比例如何计算
正常就是复按其占股比例分红制。因为股东入股时间的不同,所付出的代价就不同,其超额付出的代价已计入企业的资本公积,那么他就应该按占股比例分红,否则,我想没有一个投资人能接受在付出代价后,还不能按入股比例分红的。
如果要考虑时间性因素,我觉得综合上面几位的答案,应该是公司章程或相关股东会决议有约定的,则从其规定。除此之外,无论上市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大家都是按股份比例或股权比例分红,无须考虑时间性因素,因为新投资者的入股成本就存在有时间性因素及对老股东补偿等因素,这点在某些中小型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引入风险投资商时尤为明显,某个公司注册时间不长,但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专利或专有技术)具有针对某行业更新换代的优势,可是其自有实力不强,企业也没有足够的抵押物去银行融资,政府的财政扶持资金也是杯水车薪,最有可能的就是引入风投,那么,风投入股的成本计价基准就是按拟融资企业其历史盈利水平,如果没有历史盈利水平的,则可能采取预估未来盈利水平的对赌,到分红时就是按股权比例分红。
❹ 公司占股占多少比例才有绝对控制权
比例大于50%
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这种绝对控股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同时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或集体的,一律按公有绝对控股经济处理;若投资双方分别为国有、集体的,则按国有绝对控股处理。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根据公司法对控股股东的定义,绝对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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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的规定可知,公司重要事项的表决取决于表决权的持有比例,而不是股权比例,也不是出资比例。
股权比例、出资比例、表决权比例意思都不同,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也有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规定,股东的表决权比例也可由公司的公司章程来约定,并非一定要按股权比例来处理。
❺ 统一企业的各股东是谁,各占股分是多少
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4日。公司为投资控股性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饮料及方便面(‘中国饮料及方便面业务’)。公司股份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根据AC Nielsen报告,在二零零七年前九个月中,公司是中国果汁饮料制造商第二名,占总市值的29.1%,并且是中国即饮茶的第二大制造商,占总市值的22.8%。公司亦生产及销售奶茶、咖啡、矿物质水、及酸奶产品等饮料。
主要持股股东
股东1: Cayman Presid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304450.80 万股 占总股本 70.49%
股东2: President (BVI) InternationalInvestment Holdings Ltd. (实际控制人:统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259.60 万股 占总股本 0.06%
❻ 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股份比例多少最好
按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一个人也可以设立有限公司,成为一人有限公回司,并非最少答两名股东。
至于各个股东在公司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没有强制性规定,大股东和小股东也是相对而言的。各股东的持股比例由出资人之间协商确定后记载在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如果大股东想绝对控制公司,则须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权,持股达二分之一以上的可对普通事项进行控制。除去大股东所占股权,剩余的可以理解为小股东的持股比例。
❼ 一个公司的大股东最少占股得多少啊
大股东:任何人士拥有股本的10%或以上的权益。 大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专要素;没有属股东,就不可能有公司。从一般意义上说,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或向公司出资者。
大股东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❽ 我怎么查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单,所持股份各占多少啊
工商来局调档查询,具体到工源商局咨询办理.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