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是股东,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股东担什么责任
公司税务出问题对公司股东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毕竟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方面出了问题,税局只会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欠税清缴也是由公司承担,找不到公司的股东即出资人头上的。
Ⅱ 在税务局办税,说要风控怎么回事
在税务局办税,说要风控可能是经营的项目是税收风险比较高的行业,容易虚亩正开发票偷税漏税,税局要加强风险防控,防止虚开发票和偷税漏税。
企业的税务率比同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水平是明显较低的;从成本结构来看,其成本结构率与同地区同行业相比较是明显有所区别,同时其产品配方也严重不符,当成本结构发生变化,产品配方却没有变化,即没有新配方推出;从毛利率来看,其毛利率起伏明显而没有解释,即远远超于或低于同行业;公司一直亏钱或利润轻微,股东却大量借钱给公司,即销售收入有可能直接进入股东口袋;股东存在账外收入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迅差悔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庆薯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Ⅲ 公司股东在税务局有风控对他个人有什么影响
目前的税务政策,如果公司存在异常风险或者是被认定为非正常纳税人,主要是对公司法人有影响。但是建议你还是督促公司尽快处理,让公司工商、税务保持正常,以免政策变动,对股东产生什么影响记录。这几年国家加快了对信用体系的建设,保持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总是好的。记账报税的费用就像停车费,也许几次不交也没有遇到罚单,但是遇到一次罚单才感觉交点停车费更安心更靠谱。
Ⅳ 税务高风险有什么后果
常见的税务风险有哪些:1、公司出资购买房屋、汽车,权利人却写成股东,而不是付出资金的单位;2、帐面上列示股东的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3、成本费用中公司费用与股东个人消费混杂在一起不能划分清楚;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视同为股东从公司分得了股利,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公司成本费用,从而给公司带来额外的税负。4、外资企业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应付福利费,且年末帐面保留余额;5、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仍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支出时也未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专用单据;6、不按《计税标准》规定的标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又未做掘旅纳税调整,有的公司存在跨纳税年度补提折旧(根据相关税法的规定成本费用不得跨期列支);7、生产性企业在计算成品成本、生产成本时,记帐凭证后未附料、工费耗用清单,无计算依据;8、计算产品(商品)销售成本时,未附销售成本计算表;9、在以现金方式支付员工工资时,无员工签领确认的工资单,工资单与用工合同、社保清单三者均不能有效衔接仿瞎;10、开办费用在取得收入的当年全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1、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没有依据的随意计提期间费用;或在年末预提无合理依据的费用;12、商业保险计入当期费用,未做纳税调整;13、生产性企业原材料暂估入库,把相关的进项税额也暂估在内,若该批材料当年耗用,对当年的销售成本造成影响;14、员工以发票定额报销,或采用过期票、连号票或税法限额(如餐票等)报销的发票。造成这些费用不能税前列支;15、应付款项挂帐多年,如超过三年未偿还应纳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企业未做纳税调整;上述4-15项均涉及企业所得税未按《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征,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税加收滞纳金的风险。16、增值税的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的产品分项分栏目记帐,造成增值税核算混乱,给税务检查时核实应纳税款带来麻烦;17、运用“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发出的存货,引起缴纳增值税时间上的混乱,按照增值税条例规定,商品(产品)发出后,即负有纳税义务(不论是否开具发票);18、研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房产税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第三方信息暴露房企税务风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风险管控做好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备散空问题的通知酒店业需防范四大税务风险日常会计核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企业积极配合稽查有利于防控税务风险实施税务风险管理:成熟企业的必然选择
Ⅳ 公司股东被税务局认定为高风险影响财务负责人吗
股东被认定,财务负责人没影响
公司被认定高风险,财务是有影响的
Ⅵ 公司用了我身份证去税务局挂名财务负责人,请问有多大风险
自从财务负责人实名之后,也让财务人员深深地感受到了风险的存在。Ⅶ 税务局查账,查出了问题,公司中谁担的风险最大
本人很高兴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希望通过我的回答给大家带来帮助,这是我个人的见解与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我们共同探讨,我们一起成长一起学习。
1、不管哪位财务做账,如果税务机关查处涉税违法问题,均由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涉嫌犯罪,除了公司会被处罚金外,公司法人代表、相关责任人员等承担刑事责任,继任的会计,没有刑事责任;
2、不配合税务检查,不肯交资料,通常是对单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之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公司涉嫌犯罪,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经理授意拒不提供相关资料也负有一定刑事责任。
税务局查账一般查哪些,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没清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埋塌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A、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B、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C、向非枯液前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D、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E、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F、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G、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H、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I、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J、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K、其他当地税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的内容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总之,无论是国税还是地税查账,都要准备好资料,做好准备之后,就不会到时手忙脚乱了
企业主体中有四个主要角色: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财务人员。
一、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1、因经营过错向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制裁;
3、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4、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二、股东的法律风险
1、投资损失的风险:如果公司倒闭,股东投入的越多,损失的风险就越大。
2、得不到投资回报:如果经营得不好,公司没有收入或者亏损,股东就不会有收益。
3、承担法律风险:违法经营等。
三、监事的法律风险
1、经济赔偿风险。高级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借助自身职责侵犯公司利益的,均会面临相关的损害赔偿风险。
2、职业禁止风险。监事在职期间,若公司因高级管理人员过错收到相应处罚的,该监事今后担任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收到限制。
四、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
1、会计核算的风险。
2、会计监督的风险。
3、税务风险。
五、以上四类身份角色的法律风险,第二类和第三类主要倾向于经济风险和禁止风险;第一类和第四类主要集中于管理风险和法律法规执行风险。近来红极一时的“冰冰事件”,再次向无数财务人员敲响了警钟!老板大不了损失几个亿,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能用钱搞定吗?
税务局查出问题,企业中与之相关的人员,主要有这么几个,都是在财务线上的。然后还要看什么样的问题,或者是问题大不大。
首要问责的是企业财务人员。如果是小问题,那么一般财务人员做一些更正就OK了。如果大问题,那么企业的会计要面临被吊销执业执照的风险。这个问题已经蛮大了。
而且,不是说处理完会计人员就OK了,被税务局查处大问题,那么必然涉及到企业的所有者身上。一般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是不一样的。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负责人,经过审批后不能随意变更。而且法定代表人是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企业对外行使职权的。
法人代表是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所以税收方面的问题,都是直接追责到法定代表人身上,比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这样核心人员身上。包括行政处理、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也就是税务方面的问题,最高是可以达到刑事范畴的。比如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这就是刑事方面追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时候公安机关会根据在犯罪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进行厘清,该谁的责任就谁都责任。根据在具体情况中的作用不同,承担相应的责任。没有说一定是谁承担责任最大。
如果董事长不知情,是财务人员偷偷乱来,那么董事长也就是一个失察的过错。但如果是董事长命令的,那又不一样。
总之,税务问题轻重不一样,带来的危害不一样,产生的根源不一样,没有说一定是哪个职位风险最大的说法。但一般来说,财务人员是第一关。
第一,既然税务稽查了,肯定是公司的账务出了问题,不是税没交,就是账目数据有问题,或者没申报税。
那么问题来了,是老板问题还是会计问题呢?就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没有申报导致逾期(这个肯定是会计问题,然而一般来说逾期也就罚款不太至于引起税务稽查)。
二是账目数据有问题,账目数据又分两种情况:
(1)是会计做账出错,导致数据有问题,引起稽查。
(2)是因为老板或者股东的某些原因,比如其它应收款太多! (股东借钱不还,直接从公司拿钱)
关于没交税,这个更是老板的原因,只要税务稽查进行下去,总会有一个地方出问题,法人永远逃脱不了第一责任!当然,会计也会因为造成原因不同,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般来讲是法定代表人和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的风险较大。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权必有责,担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其一就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些核心管理人员,那么相对应的他们也承担着民事、刑事、行政上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在《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一般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且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账目违反本法规定,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所以税务局查账出了问题,一般是法定代表人风险最大,再就是找财务负责人。
纳税跟呼吸一样,是必须要进行的事情。但是在公司里面,涉及到复杂的关系,也许你会用身不由己来推脱。那么,如果纳税出了问题,自己所在的岗位是否要承担责任呢。以下详细说说。
《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个描述在《刑法》中的“危害税收征管罪”一节中多次出现,并且在《税收征管法》、《会计法》中也有提及。因此,这类人的风险是比较大的。那么具体到单位之中,这类人员可以包括以下人员:
1. 直接负责人, 必须要对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的人。可以是法定代表人、财务部负责人。
2. 直接责任人, 比如经办此次税务问题的人员。可能是单位的会计,也许还有其他的相关人员。
对于法定代表人而言,直接参与违法,授意财务人员违法,或者明知有偷税的行为,却不制止,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会计人员,还要特别注意《会计法》的要求。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 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辛辛苦苦这些年,考了这些证,却再也没法从事这个职业了,可惜啊,关键是还有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做会计的,不要有这些故意的行为。
当然了,如果有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这些事情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单位负责人对遵纪守法的会计人员给与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一般来说,税务查账,发现有逃避税款的,没有构成犯罪那么严重的,一般都是追缴税款、缴纳罚款和滞纳金,不过屡教不改的情况除外。
作为企业的会计人员,在税务上肯定是知法的,那就要自己守法并给其他人宣法。作为企业的负责人,当然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要明白自己身上的责任,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
以上是财会小童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税务局查出问题,企业中与之相关的人员,主要有这么几个,都是在财务线上的。然后还要看什么样的问题,或者是问题大不大。
Ⅷ 这办税员有风险吗
一般小规模公司的办税员可能是由财务负责人同时兼任的,作为办税员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1、税务风险:如果公司出现税务风险,在经营当中出现财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首先是联系法人和股东。如果联系不上这些人的话,就会联系财务人员。如果公司税务出现问题可能会导致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也被拉入黑名单。
2、发票风险:如果公司开票不是财务负责人,还可能会因为不规范开票引起的发票风险。目前税务的大数据识别系统可以监控企业发票,如果出现发票异常,财务负责人及办税员会被第一时间锁定。
3、其他风险:金三系统可以共享信息,如果一家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税务局就会限制你对其他的公司的实名注册,影响之后的再就业或创业。
拓展资料:
1、办税员是受纳税单位指派、聘用或委托,参加税务机关自行组织或委托组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能够为纳税单位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及可以在有关涉税文书、证件上签名、盖章的人员。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纳税单位应当设立至少一位办税员,目的在于代替税务机关向企业进行税务宣传和税务咨询等工作。
2、纳税单位可以通过现场或登录“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办税员的登记和变更。办税员是作为税务机关和纳税单位之间沟通的重要桥梁,纳税单位应当以真实在单位任职的人员作为办税员。
3、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由企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