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买卖佣金一般多少
法律分析: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㈡ 房产佣金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房产佣金2个点什么意思? 这个是房产中介的用词,意思是去中介完成的交易,按房子的价格收取你两个点的佣金,是按百分比计算的。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二:房地产佣金是什么意思,二手房佣金协议 在购买二手房过程中与中介和房主签定了合同,合同上写明是“扣除贷款余额部分,其余以现金形式付给甲方”。目前房屋总价合同上写明是32.3万元。房主在银行有7.6万元本金余额未还,计有1.8万元利息产生,目前还有七年还贷期。目前交与房主定金2万元,合同上写明是如果买方毁约将扣除50%定金并支付全部佣金。我的问题是:3 如果房主(甲方)马上在我(购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余下部分银行贷款还清,是否是合同违约。此将会导致我没有能力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32.3万元。
问题三:房产佣金区间1%什么意思 佣金一般是按照成交金额(包括买卖成交、租赁成交等等)乘于一定的比率,不同服务不同比率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房产佣金区间1%应该是收取成交额的1%的佣金费。
问题四:房地产佣金0.5%是什么意思 给销售的提成。比如100万的提成是5千。
问题五:什么是房地产佣金 房地产佣金支付是当前房地产法律纠纷的一个热点问题。深圳现行的房地产中介通行的做法就是买卖双方、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由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化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这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能否说明房地产中介公司一定合同成立呢?房地产中介公司能否依据这个合同收取报酬,这是一个争议问题。深圳法院系统以及仲裁委所做的裁决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看法。深圳法院系统认为房地产买卖双方签订由中介公司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只是一个预约合同,只有买卖双方签订了由国土房产部门提供的房地产现售合同,才认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房地产中介公司依据这样的合同才能收取居间报酬,但是深圳仲裁委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看法。 一般人认为深圳现行房地产中介公司通行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存在两种法律关系,一个是居间合同关系,一个是房地产买卖关系。但是我认为除了居间合同关系和房地产买卖关系以外还存在一个法律关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因为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不仅提供了居间服务,还提供了产权调查、按揭担保、产权过户等委托代理事项。所以我认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后,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委托人就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并依据这样的合同可以向委托人收取居间报酬和委托代理费。这两项费用我认为是构成了完整的房地产中介佣金。(作者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
问题六:房地产的佣金是自己的吗? 佣金就是辛苦费,地产经纪人帮你找房子或者找买家,他们收的一种辛苦费。但是一般来说这也很正常,毕竟人给你们找房子,联系业主,陪你看房,还有户型,大小,小区环境都帮你了解清楚了,收点服务费也是值得的
问题七:房产经纪人怎样分得佣金? 是拿中介费的百分比,一般的是10%起步,打个比方,中介费收了搐万,那么你的佣金就是1000,有的可能是20%,30%,不一样的,就看公司的制度了
问题八:房地产经纪佣金的计算 在一个市场中什么重要,金钱就流向哪,人才的收入也是如此。房地产的销售应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一是市场不成熟,楼盘品质意识较弱,缺乏个性,开发较多,供大于求,市场占有份额不均匀,以人去打开市场,就会出现人与人竞争,楼与楼的竞争,这就是纯粹的推销时代,找客户的时代,高素质的人才不易显现,要 *** 积极性,佣金是一种较好的办法;二是市场开始步入规范,有的开发商已初具实力,品牌品质的概念开始深入人心,其项目得到认可,减少销售人员佣金就减了;但这仅限于大项目,在没有整合之前的小项目仍得采取有 *** 性的佣金制度。三是市场已步入规范化品牌化,开发已成为垄断,各具特色,即使有销售人员,也应该是高素质的全能型人才,也就无所谓佣金制了。
第一部分:房地产营销中佣金制的优劣
1、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存在的因素
1.1、房地产销售的不规范是采用佣金制的重要原因
目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还不规范,许多发售的期房还只有一纸蓝图,消费者只能依靠售楼人员的介绍和样板间来做购买决定,所以开发商为了尽快回款靠资金滚动开发项目,仅以销售数量作为销售人员考核业绩的标准,售楼只能依赖售楼小姐的伶牙俐齿来消化期房,因此佣金制产生的土壤就这样诞生了。
1.2、采用佣金制可克服大锅饭的平均主义,体现多劳多得
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说做售楼这一行比较辛苦,吃不了苦是很难坚持下来的,销售人员有可能花费自己的许多时间,晚上甚至周末投入到工作中去,因为通常客户在这个时候才有时间。也有的时候要把许多时间花费在带领客户进行实地考察等,比如说,刮风下雨也得满足客户的要求,该下工地的还是要去;很多时候她们要陪客户爬10-20层甚至30多层的楼去看房子,那可都是正在施工的房子,有一定的危险。
1.3、销售部是靠佣金制度支撑起来的,目前市场竞争激烈,佣金的高低决定了一个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付佣金也是对销售人员业绩的认可。
销售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是公司展示产品,进行营销的舞台。而销售员作为公司产品营销策略的执行者,是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起着介绍公司产品,帮助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作用。因而,销售员的言语、行为、心理的变化都将对消费者购买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公司产品的销售以至公司声誉、品牌的创造、延续产生影响。
1.4、销售采用佣金制这是国际惯例
如今香港美国的房地产市场相当成熟,可佣金制度依然存在。一般美国经纪人的佣金是以最终销售价格的百分比来支付,佣金数目由委托人与经纪人自由商定。根据反托拉斯法规定,任何房地产经纪人交易机构不可强迫订立最小佣金比率,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佣金数目随房地产出售的种类不同而不同,出售佣金率为:住宅5%~7%,大型商业用地3%~6%,未开发土地为6%~10%。香港目前也有佣金制,所给比例比国内高,最高可达百分之三。
2、取消房地产营销的佣金制
房地产销售中的佣金制在某种程度上是市场不成熟的产物,多销售多提成相应的 *** 了销售人员的积极性,但也在一定程度打乱了市场,给客户留下了不好的影响,给企业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取消佣金制是为了更好的树立企业楼盘的形象,用品质去赢得客户。开发房地产不单是某个部门,而是整体的功劳,项目做好了是全体从业人员的功劳。如今销售主要在于卖品质和品牌,但品牌来自于品质,品质也不是仅仅靠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是开发商,建筑商,设计人员的整体打造。房地产的销售只要有市场需求,有地产商的供应,项目的热销也是整个部门齐心协力的结果,而刚开盘的销售 *** 更是取决于企划部门的精心策划。如果一个楼盘无升值和超前的品质,就是收定级名人来卖也不见有效果。在注重楼盘全方位的品质打造以外,以求真,务......>>
问题九:二手房屋佣金都有哪些 税费:买方税:契税按总价1.5%。卖方税:个税1%,房产证满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宅免交。营业税5.5%,房产证满5年免交。双方税:印花税按总价万分之一,其它手续费数百。买卖二手房就到中房购线上房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交易资金由银行全程监管安全、保障!
㈢ 土地招拍挂服务费由竞买人支付有政策依据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从以上规定看出,计入成本费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统一规定”,二是“缴纳给国家”。土地拍卖佣金是拍卖行收取的,是一种市场行为,也不是上交给国家,因此,个人观点:支付的土地拍卖佣金不属于支付的地价款,也不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费用,不能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时候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同样,土地服务交易费也不属于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费用,不能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该制度的优点是:
一、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防止和避免了腐败行为的产生。土地使用不公开,难免搀杂着“幕后交易”一些掌管土地使用权的部门为了个人或小集团利益,往往会借机敛财,肥了个人,害了国家,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二、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土地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减少了诸多的中间环节,使倒买倒卖土地的空间大为减小。
三、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有利于房地产分离,提高土地开发效率。“招拍挂”的土地供应方式,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整体规划。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将逐步把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进行“招拍挂”,动拆迁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
周边的市政建设将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开发商只要按规划要求作好设计图纸并得到许可后就可顺利开工了,可以专心提高建筑品质和服务,大大缩短了房地产开发周期,有效地控制了开发成本。因此房地产开发土地利用的高效率也成为必然。
㈣ 谁知道拍卖公司将公物拍卖佣金要求多收怎么办
你好:根据 拍卖法 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公物拍卖,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佣金的比例为:
(一)成交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取5%;
(二)成交额101万元至500万元的,收取4%;
(三)成交额501万元至1000万元的,收取3%;
(四)成交额1001万元以上的,收取2%以下。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收取佣金的,拍卖人应当将超收部分返还委托人、买受人。物价管理部门可以对拍卖人处以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该拍卖公司拍卖国有土地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收取,该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收取,应该讲多收部分返还。
㈤ 土地拍卖佣金如何收取法律依据是什么
自主约定或者按照成交价百分之五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回节 佣金第五十六答条规定: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
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