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港元的汇率制度
香港在发展为贸易与金融中心期间,实行过不同类型的联系汇率制度。 1863年,香港政府宣布当时的国际货币—银元—为香港的法定货币,并于1866年开始发行香港本身的银元。直至1935年,香港的货币制度都是银本位制。后来发生全球白银危机,政府遂宣布弃用银本位制,并按16港元兑1英镑的汇率将港元与英镑挂漖。
根据1935年颁布的《货币条例》,银行须向外汇基金交出手头用作支持发行纸币的所有白银,以换取负债证明书,外汇基金则把收到的白银投资于英镑资产,这些负债证明书成为了发钞银行发行纸币的法定支持。
实际上,这种安排就是货币发行局制度。发钞银行日后若增发纸币,必须以英镑购买负债证明书。
1972年6月,英国政府决定让英镑自由浮动。其后,港元曾一度与美元挂钩,最初是5.65港元兑1美元,并于1973年2月改为5.085港元兑1美元。不过,由1972年6月起,发钞银行可用港元购买负债证明书。
1974年11月,由于美元弱势,港元遂改为自由浮动。
虽然浮动汇率制度实施后的最初两年运作颇为顺利,但其后的情况却并不理想。当时的货币政策架构尚在发展初阶,未足以取代以外国货币的价值来定位的货币架构,同时又没有明确的货币政策目标,更遑论达致这些目标的工具。因此,香港经济步入动荡期,几乎所有环节均大幅波动。
实质本地生产总值增长率在1975年跌至0.3%,在1976年却上升至16.2% 。
通胀由1975年的2.7%大幅攀升至1980年的15.5% 。 港元汇价由1981年的5.13港元兑1美元,贬值至1983年的9.60港元兑1美元。
投机狙击的活动,以及对香港前途的信心危机加剧,令港元贬值的情况进一步恶化,在1983年更到了非常严峻的关头。1983年9月,港元汇率录得新低,两日间共贬值了13%,跌至9.60港元兑1美元的低位。
面对货币危机及有关多家银行是否稳健的疑虑,香港政府在1983年10月15日公布新政策,以稳定港元汇价,将港元按7.80港元兑1美元的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这项安排成为了香港货币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