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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我国政府部门杠杆率

发布时间:2024-02-02 01:51:52

Ⅰ leverage ratio

一、杠杆率(Leverageratio)

本文所言杠杆率是指金融机构的总资产除以其净资产得到的放大倍数。反过来,它的倒数即净资产除以总资产得到权益比率。杠杆率高(即权益比率低),经济意义是少量的资本支撑着过多的负债,一般意味着风险大。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均采用了高杠杆经营模式,其资产规模远高于自有资本规模。从2007年报看,我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的杠杆率分别为15.96倍、13.18倍和15.63倍,加权风险资产/总资产分别为50.73%、62.61%和55.82%,上市中小股份制银行中有两家2007年底的杠杆率较高,达到了32.33倍和45.37倍(并不必然风险最高),加权风险资产/总资产分别为49.41%和60.20%。同期,Citibank和HSBC的杠杆率分别为19.19和17.38,其加权风险资产/总资产分别为57.28%和49.61%。

由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以“权益比率+资产负债率=100%”,比如资产负债率等于97%,就相当于权益比率为3%,杠杆率33.33倍。从2008年三季报分析,我国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97%即杠杆率超过33.33倍的上市公司有55家,其中49家净资产为负;资产负债率小于20%即杠杆率小于1.25倍的上市公司有96家。当然,非金融类公司的杠杆系数和金融类公司的杠杆率及其风险含义不能简单对比,商业银行和投行相同的杠杆率所隐含的风险也不一样。

有的文献把杠杆率定义为总负债/净资产,由于“资产=负债+净资产”,所以,“总负债/净资产=总资产/净资产-1”,所以,在这个定义和本文定义下的杠杆率分析结论基本相同。但是在美国等商业银行的年报中,杠杆率的定义是监管当局规定的核心资本(Tier1Capital)除以总资产(注意不是风险加权资产),这就要求必须注意特定资料中对杠杆率的定义。

二、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与权益比率(杠杆率的倒数)的比较

简单地看杠杆率,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并不反映风险的真实情况。这样,以BIS为代表的金融监管当局和金融机构就对该指标进行了改进,通过把资产负债表中一些属于负债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负债项计入净资产等方法得到监管资本(大于净资产),同时,通过对各类资产进行风险加权调整,得到风险加权资产(风险加权资产一般远远小于总资产,目前看大概相当于总资产的45%~60%)。这样,就从权益比率过渡到资本充足率。显然,相较于权益比率的公式(净资产/总资产),资本充足率公式的分子增加、分母大幅减小,所以,资本充足率必然高于权益比率。

因为净资产中的以下项不计入核心资本:(1)资本公积中的重估储备、按新会计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未实现的资本利得和损失;(2)未分配利润中的利润分配预案计划分配部分;(3)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以,核心资本一般略小于净资产,但风险加权资产一般远远小于总资产,所以,核心资本充足率一般也高于权益比率。

从年报看,2007年底,工商银行权益比率为6.2%(杠杆率15.96倍),其对应的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09%和10.99%;中国银行权益比率为7.6%(杠杆率为13.18倍),对应的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34%和10.67%;Citibank权益比率为5.21%(杠杆率为19.19倍),对应的资本充足率与核心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7%和7.12%。

三、次贷危机中损失惨重的金融机构杠杆率都很高

高杠杆率是次贷危机中金融机构损失惨重的重要原因之一。以美林证券为例,自2003年到2007年其杠杆率增至28倍,也就是说,每1美元的资本支撑着28美元的资产规模,即支撑着27美元的负债规模。据估计如果加上SIV等表外业务的杠杆效应,华尔街投行的杠杆倍数可高达50~60倍。

这种高杠杆率有着明显的双向放大作用:30倍的杠杆,投资银行家可以用10美元做300美元的投资,只要有3.3%的收益率(接近于美国国债利率),投行就可以赚回本金;但是这种杠杆放大是双刃剑,只要损失超过3.3%,就将导致破产危机。

从年报看,2002~2006年底4年间花旗集团所有者权益增加了43%,而总资产增加了73%(即负债、资产的增加远远超过了资本的增加,同期,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不要求资本支持的资产从占总资产的35%上升到了46.5%,或许是巴塞尔Ⅱ的贡献),相应的杠杆率从18倍增加到了22倍。高杠杆经营的结果就是2007年由于资产负债表恶化,核销剧增,所有者权益净减少,杠杆率增加到了30倍,花旗大厦摇摇欲坠。

四、杠杆率的调整和资产价格变化会相互加强,放大经济金融周期

(一)金融机构的杠杆比率变化具有顺周期性。金融机构杠杆比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表规模的变化是正相关的。资产价值往往仅仅依赖于当前市场价值、不能够准确揭示未来现金流,在经济高涨时资产价值高、杠杆率高,经济低迷时,资产价值低、杠杆率低。这样,杠杆率具有顺周性。

(二)杠杆率的调整和资产价格变化会相互加强,放大金融周期。资产价格快速上涨期,一些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价值快速泡沫化上升,负债率短期下降。但是,由于企业乐观预期,所以,由于资产价值泡沫化上升导致的负债率下降反而增加了企业进一步负债的能力和信心,负债就也随之上升,对资产的需求增加,进一步刺激资产价格上涨。有的企业负债的上升甚至超过了资产价值的上升速度,导致负债率上升,杠杆率放大。

问题是负债的上升属于刚性上升,而资产价格的膨胀属于泡沫化膨胀。当资产价格泡沫破裂后,资产价格像石头垂直下落般迅速下降(比如股票、股票、石油等),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迅速萎缩,但是负债的下降往往很慢,导致净资产减少,这个过程往往需要出售更多的资产来还债,导致资产价格进一步下降,资产负债表进一步恶化,一些企业净资产变为负值走向破产。

这样,就表现为经济的较大起伏。

(三)金融机构重建资本基础的过程中必然导致信贷紧缩的出现。如果资产价格持续下降,高杠杆机构损失过大必然严重侵蚀资本基础。这就必然需要金融机构重建资本基础、加固资产负债表,也必然会放缓资产扩张,甚至压缩资产负债表,出售风险资产。而且,即使可以通过吸引新的股权投资迅速重建资本基础,但是由于金融市场总体风险上升,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也会下降。信贷供给下降。

这些意味着企业将难以得到信贷(银行不想增加贷款,企业自然得不到贷款),信贷紧缩则可能进一步导致经济衰退。

五、改进杠杆率监管

(一)重视初始定义的杠杆率(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不经过风险调整)所显示的风险信息

由于商业银行采用了高杠杆经营模式,加上其无抵押负债、易发生系统性风险且对其救助肯定要动用公共资源,所以对其要进行审慎监管。

次贷危机的教训使各方都在反思如何改进现有的监管框架,虽然有一定的缺陷,但是BIS近期的报告在强调初始定义的杠杆率(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资产不经过风险调整)所显示的资产负债表强壮度的信息,或者“核心资本/总资产”(逻辑是相同的)这个指标的重要性。

杠杆率要求的合理性,不但是由于传统观点认为资本可以缓冲资产的损失,更是由于在一个相互联系的金融体系中保持负债的稳定。金融创新过程中,控制杠杆是分散业务风险的前提,是控制创新业务风险范围的必须。“可以承受高风险,绝不承受高杠杆”的原则,不仅适用于新产品的拓展,也同样适用于跨地域的扩张。在新地区市场上,当风险不可测时,控制杠杆比控制风险更重要。

具体的讨论:(1)直接限制杠杆倍数;(2)直接限制抵押贷款的抵押率;(3)更加重视高杠杆经营机构的流动性监管,BIS出台了流动性监管指引。

更多的对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讨论:(1)有研究提出复杂的规则和不现实的模型应该加以淡化。分析指出,监管套利和让私人银行的模型和假定来设置资本标准,会导致银行资本的不足。框架的复杂性增加了减少资本要求的机会。这会扭曲资产的配置,导致顺周期性。“高级方法令人不安地接近于允许银行自行订制自己的资本需求。这就像一场足球比赛,在比赛中每个球员都可以制定自己的一套规则。有很强的理由相信,如果银行自己制定自己的规则,那麽,它们将会持有低于而不是高于审慎性要求的资本。”(2)需要对风险集中度和期限错配情况更加敏感;(3)更好地合并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和表外风险;(4)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定义,等等。

(二)需要改善金融监管者之间的协调,需要一个统一的、能够跟上市场创新的监管者,不可出现监管空白点

本轮金融危机经历了从传统业务风险通过结构化证券工具,到复杂衍生工具的传播过程,跨越了信贷市场、结构化工具发行、交易市场、衍生工具市场等市场和交易环节。风险传递过程涉及了传统信贷机构、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这麽复杂的业务、机构、市场传递过程中,缺乏一个统一的监管者来有效监测、分析、评估和可靠地掌握风险的状况。

面对全面混业的金融市场,面对母子公司相互依存、关联协作的金融集团,需要改善相互独立、各自为战的金融监管者之间的协调,甚至需要一个掌握全局业务、机构、风险的监管者。监管构架不可出现监管空白点,否则,金融创新会发现它并从中获得高收益,当然可能导致大的风险。

业界反思时也认为,金融监管者一定要跟上市场创新的步伐,虽然这很难。从美国的情况看,业界认为美国监管当局几乎没有人能够懂得次贷相关的衍生品,偶尔有那麽几个行家也会很快被金融机构高薪挖走。

(三)“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问题

根据2006年美国157号会计准则,金融性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记入当期损益表。这往往加剧金融波动中普通投资者的恐慌。因此,在7000亿美元救市方案通过的同时,美国国会要求美国证监会调查157号会计准则对次级贷危机的影响,并授权其在必要的情况下暂停157号会计准则的执行。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政府决定修改欧盟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关按公允价值标准计算资产价值的规定,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

六、对我们的启示

杠杆率监管改进的讨论对我们的启示:(一)要建立真正有约束力的、非摆饰性的资本监管框架,同时,高度关注原始定义的杆杠率较高的金融机构,尤其是现在的报表已经显示出的高杠杆机构,详细分析其是否真正隐藏风险。由于核心资本一般略小于净资产,所以也可以用“总资产(不是风险加权资产)除以核心资本”这个更为审慎的指标;(二)在我国目前的行政格局下,尤其需要强调监管部门和央行之间的有效配合;(三)在股权融资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我国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急需提高资本管理水平,尤其是在经济周期起伏中在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之间求得最优结构,过于偏向一方都会有问题。

Ⅱ 如何衡量楼市泡沫化程度看看居民杠杆率!

当前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楼市是否存在泡沫,居民部门杠杆率是否过高,自然也成为了焦点问题。

兴业研究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抑制房地产泡沫,实质上也就是抑制与房地产相关的杠杆过快上升。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历史纵向看,居民杠杆均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自然上升,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界定“过快”。而当前中国居民杠杆缺口逐步上行,但与警戒线尚有一定距离。若“居民杠杆缺口"为正,则表明居民杠杆以快于长期趋势的速度增加,泡沫化风险上升。

从下图1、2看,无论是从横向比较还是历史纵向数据看,居民部门杠杆均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自然上升,兴业研究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李苗献称。

关键的问题在于,应如何辨别居民部门杠杆的上升是健康的还是偏快?兴业研究通过计算“居民杠杆缺口”指出,中国居民杠杆缺口水平离警戒线还有一定距离。

据兴业研究分析,中国居民杠杆缺口水平虽然高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和英国等发达经济体,但尚未达到2个标准差的高位。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警戒线(即均值+2个标准差)高达8.9%,明显高于上述发达经济体的3%-4%,而与韩国的7.2%相对比较接近。背后的原因可能是,经济增长越快,则居民收入增长越快,从而能够承受居民杠杆的更大波动。

 

兴业研究指出,“居民杠杆缺口”较好地预警了美国和日本历史上的几次房地产泡沫化风险,也与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和英国等经济体的房价走势有较好相关性。本文从兴业证券的报告中节选以下三个例子:

美国

美国的居民杠杆缺口峰值约3%,这正好高于居民杠杆缺口均值2个标准差。美国房价增速与居民杠杆缺口比较相关,实际上在某些重要峰值,前者甚至部分领先于后者,比如美国房价增速在2005年第三季度时已触顶,但居民杠杆缺口仍继续上升直至2007年第四季度。不过居民杠杆缺口见顶时点仍然早于贝尔斯登和雷曼破产等重大风险事件。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底美国居民杠杆缺口又上升至较高位置,这是否预示着美国房地产市场出现调整的可能性在上升?

日本

日本的居民杠杆缺口有两次突破居民杠杆缺口均值2个标准差,分别是1973年和1990年。在这两个时点之后,日本房地产市场均出现了显著调整,可见居民杠杆缺口较好地度量了日本房地产泡沫风险,也成功预见了泡沫破灭的时点。2015年底日本居民杠杆缺口仍处于较低水平,房地产泡沫化风险较小。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居民杠杆缺口与房价增速比较相关,特别是近10年来关系尤为显著。截至2015年底,澳大利亚居民杠杆缺口已升至接近2个标准差水平的高位,或许意味着房价上涨速度即将放缓。

 

不过,对于中国居民房贷杠杆,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顾潇啸、于博有不同的看法。

姜超:中国居民房贷杠杆真的不低了!

海通证券分析师姜超、顾潇啸、于博表示,中国居民杠杆率并不低,而偿付和新增房贷负担已超过美日当前水平、直逼美国历史高点。房地产加杠杆已带来巨大的泡沫风险,值得高度警惕!

中国居民购房杠杆有多高?海通证券从三方面的指标运行了考察:

从存量房贷来看:考虑公积金后,16 年中国居民房贷收入比将达到67%,已与美国、日本当前水平相当。若按当前增速持续下去,则2019 年将超过100%,达到美国历史峰值水平。微观调查数据同样验证了中国居民杠杆率并不低。

从房贷偿付额来看:考虑公积金后,假定中国房贷平均剩余期限为15 年,则16年中国居民当年房贷偿付额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已经达到美国历史峰值,居民偿付能力受到巨大考验。

从房贷新增额来看:考虑公积金后,16 年中国居民购房边际杠杆达50%,与美国次贷危机前的最高值相当。而新增房贷占GDP 的比重也直逼美国历史峰值,显示地产泡沫化风险临近。

Ⅲ 政府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的杠杆率一般是多少

杠杆率不高于10倍。
杠杆率不高于10倍作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增级手段,融资性担保由于缺乏相对统一的准入要求和经营规范,也未建立持续的日常监管制度,导致行业市场定位不清,机构发展无序。而近年来,担保公司挪用银行与企业资金从事违规业务事件也时有发生。

Ⅳ 什么是国有企业杠杆率

杠杆率一般是指权益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比率。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内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容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4)2007我国政府部门杠杆率扩展阅读:

杠杆率的优点

引入杠杆率作为资本监管的补充手段,其主要优点为:

1、是反映股东出资的真金白银对存款人的保护和抵御风险的作用,有利于维持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确保银行拥有一定水平的高质量资本(普通股和留存利润)。

2、是能够避免加权风险资本充足率的复杂性问题,减少资本套利空间。本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如果商业银行利用新资本协议的复杂性进行监管套利, 将会严重影响银行的资本水平。

3、是有利于控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通过引入杠杆率,使得资本扩张的规模控制在银行有形资本的一定倍数之内,有利于控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

Ⅳ 当前我国居民杠杆率是在上升还是下降

关于居民个人、和三个部门在中国经济中的杠杆率(债务/GDP比重),因为统计数据等原因,难有一个精确的数字。但基于公开信息,在两个方面是有共识的:一是全社会杠杆率超过200%,在全世界居前列;二是,在三个部门之间,杠杆率最高,次之,居民的杠杆率最低。
具体说来,杠杆率被认为在120%~170%,领先于很多大经济体;杠杆率在30%~70%(如果算上更多隐性债务,可能更高);居民杠杆率在40%以内,落后于主要国家。
从上述数字上看,三个部门中,居民加杠杆的空间最大;且居民杠杆形成的银行资产,质量优于部门,是银行偏爱的安全产品。央行行长周小川在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记者会上的表态,正应和了这一现实:“从宏观层面看,中国如果想控制杠杆率,应掌握好整个杠杆率,关键还是要如何应对杠杆率过高的问题。也有一部分人比较关注地方的杠杆率是否偏高的问题,从总量上讲个人消费贷款的杠杆率不太高”。
分析造成三个部门之间杠杆率差别的原因,有助于判断居民的杠杆空间到底有多大。
三个部门之间的杠杆率差别如此之大,特别是部门如此之高,笔者认为根本原因是代替和居民部门,提高并维持了其部门的杠杆率(当然,2009年之后贷款增加的直接原因在于刺激经济的政策);而不在于中国主要依赖于间接融资、不像美国有那么发达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同样不如美国发达的其他几个金砖国家,杠杆率甚至不及中国的一半。
如果只考虑认可的账面的债务,杠杆率在30%左右,低于60%的国际警戒线。相信这是各种分析认为仍有加杠杆空间的理由。但如果考虑到地方的各种融资债务及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障的隐性负担,情况显然不容乐观。也因为此,中央对地方债务扩大比较谨慎,在推出地方债务置换的同时,力保全国地产市场不大幅下跌,因为后者是维系地方乃至全国债务状况稳定、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
同样,的杠杆率帮助降低了居民的杠杆水平。不是每个居民都有资格加杠杆。稳定的现金收入应是首要条件。因此,对于加杠杆,占全国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民是被排除在外的(包括被寄予厚望的农民工)。周小川行长希望鼓励的群体,应是大部分工薪收入阶层。而他们的收入均直接、间接来自于。可在经济不景气、PPI连续几年负增长的情况下,要保证不亏损已经很难,维持运营、缴上税费、发下工资,银行贷款是最优选择。
部分承担和个人的杠杆率的成本有多高呢?其每年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在6万亿元左右(如计算上银行外的融资,成本会更高),超过名义GDP的年度增加额;货币供应量(M2)增量的近一半要用于支付这些利息。就是说,贷款的利息,也要用贷款来还了。经济疲弱、无现金利润、亏损,滚雪球般的债务模式不可持续。
是否可以不维持这种模式呢?那就是去杠杆(破产,退出市场),对上述的逻辑做一个调整,的杠杆率降下来、的杠杆率上升。个人的杠杆率也会下降,因为该破产的破产了、有些个人收入下降甚至没有了收入,就失去了承担债务的条件,其历史债务将转嫁给银行。最后的债务接盘者仍是,但真正的损失者是居民个人:如果不让银行破产,那债务只能通过全社会通胀的方式消化;如果允许银行破产,通胀的幅度稍小,银行的储户损失更大。同时伴随的,将是GDP萎缩,资产价格暴跌。
两害相权无轻者。这恐怕也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自去年起就吹风降低社会负担(五险一金)的原因。
周小川行长在前述会议上同时提及:“从中国的情况看,个人住房贷款占银行贷款中的比重还是相对偏低的,有很多国家个人贷款特别是住房贷款可能占总贷款的40%~50%,中国只有百分之十几,比例比较低。”不难理解,希望通过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
要实现这个预期,须考虑三个问题:房地产行业是否能发挥期望的作用?居民的杠杆空间是否足以满足期望?期望房地产引领的经济增长是否能在未来维持居民的杠杆水平?同时,这种具有明显选择性的政策暗示,也应考虑其他因素,比如中国经营性现金流是否可与这些国家比?中国是否有这些国家差不多比重的收入稳定、可加杠杆的居民群体?中国是否能承受大量的破产?

Ⅵ 降低企业杠杆率是什么意思

1、杠杆率一般是指权益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比率。

2、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杠杆率的倒数为杠杆倍数,一般来说,投行的杠杆倍数比较高,美林银行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是28倍,摩根士丹利的杠杆倍数在2007年为33倍。

3、去杠杆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政府去杠杆,二是金融去杠杆,三是企业去杠杆.

4、政府去杠杆政府去杠杆,就是削减政府债务,对中国而言重点是地方政府债务.其实中国政府 整体债务占GDP比重与美国、日本以及一些欧洲国家相比,还不算高,去杠杆的需求不是太迫切.主要问题是不透明,让中央领导、银行心里没底.所以我觉得与其说政府去杠杆,不如说是调结构更合。

5、第一个问题经济界讨论的很多,见仁见智吧.我没有具体数据不做判断,但有一点很明确.
现存债务已是既成事实,投资项目有清偿能力还得上最好,还不上就从全国财政大盘子里找钱,实在还不上,就只能债务重组。

6、关于第二个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明确政府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规范的地方债、资产支持证券(注意,这里指狭义ABS!不是CLO)发行机制,让真正用钱的和投钱的直接见面,是为用好增量.这一点对承销商,如银行、券商们,是利好。

Ⅶ 三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下降 房产金融政策短期难松绑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31日电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2019年三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三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回落至16.8%,连续10个季度回落;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为31.3%,环比降0.5个百分点,同比降0.1个百分点。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沈昕表示,730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市场预期随之转变,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连续4个月上升,三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部分城市房贷利率还有可能进一步小幅上行,四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下降,百城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也将继续收窄。同时需要注意到,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不断创新高,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这也预示着房产金融政策短期内仍难松绑。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走势
报告称,从人民银行季度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走势来看,近年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9.0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1个百分点。
观察历史数据,2004年四季度-2014年四季度的10年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由1.6万亿元上升至11.5万亿元,期间新增房贷余额约9.9万亿。2015年-2017年四季度,短短3年时间,贷款余额迅速攀升至21.9万亿元,期间新增贷款余额约10.4万亿。对比2004-2014年间的9.9万亿余额新增可以看出,本轮仅用了30%的时间却增加了105%的贷款。
回顾过去13年数据,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最高点出现在2009年四季度(60%),这与四万亿刺激有关。此后2010-2011年间,中央相继出台了“国十一条”、“国十条”、“9.29新政”、“新国八条”等调控政策,大幅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息,个人房贷余额增速随之回落,2012年二季度回落至11%。2012年三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开始回升,2013年四季度达到21%后重新回落。2014年-2015年二季度间,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一直在17-18%区间内盘整。2015年三季度开始,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快速提升,加上国家不断出台的一系列去库存利好政策,2017年一季度超过了之前5年的增速水平达到35.7%。
2017年二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出现回落(30.8%),此后8个季度继续保持回落态势,2018年二季度以来回落速度有所趋缓,2019年三季度回落至16.8%。四季度来看,预计短期内全国性的调控政策不会放松,商品房销售难有大起色,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还将进一步小幅回落。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走势
报告对人民银行季度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做差估算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季度新增额走势。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10900亿元,环比持平,同比增长5%,房贷余额新增额目前绝对值仍处于历史较高位。
报告称,观察历史数据,2016年四季度以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连续回落。2017年四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进一步降至8000亿元,同比下降33%。2018年前三季度连续反弹,四季度下降至8700亿元。2019年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反弹至11200亿元,这是由于央行2019年1月份全面降准1个百分点后,流动性较为充裕,商业银行放贷意愿较强。二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环比一季度小幅下降,三季度与二季度持平。
从全国人民币新增贷款中个人房贷占比来看,2019年三季度,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额占新增境内贷款比例为28%,环比下降0.6个百分点,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观察历史数据,该指标大致出现三个高点(30%以上),分别发生在2007、2009年和2016年。2016年三季度,该指标连续刷新历史最高值,达到53%。也就是说,新增境内贷款中有将近一半流向了住户按揭贷款。2017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额占新增境内贷款比例连续两个季度下降,三四季度重新回升。2018年一季度该指标回落,此后三个季度小幅上升。2019年一季度该指标回落,二季度再次上升,三季度小幅下降。从绝对值来看,该指标已经回到2016年初水平,但仍高于2008年以来平均值较多,说明住户部门房贷去杠杆未来仍有空间。
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走势
报告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占全国一、二手房成交总额的比重与9%公积金贷款占全国住宅成交总额比重的历史平均值加总,估算出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
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为31.3%,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观察历史数据,从2015年三季度开始,居民购房杠杆快速上升,2016年四季度达到2010年以来最高位,为44.6%。2017年一季度,该指标小幅回落至44.4%,此后7个季度连续下行,2019年一二季度小幅上升,三季度再次下行。
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居民购房杠杆率上行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其一,央行2019年1月份全面降准1个百分点后,流动性较为充裕,商业银行放贷节奏加快。其二,全国首套房贷利率2018年12月-2019年5月连降6个月,居民贷款意愿增强。但三季度部分热点城市首套房贷利率纷纷上调,6月份以来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已连续4个月上升。这使得居民贷款意愿减弱,三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小幅下降。国庆长假后,全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执行了新的LPR定价机制,但从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与之前的贷款利率相比基本保持稳定。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这将制约居民贷款意愿进一步增强。
此前央行发布消息称,要求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9月监管严查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情况,包括境内房地产类商户、房产相关契税等,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下调房地产类商户交易限额,并限制在住宅、地产中介等商户刷卡交易。当前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连续2个季度回升后有所下降,目前来看短期内房贷政策很难全面放松,预计2019年四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继续小幅下降。
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与百城房价指数关系
报告比较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与百城房价指数季度环比涨幅走势发现,房价涨幅与居民杠杆率总体呈现正相关关系。2015年一季度开始,居民购房杠杆率和房价指数同时出现大幅攀升态势,房价指数季度环比涨幅在2017年二季度见顶,居民购房杠杆率在2016年四季度见顶,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开始越来越多的城市收紧信贷政策。2018年一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二季度杠杆率进一步下行,房价指数涨幅扩大,这主要是二季度部分二线城市楼市有升温迹象,三四线城市还在轮动上涨。7.31政治局会议后,市场明显降温,三四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
2019年一二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上行。730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市场预期随之转变,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连续4个月上升,三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部分城市房贷利率还有可能进一步小幅上行,四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下降,百城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也将继续收窄。
全国住户部门杠杆率走势
从历史数据来看,2007–2008年,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保持在20%以下的较低水平,2008年末为17.9%。2009年初至2010年二季度,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随着“四万亿”刺激政策的推出,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住户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此后至2012年底,上升趋势减缓。2013年一季度,住户部门杠杆率达到31%,首次突破30%,此后连续快速上升至今。2018年底,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为53.2%,相比2008年底增长了35.3个百分点。2019年三季度,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继续上升至56.3%,环比上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同比去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
国际清算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末,所有统计国家的住户部门平均杠杆率为59.7%,发达国家为72.1%,新兴市场国家为39.9%。目前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但高于新兴市场国家平均水平。但需要看到的是,在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的同时,其他主要经济体的住户部门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去杠杆。例如,美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从2008年末的95.4%显著降至2018年末的76.3%,同期日本住户部门杠杆率从59.5%降至58.1%,欧盟从60.4%降至57.7%。且近年来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增速较快,如果不加以控制,未来几年有可能超越欧盟和日本。
全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存款余额走势
全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和全国住户部门存款余额的比值变化,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住户部门的资金杠杆走势。2007年一季度-2009年一季度,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在20%-30%之间小幅波动。2009年二季度开始,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基本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16年以来呈加速上行趋势,这与2016年以来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较高有关。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从2008年末的25.3%上升至2018年末的66.1%,期间上升了40.8个百分点。2019年三季度,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上升至66.2%,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持续上升,与存款余额增速持续下行,贷款余额增速持续高于存款余额增速有关。住户部门存款余额增速持续放缓,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一是与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有关,过去大多数居民的节约型消费方式已不再是主流,与之相应的高储蓄率也逐渐降低。
二是与居民代际更迭有关,目前,80后、90后已逐渐成为消费市场的主力,他们不再像父辈、祖辈那样热衷于储蓄。
三是理财方式发生了变革,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产品等分流了一部分的银行存款。
四是实物类资产住房正在成为中国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居民热衷于将货币类资产的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转化为房产。
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持续高位也与住房贷款持续高增长有关,从央行公布的数据来看,2008-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住户部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为45%-54%,即个人住房贷款占住户部门总贷款的一半左右,是居民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随着近日央行强调,要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预计下半年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将会有所放缓,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值的上升趋势也将趋缓。
(来源:中新经纬)

Ⅷ 如何积极稳妥去杠杆

如何积极稳妥去杠杆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稳妥去杠杆。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去杆杠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认真面对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2008年金融危机后,我国杠杆率快速提高,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是美英的两倍多

总体来看,对于目前我国的杠杆率问题,需要重点关注并明确三个特点。

一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非金融部门的杠杆率快速提高。以国际清算银行(BIS)统计公布的信贷与GDP的比例作为杠杆率的衡量指标,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为255.6%,其中,政府部门杠杆率为46.1%,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66.2%,家庭部门杠杆率为43.2%。2008年至2016年三季度末这段时间,四个杠杆率指标增幅都在70%以上,家庭部门的杠杆率增幅甚至超过140%。

二是从国际范围看,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整体不算高,但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低于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高于新兴市场国家;政府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处于最低水平,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50%;家庭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也处于较低水平,仅高于新兴市场国家平均水平;受基数较高并且增长速度较快等因素影响,企业部门杠杆率在全球范围内最高,比BIS统计报告的国家和地区企业部门杠杆率平均水平高出75%,是美国、英国的两倍多。根据中国社科院所做的测算,国有企业债务在企业部门债务中的占比约为65%,国有企业负债率明显高于民营企业。

三是加杠杆的资金来源中,虽然仍然是以银行为主,但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规模和占比正在快速提高。根据BIS的统计,2016年三季度末,我国企业部门、家庭部门加杠杆的过程中,约有四分之一的资金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而在2007年之前,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比例尚不足十分之一。近几年银行金融同业业务发展的情况也可佐证这一点。2008年-2016年,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均值约为7万亿元,是2001-2007年的7倍多。由于银行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债权规模快速增加,导致其占银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从2001-2007年的2.7%升至2008-2016年的4.7%。同业资产增速快于银行业总资产增速,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从银行融入资金再给企业贷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也为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出于规避监管等目的,借道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两高一剩、房地产行业贷款提供了充足的资金。

杠杆率的过快上升增加了经济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风险蔓延进而引发危机

我国的杠杆率快速增长并且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的促成因素较多。从宏观经济方面看,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两方面的因素。国际上,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为了应对危机,各国普遍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以稳定经济增长,流动性较为充裕,我国的投资坏境较好吸引了大量国际资金流入,为加杆杠提供了充裕的资金。而国内也针对金融危机采取了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货币政策也相对宽松,不仅降准降息而且货币超发问题相对突出。2008-2016年我国广义货币供应量M2年增长率比GDP增长率高7.5个百分点,而2001-2007年只有5.8个百分点,增长了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GDP年均增长率从2001-2007年的10.8%降至2008-2016年的8.4%,下降了2.4个百分点。货币超发的同时经济增速却在下降,推动了杠杆率提升。

从金融方面看,我国融资方式中以债务融资为主,也会导致杠杆率提升。长期以来,国内高储蓄率为投资导向的经济模式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也推动了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业的银行业规模壮大,让其有足够的规模和实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大量的信贷资金。2016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232万亿元,是信托、保险、证券、期货、基金、融资租赁业总资产之和的5倍多,是当年GDP总量的3倍多。这些都为债务融资发展提供了充裕的资金供给。而从资金需求看,我国企业税负较重且税收征缴中债务利息具有税盾效应,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问题增大了其主动负债的动机,以及企业破产清算成本较高等,均导致企业部门也有较强的债务融资偏好。据中国金融论坛课题组的研究,国内预算软约束问题突出的国有企业,其杠杆率较同类企业明显更高。

杠杆率增长速度较快,企业部门杠杆率高,都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就国外的情况看,几乎历次经济金融危机之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杠杆率快速提高的情况,杠杆率的过快上升增加了经济金融系统的脆弱性,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导致风险蔓延进而引发危机。这方面,2016年我国居民部门房地产贷款飞速增长需要高度关注。据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2016年居民中长期贷款全年新增5.7万亿元,约占当年新增人民币贷款的45%,比2015年居民中长期贷款增长86%。家庭的资产配置中,对于房产配置的比例过高,而金融资产占比较低,不仅微观层面存在较大的风险,也加剧了宏观层面的房地产资产泡沫。企业部门杠杆率高加剧了企业的债务负担,特别是在近几年企业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企业偿债能力下降,过重的债务负担不仅企业难以承受,也易于导致再融资的成本更高。金融加速器理论表明,银行监督企业的交易成本与融资溢价正相关,而融资溢价与杠杆率正相关,即杠杆率越高,银行贷款所要求的利率越高,以抵消企业可能的违约损失。企业越来越高的融资成本与逐步下降的盈利能力同期出现,势必埋下更多的风险隐患。

去杆杠需要从源头上控制好货币供给量,同时采取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

对于杠杆率快速提高,以及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我们必须高度警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积极稳妥去杠杆。

具体而言,首先需要明确去杆杠的思路和重点。杠杆本身并不是坏事,而杠杆率快速提高,杠杆率较高易于引发风险,需要密切关注。也正是如此,去杠杆并不是不加区分的把杠杆都去掉,而是要重点控制杠杆率的过快上升,降低企业部门尤其是国有企业部门的高杠杆率。也就是说,去杠杆要同时兼顾杠杆率过快上涨和企业部门高杠杆率。对于政府部门,目前中央政府杠杆率低,而地方政府杠杆率高,要合理调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杠杆率。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规模有缩小的预期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杠杆率问题也要予以关注。家庭部门杠杆率高主要是用于配置房产,要重点关注其杠杆率快速提高的问题。尤其是要通过对房地产的调控,减少家庭部门加杠杆配置房产,让房子回归其居住属性。就国际经验看,去杆杠的成效并不是立竿见影的,也不是单一措施就可以全面解决的,对此需要有一定的心理预期。

其次要控制货币量,对金融业务进行规范。杠杆率快速提高,企业部门杠杆率高,也是因为货币超发流动性充足所致,在这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种货币现象。从这个角度看,去杆杠需要从源头上控制好货币供给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控制货币发行规模,管好货币供应的总阀门。在此基础上,结合基础货币供给方式变化,适当提高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短期借贷便利等流动性管理工具的价格水平,降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央行融资并进行套利的积极性,以控制金融机构负债的总规模。对于近几年快速发展的金融同业业务,不排除其发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但其中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较多,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减少同业套利空间。就目前的情况来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非金融部门加杠杆也提供了较多的资金,因此我们不仅要管理好银行业特别是中小银行同业业务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也不容忽视。

最后要推动经济发展和融资方式转变。杠杆问题是经济发展中的问题,也需要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在发展中予以解决。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结构性因素与周期性因素叠加的情况下,既要对经济增长速度有合理预期,也要积极通过创新、加快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稳定经济增长。要通过国有企业的资本金补充机制、激发民营企业投资积极性、税收制度改革等,提高企业部门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以做大分母的方式降低杠杆率;要积极促进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不良资产证券化,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降低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压力。在这个过程中,也要完善企业破产制度规定,降低企业退出成本。要规范并完善企业上市管理制度,发展好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提供制度支持和市场保障,从而逐步降低对债权融资的依赖。

总之,对于我国杠杆率快速提高、企业部门杠杆率高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去杠杆也要积极稳妥,根据杠杆的实际情况与最新变化,平衡好经济增长和去杠杆之间的矛盾,统筹好各方面都因素,既要控制好资金的供给端,也要调节好资金的需求端,采用多种手段从多方发力,以保障去杠杆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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