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是佣金是工资吗
1、佣金(Commission)的定义: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获取佣金回的人一答般就是代理人、经纪人、中介之类的,一般抽取佣金在成交额的5%以下。
2、工资(Wages)的定义: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3、佣金和工资区别:
第一种情况:佣金可以算在工资里面,但不一定等同工资,举例说明一个证券经理有最低保底工资,额外有佣金提成,佣金就是工资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一般是职员在企业或者机构上班时出现的情况,多出现在房产、证券、律师事物等方面的销售佣金、代理佣金之类。如果没有保底工资和其他用佣金无关的收入支出,佣金可认同为工资,但这种情况极少出现。
第二种情况是不算在工资里面的。举例说明:一个独立中间商为两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中间商可以是企业可以是个人,如果是企业,那就是公司的佣金,不能算做工资里面;如果是个人就是个人佣金,那就是个人所得收入,不存在雇佣关系,也不能算是工资。
㈡ 公司支付给非公司的员工的佣金怎么做账
这个账是无法得到税务单位认可的,只能私下支付由公司员工的佣金科目认证。
㈢ 销售人员的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销售人员的佣金按5000的起征点开始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3)员工佣金扩展阅读:
个税计算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个人所得税
㈣ 您好,我们公司给员工发放佣金,是有业绩才会有佣金的那种,应该怎样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㈤ 佣金和薪金有啥区别啊
1、含义不同
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薪金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公职人员以货币工资的形式从社会领取的劳动报酬。
2、所包含的不同
佣金包括股票佣金、国际贸易式佣金、销售佣金三种形式;
薪金包括工资、分红、年终奖、福利等多种形式。
3、适用法律不同
薪金按照《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薪金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佣金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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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感知因素:
1、薪金分配公平因素
员工对分配公平的感知来自两个方面摘要:薪酬是否和自己的绩效、贡献相平衡;薪酬是否和他人或组织标准相平衡。
因而分配公平就要求薪酬等级标准要建立在工作分析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还要减少评估结果中的人为误差
2、薪金程序公平因素
雇员应该在薪酬管理中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和参和权,以利于员工得到公平的待遇。认为薪酬管理中的程序公平因素有以下五个摘要:
(1)、薪酬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要采用雇员的建议;
(2)、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双向交流;
(3)、雇员有能力对管理过程或管理结果提出质疑或反驳;
(4)、管理者熟悉雇员的工作;
(5)、采用的标准前后保持一致。
3、薪金人际公平因素
人际公平是员工对上级在态度上的一种感知,上级是否有礼貌地对待下属,是否尊重下属的尊严、由此而产生员工对上级是否信任、敬佩、是否愿意服从上级的指挥等。
㈥ 请问下销售人员的佣金算不算工资的组成部分,在劳动法里面哪一章哪一条有规定
如果销售人员属于该公司的员工并且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这应该叫提成而不是佣金,提成是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的。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㈦ 佣金与提成的区别
1、含义不同。
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提成即将企业盈利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分成的方式。
2、条件不同。
佣金符合三个条件: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而提成主要是单位或公司制定的方案实行奖励制度。
3、法律特征不同。
佣金是商业活动中中间人所得的劳务报酬。经营者给予佣金必须以明示的方式,给予和接受佣金的,都必须如实入账。而提成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不过是企业或公司自行实行的一种对员工的“福利”。
佣金与提成这两种不同奖励形式对比:
1、提成率很透明,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对于提升单店的业绩显有成效。
2、奖金配比无据可依,给员工的概念很模糊,容易引起争端,形成做多了也没意思的概念,对于积极性提升做用不大。但是可以营造较良好的团队。
3、基本无法提高员工积极性,但是不会引起员工的争端,对团队凝聚力培养最有利。
员工会注重个人的业绩忽视团队的凝聚力,或者只关注销售的方面和影响业绩的因素而不愿承担团队的其他辅助性工作,过于急功近利,故具有激励性的提成制度也需要配套的管理制度改善它可能衍生的管理的弊端。
㈧ 销售人员佣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销售佣金作为营业费用,也就是销售费用。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例如:某房屋中介机构为某房产开发公司介绍房屋销售业务,共销售房屋16套计86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房产开发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机构3%的销售佣金计25.8万元。
这里,房屋中介机构需按照规定开具中介服务业务发票向房产开发公司收取佣金,房屋中介机构的此项收入应全额入账并按章纳税,房产开发公司则应将佣金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佣金,过户费用,附加费用都计入投资收益.
销售人员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的手续费、佣金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公允价值的变动,会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影响当期收益。交易费用是买卖时实际发生的,如果计入成本,那么在后续计算中就会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
例如:买入100股,每股1元,交易费用20元;后面上涨为每股2元。如果将交易费用计入成本中,则此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收入80元,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交易费用的20元与公允价值变动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是不能包含交易费用的,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能计入成本。交易费用是影响总的投资收益的,所以将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㈨ 公司拖欠员工佣金!我该如何维权
1、根据劳动法规定,除了特殊行业,都是一周上5天班,每天上8小时的班,你版所任职权的公司所制定的工作时间显然违法,应支付加班费。
2、元旦放假是由国家规定的,企业必须遵守,你所任职的公司所提出的理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3、佣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工资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扣着不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佣金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㈩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如何做帐
佣金在会计的处理上是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佣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贷:库存现金
交佣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0)员工佣金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应当销售费用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企业发生的与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不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日常修理费用和大修理费用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销售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二)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