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出新政策离职员工后续佣金不再发放是否合理对我们销售来说都是辛苦钱,凭什么走了就不发了。
这个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属于变相克扣劳动者工资。你可以收集证据向当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Ⅱ 离职后可以拿到提成吗
当时签的是社保局的文本合同,没有涉及到佣金那块问题! 因为是做销售的,走的同事也蛮多的,走掉的同事基本上都没有拿到钱!
Ⅲ 离职员工在职期间带走公司1.5万佣金
职务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Ⅳ 房地产公司员工离职索要佣金
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的佣金提取办法向你支付,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Ⅳ 公司在我离职后不给结算佣金怎么办
公司在我离职后不给结算佣金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要求其支付工资并给予赔偿。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离职员工要佣金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Ⅵ 售楼人员离职后佣金怎么要回 急急急急!!!!
这是你们公司的一厢情愿,一个公司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吗?还要劳动法干嘛。你可要拿好你劳动合同和你业绩明细,而且还要想办法让你公司证明他们只给你50%的证据,你拿上这些证据去找劳动局就可以了。房地产都会有售后服务的啊(物业管理公司),难道业务员销售后还要做售后服务啊,那你这个业务员就不要走了一套房产权70年,等你快入土的时候你都要不回那50%啊呵呵呵!
Ⅶ 主管私吞离职员工佣金不给怎么办
主管私吞离职员工佣金属于贪污,你们可以向单位领导汇报,或者可以直接报警,请公安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