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出口开发票以出口当月汇率开票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B. 关于出口货物结汇的汇率如何确定各个汇率之间有和联系
外汇汇率的确定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企业应将计算出口销售收人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计算出口销售收入时以入账时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账款,收汇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账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作财务费用处理。
C. 出口退税软件中的汇率以什么时间的为准
出口退率税是报关当天或者报关当月一号,但是一旦确定一年之内这个规则不可改变,这个时间是不影响退税额的,但是要跟财务做帐汇率一致,所以要遵循会计上的一贯性原则。有的企业也以结汇汇率来的,只要你选择一种一年不变就可以了。
D. 出口销售收入的汇率的确定
1、出口企业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金额登记有关账簿。 出口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为记账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在一个年度内不得调整。
2、出口企业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应将出口销售收入时的汇率与实际收汇时的汇率加以区别,出销售收入入帐时以记帐规定的汇率计算,同时记应收外汇帐款。收汇结算时按当日银行现汇买入价折合人民币,与对应的应收外汇帐款人民币差额部分记入汇兑损益. 结汇时银行扣除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企业应做财务费用处理。
3、出口货物销售收入记帐时间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的。记帐汇率以中国人民银行第一个工作日外汇中间价为准,也可采用变动汇率记帐,但汇率一经确定,需报主管退税机关备案,在一个出口年度内不得任意改变。
E. 开发票汇率是按报关单上出口日期还是申报日期
开出口发票的汇率不是按报关单上的日期来换算,一般是按照该单实际换回日期的汇率换算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F. 2011年10月出口退税申报的汇率我选了10月10日外管局公布的,可是财务上选的是2011年09月30日汇率
公布时间都是一致的,看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应该是出口当月的一日或出口当日的汇率。可以下期调整。没法调就别调了 ,下月一起调整。
G. 开出口发票的汇率,是按出口日期,还是开票日期
出口汇率原则上是按每月一号的汇率做账的,不过实际操作中,一号经常是什么节假日,所以,每个地方的国税局都会在网上发布本月的入账汇率,你可要到当地国税网上查一下。5月出口的,即使是月末开票,入账也还是要用税务公布的月初的统一汇率来入账的
H. 出口发票汇率是按出口当月还是开票当月
1.按
报关单
上出口日期的中间价汇率
2.按报关单上申报日期的中间价汇率
3.按出口当月第一天的中间价汇率
4.按出口当月的平均汇率
5.按银行结汇汇率
6.按
出口发票
上的日期当日汇率
各地不一样
I. 到底该用哪天的汇率报出口退税啊急急急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9)汇率出口当月或当日扩展阅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J. 出口记账汇率问题
关于记账汇率问题,原来已经好多了。
你说的记账汇率问题,都有理论根据,并且各有优缺点。
我建议,也是比较可行的。假如你们出口的产品,不存在缴纳出口增值税,按照你们的做法,其实是最简单的,可以不通过汇兑损益处理,简单可行。
假如需要交纳增值税,需要按照出口当天汇率记账,因为,增值税条例规定,有个销售时间问题。
其他的计算,紧紧局限在理论上,用的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