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进出口贸易中佣金是什么意思
佣金(Commission)是指卖方或买方支付给中间商代理买卖或介绍交易的服务回酬金。
我国的外贸专答业公司,在代理国内企业进出口业务时,通常由双方签订协议规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对外报价时,佣金率不明示在价格中,这种佣金称之为'暗佣"。如果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表示佣金多少,称为"明佣"。在我国对外贸易中,主要出现在我国出口企业向国外中间商的报价中。
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通常以含佣价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额。其计算公式为:
佣金=含佣价X佣金率
而 佣金=含佣价-净价
整理后得含佣价和净价的关系:
含拥价=净价/1-拥金率
佣金通常以英文缩写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吨1000美元 CFR西雅图包含佣金2%,可写成:每公吨1000美元CFRC2西雅图。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为2% 。
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贰』 关于进口佣金
对于佣金的处理: 出口是冲减销售收入,进口是增加成本.控制比例是5%之内.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或者外国个人,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的,需要交纳所得税,你们需要代扣代交,你们有这个义务.
代上合同,在银行就可以直接兑付.
『叁』 如何办理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
对外支付出口贸易项下佣金按以下规定办理: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可凭相关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外汇指定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后办理售付汇手续;对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应持相关单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真实性后,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付汇手续。
『肆』 外贸企业对外支付佣金税法有何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合称新税法)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新税法实施之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按本通知规定处理。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伍』 关于出口佣金的比例的最新规定
外管局的规定是“双十”,即原则上不超过10万美金或总金额的10%,超过任何一条都需要单独向外管局提交材料进行单笔申报审核,审核通过方能向国外支付佣金。所以比例小于10%是没问题的。
『陆』 自己有进出口权的生产型公司 让其他外资公司做佣金代理 可不可行能不能退税
看过geocolor的很多回答,都很准确,这次稍微有点异议,我提出来,大家讨论。
楼主的问题是想做真实的代理出口的问题,并且是否可以享受退税,以及如何实际操作。
现在国内很多的出口代理做的是真代理假自营,这个是商务部有名文规定不允许的,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太大,这个也是现在的出口贸易体制决定的。
我个人认为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退税的(在出口商品为退税商品的情况下),信用证开给B,我听银行人员说过付汇给A或者B都可以,具体没有做过,出口时关单为双抬头,外贸公司办理核销手续,并到税务机关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最后由A办理免抵退。
我大致的理解是这样。请做过真实代理的朋友出来支个声,对于做过真代理的朋友来说,你这个是小问题,手到分来。呵呵。
有说错的地方,欢迎板砖~~~~。
『柒』 进出口企业支付给国外中间商的佣金限额
这个怎么会有限额??
如果你想多给钱就多给些贝.
不过还是询问下专业人员比较好,偶们做出口都是人家给偶们佣金^_^
『捌』 进出口业务支付佣金问题
好象没有什么特殊规定,所得税允许扣除佣金的比例是不超过总金额的5%。作为佣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计入销售费用:1、有合法真实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供参考。
『玖』 支付出口佣金业务外汇如何处理
目前进出口佣金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归类为服务贸易项下的“其他商业服务”。既然属于服务贸易,就应当适用《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的第三条规定,境内机构支付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是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的。
由于企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因此如果进出口贸易的中介行为发生在境内,则境内机构向境外支付进出口贸易佣金,是需要办理和提交《备案表》的。
在处理业务时,可以参考《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等法律法规。
『拾』 关于进出口代理佣金的问题
进出口代理佣金(代理费)的比例一般与被代理的合同金额有关,合同金额较大,代理佣金比例可以小一些,如果代理合同的金额较小,则代理佣金的比例可以稍大一些,如果代理合同的金额很小,可以谈一个最低或基本的佣金金额——这些需要双方协商。
一般情况下,2%-3%是较常见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