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运用财税杠杆他的定义
发挥财税杠杆作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财税杠杆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正确运用财税杠杆,对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作为地方一级政府如何运用财税杠杆,促进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财税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积累性矛盾日益显现,社会热点问题层出不穷,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方法手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地方财政压力不断加大,对财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出表现在:l、市(地)一级政府可调控的财力不足。从我省财政管理体制看,一方面,实行分税制后,省财政对县直挂体制仍未改变,使得市(地)一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相统一。另一方面,省市收入分成办法自1994年确定以来未作调整,省市增量分成市一块相对减少,影响了地方可支配的财力。从支出方面看,支出刚性不断强化,支出压力加大。除落实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外,还要深化国企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及“费改税”改革的试行等项增支项目。
2.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目前的财政管理方式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与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财政职能的“越位”与“缺位”并存。一方面,财政包揽过多,几乎覆盖了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向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过多,形成财政供给的“越位”;另一方面,政府应该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却保障不足,如社会保障、基础教育、重点事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和科研等方面支出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形成财政供给的“缺位”。由于“越位”一时退不了,致使“缺位”补不上,呈现“骑虎难下”之势,财政承受着双重负担的压力。
3、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缺乏统一协调。虽然我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现了“一集中、二规范、三统一”的目标,也筹集了一定的政府统筹资金,但由于财权分散,导致财务分散,与政府调控的资金需求量相比仍有差距,一方面政府想办些大事苦于没有资金,另一方面大
量资金所有权掌握在部门手里,或闲置不用,或使用不合理,使有限的资金不能用在刀刃上,造成政府直接调控能力弱化和乏力,严重制约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优化、制约着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
4.存在财政风险。目前借用的政府性产生的效益受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等不确定因素的制约,很难说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一旦出现偿债资金缺口,必然转嫁给财政,给财政造成较大压力。此外,一些地方金融企业以及部分国有独资或国有股占相当比重的企业,其经营风险也可能危及财政。另一方面,我市部分乡镇政府不顾财力可能和政策规定,盲目地向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举债,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使乡镇政府债务包袱沉重,财政赤字增加。这些债务和财政赤字,也构成了财政较大的潜在风险。
5.财政负担社会保障支出的压力加大。按照中央有关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要求,对于企业、社会筹集不足的部分财政要给予兜底保证。由于社会保障建设滞后,历史积欠较多,加上养老保险基金扩面和征收较难,社会保障能力较薄弱,财政压力较大。
发挥财税杠杆作用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来自: 第一范文网 二、对策建议
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要进一步发挥财税杠杆作用,必须切实转变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旅游大市的奋斗目标,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税职能、规范财政管理,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具体要把握好以下三方面:
第一,在指导思想上,要努力加快“三个转变”:一是从小财政向大财政转变,即通过扩大预算内收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扩大整个财政盘子,增加地方政府可调度的财力。
二是从无序运作向有序运作转变,坚持依法征税,依法理财,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是财税支持经济发展从普遍性向产业性、行业性转变,即从全面支持各类企业转到重点支持
符合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的产业、行业,增强财税政策在调整经济结构中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一股竞争性领域的扶持支出。应在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运用方式上适当调整,由直接支持企业经营逐步改为对企业改革成本性支出,以达到最终追出竞争性领域的投资。
四是拉动作用。从绍兴的实践看,要确保经济的长足发展,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1)拉动投资需求。要通过向上争取国债项目等,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扩大投资需求。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引导民间资金,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以拉动投资需求。(2)拉动消费需求。调整和完善工资政策,根据财力的可能,逐步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或补贴;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同时,要努力保证农民增产增收,不断提高人们对收入增长的心理预期,有效刺激消费需求。
第二,在发挥财税调节功能上,要致力强化“三个作用”:一是杠杆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所需的财务投入越来越大,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显然只是杯水车薪,财税要有所作为,必须进一步强化“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争取以少量的财政投入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资金。从实践上看,要继续用好用活由经济中体贷款、财政贴息等行之有效的方式。
二是保障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承担的责任将越来越大,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逐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解决财政支出的“越位”问题,以保证有足够的财力投入社会保障建设。当前,一方面,要结合地方机构改革,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行政事业经费。
第三,在保证措施上,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加强财源建设。从多年的实施看,要保持一个地方的财源久盛不衰,决不能单纯依赖于某一种财源或某一层次的财源,必须形成梯级结构、相互补充的多层次财源结构。(1)发展效益农业,稳定基础财源。以科技为先导,争取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一个大的突破,实现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农民增收。(2)调整优化第二产业结构,壮大主体财源。一方面,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另一方面,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巨人”型企业,带动块状经济发展。(3)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潜在财源。第三产业的繁荣与否与地方财政收入关系极为密切。要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大市,积极构筑有利于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机制和环境,力争在几年内使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能上一个新的台阶。(4)抓好个私经济的升级提高,开发新兴财源。个体私营经济在我市经济总量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其提供的税收比重也相应不断增加,要继续营造良好的环境,引导个私经济,加快发展,使其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点。
二是规范财政管理。(1)办快预算改革步伐。逐步推行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对预算外资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并实施费改税改革,将所有的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统一管理,集中分配,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实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2)积极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3)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
购的范围和规模,能实行公开招标的,都要按规范的程序实施政府采购。此外,要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确保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1)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从原来注重对企业微观事项的管理,转向对收入征收机关、预算执行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的监督,逐步健全企业财务监督社会化体系;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形成包括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在内的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2)切实贯彻《会计法》,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会计领域制假等违法行为。要在总结和扩大会计委派制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全社会的会计监督。(3)建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防范系统,加强对财政经济形势的监控,建立财政后备基金,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4)继续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管理体制和高效的运行机制。
② 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分析财政是如何支持科技创新以适应经济新常态的.
财政就是国家的收入和支出。国家减免科技创新税费,有利于调动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大科技创新财政投入,有利于推动科学技术发展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③ 如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运用税收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穿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当前,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来源,也是国税部门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国税部门应该把为企业服务作为“牛鼻子”,努力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扶持,在税收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在税收服务上进一步改进,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扶持克服当前特殊时期面临的困难,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各级政府所采取的帮助企业的措施。从国税部门来讲,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三农”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自主创新、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成长型和就业型企业发展,为地方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重点是落实好四项税收调控措施。一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增值税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降低设备投资税收负担,支持企业更新技术装备。二是全力落实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措施和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调整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平稳过渡。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从100万元以上降低为50万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从180万元以上降低为80万元以上。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分别从工业6%和商业4%统一降低为3%,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对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四是全面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简化出口退税管理程序。进一步扩大下放生产企业退税审核权限范围;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尚未到期结汇的,可先申报退税并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内向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实行自动核销方式的出口企业,退税部门可依据外管提供的电子数据及核销清单进行审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加大出口退税力度。争取出口退税计划,切实加快退税审核进度,做到应退尽退,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深化远程申报系统应用,完善系统功能,适时开发退税审核结果远程反馈功能,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负担;进一步落实重点出口企业联络员制度,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走出去”企业发展。帮助“走出去”企业充分利用境外税收优惠和双边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消除境内外双重征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走出去”企业整体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第二,积极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税收政策问题。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深入研究现行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影响,提出积极有效的对策建议,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科技进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要认真研究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接的具体措施,提供有效的税收政策支持。同时,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别要关注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积极研究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业空间,切实增加低收入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第三,加强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选定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为当前国家出台的宏观税收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联系点,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特别是对铜加工、成品油、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技改项目等具有特殊性的产品、企业和行业,重点跟踪调查,定期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及时分析研究税收政策调整、执行对江西经济、税收的影响,促进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同时,及时掌握政策落实进展情况,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准确、全面、到位。加大税收监督力度,继续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重点检查新出台的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情况以及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效应不偏移、不弱化。(二)在税收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到2010年底将完成4万亿投资。税收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在预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压力下,对于支撑政府性投资,控制财政赤字,担负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税部门必须进一步依托“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为平衡地方财政收支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第一,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的关系。一是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我们要正确认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二是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找准坚持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加快经济发展,需要理顺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实质上两者是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依法治税本身就是对发展经济的促进。国税部门通过依法应收尽收,筹集财政收入保障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依法禁止收“过头税”,可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通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可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应当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税是大势所趋,国税部门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不能局限于过去单纯依靠减免税的做法,必须破除单纯通过减免税“放水养鱼”的传统观念,树立新型的税收经济观,立足于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第二,适度放宽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对税收优惠有幅度规定标准的一律从优执行,对没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确的政策从宽掌握,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减轻企业经营成本。一是延长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将所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长至15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二是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2009年,经国税机关批准,小规模就业型、成长型困难企业缴纳增值税可以实行按季申报;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税款,并免交滞纳金,缓解纳税人资金周转压力。对成长型、就业型困难企业已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满三年,可继续延长一年。三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免交税务登记工本费。执行增值税起征点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定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定为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定为200元。四是继续推行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确保税收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必要、有效。科学安排检查计划,规范检查计划管理,严格检查计划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鼓励企业在限期内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展的一般性税收违法行为,允许企业只补缴税款、滞纳金,免予罚款处罚。改进检查方法,提高检查效率,缩短检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第三,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控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切实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改进税务行政审核审批。坚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审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为纳税人减、免、缓税事项。坚决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按规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优政策为纳税人减、免、缓税事项,缓解纳税人资金困难,支持纳税人生产经营。(三)在税收服务上进一步改进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对优化税收服务、营造税收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难的时候,企业对运行环境就越敏感、越依赖,通过这次金融危机,企业更能感受到这一点。税收服务是企业运行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既是国税机关的职责,也是国税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国税机关要重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营造良好税收政务环境。通过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第一,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举各类培训班等形式,利用媒体、网络、税服务厅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对外,重点是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国税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全体国税人员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每一位国税人员都必须熟悉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都必须落实到每一户应该享受的企业。对外,重点是抓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和运用好各项税收政策;组织对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规定计算、申报纳税;积极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在在的问题,考虑政策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提出相应的解决法。另外,做好对地方政府的税法宣传,全面分析政策调整可能对当地经济、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提请政府应该按照调整后有关政策的精神,调整经济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尤其要重视环保、节能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积极扶持出口产品企业的生产和竞争能力,充分释放税收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政策效应。第二,进一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税负担。继续优化流程、整合业务,简化资料、简并报表,凡未经总局发文明确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选增设的要求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和报送的涉税资料一律取消。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的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等工作,由税收管理员统筹实施,避免同一事由多头、多次找纳税人。第三,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一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规范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自助税。打造“国税网上税收服务厅”,拓宽税方式和报税渠道,引导纳税人选择使用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履行纳税义务。继续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和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和同城通,方便纳税人税。二是推行分类服务。在通过税服务厅提供一般性纳税服务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一户一帮”原则,开展“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对大型企业,继续推行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力加强网络税平台建设;对个体工商户,重点关注其发票领购、就近缴税、税法咨询以及停歇业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对农村纳税人,提供定期的上门税咨询服务。三是推进国、地税联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资源,加强登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为推行联合税务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④ 如何用财政政策工具拉动经济增长
网络下财政政策,在从扩张型财政政策分析。
财政政策就是政府购买,和降低税收,使我们的产品有政府来买,税收使得产品变得便宜。另外还有个乘数效应。所以有了大量消费,然后有了经济增长
⑤ 财政杠杆作用
财政杠杆在经济杠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反映在:
1、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平衡。
财政分配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总供给的一个“闸门”,财政收支的增减变化将引起社会总供求的增减变化,尤其是财政收支的平衡状况,或赤字,或结余,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社会总供求的平衡状况。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家调节社会总供求所通常运用的紧缩性或扩张性财政政策,实际上就是通过收支增减变化及平衡状况来实现的。
2、调节社会经济结构。
即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对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所有制结构、地区结构、产业结构、部门和行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产品结构、投资结构、流通结构、社会事业结构等进行调节,使之协调发展。
3、调节各种利益关系。
即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调节各种所有制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职工与农民之间、各阶层之间的收益分配,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统筹兼顾,实现积累与消费比例及各种分配关系的协调。 财政杠杆的运用是人们自觉认识和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过程,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全面,财政杠杆的运用也就越能发挥效益,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目的也就越易实现。为了提高财政杠杆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总体效果,不仅要注意各种财政调节手段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相互之间力度和目标的协调,而且要注意同价格、信贷、利率、汇率、工资等其他经济杠杆之间协调配合,使之形成合力,避免发生相互掣肘的“逆调节”现象。
⑥ 小议现阶段我国如何利用财政杠杆优化城建资源配置
【摘要】利用财政杠杆作用,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对城市各种资源进行有机组合,使城市资源的潜在价值显现,促进整体城市资产的保值增值,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良性循环,从而实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文化、旅游等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关键词】财政杠杆;城建资源配置;措施 一、城市建设中可利用城市资源的基本情况 城市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行政事业资产、特许经营权和政府政策等。
⑦ 怎样发挥财政得作用来促进发展
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运用财政补贴、奖励、贴息等财政杠杆,扩大投资、消费和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夯实财政增收基础。同时,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提前预拨资金等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实施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的经费需要,发挥财政资金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的作用,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经济平衡较快发展。
⑧ 简述国家如何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对策干预和调节经济的运行
为了确保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态势,有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以及保持和促进社会消费、投资需求的适时适度增长,除了应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外,还需有针对性地调整当前的相关财政政策。作为国民收入分配的主渠道,国家财政分配和再分配的状况及其政策取向,对于社会消费与投资需求的规模和结构,从而对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着极大的影响和制约。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是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财税体制大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财政收支规模增长迅速;但另一方面,国家的财政困难,财政对经济社会稳定及发展的“瓶颈”性制约现象也日渐突出。从现实情况看,这种财政“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财政经常性收支方面的突出矛盾和“瓶颈”制约。一国财政的经常性支出,是有效履行国家(政府)职能的基本财力需要,也是安邦定国的必要财力保证。近些年来,政府管理部门和公检法机关的行政经费欠缺,本应由国家预算解决的教材文卫、公用及其他事业单位的经费紧张,不少地方甚至连正常的工资发放都成为问题,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政府职能“缺位”,由此而诱发的“三乱”(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和行为扭曲等,就在很大程度上与财政的经常性支出不足有直接关联。二是国家财政调控上的“瓶颈”制约。这方面的突出问题又主要有三:1、政府投资调控上的“瓶颈”制约。即由于财政困难,使政府投资特别是中央政府投资,在全社会投资总额中的比重持续地非正常下降,从而弱化了政府的投资调控功能。国外的发展经济学家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投资,一般应占社会总投资的20%~25%左右,而在我国1995年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来源于国家财政的投资仅占3.1%。2、中央政府在实行财政纵向平衡方面的“瓶颈”制约。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时,采取了照顾各地既得利益的“税收返还”办法。这种过渡性的、非规范化的转移支付数额,高达近2000亿元左右,且对各地财政能力差异的平衡作用十分微弱。而自1995年实行的较为规范的“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则因其投入的财政资金数额很小,亦起不到多少纵向平衡的作用。就是说,中央政府因其可支配财力上的“瓶颈”制约,故使其现有的财政纵向平衡、纵向调控能力较弱,既不利于为全国各地提供大体相等的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对各地公共投资需求的平衡与满足,造成了不利的影响。3、对无收入和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方面的财政“瓶颈”制约。随着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下岗及失业职工的人数,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对低收入人群的经济补偿问题,将在近期内变得十分突出。按照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这一类再分配问题的解决,包括对下岗、转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对职工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和必要购买力的维持等,都离不开国家财政的强力支持。而当前我国的财政状况,则与这种财政政策干预和收入分配调节的现实需要相矛盾。很明显,上述这些紧迫的财政“瓶颈”制约问题,如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缓解,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和发展,带来多方面的影响和基础性的障碍。这方面的总体思路是:从切实加强国家财政实力中“增”一块。即通过切实增加政府的可支配财力数量,以提高其对促进投资和消费需求的支撑力。从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中“移”一块。即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要求,通过解决财政职能的“越位”问题,为加强和改善财政的投资地位腾出必要的财力。从减少农民和各类企业繁重的“非税”负担中“促”一块。即通过切实解决农民、乡镇企业和其他企业的非税重负,以增强其投资和消费需求能力。从加快建立政府间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中“调”一块。即通过打破当前以保护各地既得利益为主旨的税收返还办法,建立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以提高国家财政平衡和调控区域投资需求的能力。从适度适量增发国债中“用”一块。充分发挥财政经济杠杆在扩大需求中的引导与刺激作用。具体地说,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为了保持适度消费和投资需求增长,确保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势头,似应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紧迫问题,即采取如下的财政对策:(一)尽快增强国家财政实力,提高财政对社会需求的调控能力。这可以说是振兴我国财政、缓解和消除财政“瓶颈”的一个核心内容与基础性环节,也是缓解与消除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的一个必要的“固本”之策。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这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又主要有三:1.尽快改变国家财力分配过度分散的不正常局面,增加财政的可支配财力。造成我国近些年来财政赤字的不断扩大的原因,固然与高投入、低产出、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有直接关联,但国民收入和财政分配格局的失调与扭曲,也是一个带基础性的成因。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财力分配向地方、部门、和居民的过度倾斜,不仅形成了财力分配和使用上的散、乱局面,也使国家提高“两个比重”的努力因缺乏可资动员、可供支配的财力基础而屡屡受挫。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分散面广、数额巨大的预算外资金,特别是各种收费和基金挤占税收及侵蚀税基的问题。其结果,不仅使很大一部分规范的国家税收收入即所谓预算内收入,变成了非规范或不甚规范的预算外收入,从而减少了国家的可支配财力,而且使这些“费”或“基金”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游离于财政的运用与监督范围之外,既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也往往给某些财经违规乃至腐败行为开了方便之门。事实和资料显示,当前在中国的不少企业已经出现了“费”大于税的情况,一些地区也出现了非税收入的增长规模和增长速度,大大超过税收收入增长规模与增长速度的不正常现象。这种税收收入“缺位”和非税收入“越位”的状况,不仅已对国家财政收入的正常增长和我国财经状况的好转造成了严重威胁,而且也极大地损害或降低了农民、乡镇企业和其他企业的投资与消费需求能力。其中,特别是在住房建设中,由于各种名目繁杂的附加收费过滥、过多、过高,从而成了抬高房地产价格和抑制消费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大力整顿和规范预算外收支,改革税费制度,已迫在眉睫。诚然,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或准预算管理的轨道,在增加国家财政可支配财力的同时,也相应扩大了财政的支出范围,在短期内并不一定有明显的增收减支作用。但从统筹安排、集中运用国家财力、加强财政管理和预算监督以及减少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等方面来看,则无疑能收到维护国家预算的完整性原则,有效利用有限财政资源,从而有利于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良好功效。2.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以便从制度上解决财政投资需求与投资供给之间的矛盾。这也是增加国家可支配财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从亚洲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历史经验,还是从中国的迫切需要来看,积极建立适合本国国情的财政投融资制度,都是积极开拓财政性投资来源、保证和加大国家财政的基础性建设投入、缓解“瓶颈”产业制约、从而在优化国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促进技术进步的基础上增强国家财政稳定和发展功能的一条有效途径。在这方面,特别是日本已实行40多年的财政投融资制度与政策,就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和经验。无论从我国当前的迫切需要,还是从长远的战略考虑;亦无论是从解决我国财政性建设资金严重短缺的困难,还是从强化国家财政宏观调控与经济稳定功能的角度来看,逐步摸索、推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投融资政策,都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3、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收入的主渠道是税收,因而不断优化税制,充分挖掘税收潜力,就成了增强国家财政实力的重要环节。199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在1993年各地竞相扩大税收基数的基础上,1994年增加税收871亿元,1995年增收912亿元,1996年增收1100亿元,1997年又增收1114亿元。连续四年税收的大幅度增加,充分显示了中国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基本成功。然而,尽管如此,现行税制结构(如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税源税率的进一步调整完善,一些新税种(如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利得税等)的开征,减免税的继续清理整顿等,仍然有着很大的财政增收潜力。至于加强税收征管可能带来的财政增收效应,就更是极其可观、众所周知的了。如果再考虑到我国目前的总体税负水平,无论与经济发达国家还是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都明显偏低,即存在着提高总体税负可能性的情况,则财政增收的前景就更为明朗。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2020年的中国:新世纪的发展挑战》指出,如中国做好对非国有企业的纳税工作(它们是经济增长中最为迅速的部分),改进对税收征集的激励机制,制订有效的审计程序,采用计算机化信息系统,以及实行对各种逃税行为进行严厉而公平的罚款新制度等综合举措,其所能增加的税收份额,到2000年将达到GDP的6%。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比如到2020年,甚至可能达到GDP的10%。无论世行报告的可靠性如何,我国税收的增收潜力无疑是十分可观的。(二)认真调整、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就当前的突出矛盾而言,其任务或重点则可概括为三句话,这就是:调整范围,突出重点,强化支出效益约束。所谓调整范围,就是要严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级财政事权,来重新规范和界定支出范围,特别是要彻底从过去那种大包大揽、惯于插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以免在新形势下重蹈超负荷运转、越位运转的覆辙。通过这种调整,就可用退出某些领域和项目、削减部分财政支出的办法,来达到同时加强那些应该加强的政府投资的目的。这也是调整、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职能的客观需要。从当前的实际需要看,这方面的要点:一是配合政府机构改革,大力整顿和压缩近年来增长过速、膨胀过度的行政管理经费;二是配合国企改革和农产品供求关系的改善,逐步减少巨额的企业经营性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三是争取尽快退出国家财政在竞争性加工工业、一般性商业服务领域的相关支出。通过这些“压、减、退”的途径,尽快使国家财政从职能“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矛盾与困境中解放出来,面对新的形势和问题,加强其应有的宏观调控和需求管理功能。所谓突出重点,就是要根据现有财力状况,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以及轻重缓急的优先次序来安排财政的支出重点。根据多年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尤其不能用撒胡椒面的办法,为后续财力安排留下窟窿、造成被动;同时也不能再用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各地区通过“创收”的途径,去解决财政范围内的支出缺口问题,以免造成分配秩序的混乱和分配规则的破坏。最后,所谓强化支出的效益约束,就是要把支出效益作为财政支出决策的出发点及其归宿,坚持用必有效、有效方用的理财原则,从而在支出到位和尽力避免损失浪费的基础上,促进和保证财政收支的积极平衡。(三)切实减轻农民和各类企业繁重的非税负担,促进消费和投资的增加。即通过切实减轻农民、乡镇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沉重的非税负担的途径,以相应增加其有支付能力的消费和投资需求,为开辟我国广大的农村市场,扩大企业可支配的投资来源和技改能力创造条件。特别是为了使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真正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住宅消费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就必须改变当前因房地产开发、住宅建设中所承担的各种名目的收费过滥、过多,房屋成本和售价过高,致使空置房数量与年俱增,住房货币化、商品化及房地产业的发展,都迟迟不能进入良性循环轨道的不正常状态。(四)通过建立政府间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一方面提高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为促进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平衡和引导地区投资需求创造基础条件。分税制改革包括两个相互联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即各级财政的分级、分权、分税,以及政府间规范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前者重在解决与各级财政事权相适应的收入来源的规范化问题,但却解决不了各地的财政能力差异问题,即解决不了某些地区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方面所存在的政府财力缺口问题,因而不利于实现这些地区的财政收支平衡。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时所实行的、基本上以照顾各地既得利益格局为特点的“税收返还”办法,尽管是一种现实的选择,但却既不利于公平分配,又不利于某些地方特别是广大中西部地区的财政平衡。近三年实行的过渡性转移支付办法,虽然有利于克服这种不足,但又因中央财力的严重匮乏,用于规范化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极为有限(1995年仅为20亿,1996年仅为30亿,1997年计划亦仅为40亿),故对地方财政平衡的调节力度十分微弱。因此,如何逐步消除分税制改革中的旧体制痕迹(按照既得利益格局进行“税收返还”),适当加快政府间规范化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的步伐,就不仅成了促进和保证我国地方财政实现稳固平衡的一个必要因素,而且将对改善各地区的投资环境,平衡和引导地区间的投资需求,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五)制定和实行积极而又审慎的国债对策。国际经验表明,正确、恰当的国债政策,是解决各国财政问题的一个有力手段。而衡量国债规模适度与否,不能只从个别的、单一性的指标出发,而必须进行全面分析,从综合性的指标显示,来作出符合实际、顺应时势、瞻前顾后的判断和结论。为此,根据世界各国衡量国债规模所采用的几个通行,睦看中国在这方面的具体情况。1.债务依存度。它是指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其计算公式是,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财政支出额)×100%。这个指标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国家借债来筹措的。这一指标的计算有两种不同的口径:一是用当年的债务收入额去除当年的财政支出额,再乘以100%,习惯上叫作“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二是用当年的债务收入额去除当年的中央财政支出额,再乘以100%,称之为“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迄今为止,由于中国国债全由中央财政来发行、掌握和使用,并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债的还本付息支出,故使用后一种口径更具实际意义。对这个指标,国际上有一个公认的控制线经验数据,即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掌握在15~20%为宜,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则控制在25~30%的幅度内为当。我国的资料显示,自1994年开始,国家财政的债务依存度(当年债务收入额÷[当年财政支出额+债务支出额])就超过了上述的安全线,达到20.2%,1995年为22.2%,1996年为26.4%,1997年(预计)是28.2%。而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自1994年开始,也超过50%以上,1994~1997年分别是:52.41、53.28、55.61和57.77(预计数)。与国际上的经验数据相比较,如果说我国当前超过20%以上的国家财政债务依存度虽然已属偏高,但还不太为过的话,那么,早已超过50%以上的中央财政债务依存度,则显得大大“离谱”了。日本即使在财政最困难的时期,这一指标的最高值也不过37.5%而已。2.国债偿债率。它是指当年的国债还本付息额占当年财政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说明,国债规模需受到财政收入状况的制约,要把国债规模控制在与当期财政收入状况相适应的水平上。关于这一指标的数量界限,国内外不少学者认为,应控制在8~10%的幅度以内为宜。我国的情况是:1994年前之前,由于国债发行规模较小,故国家财政的债务支出额也不大,1990~1993年的累积额也只不过1000亿元左右,每年的偿债率约在7%上下(1992年除外)。但从1994年起,随着国债发行规模的剧增,这一指标也呈陡然递增之势。1994~1997年分别为:9.6、14.2、17.7、23.3(预计值),每年所借新债中用于归还旧债的比率也不断上升。3、国债负担率。它所衡量的是当期的国债累积额占当年GDP的比重。这是度量国债规模最重要、最常用的一个指标。因为它是从国民经济总体或全局来看,而不仅仅是人财政收支角度来考察的国债数量界限。国外的经济学家大都认为,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债累积额最多不应超过当年GDP的45%,这与经济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重大致相当,即一定时期的国债累积额最多相当于当期的财政收入总额。从这一指标来看,我国的国债负担率又无比经济发达国家低得多。1989年我国的国债发行额占当年GDP的比重只有0.35%,1996年也仅为2.84%;从国债余额占当年GDP的百分比来看,1991~1996年分别为:5.41、5.25、5.50、5.21、5.45和5.60。4.居民的应债力。一般可表述为:国债余额占当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这是从居民的国债承受能力来考察的国债规模指标。当然,在居民投资意愿、投资选择、投资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国债规模与居民储蓄存款状况不存在完全的正相关系,但也能近似地反映居民的应债力。从年度国债发行额占当年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看,1990~1996年分别为:1.32、2.18、3.42、2.06、4.77、5.09、4.79。再从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来看,1991~1996年的情况则依次为12.8、12.1、11.8、11.5、10.6、9.87。可见,无论从哪个指标看,当前我国居民的国债应债力,都有很大的弹性或潜力。综观以上几个指标,我们很容易得出一个看似矛盾的结论:从反映国家财政自身“承债”能力的指标来看,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债务压力已经很大,几乎没有进一步扩增国债规模的弹性和空间;另一方面,从国债负担率和国债余额占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比重来看(目前的GDP是国债余额的20倍,居民储蓄存款也相当于国债余额的17倍),国债规模的进一步扩增又有巨大的潜力。而且,从动态趋势看,如国债的发行规模即使按现在的增长速度扩大,在未来10年内,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也不会超过14%,即仍旧远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国债负担率警戒线。为什么会在中国出现这种极为明显的矛盾现象呢?究其缘由,根本之点就在于,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的严重扭曲,GDP的财政贡献率过低,致使国家财政的承债能力十分有限、十分脆弱。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国家财力极度分散,预算外资金、非税收入极其庞大,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可支配财力相对萎缩,因而大大制约了偿债能力与发债规模的同步增长,形成了扩增国债规模潜力巨大,而财政承债能力则相形见绌的矛盾结局。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解决这个矛盾的对策有二:1、扩大国债规模必须与集中国家财力、振兴国家财政同时进行,使财政实力的切实增强和国债规模的相应扩大,做到双向协同、相辅相成。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财政的确不必拘泥于仅仅通过税收来取得资金,需要灵活有效地运用国债手段、国债政策来调控经济的运行。然而,国债又是需要还本付息的,故国债的发行规模必须顾及到财政的应变和承受能力,不能只顾需要、不顾可能与可行而盲目扩张。因此,无论从理论还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进一步扩增国债规模的主要障碍,或者说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国家财政收入或其现实的可支配财力的制约。所以,根据十五大精神,如何切实地集中国家财力,增加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的可支配收入,增强财政的承债能力,就成了问题的关键。如果中国今后能在提高两个“比重”上尽快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通过整顿预算外资金、清理规范非税收入、加强税收征管等途径,使国家的可支配财力数量有较大增长,那国债的发行规模就能随之进行“跟进性”的更大扩增。2、国债规模的扩增要建立在国债结构不断优化的基础之上。这是因为,合理的债务的结构,不仅有利于充分挖掘社会资金潜力,满足不同偏好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而且也有利于降低国家的筹资成本,减轻财政的未来负担,提高国债的使用效益。根据我国当前在这方面存在的主要矛盾,近期似应研究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调整国债的期限结构,适当增加长期国债比重。长期以来,我国基本上是以3~5年的中期国债为主,很少有10年期以上的长期国债和1年以内的短期国债,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的分布。这种结构单一情况,使国债缺乏选择性,很难满足持有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元化的要求,同时又使国家财政的还本付息压力过于集中,客观上为国债规模的扩大设置了障碍,因此必须加以调整。二是国债品种结构需进一步 多样化。如财政债券、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储蓄债券的交叉运用等。这既可满足国家财政的不同需要,又扩大了投资者的选择余地,有利于使国民的应债能力得以充分释放。同时对于减轻巨额国债的发行压力,充分挖掘国债的经济功能也有很大的意义。三是调整国债的持有者结构。国债的持有者,包括中央银行、机构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和国外持有者等。当前的问题是,需要改革国债市场主要在财政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居民个人这样一个有限的范围内循环的格局,以利于扩展国债的发行空间。这方面可供考虑的举措,包括可考虑逐步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和持有国债的某些限制;着力培育和鼓励机构投资者,以及有条件地允许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的国债市场等。(六)充分发挥财政经济杠杆在扩大需求中的引导与刺激作用。――运用财政转移性支出手段,诸如灵活运用针对某些社会群体的财政补贴、主要针对城镇职工的社会保障等手段,通过保障低收入者的最低生活、福利水平及其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以防止社会购买力的过度萎缩,确保社会、人心的稳定。――充分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参股、财政担保等经济手段,以充分调动和吸纳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和房地产开发等方面的投入,收到“四两拨千斤”之效。为此,在社会投资来源、银行可贷资金较为充裕的条件下,可考虑在当前有限的国家财政投资中,拿出相当的比重来起这种杠杆或带动作用,肯定能比财政的直接投资、全额投资收到更好更大的效果。――有选择地充分运用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税收优惠)等手段,权引导我国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和产品开发、刺激出口需求。等等。
⑨ 如何综合运用经济杠杆
在中国,运用经济杠杆管理经济,是改革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分重视对各种经济杠杆的利用。各项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实行贷款,推行利改税和各种形式的利润留成制度。采用各种不同的工资形式,恢复奖金,改革价格体制等,都已收到良好的效果。1984年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我们过去习惯于用行政手段推行经济运行,而长期忽视运用经济杠杆进行调节。学会掌握经济杠杆,并且把领导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到这一方面来,应该成为各级经济部门特别是综合经济部门的重要任务。”
为了运用好经济杠杆,趋利避害,需要做好下列工作:
①从实际出发,以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为依据;
②做好经济情报、经济信息和经济预测工作。掌握经济动态,灵活地运用各种经济杠杆;
③协调各种经济杠杆的作用,使它们沿着同一个方向互相配合,协同动作。
⑩ 如何运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一、科学合理处理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关系
我国确定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一直重视虚拟经济的发展,避免落后的虚拟经济制约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银行、证券、保险以及房地产业等虚拟经济的持续发展,对实体经济的不断壮大贡献卓著,也为不少居民提高财产性收入立下大功,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妨碍实体经济的发展。今后我们仍然需要发展虚拟经济,但应当是健康、完善的虚拟经济。一是虚拟经济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应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二是应拓宽投资渠道,避免投资渠道单一而不得不集结于某个渠道,比如房地产投资过度就反映出投资渠道的狭窄。三是应继续健全金融制度,不但能防御金融危机,还能为实体经济提供强劲支持。
二、进一步清理整顿涉企收费,优化价费环境,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以及杭州市出台的有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根据国务院要求,在严格执行三年内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针对小型微型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免征范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小型微型企业收取的服务收费和会费,降低标准减按60%收取。清理规范并从低核定涉及小型微型企业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收费。及时开展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收费专项清理行动,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继续做好收费专项清理工作,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取缔一批、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在认真落实已取消和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同时,从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运行空间、优化其生存发展条件的要求出发,集中抓好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督查,以收费年审为契机,协调组织财政、经贸、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所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进行清理检查,坚持实行收费制度。对于违规收费的部门和单位,一经发现即予严肃处理。加强对中介性机构、各类协会等涉企收费的督查。重点检查以为企业服务为名,行转移行政职能收费为实的涉企收费行为,从行政、经济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其收费行为。加强对垄断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督查,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规范。
三、逐步缓解生产要素价格变动对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促进环境资源优化配置
一是扶持可再生能源、新能源产业发展。对风力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给予支持。做好深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改革工作,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政策,促进节约用电。二是促进水资源循环使用。要在调整和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处理成本的基础上,用差别水价引导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逐步优化水价结构比例,积极推广再生水使用,按低于自来水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对直接使用再生水的用户,免征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市政绿化及景观使用再生水的,免征污水处理费。加快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大力倡导和鼓励节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三是扩大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和脱硫电价考核范围。将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由化学需氧量扩大到氨氮、总磷;将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范围,逐步扩大到其他重污染行业;在对统调燃煤发电企业脱硫电价进行扣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公用燃煤热电企业脱硫设施进行在线监测和脱硫考核,促进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四是完善排污费政策。逐步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并将主要污染物范围逐步扩大到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提高太湖流域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并按超标倍数征收超标排污费,控制超标排污;完善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政策,逐步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并适当提高试点城市扬尘排污费征收标准。五是理顺气价。针对液化气、天燃气等不同的价格状况,及时予以合理调节,既有利于这些基础产业发展,又为大多数居民所接受。六是合理确定公共交通运价。对公交车票价,主要研究公交低票价惠民政策的公交运行成本,以确保这一得民心政策长期执行下去;对出租车运价,要结合油运价格联动机制,营造多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积极采取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费政策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仍是一条短腿,要积极采取价费优惠政策,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减少物流运输环节相关收费,如减少或降低高速公路收费、国道省道公路收费、渡口收费、路桥收费等,使之与鼓励物流业发展要求相适应。改革完善停车业和物管业收费管理办法。对具有重要链接作用的中介服务业,要分门别类加强价费管理,其中垄断性的中介服务业是管理的重点,其他中介服务业,可探索建立成本公示约束机制,或者明确服务中准价或价费调节幅度,由供需双方协商议定,并引导建立规范的书面协议,重点在督促和约束收费行为的规范。
五、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价格公共与监管服务互动平台
一是建设价格公共服务互动平台,解决价格信息不对称问题,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及时获得各自所需的价格信息。这一平台包括利用新闻媒体,将应公开的价格信息全部公开;通过网站、数字电视、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设立涉企、涉及民生的价格信息服务互动专栏;设立企业价格信息服务互动点,定向定期为重点企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二是建设价格监管服务互动平台,解决价格监管不到位问题,让更多的市场主要的合法价格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这一平台主要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网络为纽带和窗口,包括建设规范化的“12358”价格举报中心、完善农村和社区价格监督点等,及时由企业、群众反馈各类收费信息及价格需求,由价格部门帮助企业和群众及时解决各种价费矛盾,维护各方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