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业务佣金所得税纳税调整中业务佣金应如何计算怎样才能抵扣
佣金是支付给非本单位职工的钱。个人必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才能税前列支。单位必须要有发票。最高不得超过收入的5%。
2. 上年的费用没计提,记到了当年未分配利润,那汇算清缴时要调整吗
原则上是不行的,没有发票的费用需要计提,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即5月31日前收到发票都可以,不会做纳税调整,之后收到则需要纳税调增。
上年没计提,发票在次年开具,发票上没有注明上年相关信息,你可以视作当年费用,在报销时不要注明上年相关信息,这样就不需要做纳税调增了。
3. 支付给代售单位的佣金计入成本后汇算清缴做调整吗
可以计入成本矫正
4. 计提福利费的余额次年汇算清缴可否调整
【问题】
2008年以前计提的职工福利费有余额没用完,请问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纳税调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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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企业的汇算清缴中佣金能否在税前列支
可以,
汇算清缴
发生的佣金,属于
劳务费
支出,可以
税前列支
,不过汇算清缴都是次年汇算上年的,所以只能在次年列支,对于被汇算年度不产生影响。
6. 销售人员给客户的佣金,在计提销售人员工资的时候,是否要减去这一块的成本如果不减,这个佣金怎么记
感觉你所说的佣金像是回扣,如果是佣金应该有发票,做入费用就可以了。如果是回扣,按制度是不可以入账的,因为制度不会为违法行为设置处理方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又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需要合理处理是毋庸置疑的。我觉得可以做入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或者是无法收回的销货款项,临时工工资等等。
7. 请问销售佣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例如:某房屋中介机构为某房产开发公司介绍房屋销售业务,共销售房屋16套计860万元,根据双方约定,房产开发公司需支付房屋中介机构3%的销售佣金计25.8万元。这里,房屋中介机构需按照规定开具中介服务业务发票向房产开发公司收取佣金,房屋中介机构的此项收入应全额入账并按章纳税,房产开发公司则应将佣金作为营业费用处理。
销售佣金应符合的条件
销售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佣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领取佣金时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对于佣金的税务处理还需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销售回扣与销售佣金的区
一、定义不同:
销售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销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二、申报扣除条件不同:
销售回扣的规定比较严格,可分为暗扣和明扣。暗扣是指在由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的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属于贿赂支出,不得税前列支;明扣是指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三、法律性质不同: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双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这是佣金和回扣的重要区别。
8. 12月计提的费用汇算清缴时调整是否要受税务处罚
如果12月份计提的工资在第二年5月31日之前发放,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时允许扣除的。我是税务师事务所的,做过很多汇算。
9. 2019年计提的费用当年未用完,2020年1月份调了账,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做纳税调整
1、如题所述,在对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依法进行纳税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在2020年进行账务调整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处理,相应调整在2019年审计报告中体现,企业原出具的2019年财务报表不作更改;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10. 上年度计提但未发放的工资,汇算清缴时要不要调整
要做度计审计由审计调整;做审计131月份做调整
借:前度损益调整
红字
贷:应付工资
红字
同调整所税
借:前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税
结转前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前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配-未配利润
同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2012利润报表
般冲减产本科目应该即使产本科目余额般材料本工费用般公司留都由产品带走
希望能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