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想问一下给代理店的销售佣金怎么处理账务比较好
销售佣金是指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的报酬,中间人必须是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但不包括本企业的职工。
销售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佣金的会计处理
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双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
Ⅱ 我单位是房地产公司,我想问一下的是销售人员的佣金应该如何记账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佣金吗还是其他的
扣除预存的费用 还有每个项目都不一样 提点也不一样
我们的是销售的价格 比如说200万 千分之1.5的佣金 客户交完全款 直接发放佣金
Ⅲ 销售佣金的会计处理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领取佣金时必须有合法真实的报销凭证,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 5%。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得计入销售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抵减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额和应纳流转税(出口货物佣金冲减当期出口业务收入),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应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并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对于佣金的税务处理还需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另一方面,任何支付给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人员的佣金费用,一律视为“工资薪金”,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作为佣金支出扣除。
按照《财务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的企业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合同、协议支付的回扣(佣金),可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可在税前扣除。
Ⅳ 房产中介公司账务处理
我所在的中介公司是一个新公司,如何建账,怎么建合适,谢谢
Ⅳ 房产中介账务处理
先看房,满意后下意向金(1至3万)同时签定一份居间合同,然后送到房东那里签定,房东签定后这钱自动转成定金。起法律效应。(1至3万)给房东,房东写收据并把房产证交于中介公司低压。然后2方见面签定买卖合同,注意,这时候就是收中介佣金的时候了,签定买卖合同时下家要付第一笔款项给上家,(一般是总房价的(30%),之后就是去房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时候把剩下的钱一起交上家。产证上所有人到场,上产证人也到场。交易完成。等上家交房给下家。每次交易时候到要写收据。。。。。
Ⅵ 佣金一般在什么会计科目核算
1、支付的佣金,在“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2、收到的佣内金,在“主营容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会计科目核算。
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签订房地产代销、包销合同或协议,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
2、以及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作为费用列支,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10%的范围内据实扣除。
(6)房地产佣金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佣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会计分录
Ⅶ 房产企业支付给售房中介人的中介费应取的怎样的原始凭证入账
收入要开具发票,依据发票入账,发票是地税局领来的发票,收取中介取要开具发票,发票做为原始凭证。
1、面对普通的房屋买卖,行业标准是各收取房产总价1%的中介费。
2、代理开发商项目销售,销售代理佣金比例行业标准是1.2%-2.6%,只向开发商收取。
3、上述两点属于行业标准(房产主管部门可查询),但是这毕竟属于商业行为,具体还需谈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