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扣和佣金怎么回事,单证也拿
单证也有回扣吗?
你们的单证是跟单,租船订舱和发货一起吗?
那样的确有回扣可赚,
要是只做单证想不到怎么能拿
⑵ 回扣和佣金
回扣是非法行为,而佣金则是合法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认可了佣金的合法性。反不正当竞争内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容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佣金与回扣有着本质的区别:a、佣金是由经营者付给中介人或居间人的,而回扣则是付给交易相对人;b、佣金是以明示的方式公开支付的,回扣是秘密给付的;c、佣金是履行居间合同的形式,是支付给中间人的正当的劳务报酬,回扣是利用交易相对人权力来获取交易机会;d、佣金不仅要规定于合同中,而且要按正规程序出具票据、记入会计账目,缴纳税收;回扣既不入账,也不纳税,属“黑色收入”。
⑶ 佣金和回扣有区别吗在会计上又是如何处理的
佣金和回扣,二码事。
按理来说收佣金一方要给你们开发票的,这样你们可以入成本抵扣。
回扣就是私下谈的,一般无法在帐上反应。
⑷ 采购回扣佣金怎么算法,怎么报价含回扣和佣金的总额。
包含佣金的合同价格,称为含佣价
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
佣金通常以英文缩写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吨1000美元 CFR西雅图包含佣金2%,可写成:每公吨1000美元CFRC2西雅图。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为2% 。
卖方应在收妥货款后,再向中间商支付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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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含佣价及佣金的计算方法之探讨 (转自网络)
大家在进出口业务的实践及教学当中经常碰到关于含佣价及佣金的计算方法的疑问,都应该很清楚在所有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的教科书中关于计算佣金的公式为:
含佣价 = 净价 + 佣金额
佣金额 = 含佣价 x 佣金率
净 价 = 含佣价 x (1 – 佣金率)
假如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为:
含佣价 = 净价/(1 – 佣金率)
按照上述公式,佣金额的计算方法可演化为:
佣金额 = (净价 + 佣金额)x 佣金率
= 净价 x 佣金率 + 佣金额 x 佣金率
此时的疑问就在于此公式表明:佣金本身也被抽取了佣金?
其实在外贸企业的经营当中还存在另一种与之非常相似的情形,即增值税发票的开立和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发票金额(含税价)= 本金 + 税金
税金 = 本金 x 增值税率(17%)
本金 = 发票金额/(1 + 17%)
因此国家税务局在计算退给出口企业的退税额时的公式为:
退 税 额 = 本金 x 退税率
= 发票金额/(1 + 17%)x 退税率
而非直接用“发票金额 x 退税率”,原因就是发票金额是含税价,税金本身是不能给予退税的。
同样道理,笔者认为在计算含佣价及佣金时用以下公式更为妥当:
含佣价 = 净价 + 佣金额
佣金额 = 净价 x 佣金率
含佣价 = 净价 x (1 + 佣金率)
假如已知含佣价,则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即外贸企业计算付给国外佣金商佣金的公式):
佣金额 = 含佣价/(1 + 佣金率)x 佣金率
例如,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我方对某一产品报价为10,000美元,对方要求3%的佣金,此时我方应改报含佣价,如按书上的公式计算为:
含佣价 = 10,000美元/(1 – 3%)= 10,309.28美元
应付佣金额 = 10,309.28美元 x 3% = 309.28美元
如按第二种公式计算则为:
含佣价 = 10,000美元 x (1 + 3%)= 10,300美元
应付佣金额 = 10,300美元/(1 + 3%)x 3% = 300美元
通过比较可知,前者的含佣价和应付佣金额都比后者多出9.28美元,其原因就是根据前者的方法计算,佣金本身也被抽取了佣金。
⑸ 佣金和回扣有什么区别【采购供应问题】
一、从定义来讲:
佣金:通常指的劳动所得,属于是合法的劳动报酬。
回扣包括两种:
一种是账外暗中的回扣。通常是指暗箱操作所得的非法收入。
另一种是“账内明示”的回扣,即回扣记入正规财务账,并且有据可查,如发票、合同中都有明确的表示
二、佣金符合三个条件
有合法真实凭证;
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三、具体说来,佣金与回扣有着以下几点区别:
佣金是由经营者付给中介人或居间人的;而回扣则是付给交易相对人。
佣金是以明示的方式公开支付的,这种明示的方式可以双方以合同形式约定,也可以其他协议明示,给付佣金的一方要如实入账,接受佣金的一方也要如实入账;回扣是暗中给付的,不在合同、发票、会计账册中明确表示出来。
佣金是履行居间合同的形式,是支付给中间人的正当的劳务报酬;回扣是利用交易相对人的权力获取交易机会,并非他们付出了劳动。
佣金不仅要规定于合同中,而且要按正规程序出具票据,计入会计账目,缴纳税收;回扣既不入正轨的财务帐,也不纳税,属于黑色收入,全部落入个人腰包或单位小金库,逃避国家税收的监管。
相关回扣的具体解释可以参考网络:http://ke..com/item/%E5%9B%9E%E6%89%A3
⑹ 回扣,佣金,提成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是的,佣金和提成都是可以商量的,回扣是私下行为,很不好。会导致很多问题。
⑺ 销售回扣的回扣佣金
一、定义不同:
销售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销售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
二、申报扣除条件不同:
销售回扣的规定比较严格,可分为暗扣和明扣。暗扣是指在由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的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属于贿赂支出,不得税前列支;明扣是指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销售佣金符合三个条件:1、有合法真实凭证;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三、法律性质不同:佣金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给予为其提供服务的具有合法经营者资格的中间人的劳务报酬,可以一方支付,也可以是双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间人,而不是交易双方,也不是交易双方的代理人、经办人。这是佣金和回扣的重要区别。
⑻ 佣金和回扣怎么界定
简单的说,回扣是价格减让,正常的价格减让是合法的。佣金是劳动报酬,是在交易版之外的另一种权交易。佣金是要纳税的。而回扣只是减低了价格,并不涉及另纳税。
回扣应当是给交易的对方,一般是买方。而佣金是给第三方也就是促成交易的一方。
我这里只是讲的正常交易。不知是不是你所指的回扣和佣金。
⑼ 回扣与佣金的区别。
回扣、折扣、佣金有3点不同:
一、三者的种类不同:
1、回扣的种类:
按照是否采取账外暗中的方式,回扣可以简单分为两种,即“账内明示”的回扣、账外暗中的回扣。
2、折扣的种类:
(1)数量折扣:制造商给经销商、零售商或大客户因购买数量大而给予的一种折扣。
(2)现金折扣:对于及时付清货款的购买者的一种价格折扣。
(3)功能折扣:是由制造商向购买者履行了某种功能,如推销、储存和帐务记载的贸易渠道成员所提供的一种折扣。
(4)季节折扣:卖主向那些非当令商品或服务的买者的提供的一种折扣。
(5)网上订购折扣:给予在网上下单客户的折扣。
3、佣金的种类:
根据佣金是否在价格条款中表明,可分为“明佣”或“暗佣”。“明佣”是指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率。“暗佣”是指暗中约定佣金率。若中间商从买卖双方都获得佣金,则被称为双头佣。
二、三者的法律特征不同:
1、回扣的法律特征:
(1)账外暗中:按照《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5条第3款对账外暗中的规定,“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
(2)返还一定比例的价款:回扣是卖方返还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一属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项的来源性质,即回扣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这也是回扣与商业贿赂的一点区别。
(3)收受人为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它决定了回扣的方向,是卖方退给买方,方向固定,不包括买方给卖方。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方为购得某种紧俏商品,以给付实物、金钱为诱饵,在账外暗中给予卖方一部分款项,这也是种商业贿赂行为,但仍不是回扣,只是商业贿赂的典型形式。所以其方向性对于判断是否为回扣也非常重要。
2、折扣的法律特征:
(1)折扣是商品购销中的让利,发生在购销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优惠。
(2)给予或者接受折扣都必须明示并如实入帐,在入帐方式上,要求给予折扣的应冲减营业收入,收受折扣的应冲减成本。
(3)折扣的形式,支付价款时对价款总额按一定比例即时予以扣除;在买方已支付价款总额后卖方再按一定比例予以退还部分价款。这两种形式实质都是价格优惠,并无本质区别。
3、佣金的法律特征: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可以计入销售费用。
三、三者的性质不同:
1、回扣的性质:回扣一般为贬义。表现于某获利人在获利利润中送给使其获利的人。如甲方因乙方为甲方带来好处,甲方将得好处部分送给乙方;某导游介绍客人到某店购买纪念品,而店方将给导游部分利润;某房屋开发公司为得到某工程,暗中将部分回扣送给某主管该工程的官员,从而达到其目的。
2、折扣的性质:折扣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民间称打折。
3、佣金的性质:一种报酬,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⑽ 回扣、佣金、提成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回扣是货款已经付出,返回的中介费用,或者中间费用。 佣金是合法的雇佣费用,帮做事-就给钱,金额固定 提成,一般是卖出货物后,持有生产资料的人,给予的一种报酬,当然,这个是在佣金范畴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