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务院国资委2019年版授权放权清单出炉:35项权力松绑
据国务院国资委6月5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了《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重点选取了5大类、35项授权放权事项列入《清单》,包括规划投资与主业管理(8项);产权管理(12项);选人用人(2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工资总额管理与中长期激励(10项);重大财务事项管理(3项)等。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董事长许宪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将进一步厘清集团与国资委的权力边界,厘清“党组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之间”“集团总部与子公司之间”的权力边界,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与集团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内部授权经营机制,逐步加大对子公司授权力度;集团及所属各级企业都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行权能力建设,稳妥规范运行;支持所属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进一步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切实将国企改革落到实处。
华润集团秘书长、新闻发言人蓝屹也表示,华润集团作为第3批改革试点单位,感到非常振奋、表示衷心拥护。当前,华润集团的改革发展正处于攻坚阶段,正在按照落实党和国家服务大局、促进民生领域产业发展、实现保值增值、增强内生活力的试点要求,努力探索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模式、实现总部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型的有效途径,集团已在产业进退、结构优化、资本运营、公司治理、管控模式、评价导向、选人用人、激励约束等方面有一系列的考虑。授权放权清单出台恰逢其时,有利于克服集团改革中的瓶颈阻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换发企业内生活力和动力。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来完善国资管理机构与体制,实质是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为中心,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一步放权、授权,使所有权与经营权进一步分开,让企业充分走向市场。
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一位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清单》的出台标志着落实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
分类授权
在上述国资委人士看来,分类开展授权放权工作本身也是一个持续推进、动态调整、逐步深化的过程。
在《清单》中,国务院国资委分别针对各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以及特定企业相应明确了授权放权事项。
对于各大中央企业来说,授权放权事项涉及到中央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中央企业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
并且,授权中央企业决定公司发行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和所属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对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国资委仅审批发债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的发债不再审批。
其中,颇受企业关注的薪酬、分红亦有涉及。
《清单》中显示,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还有,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考境内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另外,对商业一类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
其中《清单》还规定,中央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的计提依据。
对于“股权激励”,《清单》中明确,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一位国企负责人对此评论认为,《清单》出台后,这种更灵活、更多元的授权有利于企业建立更符合市场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国企的核心竞争力。
李锦对此评论认为,“原来讲授权很宽泛,但这次《清单》讲到混改、讲到重组,还讲到了薪酬、上市公司分红和股权激励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当前国资改革的热点和难点,《清单》都做了明确应对策略,把权利交给企业,《清单》出台有利于国资改革的推进。”
上述国资委人士对此也表示,此次《清单》更加强化分类授权,确保授权放权精准到位,但《清单》提出的授权放权事项,并不是“一揽子”“一刀切”地直接授予各中央企业,而是根据各中央企业的功能定位、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等实际,将授权事项分为四种类型,包括适用于各中央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21项;适用于各类综合改革试点企业(含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等)的授权放权事项4项;适用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6项;适用于少数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4项。
如何落地
在加大授权放权力度的同时,如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授权放权事项是否会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明确要求,“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
上述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在授权放权的同时,国资委将着力强化监督监管,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持续完善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系统,强化对“三重一大”决策等重大关键事项的监督监管。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加大授权放权,意味着赋予中央企业更大的责任,意味着对企业加强行权能力建设、自我约束、规范运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深化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清单》的授权放权事项已经明确,各企业不能抱有“有了政策等细则,等了细则要支持”态度,授权放权不能只停留在企业集团总部,而要做到“层层松绑”,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从地方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各地国资监管机构也在开展授权放权。在国务院国资委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职责的大前提下,《清单》的授权放权对象,主要针对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
从国资委角度来说,下一步,国资委将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事项和授权范围。对于获得授权但未能规范行权或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国资委将督促企业做出整改,根据情况收回相应的权利,定期对《清单》内容进行更新,不断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附:国务院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19年版)
一、对各中央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
1. 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2. 中央企业决定国有参股非上市企业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事项。
3. 授权中央企业决定集团及所属企业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参与其他子企业的增资行为及相应的资产评估(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4. 中央企业审批所持有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和股权变动事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除外)。
5.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集团内部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6.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参股股东所持有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
7. 中央企业审批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协议受让、认购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等事项。
8. 中央企业审批未触及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事项。
9. 中央企业审批国有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一定比例或数量范围内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事项,同时应符合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要求。
10. 中央企业审批未导致国有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事项。
11. 授权中央企业决定公司发行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和所属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对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国资委仅审批发债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的发债不再审批。
12. 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13. 支持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总水平由相应子企业的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参考境内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价位,统筹考虑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成效、薪酬策略等因素,与职业经理人协商确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
14. 对商业一类和部分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中央企业实行工资总额预算备案制管理。
15. 中央企业审批所属科技型子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方案,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计入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的计提依据。
16. 中央企业集团年金总体方案报国资委事后备案,中央企业审批所属企业制定的具体年金实施方案
17.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报国资委同意后,中央企业审批分期实施方案。
18. 支持中央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所属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实际收益水平,不与员工个人薪酬总水平挂钩,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19. 中央企业决定与借款费用、股份支付、应付债券等会计事项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0. 授权中央企业(负债水平高、财务风险较大的中央企业除外)合理确定公司担保规模,制定担保风险防范措施,决定集团内部担保事项,向集团外中央企业的担保事项不再报国资委备案。但不得向中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
21. 授权中央企业(负债水平高、财务风险较大的中央企业除外)根据《中央企业降杠杆减负债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管控目标,制定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长短期负债比重,强化对所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约束,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二、对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综合改革试点企业、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等)
1. 授权董事会审批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向国资委报告结果。中央企业按照国家规划周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以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和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组织编制本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 授权董事会按照《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34号)要求批准年度投资计划,报国资委备案。
3. 授权董事会决定在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规模内,将主业范围内的计划外新增投资项目与计划内主业投资项目进行适当调剂。相关投资项目应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4. 授权董事会决定主业范围内的计划外新增股权投资项目,总投资规模变动超过10%的,应及时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并向国资委报告。相关投资项目应符合负面清单要求。
三、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
1. 授权董事会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决策适度开展与主业紧密相关的商业模式创新业务,国资委对其视同主业投资管理。
2. 授权董事会在已批准的主业范围以外,根据落实国家战略需要、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中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拟培育发展的1-3个新业务领域,报国资委同意后,视同主业管理。待发展成熟后,可向国资委申请将其调整为主业。
3. 授权董事会在5%-15%的比例范围内提出年度非主业投资比例限额,报国资委同意后实施。
4. 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国有产权管理规定审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非上市企业产权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非公开协议增资、产权置换等事项。
5. 授权董事会审批所属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类企业的核心团队持股和跟投事项,有关事项的开展情况按年度报国资委备案。
6. 授权中央企业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四、对特定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
1. 对集团总部在香港地区、澳门地区的中央企业在本地区的投资,可视同境内投资进行管理。
2. 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根据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有关制度,制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决定经理层成员薪酬分配。企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重大事项报国资委备案。
3. 授权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中央企业董事会对副职经理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计入国资委对企业高管人员的评价中按揭房
4. 授权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经济效益年度间波动较大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可以探索按周期进行管理,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周期内的工资总额增长应当符合工资与效益联动的要求。
② 国资委 资产负债率要求是什么意思
资产负债率(Debt Asset ratio)是指公司年末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表示公司总资产中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公司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同时也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如果资产负债比率达到100%或超过100%说明公司已经没有净资产或资不抵债!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负债总额:指公司承担的各项负债的总和,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2、资产总额:指公司拥有的各项资产的总和,包括流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这个比率对于债权人来说越低越好。因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一般只承担有限责任,而一旦公司破产清算时,资产变现所得很可能低于其帐面价值。所以如果此指标过高,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当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表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对于债权人来说风险非常大。
③ 央行房贷新规:去杠杆、降负债是大势所趋
2020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要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2020年8月20日“三条红线”出台后,又一针对房地产融资的政策,在刚刚过去的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我曾说过:“2020年全年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一直在持续的收紧,哪怕是在疫情最严重的上半年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说过要给房地产金融助力,一直到8月20日,这是所有地产人应该记住的日子,‘三条红线’的相关政策给整个行业特别是给房地产金融行业理清了未来的政策脉络和思路。”
在当时我给出的十大预测中,提到未来金融政策还将趋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年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的2020年的最后一天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我对金融政策趋紧的预测,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的主基调不变。
01
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从近期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具体要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类型分档,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40%、27.5%、22.5%、17.5%及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32.5%、20%、17.5%、12.5%、7.5%。
若结合居民杠杆率与债务收入比来看,截至2020年三季度,居民杠杆率逐年提升至33%,较2015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债务收入比升至55%,较2015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而在疫情阴霾下,居民收入预期大概率将有所下滑,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由此看来现阶段有序引导企业负债率、居民杠杆率逐步回归到“安全线”以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仍是重中之重。
03
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
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时值年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将稳杠杆乃至去杠杆的强调和加强。
联系到郭树清发文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我们认为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答记者问时同时表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规划也已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
我在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说过“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业、制造业、服务业”。因此,我认为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发布,也进一步验证了我对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新逻辑的验证,过去若干年,房企高歌猛进,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时至今日,在“三条红线”和“央行房贷新规”的要求下,资金被限制,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整个行业再往上走的动力被大大削弱,因为整个行业的主体是房企,缺乏资金的支持,会使得企业动能不足,从而使得行业动能不足,就将步入无增长的时代,这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讲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
④ 国资委:今年央企肯定能完成降杠杆目标
10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表示,央企经营企稳向好的态势进一步巩固,三季度当季收入和效益同步实现正增长。
数据显示,第三季度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8万亿,同比增长1.5%;其中,9月实现营业收入2.8万亿,同比增长4.3%,月度增速创今年最好水平。前三季度,中央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1万亿元,收入降幅由上半年的7.8%收窄到前三季度的4.6%。
第三季度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4748亿元,同比增长34.5%,其中9月实现净利润2046.3亿元,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前三季度累计实现净利润9133.5亿元,效益降幅由上半年的37.7%收窄到13.6%。
值得关注到的是,降杠杆方面,彭华岗表示,降杠杆、减负债一直是这几年中央企业全力开展的一项工作。
他称,国资委此前提出目标,中央企业到2020年底,比2016年底要降低2个百分点。到2019年底,中央企业的平均负债率是65%,比2016年降了1.7个百分点,剩下0.3个百分点,预计在2020年肯定能够完成。
⑤ 什么是国有企业杠杆率
杠杆率一般是指权益资本与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的比率。杠杆率是一个衡量内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从侧容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5)国资委要求压杠杆将负债扩展阅读:
杠杆率的优点
引入杠杆率作为资本监管的补充手段,其主要优点为:
1、是反映股东出资的真金白银对存款人的保护和抵御风险的作用,有利于维持银行的最低资本充足水平,确保银行拥有一定水平的高质量资本(普通股和留存利润)。
2、是能够避免加权风险资本充足率的复杂性问题,减少资本套利空间。本次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如果商业银行利用新资本协议的复杂性进行监管套利, 将会严重影响银行的资本水平。
3、是有利于控制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通过引入杠杆率,使得资本扩张的规模控制在银行有形资本的一定倍数之内,有利于控制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快增长。
⑥ 国资委如何推动国企降杠杆
8月8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自行、财政部、银保监会、国资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下称《工作要点》)的通知。对于国有企业这一降杠杆的重要主体,《工作要点》在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完善“僵尸企业”债务处置政策体系等方面作出详细部署。
同时,国资委针对警戒线和偿债能力,把98家中央企业进行业务分类,将超过了警戒线,且偿债能力较弱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对纳入重点管控的企业又进行分类管控,再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重点关注的,指负债水平超过警戒线,但偿债能力、流动性、盈利能力还可以的企业;第二类是重点监控类,指比重点关注类企业杠杆水平更高一些的企业;第三类是特别监管类,是一些必须采取严格管理措施的企业。对这三类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管控措施,包括对开支规模、投资规模、薪酬、成本费用(招待费、管理费等)的从严控制。
⑦ 请问“国资委对央企资产负债率规定为工业企业不得超过75%,非工业企业不得超过80%。 ”出自哪个文件规定
国资委制定《中央企业资产负债率分类管控工作方案》,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控制指标,对不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去年的标准,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国有非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70%,重点监管线为75%;国有科研技术企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为60%,重点监管线为65%。国有企业集团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的预警线为65%,重点监管线为70%。
⑧ 国资委如何回应“央企负债率过半”
4月16日,国新办就中央企业2018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回答有关央企负债率等问题时表示,去杠杆是中央企业这几年经济运行中一个很重要的任务,今年一季度中央企业负债率下降了0.4个百分点,很不容易的。这几年连续下降,但是每年也只是下降0.3、0.4个百分点,今年这方面的工作还会进一步加大。
彭华岗提出,第三是要造血,即进一步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加经营积累。同时,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工作督导,加大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今年降杠杆任务的落实。
内容来源:中国新闻网
⑨ 国企负债总额94万亿负债率达65.6% 如何去杠杆
高杠杆控制不好就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破解国有企业高杠杆困境,成为当下的重中之重。
如何降低企业杠杆,李克强总理曾指出,“有的要通过直接融资、市场化法治化的债转股来推进”。
目前情况下,债转股和兼并重组等方式是去杠杆的主要途径。除此之外,在资产负债率不断高企的情况下,一些央企开始尝试设立专业投资平台,通过平台出资,协助解决企业债务危机来降低企业的负债率。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诚通”)为服务央企 “三去一降一补”,发起设立了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下称“结构调整基金”)。中国诚通集团总裁办公室主任竺小政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结构调整基金是服务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投资平台,承担着推动国企国资改革、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使命,重点投资于央企、国企的行业整合、专业重组、优化升级、国际化经营等重大结构调整项目。
结构调整基金运行一年来,在支持中央企业及国有骨干企业摆脱困境、转型升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比如,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钢股份于2010年发行的企业债,因受中钢集团整体债务危机影响,出现兑付危机(目前本息合计人民币23.18亿元)。为此,中国诚通遵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积极与中钢集团沟通,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机制,出资协助中钢集团解决债务危机。同时,结构调整基金高度重视风险防控,采取多种措施防控信用风险,争取中钢国际股票质押担保以及大股东回购等保障措施,确保基金资金安全,保障股东股权不受损害。
中国诚通接收的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冶纸业”),债务重组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6月27日,中冶纸业金融债权人委员会本部板块成员与中冶纸业签署银团协议,并于6月28日向中冶纸业发放银团贷款,中冶纸业最后一批逾期金融债务得以妥善解决。
应该说,中国诚通发起设立的结构调整基金,为去杠杆提供了一个可观测的样本。
但是,去杠杆意味着痛苦的出清,对于诸多的国有企业而言,该怎么做才能够避免经济下行压力下的高杠杆?
钟春平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首先,国有企业要提升风险意识,杠杆高意味着风险较高;其次,国企要减少盲目扩张。虽然国有企业获取资源比其他企业相对容易,但是扩张要张弛有度,不能过度。第三,国企要尽量减少所谓的多元化经营。因为国企多元化发展后摊子会铺得很大,业绩难免会下降,大多数企业多元化发展之后业绩下滑。
文宗瑜则给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要加强企业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是加快转型,加快产品结构的调整,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第三,也是更重要的,要从体制上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公资本,进行产权多元化。非公资本拿了钱进来,成为股东,这样各个股东都会对企业的经营进行监督,这有利于企业的机制转换与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