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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公共佣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1-22 08:30:02

㈠ 房屋营销代理的佣金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

从法律界定上,你所说的销售人员的“佣金”属于按销售额的提成,属工资项目中的计件工资,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注:佣金是指支付给提供中介服务人的酬金,你所说的不是法律概念中“佣金”。)
参考法律: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六条第(三)款

㈡ 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

房子纠纷时我们现在生活中老是遇见的问题,房子交易对于个人而言都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如果钱给了,房子却出现了各种奇葩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感觉麻烦的一个就是代理销售的纠纷了,因为他是通过代理或者中介的一个过程,中间又走了一个程序。那么,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有哪些?怎么解决?

一、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商品房的销售模式改变了,比如他的买卖标改变了、房子合同与物业相关的合同混淆在一起了、售后包租问题啊、还有就是代理销售的收费标准发生改变。

2、房价上涨引发购房人的不满,房价下调使得许多人可能会反而会解除合同。

3、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改变引发纠纷,要么就是没有履行合同未交房,或者是买房人借贷买房时回避了许多条件。

二、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法

1、关于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性质上属于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有疑问的是,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中是否允许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放弃?

我们认为,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中,受托人往往已经开始了所涉楼盘的销售处、销售广告等的设计与宣传工作,有的为委托事务已经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来开拓市场、联系客户。基于风险的分担,应当允许双方以约定排除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

2、关于溢价款问题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当事人如果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中约定受托人可以收取溢价款的,是否无效?

我们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溢价奖励的约定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法规,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

关于佣金与溢价款的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实行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收费高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对于约定的佣金和滥价款超过成交价格3%的标准,超过部分应否支持?

我们认为,《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且不属于法律和法规,故对合同效力不产生影响。

3、关于可得利益的问题

实践中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解除后,受托人主张可得利益的,实践中存在三种观点:

观点一认为:应当根据商品房面积和现有市场价格计算可得利益,予以支持;

观点二认为,受托人代理商品房销售是否能够获得佣金尚受国家政策、房地产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以合同所约定的可销售金额为依据主张可得利益不能成立;

观点三认为,商品房委托代理合同解除,涉案商品房并未进行实际销售,对可得利益由法院根据个案酌情处理。

我们认为,如果佣金、溢价款等可得利益通过现有条件可以确定,具有确定性,则予以支持。如果通过现有条件无法具体确定,则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主要是讲述了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有哪些,以及怎么解决的相关内容,对于这样的纠纷,小编只想说我们摊上了,就得找解决的办法的,具体的解决思路可以参考本文的内容,当然了,我们还是要预防为主的,在我们买房子的时候,我们就该规避一下这样的问题。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11-0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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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销售佣金的处理办法

销售部佣金提取管理办法

一、为了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销售部经理、副经理及销售代表可提取佣金,其它人员不参与提取。

三、销售部经理、副经理根据当月销售收入计提佣金

1、公司确定月度销售目标(销售回款额)

2、销售部在完成当月销售目标后,部门经理及副经理才能提取佣金。销售回款额以财务部出据的数据为准。

销售部(副)经理佣金 = 销售收入×公佣标准

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销售经理、副经理的公佣标准分别是 ‰、 ‰

个人考核系数由对部门(副)经理的月度考核来确定

四、销售代表的佣金按销售回款的阶段计提

1、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销售代表的佣金标准为 ‰

2、签订销售合同,客户首付款全部到帐后

佣金 = 房价总额×50%×佣金标准

3、客户付全款或办理完按竭贷款,房款全部到帐后

佣金= 房价总额×40%×佣金标准

4、客户办理入住手续后

佣金= 房价总额×10%×佣金标准

5、销售收入排名第一的销售代表将额外得到1000元的收入,排名最后的销售代表将从提成工资中扣除500元。

6、销售代表必须保证客户服务的质量,每出现一次投诉,扣当月佣金100元。

注:由公司员工介绍的客户实现购房成交,销售部经理、副经理不提取公佣,销售代表提取1‰的佣金,但计入累计销售任务。

㈣ 佣金的规定方法有哪些

资产拍卖是通过竞卖方式将资产公开出售。一般是专门从事拍卖业务专的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属通过竞买人出价或应价竞争,将资产公开卖给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1.佣金比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① 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② 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③ 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2.佣金支付方式

① 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

② 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

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

㈤ 销售团队的佣金提成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公司销售管理机制,规范销售操作规程,提高销售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提升业绩,发挥团队合作精神,现结合公司目前开发项目的预计销售情况和市场需要,引入销售激励机制,特制定适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销售佣金激励办法。

一、佣金计提激励办法

1、底薪提成制:公司营销人员采取“底薪(公司编制)+提成(销售提成)的薪酬结构。

2、佣金提成方式:采用个人业绩提成率计算,销售经理以团体业绩提成率计算.

3、考核以月度标准分值打分+附加值分数综合评价考核并决定销售人员留用或辞退。

4、提成佣金款来源:目标(实际)销售总额x佣金提成系数

5、销售任务:

销售目标指定以公司项目整体运营目标为总体销售目标,本项目开发一期11、12、13、14、号楼分别为2个营销周期即2次开盘,需完成60%的住宅销售率,周期时间为1年(2009年6月20日至2010年7月1日)共计12月,目标分解为:

11、14号楼为第1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2009年12月30日)。销售需完成营销一期11、14号楼住宅(330套)的60%,即:完成198套销售任务。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如下:

季度分解:第三极度(7\8\9月份)需要完成60%任务,即118套.

第四季度(10\11\12月份)需完成40%任务,即80套.

月度分解为:9月完成118套.(开盘时间和期间在此阶段确定)

10月完成 40套 11月完成20套 12月完成20套

12、13号楼为第2个营销周期,营销时间为6个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010年7月1日)。销售需完成营销二期12、13号楼住宅(330套)的60%,及完成198套销售任务。并在此销售目标下分解为 季度或月度计划。

季度或月度分解为:

季度分解:2010年第一极度(1\2\3月份)需要完成30%任务,即60套.

2010年第二极度(4\5\6月份)需完成70%任务,即138套.

1月20套(含尾房) 2月完成 20套(含尾房) 3月完成20套(含尾房)

4月完成20套(含尾房) 5月份完成100套 6月完成38套

合计:开发一期经历两次开盘,共完成660套房源的60%即:396套。

㈥ 求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的佣金管理制度包含什么内容急需,谢谢!

首先,简单解释几个概念。
开发商——顾名思义就是开发楼盘的。通常被称为甲方
代理商——就是帮开发商做营销的。例如什么顾问公司、策划公司、置业公司等等,其实都是代理商,代理的内容很简单,通常就是策划顾问(包括前策及营销策划)、市场研究、销售代理三个方面。通常被称为乙方

而开发商通常由几个关键部门组建而成:工程、行政、营销、行政……。与销售相关的部门就是营销部。通常营销部由两个链条组成——策划、销售。有的开发商只有策划链条,而没有销售链条,或者销售链条只有一个销售经理。因此就需要代理公司帮忙销售。而有的开发商较为完善,有独立的销售部门以及销售人员。这些开发商就不需要代理公司代理销售了。这里只是简单说说其中的关系而已,具体你可以多找点资料或朋友问问。

如果是想做销售人员,说到是做代理公司(乙方)还是开发商(甲方)。个人认为如果是经验老道的,当然是做开发商好,毕竟也是甲方,无论是底薪还是佣金都是相对较好的,而且和公司内部混熟了之后,灰色收入也还是不少的。但正因为大家对甲方都趋之若鹜,因此开发商通常只要有关系或者有老道经验的销售人员。。如果你是刚刚毕业的,一般开发商都未必会招(有关系者、有姿色者以及少数天才销售员除外),还是建议你到代理公司先行磨练。代理公司的整个销售管理流程、培训系统、市场经验等都相对较好,适合积累经验,等有经验、有水平了再去甲方也不迟。

一般房地产企业在房屋销售时,是请房屋代理中介代理销售的。与代理公司首先签定代理销售合同,支付佣金按实际收款额*(0.4%-05%),计算,每月月底结算支付,代理公司要合法的
服务业劳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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