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劳动合同中约定佣金怎么办
约定佣金不属于劳动争议,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为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贰』 公司拖欠员工佣金!我该如何维权
1、根据劳动法规定,除了特殊行业,都是一周上5天班,每天上8小时的班,你版所任职权的公司所制定的工作时间显然违法,应支付加班费。
2、元旦放假是由国家规定的,企业必须遵守,你所任职的公司所提出的理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3、佣金属于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工资属于违法,你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扣着不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足额支付佣金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叁』 有关劳动法佣金方面的规定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小时计算薪酬,你可以要求外企支付的
『肆』 公司欠佣金不给能劳动仲裁吗
1、先去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若监察大队无法处理,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方若不执行仲裁裁决书,可以直接依据仲裁结果要求法院执行,不用开庭。
『伍』 公司拖欠销售佣金,法律规定必须先走劳动仲裁,不行再打官司,为什么我找的律师让我千万别仲裁
公司拖欠销售佣金,法律规定必须先走劳动仲裁,不行再打官司,为什么我请的律师让我千万别仲裁。
律师是靠打官司挣钱吃饭养家,如果没有官司打,律师就挣不到钱。劳动仲裁,是甲乙双方在政府领导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这样律师就没有生意可做了。
『陆』 劳动合同纠纷中的佣金支付纠纷
1、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他们受理后按照八十五条规定责令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他们可以下达处罚决定,责令按照应付工资标准加付50%-100%的赔偿金;
2、劳动部门的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他们不执行,劳动监察大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请注意阅读:“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这个的处罚主体是劳动监察大队(即劳动行政部门中执行劳动法的执法部门)
而职工个让人请求,面对迟延支付工资的情况,则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请求加付工资标准25%的经济赔偿金。
『柒』 在劳动法上,如何区别“佣金”和“提成”的概念为何劳动仲裁无法受理佣金的案件
佣金一般理解为雇佣某人或某单位从事某项业务的报酬
而提成则通常为某人做业务,根据业务量对应获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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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将你和公司的关系定义为了承揽、劳务关系,那么你的事情就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属于民法调整,要上法院。
如果将你和公司的关系定义为了劳动关系,那么这个“佣金”的词汇,我们也应该实事求是的认定为是提成的一种表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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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如果劳动仲裁人员仔细判断的话,从你有劳动合同且“佣金”这个词汇是在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来看,应该定义为业务提成。
『捌』 离职后单位一直不给我佣金,想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该怎么办
您好!
⑴您的这种情况是可以劳动投诉或劳动仲裁解决的。
⑵您是2008年12月离的职,是可以申请的并没有过时限。
⑶对于公司欠您的佣金(也就是劳动所得),您可到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解决,但要有相关证据。如:与房地产公司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工卡、工资条、工资卡、劳务合同/协议、考勤卡)、佣金工资的证据(即是您本人售出房子应获得的佣金)、单位同事也可作为证人。
办理时,带个人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据证明就可以了,如果还牵扯社会保险的缴纳待办理工资的事情后,可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稽查科,进行投诉解决。
『玖』 离职后公司拖欠佣金半年不发,我该怎么办
申请劳动仲裁
拖欠工资离职一年内申请仲裁,否则就过时效了
《劳版动争议调解仲裁权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