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子没买成,给中介的佣金能退吗
那得看是什么情况了。我举个例子: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署了三方居间合同,买方缴纳定金及中介费,这没问题吧,你能认可吧。可是后来,买卖双方有一方反悔了,就说是买方反悔了吧,那么他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就是没道理的,得不到支持的。中介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居间工作,签署三方合同后,按规定就有权收取中介费了,居间工作已经完成了。再者说,中介并没有违约,不应为买方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所收的中介费可以不退。
以上只是可以不退的情况之一,不代表你的情况,你愿意详细说说吗?
B. 买房子中介答应返佣金不给怎么办
中介未按约定返费,如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中介欺骗你买房说给你返点,可是最后不给你兑现,应该通过消费者协会对它进行投诉,但是需要有相关的书面证据。或者持相关的书面证据你合同纠纷到法院起诉要求其兑现承诺。
(2)购一手房不成功佣金可退扩展阅读:
寻找中介的小贴士:
1、试着找一家大型中介机构。如果是小中介,首先判断它是否是黑人中介,并询问其资格;
2、如果中介在验房期间急于出售房屋,一定要注意房屋是否有隔音差、周边环境差等问题;
3、确保将押金支付给中介公司,并保管好收据;
4、签订合同前,三方必须在场(租客、中介、房东)并仔细核对房东的身份证和房产证(防止假房东);
5、仔细阅读条款;
6、如果家具在入住前损坏,请务必拍照保存,最好有中介人员在场;
7、提前问候房东/中介,填写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然后贴房贴、挂钩;
8、保存好合同和收据。将合同保存在一个隐蔽的地方,并在每次付款后保存收据。
9、入住后必须更换门锁,防止居间人自由出入,影响财产安全,侵犯个人隐私。
C. 房屋买卖合同,佣金协商不了,定金能退吗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你的定金不能退,除非他本人同意退。
D. 一手房没买成产生佣金这个要怎么要回
如果买房子没有成功的话,直接找销售要回佣金就行的。
E. 客户买新房返佣,退房佣金不给了怎么办
如果是客户需要买房子的话,他都有一些返佣金给客户介绍的人员,如果他如果我们不想买的情况下,他佣金也是应该退回的,所以说他如果不给的话,我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F. 我定了一套一手房 现在首付没付想退掉 开发商不给退怎么办合理吗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定金”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是一方当事人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目的在于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你收据上写的是定金,你违约开发商是可以不退的。
G. 我代理一手房,开发商一直不给佣金,怎么办
此问题已经作答,如果当时有签合同,那么只是手机号码填错并无影响,但是如果没有任何证据的话,即使起诉,获得法律支持的可能性较小。
H.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一手房,签完合同后发现中介赚了4万的差价,房屋总价54万,我该怎么办,能要回来吗
有点搞笑哦,无论是一手房还是2手房买卖都是自愿的,先说一手房,这位朋友自己去售楼部54万能不能买到这套房还难说哦,你以为少了这4万佣金你就能把价钱谈到50万?那我们干脆让开发商成本价卖给我们好了,这4万不是你多出的,而是开发商少赚的,比如我给这个中介介绍你这个客户,这个中介肯定愿意给我1万介绍费,那么请问你会不会多出1万块买房?同样的道理 这4万是给中介公司的推广介绍费,你自己去售楼部也不可能讲下来的,因为售楼部也不是开发商站在那里卖房给你,也是《中间商》。。。。
I. 在苏州二手房买卖不成功 是否可退中介费
由于新房限购,苏州二手房买卖近期有所回升。在二手房买卖里,中介费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在苏州,如果交易不成功,中介费是否能够退还是苏州购房者极其关心的问题之一。
有个国五条政策期间发生的二手房案例。王先生就抢在国五条政策执行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中介承诺可以在政策执行之前为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并将这一承诺写进了居间合同之中,因此王先生就与业主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了中介费以及定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在政策执行前完成该套房屋的过户手续。新政策执行后,由于该套房屋不满五年需交纳差额的20%的个人所得税。算下来,个人所得税要交20万元。面对这笔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王先生表示无力承担。业主也表示不会为个税买单,在该套房屋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下,王先生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介费。
该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房地产中介却未兑现这一承诺,而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买房人原因造成房产不能过户中介费不退
石先生在前不久通过一中介公司在望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及与中介的服务合同之前,中介公司要求石先生先签一个声明:表示自己确认有购房资格,如购房资格出现问题导致无法过户责任由买方自负。
石 先生当时十分自信购房资格没问题,没有去确认自己的个税和社保是否满五年。但是当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并交纳了中介费和定金后,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 自己的社保曾经因为工作变动断过,因此他不具备购房资格,他要买的二手房无法过户到其名下。在买卖无法继续的情况下,石先生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中介退还中 介费,但遭到了中介的拒绝。中介的理由是房屋无法过户的责任在石先生自己,中介没有任何过失。
在这个案例中,买卖合同双方的交易已经达成,中介机构已经完成了“居间”服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原因系石先生自己造成的,他应当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向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用。
业主违约致交易失败 仍要支付部分中介费
郭 女士与业主何先生在中介公司的居间服务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日,郭女士支付了2万元购房意向金,并在《中介费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中介费为2万元。而后,因业主何先生一方违约,未能继续履行该合同,郭女士的购房计划也宣告“破产”。何先生返还郭女士已支付的2万元意向金,并补偿违约金2万元。
当前的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对于中介责任的完成不以网签或过户为准,而是以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也就是说,只要双方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的职责就已经完成,按目前的格式合同规定,中介就可以收取中介费了。
在上述案例中,房地产中介在居间活动中为促成双方成交,承诺在“新政”执行前办理完毕房地产过户手续,而房地产中介又未兑现这一承诺,这一承诺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那么,中介机构应该退还中介费。
中 介费的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并不少见,为了避免此类纠纷,我们应尽可能完成交易。为了完成交易,要尽可能多的核实房源产权、债务、抵押情况。如果资金不足,也不要轻易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中介费。另外,建议客户在买房时选择正规大型中介,一来佣金不高,二来服务有保障。在当前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居间合同都是以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准的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在买房前要先与中介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尽量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约定得越详细越好。甚至可以与中介协商 约定在完成过户后方可收取是中介费,在未完成过户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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