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折扣怎样记帐
是你有折扣还是你给人家折扣,要是你给人家折扣的话,分录为:
1、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XX公司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2、折扣发生是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XX公司
以上做的分录是按照现金折扣来做的。
B. 销售返利如何做账务处理
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1、公司是经销商,收到厂商支付的现金返利,公司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并无发票,请问公司就收到的现金返利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专门有规定,属于折扣,要冲减进项税额。
借:现金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平销返利和商场收取管理费,双方各做什么样的账务处理无论是收到货币性资产还是实物资产,均应于收到当期冲减当期进项税金。会计处理:
1、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果收到的是货物,并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袁,应同时作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 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平销返利公式: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返还的金额实际是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再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 实际就是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的问题。
1、“返利”是企业销售政策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经销商十分关心的内容。“返利”就是供货方将自己的部分利润返还给销售方,它不仅可以激励销售方提升销售业绩,而且还是一种很有效的针对销售方的控制手段。
2、返利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指厂家或供货商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一种正常商业操作模式。一般是要求经销商或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的基础上给予多少个百分点的奖励,所以称为返点或返利。
3、返利是很多生产企业采取的促销方式,虽然在促销政策上无可厚非,但是也要注意处理好相关的关系以及业务,友情提醒一下,处理的好与坏,合法与违法有时候真的就在一线间。就看收到返利时的形式是怎么样的了,以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为例,如果给予的方式要求开增值税票的,则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这是虚假业务,没有发生真正的销售业务,违法!
4、由于返利对经销商而言是一种额外利润收入,而且门槛要求不高,只要实现了销售就会有相应的返利,所以能够起到激励经销商的作用。获得返利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特别是高比例的返利。除了对经销商有销量或销额方面的要求之外,企业一般还会要求经销商不能严重违规行为,否则将受到扣减返利甚至取消返利的处罚。返利的控制功能由此可见。
5、促使经销商提升整体销量或销额是购物返利最主要的目的,购物返利也因此常常与销量或销额挂钩,经销商随着销某产品的返利政策量或销额的提升而享受更高比例的返利。
6、百事可乐公司对返利政策的规定细分为五个部分:年扣、季度奖励、年度奖励、专卖奖励和下年度支持奖励,除年扣返利为“明返”外(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为1%),其余四项奖励为“暗返”,事前无约定的执行标准,事后才告知经销商。
C. 利用现金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应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D. 佣金与折扣的计算
只要说到贸易中的佣金(COMMISSION)与折扣(DISCOUNT),许多初涉外贸的企业经理都会倒抽一口冷气,因为对于那些做惯内贸的业务人员来说,往往会把它与“回扣”或者“贿赂”之类见不得光的事联系起来。仿佛只能“关起门来谈”,或者说根本是“拿不上台面”的事,非要偷偷摸摸不可。因而,只要一说到佣金,有人就会横眉冷对,似乎有损人格。
其实在国际贸易中,佣金与折扣的构成是价格谈判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商洽中经常涉及的最普通不过的事。价格中包含了佣金或折扣,直接影响到买卖的最终完成,也影响到实际价格的高低,关系到进、出口双方以及相关第三者的经济收益。要达到贸易的最终完成,佣金和折扣经常成为不或缺的因素之一。
但是,佣金与折扣也有着明显的差别。佣金一般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中间商等,因介绍交易或代买代卖所获得的报酬;而折扣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
佣金又有明佣和暗佣之分:
所谓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 信用证 或发票等相关 单证 上公开表明的金额。在 单证 中,通常表示在贸易 术语 后面,如 “ CIF C5% HONGKONG”。这个“C”就是COMMISSION,即佣金。
而暗佣的金额则是对真正买主保密,由卖方(出口商)暗中支付给中间商的费用,它的数额一般不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显示。等到卖方货款收妥之后,另行支付给中间商。
而折扣则是指卖方在一定条件下给予买方的价格减让。因而,对于“C5%”或“D5%”,虽然金额相同,但是在内容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佣金或折扣是在原价的基础上,扣除一定百分比的数额,来算出实际应付的商品价款。其中要注意的细节是,我们在谈判过程中,如商品要办理保险,也就是以“ CIF 价格条件”成交的货物,理应按减除折扣后的净价作为投保基数。一般来说,以 信用证 或合同条款为准。佣金,不管是明佣或暗佣,多数都以所谓“含佣价”为投保基数。实务中,不少出口方要求佣金的计算,是在扣除运、保费之后,以商品的净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数。
通常佣金的计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其一,佣金按成交金额的百分率计算:含佣价 × 佣金率 = 佣金。
如: 每吨1000港币,佣金为5%,其计算方法就是:1000 × 5% = 50(港元),那么付给的佣金就是50港元。
其二,,按成交数量支付佣金,即: 交货数量×单位数量付佣额 = 佣金。
如: 某商品共5000件, 每件付给佣金10美分,5000 × 0.10 = 500 (美元),那么付给的金数额就是500美元。
其三,按 FOB 净价为基数计算,即,运费(F)和保费(I)不付佣。如果该商品是以 CIF 成交的话,付佣时把保费(I)和运费(F)减除,公式为:
CIF ×(1 - 运、保费率)× 佣金率 = 佣金,
如:某商品以CIF价格条件成交,出口金额为70万元美元,运费占发票金额的20%, 保险费占发票金额的3%,佣金率为4%,求得 FOB 净价为基数的佣金。
其计算方法是: { 70 – (70 × 20%) - (70 ×3%)} × 4%
= (70 – 14 – 2.1) × 4% = 2.156(万美元),那么应付的佣金是2.156(万美元)。
其四,按累计佣金办法计算,累计佣金对销售商具有一定的刺激作用,因累计销售额越大,佣金额也就越高。
答案补充 累计佣金又可分为金额累进佣金和超额累进佣金两种:
全额累进佣金: 按一定时期内推销金额所达到的佣金等级计算佣金。
例如,某代理协议,佣金一年累计结付,按全额累进方法结算,推销额和佣金率如下:
等级 推销额 佣金率
A级 100万以下 1%
B级 100—200万元以下 1.5%
C级 200—300万元以下 2%
D级 300及300万元以上 2.5%
假如,年末结算,某销售商实际推销额为240万元,按C级“2%”计算佣金,即:
240万元× 2% = 4.8万元, 那么该销售商应得佣金4.8万元。
超额累进佣金: 各等级的超额部分,各按适用等级的佣金来计算,然后,再将各级佣金额累加起来,求得累进佣金的总额。
答案补充 例如:等级 推销额(万港元) 佣金
A 未超过100万港元 1%
B 100—200万港元 2%
C 200—300万港元 3%
D 300万港元以上 4%
年末结算,实际推销额为250万港元,累进佣金应按下式计算:
A级佣金: 100 ×1% = 1万港元;
B级佣金: (200 – 100)× 2% = 2万港元;
C级佣金: (250 – 200)×3% = 1.50万港元;
A + B + C = 4.5万港元,那么该销售商实际所得为4.5万港元。
以上所谈的是佣金和折扣在实务中的一般做法。现在,各地在处理“佣金与折扣”上仍有差别,只要不违犯法律和相关的行规及道德标准,都被认为是允许的。
E. 佣金会计分录怎么做
营业费用--佣金
F. 佣金怎么入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版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企权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扣除佣金后的余额)
G. 支付佣金手续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支付佣金一般有两种处理
1、当做销售折让,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入账,冲减收入——版正式的应该按这种方权式处理,但是处理起来有点麻烦
2、不当做佣金,账面上当做一般的费用处理,以费用报销的形式列支佣金——账面不体现为佣金,单独备查记录
H. 商品打折销售的全过程会计分录
打折销售与不打折销售的分录是一样,原则是以实际收款额记销售收入与应缴销项税
现金返回实际上是佣金,支付的现金应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