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变动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② 变动总价合同与可调单价合同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
顾名思义啊。变动总价合同是总价可以调整。但是你的项目单价是个基数不能调整。如果有增项按原报价项目单价来计算。
可调单价合同就是按实际情况单价也可以进行调整,不按原合同基数单价来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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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变动总价合同与可调单价合同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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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④ 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的区别
1、概念不同:变动总价合同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固定总价合同是为供货方提供一个完成任务的固定价格的合同。
2、结算款不同:固定总价合同由于总价固定,因此只要业主(发包方)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价款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变动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3、优先顺序不同:固定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总价,最终按总价结算。变动总价合同则不是。
(4)变动总价合同调价汇率扩展阅读:
签订固定总价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必须考虑工程范围是否清楚明确。报价的工程量应准确而不是估计数字,对此承包商必须认真复核,工程设计较细,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工程过程中环境因素(特别是物价)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工程结构、技术简单,风险小,报价估算方便。
2、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作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计划,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
3、由于国际通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于业主提供全部设计文件的单价合同,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要注意应对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出详细说明、修改或用专门的计量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可调价格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固定总价合同
⑤ 汇率一直在变动,报价的时候应该以什么汇率为准
报价应该以合同执行时的汇率为准。
一般大公司的企划部门,会对来年的汇率有一个预测。
如果公司没有标准,就参考人民币远期外汇牌价。
⑥ 总价合同已签订,在开工时国家有新的调价文件,工程结算时如何调整
这主要是看合同约定。
“还需要看合同约定吗,清单明文规定工程量有甲方承担风险,最后按实调整啊。”是要看的。
“合同价款调整: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图纸变更或由甲方与监理认可的洽商变更,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调整原则为:若清单中有的项目执行清单中已有项目的单价,若清单中没有使用的项目单价,由承包人以变更当期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组价(其取费与合同预算保持一致),报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按确认价格执行。 这可以调整吗”合同已经很明确了,你认为在调整的是什么内容呢?
“我想调整的是清单遗漏的项目和少计算的工程量,清单有误”“清单遗漏”视为“清单中没有”,“清单有误”就要与业主洽谈了。
“洽谈中有什么对我方有利的法规吗,有理由让甲方补充这部分工程量。”这就需要看施工方的理解或技巧了。
“那就这个案例,你的理解和技巧是什么呢”不清楚你的具体情况。
一、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邀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邀约邀请,只要没有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只是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而非订约行为。从合同法来讲,将招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不妥的,国家合同范本也没有将招标文件列入合同组成部分。
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该对自己提供的清单负责,除非在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中明确。如果存在故意漏算或故意少算,则存在合同欺诈和恶意磋商,侵害了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
三、投标方应该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或合同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四、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将与报价最优者订立合同,则可以视为要约。这时候就应该说明投标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人的意图,也作出了自己的真实意图表达,则不能追加清单漏项和少算量了。
⑦ 关于固定总价合同 增减工程量调价的问题
你方可以要求不扣除,并以合同条款说明。但我个人认为最好是补充协议,双方协商。虽然合同条款有规定,但事实是合同发生了变更,导致合同实施显示公平,对方可能会诉诸法院要求确认该条款无效。即使到法院解决,你方可以积极应诉,主张自己的权利,不予扣除。
⑧ 合同中标的价格是美元价格,但是万一交货时汇率变了怎么办,
这样不太合适,最好的做法是报价时把汇率波动因素考虑进去。
⑨ 可调单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的区别
合同价是由单价×工程量得出来的。
区别:
1、总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不变的,工程量的变动不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0×100=10000。
2、单价合同里面合同价是可以变动的,工程量的变动引起合同价的变化。例如,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100单价是100,实际完成之后工程量是105,那么结算的工程款=105×100=10500。
定义:
1、总价合同,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2、单价合同是亦称“单价不变合同”。由合同确定的实物工程量单价,在合同有效期间原则上不变,并作为工程结算时所用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的数量结算,即量变价不变合同。
(9)变动总价合同调价汇率扩展阅读:
一、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5、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批准。
二、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时,可以按单价适当追加合同内容。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可以将工程设计和施工同时发包,承包商在没有施工图纸的情况下报价,显然这种报价要求报价方有较高的水平、经验。
⑩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调整
从合同上看不应该调整,因为目前执行的定额量、市场价。但北京市有一个文“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