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取国外供应商支付的佣金怎么入账,要交什么税
境外支付的佣金要涉及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1、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因而,对于贵企业付给境外企业的佣金,因为该境外企业属于为属于境内企业提供的劳务,所以应属于上述应征营业税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业应作为代扣代缴该行为营业税的义务人。
2、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因此,境外企业为境内企业提供劳务,境内企业支付境外企业劳务佣金,应区分是否属于在中国境内设立了机构、场所,对于这一点的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三)提供劳务的场所;
(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区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境外公司在境内设有常设机构:如果该境外公司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境外企业负有主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劳务费的支付人境内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2)境外企业在境内未设常设机构:如果该境外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则对于其非居民企业的劳务所得应按劳务发生地确定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该企业所提供的劳务确实在境外,则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对于非居民企业应仅就其来源于境内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也无需为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做账报税找鑫瑞蓝天,价格实惠,很高兴为你解答。
2. 出口佣金的账务处理问题
出口代理佣金需要有合同,另外,1000金收入,100进销售费用,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啊(如果是个人的话);如果是单位的话,得开发票。不入账不行啊。
3. 支付进口货物的佣金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海航会计教育为您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7〕472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税前列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在税前扣除: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的比例或额度据实扣除。
如果符合标准,可以列支“营业费用”,超限额部分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予以调整。
4. 进出口公司的佣金的账务如何处理
一、明佣直接列入账面,单独反映。
明佣是指在买卖合同、信用证或发票等相关单证上公开表明的金额;明佣由国外客户在支付出口货物时直接扣除,因而出口企业无需另付;也可以按扣掉佣金之后确认收入,但一般企业单独反映佣金.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佣金(红字)
二、暗佣冲减销售收入。
暗佣是指在出口合同中定有佣金,但在价格条件、出口发票上未列明的佣金。
汇付支付佣金,汇付是先收款后付佣,但在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是应计算暗佣并作冲减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计算佣金
借:主营业务收入---出口佣金
贷:应付账款
收款和付佣金时,作上面的支付分录。
(4)进口货物的佣金怎么记账扩展阅读:
进出口业务中佣金的注意点 :
1、很多外贸公司的要求报价的方式都是c3, c5 所以一旦这个客户第一次跟你说c多少的时候,你就需要记下了,以后给这个客户你们讨论的价格是包含佣金的。
因为涉及佣金有点敏感,客户一般只会提一次,以后不会多提,特别是带客户来面谈的时候不会说,但是实际上是我们要默认加上的。
2、一般来讲客户会主动跟你谈的差不多的时候说起佣金的事,不要自作聪明主动给佣金,因为你不知道对方的情况,有时候反而好心办了坏事。
3、要谈好碰到退货等情况佣金也是要打折扣的,佣金跟实际的销售额挂钩。
5. 佣金怎么入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版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企权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扣除佣金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