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朋友介绍客户给我介绍人而且成交了我该给佣金介绍那个人还是成交的那个人
佣金给介绍人啊,不然下次谁还给你介绍客户,当然客户你也要打好关系,如果想留住客户,产品是一方面,会来事也是一方面,当然还要看你具体情况,可行方法有很多种,如:介绍人和客户每个人私下里包个红包,多少就要你自己看客户的大小了。
B. 帮别人介绍客户,别人给佣金,这样做合法吗
挣佣金是合法收入
主要是有明确的账目就可以
回扣是不合法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走账
C. 我作为第三方给我们老板介绍的客户,怎么从客户哪里拿佣金呢
一般介绍的套路都知道,如果量比较多的话,挣钱,那么不用说也会有好处费的。
可以说说,找了几家,然后你推荐了这一家,采购用了。
不用说太明。到最后拿工程款还得你帮忙呢。
D. 介绍客户给朋友,成单子了我该拿提成吗
我觉得公司应该给提成的,你的同事自掏腰包给你钱这属于友情关系,没有该要不该要的。要或者不要都是有理可讲的。
E. 客人介绍朋友来说要拿提成怎么说
这个可以事先商量好是怎么计算的,现在都需要靠人脉别人也不能白白做事,肯定也是想得到的。所以拿提成可以有只是要提前商量好还不能坏了规矩。
F. 我朋友是做商票贴现的,我给他介绍客户拿佣金。如果我朋友故意违约,拿了别人的商票不给
不干了呗,毕竟这个社会很多坏人。
G. 给客户佣金申请怎么写
就写客户要求调整佣金,否则就要转户离开,一般这样写,都要批准
H. 我想问下有必要提出佣金的时候,怎么委婉的暗示给客户
提佣金这还不简单,就说需要我们配合的随时告诉我,我们一定全力配合您,我们有回过这块答经验,这么一说,客户大概就知道什么意思了,开窍点的客户就懂。其实有个更简单的办法,问问你们公司老业务员,国内那种,或者问问你老板,怎么说合适,他马上告诉你怎么怎么说。帮课觉得发报价就发excel,表格,然后跟他电话里说,发了excel表格给他方便他用,需要配合请告诉我,我一定全力配合好你,就这么一说,他知道什么意思了。记得,要电话里说,诚意一点,表现老练点,自己先模拟好。
I. 我朋友是做商票贴现的,我给他介绍客户拿佣金。如果我朋友故意违约,拿了别人的商票不给
建议看看(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形式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并没有提出严格的书面形式要求,应当说对于合同形式采取的是不要式原则,一般地不作特殊要求,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属例外情形。但是,我国现行的三部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有关合同的规定一般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如经济合同法第三条中规定:“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七条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技术合同法第九条规定:“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航次租船、船舶租用(包括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海上拖航合同都应当以书面订立。其他法律对具体合同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还有:劳动法第十九条、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法第三条以及担保法第十三条等等。我国参加国际公约,也往往对公约中不限定合同形式的规定予以保留。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形式的合同,往往认定其为无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订立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确认无效”。由于我国法律在对合同要求法定形式的规定中除了规定这些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外,没有对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实践中有不少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制定合同法的过程中,对于合同的形式有不少意见,归纳起来有两种。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法应当规定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容易发生争议。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订立,凡是不违反法律,民事主体双方自愿订立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法不应对合同再规定限制条件。在起草的过程中,有关合同形式条文的写法也数易其稿。考虑到既要适应现实需要,又要提倡当事人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避免口说无凭,使订立的合同规范化、法制化,本条对合同形式的规定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可以有形式在再现内容的方式达成的协议。这种形式明确肯定,有据可查,对于防止争议和解决纠纷,有积极意义。书面形式一般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合同书、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达成协议。
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面对面地谈话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达成协议。以口头订立合同的特点是直接、简便、快速,数额较小或者现款交易通常采用口头形式。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口头合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当然也可以适用于企业之间,但口头形式没有凭证,发生争议后,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
除了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合同还可以其他形式成立。我们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特定情形推定合同的成立,或者也可以称之为默示合同。此类合同是指当事人未用语言明确表示成立,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推定合同成立,如租赁房屋的合同,在租赁房屋的合同期满后,出租人未提出让承租人退房,承租人也未表示退房而是继续交房租,出租人仍然接受租金。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行为,我们可以推定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再如,当乘客乘上公共汽车并达到目的地时,尽管乘车人与承运人之间没有明示协议,但可以依当事人的行为推定运输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