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有哪些
现行货币体系是布雷顿森林体系70年代崩溃后不断演化的产物,学术界也称之为牙买加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国际货币体系改革步入漫漫长途。1976年IMF通过《牙买加协定》,确认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浮动汇率制的合法性,继续维持全球多边自由支付原则。虽然美元的国际本位和国际储备货币地位遭到削弱,但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和国际储备货币职能仍得以延续,IMF原组织机构和职能也得以续存。但是国际货币体系的五个基本内容所决定的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准则与规范却支离破碎。因此现存国际货币体系被人们戏称为“无体系的体系”,规则弱化导致重重矛盾。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引发金融市场全球化趋势在90年代进一步加强时,该体系所固有的诸多矛盾日益凸现
一、回归新金本位制的构想
出于对所谓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已经构成“倒金字塔”的疑虑,以及美元代行世界货币时所导致的“金融霸权”的疑虑,部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相信我们必须重新回到金本位制的轨道上来,并提出了所谓“新的金本位制”构想,即全球所有国家同时加入金本位制国家联盟,来一致确定或同时变更其货币相对于黄金的稳定关系。据说这样既保留了目前金融全球化可能带来的全球福利增进,又克服了资本积累和世界经济的虚拟化(Spencer,M;1995) 。持有该构想经济学家既有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也有一些发达国家的左派经济学家,例如美国的哈罗德等(姜凌;1999) 。其理由基本是:1、货币作为价值尺度自身必须具有价值,现行的信用货币体系只能导致人们对纯粹信用货币的疯狂追逐和进入资产的无节制膨胀;2、目前的黄金储备数额巨大,足以保证以黄金为基础的货币取得相当的稳定性;3、回归金本位制度还意味着,发达国家榨取通过膨胀税以及国际铸币税的可能性被剥夺,因此新金本位更公正;4、金本位制能更有效地克服经济国家主义,由于各国货币实际上是用黄金表征的,不存在利用名义汇率的升贬值来行"贸易或金融的国家保护主义之实"的可能(Shelton,J;1998) 。
货币体系的百年危机和变迁证实,向金本位制度的回归几乎不能解决任何问题。1、尽管在80年代以来,爆发了多次区域性金融危机,但是目前尚没有一例演变为全球性的经济衰退乃至崩溃。从历史上看,金本位制并不足以保证世界经济避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的威胁。例如古罗马、中世纪的欧洲、西班牙和巴西都在彻底的金本位制下发生了物价涨幅在30倍以上的通货膨胀;而世界经济则在金本位制下于1879-1896和1929-1933年之间爆发的以金融体系的崩溃为导火索的世界性经济萧条(钟伟;2000) 。2、金本位制度是对人类资源的惊人浪费,世界经济越发达,所需要的纯粹作为交易中介的全球黄金存量就越惊人(特里芬;1997) 。退言之,即使金本位制度下的金融资本全球化更为公正,但它却注定要使全球经济增长收敛于一个极限(全球可充当货币用途的黄金存量),或崩溃于一个极限(这是指要么世界经济的发展由于黄金资本的极度匮乏而崩溃;或由于人类技术的进步可以合成黄金而导致金本位基础全部丧失而崩溃)。经济金融化或虚拟化,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历史进程。3、人类并非没有进行过回归金本位制度的失败尝试,其中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的英国和1933-1934年的美国。 例如美国在罗斯福新政时期曾经部分地采纳过所谓的"偿付美元"(Compensated Dollar)的计划,这种金本位制制度允许货币黄金官价进行周期性调整以稳定国家的物价水平,即当价格下降时以提高黄金官价而在价格上升时降低黄金官价,这时的金融资本国际化实际上是公开以牺牲其它国家的通货稳定来换取本国的物价稳定(Warren, G & Pearson,F;1937) , 较之现行国际货币体系,金本位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公正性。历史上已经发生过的向金本位制复归的实践也说明,试图重拾被抛弃了近半个世纪的金本位制是不可能的。
二、重建新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构想
在1997年2月15日至17 日德国席勒研究所与高克斯国际劳工委员会在瑞斯顿通过的紧急呼吁书中提出来的。在呼吁书上签名的有席勒研究所的创办人海尔格和乌克兰国家议会议员那塔利亚等各国政界学界知名人士数百人、包括80位美国现任和前任议员、53位独联体国家的议员、17位拉丁美洲的议员、35位宗教界人士、40位国际工会领导人,以及来自欧洲、非洲和亚洲的政府首脑和知名人士。而持有类似于重建布雷顿森林体系观点的,恐怕还包括诺奖获得者,法国的阿莱,以及颇有争议的美国人Lyndon.Larouche等人(Sanger,D;1999) 。
该吁书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1、目前全球金融投机泛滥和国际金融秩序混乱,世界面临生产衰退和大规模失业。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强制推行的所谓改革政策,给前苏联、东欧国家以及许多拉美、非洲国家造成严重的社会灾难。整个国际金融体系时刻有倾覆之忧,其政治、社会、军事恶果不堪设想。2、由于现行国际货币体系已可能威胁到整个人类的文明,所以必须紧急召开新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世界各个主权国家需要采取联合行动,破除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中心的国际金融体制,建立新的国际金融秩序,进行全球性债务重组和恢复固定货币汇率制度。金融资本全球化本身所包含的发达国家对国际铸币税的垄断,已经使外围国家成为牺牲品,国际金融机构无权要求用人民的血肉来偿还他们的债务。2、美元充当世界货币是极其危险的,“不仅对于一国的人民,而且对于全世界的人民,现在必须设法废除国际垄断金融机构强加给他们的金融枷锁”。主权国家有权推行独立的反经济萧条经济政策,对社会基础设施、工业和农业的大规模投资提供低成本的长期信贷。更为极端的恢复新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建议则要么声称全球进入废止现有货币的紧急状态(Larouche,L;2000) ,要么呼吁销毁货币,重构新的全球管定汇率制和全球中央银行(Shelton,J;1994) 。
上述构想似乎忽略了货币体系自身演进的历史必然性及其进步性,无论金融全球化造成全球福利增量的分配公平与否,它至少是导致了全球一个福利增量的出现;纯粹谴责现有的国际货币体系,并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出发要求重建金融新秩序,将资本利得的全球分配公平化,其用意无可厚非,但是由于目前国际货币和经济体系基本上是发达国家所垄断的资本主义体系,这样的体系势必服务于世界经济?quot;一超多强,货币体系的改革进程似也很难由发展中国家"呼吁"中的新布雷顿森林体系来解决。
三、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
近来对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往往还和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世界银行等的尖锐指责,因此,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不能不和这些国际金融机构的改革联系在一起。以埃及经济学家萨米尔.阿明为代表,提出了重构这些国际组织的设想。鉴于这种思路往往寄希望于将IMF改造成全球中央银行,因此其理论渊源甚至可以追溯到1937年哈耶克在其《货币的民族主义与国际稳定》,1982年麦金农的《货币稳定的国际准则》等(Mekinnon,R;1984) 。其理由如下:1、IMF最初的目标是保证开放的全球经济的货币稳定,以替代在二战之前就摇摇欲坠的金本位体系。但IMF和世界银行一样,是为美国提供全面控制而设计的,美国否定了全球中央银行的设想,而代之以更弱的、处于依附状态的IMF,以便于对它既实施控制,又和其它国家共同分摊责任。2、这样的制度设计使得IMF既没有能力强迫发展中国家执行结构调整,并防止其过度聚举债;也没有能力要求操纵它的发达国家实施有效的债务减免方案。3、IMF虽然追求在最大公开化条件下,加速其重归货币可兑换的目标,但它所提出的极其野蛮的解决方法是众所周知的,IMF没有真正的权威来稳定国际货币体系。而其它指责并不局限于IMF,甚至包括世界银行、WTO、西方七国集团以及联合国等等。
基于以上分析,萨米尔.阿明认为,改革方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将IMF转变为拥有真实的世界货币发行权的世界中央银行,这种真实货币将取代美元,保证汇率的稳定,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在增长中调整"所需的清偿能力。2、把世界银行变成一种基金,使它能够从德国和日本等吸收国际资本,并注入到发展中国家(而不是美国)。这种意在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资本流动调节同时会迫使美国减少其巨额的经常项目赤字。3、检讨欧洲、日本和美国之间的金融政策协调,使之朝着允许汇率获得相对稳定,并迫使美国调整其结构性赤字的方向发展。同时依据地区性和世界性相互依存关系来重建第三世界国家组织,从而消除正在进行中的全球单极化的消极影响。4、重建联合国体系,使之成为政治和经济谈判的场所,以便于把世界主要地区的金融活动和货币政策协调机制建立起来(阿明;1995) 。
以上构想的实质,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美元霸权、对发达国家主导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安,希望发达国家更多地分摊货币危机的损失等。但很明显地,现在的国际货币体系,实际上处于霸权后体系,该体系中有霸则稳,货币体系背后也同样是国力的对比(Cooper,N;1989) 。发展中国家更应该强调的,也许是货币体系中,强国和弱小国家权责的平衡,如何正确分享更多的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引导和发言权,仍然是有待争取的遥远路途。
四、国际货币的非国家化和组合商品化设想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学家认为,既然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种种弊端与国别信用货币(尤其是美元)充当世界货币有关,那么最直接和最大胆的设想当然就是将货币非国家化,这种思路包括两种方案。一是私人金融机构发行的竞争性货币,使货币与国家信用完全脱钩。我们来看货币非国家化根治现行金融体制诸种难题的理由:1、国际金融体系脆弱性加深的问题实际上可以归结为政府垄断货币发行的弊端。从孟德尔、米塞斯一直到N.Wallace 、L.White等的所谓货币法律限制学派,一致将货币定义为法律限定之结果, 政府将国内和国际铸币税收入当做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2、政府先天就缺乏制约货币发行的内在动力,政府对货币发行权的滥用和垄断是造成货币体系脆弱不堪的关键。解决这些问题的捷径就是货币发行的非国家化,即废止国家发行货币的特权,由私人银行来发行货币。因为非国家化货币具有自由竞争性,竞争将导致大多数具有私人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市场上将仅存信誉卓著的跨国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非国家化货币,这种建议甚至没有超出哈耶克早年的思想(Hayek,F;1973) 。二是以组合商品为基础的价值货币,使货币成为纯粹的商品本位货币。部分反对美元本位的经济学家,除了象阿明那样建议创造全球通货以外,也有持商品组本位货币的。实际上早在1931年时格雷厄姆就已经预见到了这些缺陷并提出了货币的组合商品化建议。即人们可以用一组基本商品,例如钢、铜(资讯 论坛)、煤、木材和小麦(资讯 论坛)作为货币基础来发行货币,金融机构发行的组合商品货币来替代信用货币,将使货币从根本上丧失信用特征,而成为一种以实物资本为抵押的价值货币,自然现在货币体系就对所谓金融资产膨胀之类?quot;金融癌症具有先天免疫力。
以货币非国家化来作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治疗方案十分危险,其实质乃是剥夺国家的任何铸币税可能,转而将这种铸币税利益完全交付给市场约束下的金融机构,以此来完全消除国家可能从金融资本全球化中获得的对世界经济和政治的影响。这种理想主义设想之所以比现行的货币体系更为危险,是因为它建立在根深蒂固的自由主义理念上,实际上自由以及市场机制的有效性都是有限的(Buchanan,J;1976) 。货币非国家化改革的失败意味着世界金融经济的总危机,其成功则意味着具备发行世界货币资格的巨型金融机构的出现,这种巨型金融机构几乎可以摧垮一切试图对其本身进行监管的国家或国际组织,而这种"金融巨无霸"当然不大可能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机构。
至于由私人机构发行以商品组为基础的、具有全额实物资本抵押式的货币,其本身可能给货币体系带来的问题远多于其能解决的问题。不仅将使设置、储备、保管这些所谓商品组的费用极度高昂;且一旦发生货币危机,由于作为货币价值基础的抵押商品组构成复杂,难以分割和分配,实际上是不可能和相应的货币相兑现的,货币体系将失去对金融危机的几乎全部自我调节能力。因此上述两种方案在理论和实践上难有希望。
发展中国家还就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提出了许多其它方案,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改革方案还有:1、24国集团签署的《加拉斯加申明》,意在由国际债务人(通常是发展中国家)和债权人(通常是发达国家)共同承担国际货币体系危机的损失,以及扩大发展中国家在重大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参与权。2、世界经济论坛第七届东亚经济高峰会提出的《危机地区方案》,意在整顿金融体系,加强全球资本流动监管,以及采取区域货币制度、彻底美元化、强化国际货币协调等等。总体上来看,发展中国家对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要求在于降低汇率波动、增强自身清偿力、强调危机损失的全球分摊等。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自从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人类的货币体系一直在"无制度"中运行(陈彪如;1990) 。目前以美元代行世界货币,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国际货币领域拥有强大的发言权的确于发展中国家不利,于防范货币危机不利,但迄今我们既未探索出,也没有充分预见到可以取代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更为公正和稳健的新世纪货币体系。
② 目前imf将中国划分为什么汇率制度
不是IMF故意做的,我国的汇率制度本来就是“固定钉住汇率”。 05年汇改以前,人民币是按8.28的比率钉住美元。 而现在人民币是钉住一揽子货币(几种不同的货币),只不过人民银行允许每天有适当的波动,波动的幅度每天不超过千分之3。
③ 汇率制度的制度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成员国很难找到一个与其国际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价,以及伴随货币危机而来的对平价的重新调整,人们由此开始了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持久争论。传统上的汇率制度分类是两分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或弹性汇率),这也是最简单的汇率制度分类。但固定或浮动的程度是很难掌握的,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之间还存在众多的中间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有两种方法运用于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分类:一种方法是通过官方储备和利率的变化来分析中央银行的干预行为(Popper,1994);另外一种方法是通过检验汇率平价的变化,来对汇率政策的结果进行经验性分析 (Frankel,1993)。日以后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除了RR分类以外,一直是这两种分类方法的应用和延伸。
汇率制度分类最根本的问题是基于何种汇率进行分类。现有文献对汇率制度分类的归纳,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事实上(de facto)的分类;另一种是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de jure)的分类。由于这两种分类都是基于官方汇率的分类,所以这一归纳存在着局限性,还应进一步扩展。从经济学最核心的一个命题一市场调节还是国家干预——出发,最根本的出发点应该是基于市场汇率还是基于官方汇率来进行分类。 (一)IMF的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IMF把汇率制度简单地分为钉住汇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IMF则不断地细化汇率制度分类。IMF原来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的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各成员国所公开宣称的汇率制度;但纯粹依赖各成员国所宣称的汇率制度的分类,具有事实做法和官方宣称经常不符的局限性。
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别对基于官方宣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进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类是:
(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
(2)货币局汇率;
(3)传统的钉住汇率;
(4)有波幅的钉住汇率;
(5)爬行钉住汇率;
(6)有波幅的爬行钉住汇率;
(7)管理浮动汇率;
(8)完全浮动汇率。
IMF(2006)强调,它的分类体系是基于各成员国真实的、事实上的安排;这一安排已被IMF所认可,而不同于各成员国官方宣称的安排。这一分类方案的基础是汇率弹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种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对汇率变化路径的承诺。引人注目的是,IMF从2001年开始将汇率制度分类与货币政策框架联系在一起,即在对各成员国进行汇率制度分类的同时,也对其货币政策框架进行分类。IMF认为,不同汇率制度的划分还有助于评价汇率制度选择对于货币政策独立性程度的含意。该分类体系通过展示各成员国在不同货币政策框架下的汇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这两个分类标准,从而使得分类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汇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货币政策框架相容。据此,IMF对其分类作了较小调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类是:
(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41个成员),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
(2)货币局安排汇率(7个成员);
(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安排(42个成员);
(4)水平带内钉住汇率(5个成员);
(5)爬行钉住汇率(5个成员);
(6)爬行带内浮动汇率(1个成员);
(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52个成员);
(8)独立浮动汇率(34个成员)。
如果将上述汇率制度划分为硬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那么硬钉住制包括(1)和(2),中间汇率制包括(3)至(6),浮动汇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汇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断缩减,并不断向硬钉住和浮动集聚。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没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间汇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员国中的比重为28.4%,无法证明“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类(GGOW分类) Ghosh等人(1997)认为,事实分类和法定分类各有优缺点,他们试图将两种分类方法综合在一起。但实际上,他们主要采用的还是基于IMF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所公开宣称的法定分类,其宏观经济数据也主要来源于IMF的数据库。
GGOW分类有两种:
一种是三分法,即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另一种是更加细致的九分法,即钉住汇率制包括钉住单一货币、钉住SDR、其它公开的一篮子钉住和秘密的一篮子钉住,中间汇率制包括货币合作体系汇率、无分类的浮动汇率和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浮动汇率制包括无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和纯粹浮动汇率。
Ghosh等人并没有对各国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其主要目的是检验汇率制度与宏观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
(三)Frankel的分类Frankel(1999)认为,汇率制度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由最具刚性的到最具弹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货币联盟汇率(包括美元化汇率)、货币局汇率、“真实固定”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汇率、爬行钉住汇率、一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管理浮动汇率和自由浮动汇率。随后,Frankel(2003)又对汇率制度分类作了调整和细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弹性的到最具刚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
(1)浮动汇率,包括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两类;
(2)中间制度汇率,包括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细分为Bergsten-Williamson目标区和Krugmen-ERM目标区两种)、爬行钉住(细分为指数化的钉住和预先申明的爬行)、一篮子钉住和可调整的钉住四类;
(3)严格固定,包括货币局汇率、美元化汇率(或欧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三类。
Frankel认为,中间制度和浮动的分界线在于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中央银行虽然偶尔干预外汇市场,但并没有声明任何目标的国家应当归类为浮动。严格固定和中间制度的分界线在于对固定汇率是否有一个制度性承诺;若有的话,就是严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类只是对IMF分类的一 种修正和理论描述,并没有自己分类的详细标准,更没有据此对各国的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按照Frankel的看法, “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或“中空论”) 和世界上的货币会越来越少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Frankel认为,世界货币池类似于马尔可夫静态平衡过程,独立的货币总是会被创造、消失或在汇率制度之间转换,但池子里的货币大体保持稳定。
(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类(LYS分类) 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类是基于事实上的分类,它与IMF早期的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的分类不同。三个分类变量是:
(1)名义汇率的变动率;
(2)汇率变化的变动率;
(3)国际储备的变动率。
分类的依据是:在固定汇率制下,国际储备应该有较大变化,以减少名义汇率的变动性;而弹性汇率制则以名义汇率的持续变动和相对稳定的国际储备为特征。因此,这三个变量的组合足以决定各个国家的汇率制度归属。LYS分类使用聚类分析方法,计算了1974~2000年向IMF报告的所有183个国家的数据,因此避免了研究者选取分类变量时的随意性。LYS分类有两个:一个是四分法,即浮动汇率、肮脏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另一个是三分法,即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制和[[硬钉住汇率]]。
LYS分类和IMF分类高度一致,大约2/3的观测值是相同的。LYS分类发现了几个事实:
(1)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20年间,固定汇率制的数量确实在下降;但在20世纪90年代,相比较IMF的分类而言,固定汇率制却相对稳定。他们把这一现象叫作“隐蔽钉住” (hidden pegs)或“害怕钉住”。在他们的研究中,公开报告中采取中间汇率制度或弹性汇率制度而实际上采取钉住汇率制度的国家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 15%上升至90年代的40%。但“害怕浮动”和“隐蔽钉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动,但为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和金融稳定性而将浮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后者是指想要钉住,但为了使投机性冲击的成本更高而允许一定程度的汇率波动。许多使用汇率作为名义锚的国家,特别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为了避免投机性冲击所带来的汇率制度的脆弱性,倾向于回避对汇率水平的公开承诺。
(2)传统的或爬行的钉住等中间汇率变得越来越少,从而证实了“中空论”(Eichengreen,1994)或“两极论” (Fiseher,2001)的存在。怛是,“中空论”对于非新兴市场非工业化国家是不成立的,这表明了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开放对于经济发展是必须的。
(3)“事实”上的浮动,其汇率的变化率很小。那些宣称浮动的国家,为了稳定汇率而经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预措施,从而证实了“害怕浮动”的存在,而且“害怕浮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现象(Calvo和Reinhart,2000)。
2291个分类观测值的分布情况,并与 IMF的分类作了比较。从表中可以看出,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浮动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中间和固定汇率制;31.8%的工业化国家是固定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的这个比例是48.1%。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总的来说支持了“两极论”的观点。
相比较其他分类,LYS分类有如下进展:
(1)通过聚类数据的识别,使分类方法更具客观性:
(2)权衡了分类结果和政策变量的关系;
(3)为今后的进一步经验分析提供了综合数据库;
(4)对汇率制度做出了实际的评估;
(5)通过两轮的分类步骤,可以辨别不同汇率制度所面临的冲击强度,从而克服了无关性假设带来的偏差,特别是汇率制度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只有在较高变动率水平上才显著这样的假设。但是,由于LYS分类是基于日历年度的,所以在汇率制度发生变化或货币贬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另外,许多观察值的分类也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有6%的观测值是无法分类的,例如中国和印度的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许多年份是不能确定的。
(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类(RR分类) 无论是基于法定的汇率制度分类还是基于事实的汇率制度分类,都是仅仅依赖于官方汇率的分类。Reinhart和Rogoff(2004)认为,复汇率制不但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期间还是之后。都是广泛存在的。他们使用了 1946~2001年153个国家由市场决定的平行汇率的月度数据(以五年为计算期限),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分类。RR分类在方法上有两个创新:第一个创新是首次采用了平行和双重市场汇率的数据。这些市场不但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相当重要的。Reinhart和Rogoff认为,在大部分复汇率或双重汇率经济体中,双重汇率或平行汇率相比较官方汇率而言,不仅是更好的货币政策的风向标,而且是最具经济意义的汇率。因此,RR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由市场决定的汇率,而不是官方汇率。第二个创新是发展了各国详细的汇率制度安排和相关因素(例如汇率管制和货币改革)的历史年表,并通过使用一套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区分了官方宣称的法定汇率和实践中的事实汇率之间的差别。RR分类把这种分类命名为自然分类,并把汇率制度划分为14种类型(如果把超级浮动作为一种独立的类别,则有15种),同时把这14种类型再归纳为五大类,这样就可与IMF的分类作比较。RR分类最有特色的分类是增加了自由跌落,其数据来源与其他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Pick货币年鉴”、Pick黑市年鉴”、“世界货币报告 ”、IMF和各国央行的数据。
从RR的自然分类可以看到,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1974~1990年和1991~2001年两个阶段具有两个发展趋势:
(1)自由跌落在汇率制度中都是重要的种类,在前一阶段占12%、后一阶段占13%。对于20世纪90年代的转型国家而言,40%的国家是属于自由跌落的。
(2)与官方汇率的世界货币史相比较,汇率制度向弹性汇率制聚集。有限的弹性——在自然分类中主要是实际爬行钉住——变得更加重要,而在官方汇率分类体系 (指IMF分类)中是微不足道的。在过去的1991~2001年间,钉住制是最为重要的,其次就是有限的弹性。另一个令人吃惊的差异是自由浮动的重要性在下降。在1991~2001年间,按照官方汇率分类,30%多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而按照自然分类,只有不到10%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这进一步证明了“ 害怕浮动”的存在。实际上,自由跌落的国家要多于自由浮动的国家。另外可以看出,无论考不考虑自由跌落,RR分类并不支持“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自然分类与官方汇率分类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相关系数有0.42,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分类上分歧巨大。这充分说明了在发展中国家平行市场的普遍性。RR分类还得出了一个与通常想像大不相同的结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前和瓦解后,汇率制度的变化很小,这说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对汇率制度的影响不大。RR分类的最大优点是克服了分类者的主观判断,并且对汇率制度的细微差别做了区别。特别重要的是,它对历史事实做了一个详细的梳理,纵横结合,较为科学合理。
(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类(CD分类) Courdert和Dubert(2004)的分类发展了事实分类方法,提出了区分事实汇率制度的统计方法,并将汇率制度分为浮动汇率、管理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四种类型。如果按照三分法,中间汇率制度包括管理浮动和爬行钉住。其分类的依据和LYS分类相似,主要考虑了名义汇率和官方储备的变动率,并通过四个分类步骤,检验了数据的序贯性。
在CD分类中,浮动汇率的国家比IMF和LYS分类要少得多,这进一步证明了“害怕浮动”的存在。同时,CD分类还证实了亚洲国家的货币普遍钉住美元,几乎65%的汇率制度是钉住或是爬行钉住美元的。与RR分类不同,CD分类使用的是季度数据,所以能够观察到汇率制度的年内变化,并将时间序列数据处理为不同的分布情形,在一定的自由度下检验原假设是否成立。CD分类结果与RR分类很相近。这一分类的特点是区分了爬行钉住和管理浮动,并确认了贬值的存在。
(七)Dubas、Lee和Mark的分类(DLM分类) DLM分类是基于有效汇率的事实上的分类。Dubas、Lee和Mark(2005)的创新点就在于将有效汇率的变动率作为分类的决定因素,而以往的文献强调的是相对于锚定货币的双边汇率变化。他们提出了三个理由:
(1)一些保持硬钉住的国家,其有效汇率比双边汇率更不稳定,例如阿根廷;
(2)那些与锚定货币国双边贸易额较小的国家,双边货币汇率的变动是无关紧要的;
(3)在各国中央银行日益分散它们的主要以美元标价的储备资产时(例如韩国),评价汇率稳定性的多边方法是有用的。根据他们的计算,在172个可获得数据的国家中,有92个国家的有效汇率变动率大于双边汇率变动率,其中有12个是OECD的成员国。从汇率制度的发展来看,在20世纪70年代,固定汇率的比例有减少的趋势,但在80年代和90年代却保持稳定,并一直在各种汇率制度中占最大比重。
相比较LYS或IMF分类,有效汇率分类与RR 自然分类的一致性较高;LYS或IMF分类与有效汇率变动性不相关。基于Ghosh等人的法定分类,DLM分类按逐渐增强的汇率稳定性将汇率制度分为6 种:
(1)独立浮动;
(2)管理浮动汇率;
(3)按照既定指标的调整;
(4)合作安排;
(5)有限弹性;
(6)货币钉住。
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1)和(2)属于浮动汇率, (3)和(4)属于中间汇率, (5)和(6)属于固定汇率。按照这一分类,不同组别的分类结果显示,非工业化国家采用的汇率制度中。比率较高的是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而工业化国家则是合作安排和有限弹性。没有发生危机的汇率制度中,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的比率较高;而独立浮动和管理浮动下,危机发生的比率较高。 以上汇率制度的分类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共同点:首先,基本上都承认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和硬钉住三种基本汇率制度的划分,这在学术界和政策界都取得了共识,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汇率制度分类的可比性。其次,各种汇率制度分类均充分证明了“害怕浮动”现象的存在。再者,基本上都朝着事实分类的方向收敛,至少是考虑到了汇率制度上“做的”(Deeds)和“说的” (Words)的差异性。然而,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有以下四点。
1各种汇率制度分类的相关性较低。RR分类与DLM分类的相关度最高(0.527),RR分类与IMF分类的相关度最低(0.184),这说明现有的各种分类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
2CD分类与IMF和LYS分类由于在方法上和考察样本范围上的差异,所以分类结果也有所不同。
3IMF分类,由于主要是基于各国的官方声明,因此与其他分类方法相比高估了纯粹浮动的比例(因为有“害怕浮动”的广泛存在)。
4IMF和LYS分类都没有考虑到货币贬值或自由跌落的特殊情形。当这两种情况发生时,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经济衰退。
总的来说,IMF分类、RR分类和LYS分类是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汇率制度分类;RR分类还兼具事实分类的优点,故已有一些经验性研究均采用了RR分类结果。DLM分类对大国的汇率制度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大国的贸易伙伴的多样化程度要比小国复杂得多。考虑多边汇率而不仅仅是与主要货币的双边汇率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效汇率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拓展。 DLM分类使用的权重是商品贸易地理分布的比例,然而在当今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计算有效汇率也应包括服务贸易和资本流动地理分布的权重。
由“做的”和“说的”不同而导致的法定分类的缺陷之外,现有汇率制度分类还存在着如下一些缺陷。
1、没有共同的、核心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相互之间可比性较差。哪些核心因素决定汇率制度的变化,这应该是汇率制度分类理论的基础;但由于汇率决定理论还不成熟。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还有待发展和创新。
2、主要是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事后分类,而统计检验的一个弱点是:哪怕是自由浮动的汇率,如果它反映了经济的基本面,其变动率也有可能较低;而钉住汇率如果脱离了经济的基本面,也难免会频繁变动。甚至出现自由跌落或贬值。同时,国际储备不仅仅是一种外汇干预资产,还是一种支付手段,与汇率制度的关系有可能是间接的,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因此,以汇率或国际储备的变动率作为统计分类的标准难免会出现偏差。
3、现有分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即都只是考虑了名义汇率而不是实际汇率;如果是考虑实际汇率的话,结论可能又会不一样。
汇率对市场的影响
对市场的影响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一是汇改带来的汇率调整空间,二则是汇改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
就汇改的空间而言,人行的发言人强调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这实际上就是给渐进式推进的汇改定调,也间接提示汇率的浮动空间不会太大。实际上,这也非常符合如今国际国内经济复苏进度缓慢,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环境的客观现实。
在汇率调整空间不大的背景下,又恰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资产价格调整,人民币资产价格的波动风险甚至大于汇改带来的收益,因此总体资产增值收益也不大。
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次汇改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更多体现在短期心理层面,不会对市场产生明显的中期影响。
总之,汇率制度分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今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客观性标准和分类方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各种分类方法既需要取长补短,还取决于汇率决定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④ 牙买加体系下的汇率制度具有多样性,可以归结为三类
在牙买加体系下,汇率 制度呈现出多样性,主要可以归结为三大类: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制度、有限的浮动汇率安排 以及更灵活的浮动汇率安排。
⑤ 我国对现行汇率制度的标准表述是什么为什么IMF把我国的汇率制归入“固定钉住汇率安排”
我国现行的制度是 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2005年以前是固定盯住,单一盯住美元。
⑥ 关于金融学的问题!
1.B
http://www.chinavalue.net/Article/Archive/2005/11/17/13959.html
IMF把当前各国的汇率制度分为八类[2]:
1.放弃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制度(exchange arrangements with no separate legal tender)
即一国不发行自己的货币,而是使用他国货币作为本国唯一法定货币;或者一个货币联盟中,各成员国使用共同的法定货币。例如欧元区国家。
2.货币局制度(currency board arrangements)
一国或地区首先确定本币与某种外汇(通常为美元)的法定汇率,然后按照这个法定以100%的外汇储备作为保证来发行本币,并且保持本币与该外汇的法定汇率不变。最早的货币局制度是1849年在毛里求斯设立的。20世纪9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出现了货币局制度的复兴,例如阿根廷于1991年、爱沙尼亚于1992年、立陶宛于1994年、波斯尼亚和保加利亚于1997年相继采用了货币局制度。我国的香港地区也执行货币局制度。
3.通常的固定钉住汇率制度(conventional fixed peg arrangements)
一国将其货币以一固定的汇率钉住某一外国货币或外国货币篮子,汇率在1%的狭窄区间内波动。这一类国家比较多,有三十几个。
4.水平波幅内的钉住汇率制度(pegged exchange rates within horizontal bands)
与第三类的区别在于,波动的幅度宽于1%的区间。比如,丹麦实行的波幅为2.5%,塞浦路斯为2.25%,埃及为3%,匈牙利则达到15%。
5.爬行钉住汇率制度(Crawling pegs)
一国货币当局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对汇率不时进行小幅调整,或根据多指标对汇率进行小幅调整。
6.爬行波幅汇率制度(exchange rates within crawling band)
一国货币汇率保持在围绕中心汇率的波动区间内,但该中心汇率以固定的、事先宣布的值,或根据多指标,不时地进行调整。如以色列的爬行波幅为22%,白俄罗斯的爬行波幅为5%,乌拉圭则为3%。
7.不事先宣布汇率轨迹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managed floating with no pre-determined path for the exchange rate )
一国货币当局在外汇市场进行积极干预以影响汇率,但不事先承诺或宣布汇率的轨迹。
8.独立浮动汇率制度(independently floating)
本国货币汇率由市场决定。货币当局偶尔进行干预,这种干预旨在缓和汇率的波动、防止不适当的波动,而不是设定汇率的水平。
5-1-2 各种汇率制度情况
类别
汇率制度名称
国家(地区)数量
第1类
放弃独立法定货币
40
第2类
货币局制度
8
第3类
固定钉住
40
第4类
水平波幅钉住
5
第5类
爬行钉住
4
第6类
爬行波幅
6
第7类
管理浮动
42
第8类
独立浮动
40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政府宣布实行的是管理浮动汇率制(第7类),但IMF根据汇率的实际表现,将中国(大陆)的汇率制度归为第3类,也就是固定钉住汇率制[3]。
从各种汇率制度国家(地区)所占比例看,各种汇率制度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于四大类:放弃独立法定货币(含欧元区12国)、固定钉住制、管理浮动制、独立浮动制,这四类国家(地区)总数占全部185个成员国(地区)的近90%。从各种汇率制度国家(地区)经济规模看,也非常不平衡。其中,第8类(独立浮动汇率制)GDP规模占全球比例达到65%。其次是第1类(无独立法定货币),经济规模占全球20%。其余6类经济规模总和仅占全球的15%[4]。
2.BCD都是,应要选一个的话,我会选B
按照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行的划分方法,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包括传统金融产品和近年新创新的金融产品两大类。传统的金融产品包括三部分:一是传统的中间业务,包括信贷业务、租赁业务和代理业务;二是对外担保业务,包括客户偿还贷款、汇票承兑、信用证使用的担保等;三是贷款与投保承诺,它包括可撤销的和不可撤销的。而新创新的金融产品包括金融期货、远期利率协议、互换等
3.确定是D
国际财富转移手段职能的例子还有战争赔款
⑦ 根据imf的分类标准,欧元区实行的是无单独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 对还是错
交易家认为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3、浮动汇率制度 下面是详细的! 汇率制度是指各国普遍采用的确定本国货币与其它货币汇率的体系。
汇率制度在汇率的确定,汇率的变动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因此,汇率制度
⑧ 现行的国际货币制度是什么
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国际金融秩序又复动荡,国际社会及各方人士也纷纷探析能否建立一种新的国际金融体系,提出了许多改革主张,如恢复金本位,恢复美元本位制,实行综合货币本位制及设立最适货币区等,但均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直至1976年1月,经过激烈争论,IMF理事会“国际货币制度临时委员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达成了“牙买加协议”,同年4月,IMF理事会通过了《IMF协定第二修正案》,从而形成了新的国际货币体系。
一、牙买加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改革。牙买加协议正式确认了浮动汇率制的合法化,承认固定汇率制与浮动汇率制并存的局面,成员国可自由选择汇率制度。同时IMF继续对各国货币汇率政策实行严格监督,并协调成员国的经济政策,促进金融稳定,缩小汇率波动范围。
2、推行黄金非货币化。
协议作出了逐步使黄金退出国际贷币的决定。并规定:废除黄金条款,取消黄金官价,成员国中央银行可按市价自由进行黄金交易;取消成员国相互之间以及成员国与IMF之间须用黄金清算债权债务的规定,IMF逐步处理其持有的黄金。
3、增强特别提款权的作用。
主要是提高特别提款权的国际储备地位,扩大其在IMF一般业务中的使用范围,并适时修订特别提款权的有关条款。
4、增加成员国基金份额。
成员国的基金份额从原来的292亿特别提款权增加至390亿特别提款权,增幅达33,6%。
5、扩大信贷额度,以增加对发展中国家的融资。
二、牙买加体系的运行
1、储备货币多元化。
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国际储备结构单一、美元地位十分突出的情形相比,在牙买加体系下,国际储备呈现多元化局面,美元虽然仍是主导的国际货币,但美元地位明显削弱了,由美元垄断外汇储备的情形不复存在。西德马克(现德国马克)、日元随两国经济的恢复发展脱颖而出,成为重要的国际储备货币。目前,国际储备货币已日趋多元化,ECU也被欧元所取代,欧元很可能成为与美元相抗衡的新的国际储备货币。
2、汇率安排多样化。
在牙买加体系下,浮动汇率制与固定汇率制并存。一般而言,发达工业国家多数采取单独浮动或联合浮动,但有的也采取钉住自选的货币篮子。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多数是钉住某种国际货币或货币篮子,单独浮动的很少。不同汇率制度各有优劣,浮动汇率制度可以为国内经济政策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与独立性,而固定汇率制则减少了本国企业可能面临的汇率风险,方便生产与核算。各国可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开放程度、经济结构等一系列相关因素去权衡得失利弊。
3、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主要包括:
(1)运用国内经济政策。
国际收支作为一国宏观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必然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一国往往运用国内经济政策,改变国内的需求与供给,从而消除国际收支不平衡。比如在资本项目逆差的情况下,可提高利率,减少货币发行,以此吸引外资流入,弥补缺口。需要注意的是:运用财政或货币政策调节外部均衡时,往往会受到“米德冲突”的限制,在实现国际收支平衡的同时,牺牲了其他的政策目标,如经济增长、财政平衡等,因而内部政策应与汇率政策相协调,才不至于顾此失彼。
(2)运用汇率政策。
在浮动汇率制或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下,汇率是调节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工具,其原理是:经常项目赤字本币趋于下跌本币下跌、外贸竞争力增加出口增加、进口减少经济项目赤字减少或消失。相反,在经常项目顺差时,本币币值上升会削弱进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从而减少经常项目的顺差。实际经济运行中,汇率的调节作用受到“马歇尔一勒纳条件”以及“J曲线效应”的制约,其功能往往令人失望。
(3)国际融资。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这一功能主要由IMF完成。在牙买加体系下,IMF的贷款能力有所提高,更重要的是,伴随石油危机的爆发和欧洲货币市场的迅猛发展,各国逐渐转向欧洲货币市场,利用该市场比较优惠的贷款条件融通资金,调节国际收支中的顺逆差。
(4)加强国际协调。
这主要体现在:①以IMF为桥梁,各国政府通过磋商,就国际金融问题达成共识与谅解,共同维护国际金融形势的稳定与繁荣。②新兴的七国首脑会议的作用。西方七国通过多次会议,达成共识,多次合力干预国际金融市场,主观上是为了各自的利益,但客观上也促进了国际金融与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三、对牙买加体系的评价
1、牙买加体系的积极作用:
(1)多元化的储备结构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各国货币间的僵硬关系,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偿货币,在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储备货币供不应求的矛盾;
(2)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水平的各国经济,为作国维持经济发展与稳定提供了灵活性与独立性,同时有助于保持国内经济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3)多种渠道并行,使国际收起的调节更为有效与及时。
2、牙买加体系的缺陷:
(1)在多元化国际储备格局下,储备货币发行国仍享有“铸币税”等多种好处,同时,在多元化问际储备下,缺乏统一的稳定的货币标准,这本身就可能造成国际金融的不稳定;
(2)汇率大起大落,变动不定,汇率体系极不稳定。其消极影响之一是增大了外汇风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活动,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负面影响尤为突出;
(3)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不健全,各种现有的渠道都有各自的局限,牙买加体系并没有消除全球性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
⑨ 中国自1981年开始对人民币汇率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大体可以分为哪几个时期每个时期有些什么措施
1.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1979-1993年) 第一阶段是人民币内部结算价与官方汇率并存时期(1981~1984年)。改革以前,人民币汇率长期低于出口创汇成本,但高于国内外消费物价之比。为了扩大出口,人民币需要贬值,不过人民币贬值对非贸易外汇收入不利。从兼顾贸易和非贸易两方面的需要出发,1979年8月政府决定自1981年1月1日起在官方汇率之外实行贸易内部结算汇率,它以全国出口平均换汇成本加一定幅度的利润计算出来,明显低于官方汇率。 第二阶段是取消内部结算汇率,进入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市场汇率并存时期(1985~1993年)。双重汇率体制明显调动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国家外汇储备也有所增加。但是这种安排存在明显的问题:第一,从对外关系来看,IMF将双重汇率看作是政府对出口的补贴,发达国家威胁要对我国出口商品征收补贴税。第二,从国内角度来看,双重汇率造成外汇管理工作中的混乱,而且它在外贸部门仍然吃大锅饭的情况下不能有效抑制进口。所以,从1985年1月1日起取消了内部结算价,人民币又恢复到单一汇价。 为了配合外贸改革和推行承包制,我国逐步取消财政补贴,从1988年起增加外汇留成比例,普遍设立外汇调剂中心,放开调剂市场汇率,形成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的局面。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4年至今) 第一阶段是汇率并轨与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时期(1994~2005年7月)。1994年国家外汇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具体措施包括,第一,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4年1月1日实行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并轨。第二,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第三,建立全国统一的、规菹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央行通过参与该市场交易管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对外公布的汇率即为该市场所形成的汇率。1996年12月我国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而实现了人民币自由兑换的重要一步。 1994年以后,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汇率制度,但人民币对美元的名义汇率除了在1994年1月到1995年8月期间小幅度升值外,始终保持相对稳定状态。亚洲金融危机以后,由于人民币与美元脱钩可能导致人民币升值,不利于出口增长,中国政府进一步收窄了人民币汇率的浮动区间。1999年,IMF对中国汇率制度的划分也从“管理浮动”转为“钉住单一货币的固定钉住制”。 第二阶段是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浮动汇率制度(2005年7月21日至今)。钉住制成功地保持了人民币汇率水平的稳定,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和投资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第一,对外贸易不平衡状况加剧。自1994年以来(1998年除外),中国一直保持国际收支双顺差的格局,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双顺差规模持续扩大,2004年经常账户盈余已达到当年GDP的4.2%。第二,双顺差造成中国的外汇储备迅速增加并带来了货币冲销操作的压力,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受到挑战。第三,粗放的出口增长方式使我国出口品的技术含量低,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强,部分出口产品的资源和能源消耗大、对环境破坏严重,不利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