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政治必修一 那个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是什么来的,分别举些例子出来。谢谢
伤心,想当年都是小意思,现在忘光光啦!
㈡ 请问大家在供给侧改革中去杠杆的杠杆指的是什么
杠杆,在这里指利用金融手段拉动投资提升经济的手段。可是过于宽松的金融政策,导致了过度通货膨胀,以及产能过剩。这两年的经济萧条的原因就来自2010年的杠杆“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来膨胀到10万亿)。
㈢ 国家宏观调控手段中的行政手段如果过多运用,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国家过多动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 会造成市场经济自身的活跃性的降低,经济本身也有其自我调节能力,若过多干预将导致不公平性的增加,不利于竞争性这一原则,最终也将影响经济的增长。也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性 开放性和竞争性。
㈣ 为什么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
我国现在致力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手段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这也是基于市场经济规律;
法律手段主要是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行为;
行政手段是政府相关部门通过行政命令对市场经济加以干涉,这是不符合市场经济本质的。但是,没有行政手段又不行。
我国现阶段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所以要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以行政手段为辅。
㈤ 政治中怎样区分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
一、《条例》、《办法》、《意见》等字眼属于行政手段。
宏观调控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经济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影响;
法律手段有时是政府制定的经济法规;
行政手段则是政府发布的经济命令。
二、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1)经济手段是国家运用经济政策和计划,通过对经济利益的调整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措施;
(2)法律手段是国家通过制定和运用经济法律法规来调节经济活动的手段;
(3)行政手段则是国家通过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命令、指示、指标、规定等行政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2、内容不同。
(1)经济手段包括经济计划和经济政策。经济计划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是国家从宏观上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基本依据。
(2)经济政策是指政府指导和影响经济活动所规定并付诸实施的一切准则和措施,它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价格政策、汇率政策、税收政策等。法律手段主要包括经济立法、经济执法和法律监督。
(3)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指标、行政规章制度和条例。
3、任务不同。
(1)经济手段的任务在于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搞好经济发展预测,总量调控、重大结构调整和生产力的合理布局规划,集中必要的物力财力进行重点建设,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2)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则主要是规范生产经营者的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调节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经济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
4、调控范围不同。
(1)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市场上经济活动主体的一切经济活动;
(2)行政手段的运用要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和限度内。
比如,在生产领域,对一些不符合国家投资结构政策和技术政策要求的产品要用行政加以干预;在社会分配领域要侧重国民收入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公平;在交换领域,政府要运用行政手段强制人们遵守市场规则,以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在消费领域则着重调节社会消费基金总额,如工资总额,社会集团购买力等,防止消费基金增长过快。
5、特点不同。
(1)经济手段具有战略性、宏观性、指导性和间接性的特点。这表现在它确定的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总量调控、重大结构调整和生产力的布局,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杠杆,通过调整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来影响和调节各种经济活动。
(2)法律手段对经济主体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严格的强制性,对经济运行的调节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明确的规定性。
(3)行政手段具有直接、快速和强制性的特点,它的作用方向是自上而下的,呈垂直性。行政手段是国家直接向企业下达指令性计划或规范企业行为的指令,它通过行政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强制力量进行。在严重通货膨胀、经济结构失衡等非常时期,间接的经济手段难以产生快速强烈的效应,此时动用严厉的行政手段往往能立竿见影。
6、执行的主体不同。
(1)执行经济手段的主体有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2)执行法律手段的国家机关有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3)而行政机关则是执行行政手段的唯一机关。
7、地位不同。
宏观调控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
8、发展趋势不同。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宏观调控中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将不断得到强化,而行政手段则逐步趋向缩减(但不会最终消失)。
9、实例区分。
(1)税收政策、信贷政策、利率政策、汇率政策、产品购销政策、价格政策、扶贫政策、产业政策等。如:国家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法律手段如: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2000年春节热销商品中查获假冒伪劣“五粮液”“剑南春”酒,承德“露露”“大白兔”奶糖等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0多万元.
(3)行政手段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5)靠行政手段去杠杆扩展阅读:
1、经济手段:这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通过媒体宣传,达到调控目的。
2、法律手段:这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手段可以有效地保护公有财产、个人财产,维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各个经济组织和社会成员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整各种经济组织之间横向和纵向的关系,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经济司法和经济立法两个方面。经济立法主要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各种经济法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经济司法主要是由司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制度、程序,对经济案件进行检察和审理的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惩罚和制裁经济犯罪。
3、行政手段: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社会主义宏观经济调控还不能放弃必要的行政手段。因为计划手段、经济手段的调节功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如计划手段有相对稳定性,不能灵活地调节经济活动;
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当计划、经济手段的调节都无效时,就只能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尤其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失调或社会经济某一领域失控时,运用行政手段调节将能更迅速地扭转失控,更快地恢复正常的经济秩序。当然,行政手段是短期的非常规的手段,不可滥用,必须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加以运用。
㈥ 政府在调节经济时的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有什么区别
政府在调节经济时,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节方式、调节内容、调节杠杆、调节特点等方面是有所不同的。
(一)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节方式不同。经济手段是通过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采取指导和引导方式影响经济;行政手段则是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
(二)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调节的内容不同。经济手段调节的内容一般是面向整个经济体,而行政手段是针对经济的某一个个体,如政府下令关闭污染严重的小煤窑、小油田等。
(三)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节杠杆不同。经济手段是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而行政手段不需要借助任何杠杆。
(四)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的调节特点不同。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而经济手段具有短期性、滞后性和调节后果的不确定性。
㈦ 如何正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补”
中国现在整个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是7000万个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别,必须在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让整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他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领,首先是以“三去一降一补”为切入点。但为正确理解和掌握它,必须把“三去一降一补”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逻辑关联之内。
如果从中央这一战略方针直接字义上来看,有三个词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他认为首先要注意到,它是落在“改革”上,这表明什么呢?可知决策层所强调的这个概念,就是在邓小平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初就设定为大政方针的“改革”之路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要求。但是这里又突出了一个新意,即新在直接标明了“供给侧”,即改革就是要解决供给侧的有效制度供给问题,并表明了决策层通过相关分析认定,我们现阶段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在于供给侧,必须面对与需求侧总量问题迥然不同的供给侧的“结构”问题,首先是制度结构优化、利益格局调整、“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的问题,攻坚克难推进改革而解决好有效制度供给,进而提高整个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这三个词语联结而成的鲜明表达,是得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理支撑的。
如果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以上三个概念联结在一起理解,结合现实经济生活,对于“三去一降一补”这样供给侧改革的具体要求其实施要领,需要做进一步的考察分析。
“去杠杆”须区分宏观与微观
贾康认为,说到“去杠杆”,可以直截了当地讲,这在宏观上是间接调控体系里货币政策当局主导的控制广义货币供应量(M2)方面要把握的要领,与“适度扩大总需求”而同时宏观审慎地防范风险的权衡有关,也与如何更好掌握总量型的需求管理有关。在这个意义上,它的操作和我们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并没有直接关系。其他宏观管理部门,则需要对我们的货币当局提供协调和配套:比如近年的财政政策,强调要提高赤字率,而提高赤字率意味着举借债务的规模要扩大,财政部门的领导已指出,这是以财政的加杠杆服务于全局的去杠杆,这就体现了全局观与国家层面的部门协调——这是从宏观角度来说必须把握的“去杠杆”概念对于相关管理主体的要求。
另外,从地方政府视角来说,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全局的去杠杆并不排除局部的加杠杆,而且局部的加杠杆一定是要求“理性供给管理”的结构性加杠杆。
比如,在全局去杠杆的同时,地方政府在本地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发力支持优化结构的一些关键点上,却是需要加杠杆的;大量三、四线城市去楼市库存,也是需要配合必要的政策措施而加杠杆的。这些都迫切需要以一种理性的供给侧的管理方案来设计,以求达到优化结构,从而也服务于降低总体杠杆风险程度的意愿。
总之,管理当局要协调好的事情,是地方、行业在这方面应理性处理好怎么样以必要的结构性加杠杆来顺应全局去杠杆,从而贯彻好发展战略的问题。这是典型的供给管理的任务。
至于微观企业主体降低自身负债率的“去杠杆”,则是必须“因企制宜”讨论的问题,并没有一个“一刀切”的合理解决方案,政府一般也不应按某个量值作硬性要求,关键是企业在竞争中要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战略策略,力求于定制化处理中达到对负债经营较高水准的风险防控。微观的“去杠杆”,实质是一个个企业特定的“资金供给管理方案”问题。
“去产能”应正确把握实质和机制
谈到“去产能”,贾康认为要注意四点。其一,不宜笼统地讲去所有的“过剩产能”。我国现在必须聚焦的其实是要去落后产能。各个行业里产能的“过剩还是不过剩”处在不断变化中,准确的说法应是,在行业里高高低低可比的产能中,靠下的落后产能,是相对而言较好界定的概念和较好把握的去除对象。去产能工作重心放在“去落后产能”这个实质问题上,才能更直接、更聚焦地对应我们所追求的结构优化和打造升级版。
其二,所谓过剩产能,是可以通过我们的一些创新机制比如PPP来改变其属性的。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过去直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即是现在官方文件所表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机制,这一创新显然会把一部分过剩产能瞬间转为有效产能。原来政府在要做的公共工程、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园区连片开发这些建设项目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可以吸引、拉动出已雄厚起来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包括外资一起来做。
只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便会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包括缓解政府未来很长时间段上城镇化和老龄化压力下的财政支出压力;使民生改善,老百姓得实惠而且实惠可持续,因为它是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1+1+1>3”的绩效提升机制,也正是落实共享发展的机制创新;它还会给一批与政府合作的企业打开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长期投资回报这样的生存发展空间;它又对接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对接非常重要、中国必须推进的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建设,是一种对全面法治化的倒逼机制和催化剂。
同时,它又是在引领新常态过程中可以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成功转为有效产能、进行有效投资(“聪明投资”)的创新机制。比如在北京,在原来有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正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建设项目。如无PPP,16号线何时可动工建设还可能遥遥无期,有了PPP,便可以把这一建设项目立即启动,而且是“好事做实、实事做好”。加快项目建设所需要的钢材、建材、施工设备等的一大批订单。对应的是什么产能呢?正是一部分原来所谓的“过剩产能”——PPP这个机制创新会把一部分所谓的过剩产能很快转为有效产能。
其三,我们需要意识到,在行业、企业升级换代中,并不应把所有在竞争力上有一定劣势的企业,马上认定为所谓的“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这个概念是可以用的,但应仅限于少数确实无可救药而迟迟未出局的企业。某些在竞争中已经感到有压力、有困难的企业,如果能成功地实现升级换代的创新,就可能改变面貌,原来被人们认为是过剩产能的代表,可能转为有效产能的组成部分,这是可变的,是要有“事在人为”的努力加入进去的。所以,在去产能方面,一定要真正聚焦到在整个行业或某一个领域里那种应被市场竞争淘汰的落后产能能不能去除这个关键问题和“真问题”上。
其四——这一点非常重要:去产能的主体与机制何在?去产能中,对于为数不多的某些成规模的企业,政府如认定它是落后产能代表,在没有挽救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可以由政府为主体实施关停并转的操作,这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对不起,这种方式的适应性非常有限。中国现在整个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是7000万个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别,必须在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让整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及时总结“去产能”的正反两方面经验
贾康认为,有必要及时总结“去产能”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他说,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2017年,亟须总结2016年“去产能”方面的运行情况,掌握好“去产能”的实质内容及其合理机制。不应过于注重有关部门算出一个总规模以后、表面上看砍掉了多少产量,关键是那些真正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怎么能被挤出去。
贾康直言,我国钢铁行业、煤炭行业从整个产能规模看来是过剩的,所以成为2016年去产能的重点,但实际生活中如以行政手段为主把钢铁和煤炭产能总量的压减目标作为指令性任务“切块”下达,由各地管理部门或“拣软柿子捏”挑选去除对象,或者“排头砍去”一刀切操作,能够如愿达到去落后产能的结果吗?这种方式下,应有的面对着千千万万分散的市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其实没有能力去全面地一一甄别企业中的每一个是什么样产能的代表。对于为数不多的成规模的企业,可以作为重点对象来排查,能够认定真正无可救药的落后产能代表,可以“关停并转”,但这种操作的适应性是有限的。全国约7000万个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其中的那些落后产能,应该在划清某些必要的准入标准(如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标准)之后,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来去除,如果依靠行政官员去覆盖总计几千万个市场主体一一作甄别,不可能真正掌握好准确度。
贾康说,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在这样的一个矛盾面前,管理部门的手段往往是倾向于靠行政指令来给出指标往下压任务,比如,整个钢铁行业和整个煤炭行业要求要去多少多少万吨的产能,作为任务,然后层层切块,下达到各个区域,各地区再在本地相关的企业里靠行政手段挑选“去产能”对象,而实际带来的结果往往是很容易发生的扭曲与不公正,还有干脆“一刀切”地压产量的做法。
以煤炭行业为例,2016年不少地方就是落入了不甄别的“一刀切”。煤炭行业经历了几年的困难、产品价位一路走低之后,2016年二季度以后煤品市场开始回暖,到三季度迅速回暖已成定局,而四季度听到的消息,是市场上的动力煤价格从原来的280元/吨左右直冲600元/吨,而焦炭已从原来的600元/吨左右直冲2000元/吨。这样迅猛的回暖升温,逼得管理部门召开多次紧急会议,在全国重新考虑怎么样调配煤炭的供给能力。
这个从“过剩”到“供应吃紧”急剧转变的背景是什么呢?是在前面的一段时间里,有关部门要求各个煤矿要按照一年内矿井开工运行不能超过276天来封顶。这就完全改变了过去煤炭行业里早已形成全套经验的全年如无大修365天连轴转的工作状态(贾康在上世纪70年代初曾在北京矿务局当过工人,下过井,知道这种连轴转的情况)。
贾康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现在这种新的行政规定,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呢?看起来可以把整个煤炭行业的产量往下压,但实际上违背了生产规律,使一个个运行中的煤矿的固定成本分摊极不充分,原来摊到360天左右的,现在按行政要求只能对应至多276天的生产运行,实际上是以行政手段不加区分地压低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的运行效率,其中不仅实际上保护了落后产能,而且还可能增加了矿难的隐患——可想而知:煤田的煤层气是需要不断抽取的,瓦斯等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要靠这样的方式来控制,停工的这些天数里,抽气还是不抽气?从经济利益考虑,很多一线的具体工作管理者自然会把抽气系统停下来,那么什么时候开工再恢复?有没有经验要提前多少天恢复通风、先把气抽得比较到位才可以施工?处理不好,抽得不充分,是不是就进一步增加了瓦斯爆炸之类的矿难隐患呢?不客气地说,这样的结果,是煤炭行业的落后产能并没有被排除,反而由一刀切的产量控制把这些落后产能一起保护下来了。煤炭行业如此去产能,形式主义地好像有了一个交代,但落后产能实际上没有排除,这是我们供给侧改革要追求的合理结果吗?是真正体现了全要素生产率这方面的提高吗?
贾康强调,这样的情况带来了现在值得重视的问题——在应充分肯定“去产能”已有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现在煤炭行业的回暖是不是猛了一点?这个特征所带来的在下一个阶段可能的不良影响是什么?一个大起之后很容易出现的是过了一个临界点,便跟着是大落。我们不希望经济的运行是这样大起大落式地打摆子,行政手段为主最容易造成这样的“打摆子”。经济手段为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制度框架迟迟不能建立,那么政府调控就是从一端摆到另外一端,这样的一些经验教训,非常值得认真总结。
房地产“去库存”亟须对于“分化”的情况分别施策
贾康说,人们普遍意识到,去库存主要针对的首先是房地产,而房地产现在的情况是什么?一定要有结构分析。从大面上说,房地产现在叫做“冰火两重天”,而所说的房地产的去库存,绝对不能施加于“火”那一面。“北上广深”早已火得一塌糊涂,它还去什么库存?需要赶快组织有效的供给,缓解这种供需矛盾。大量的二线城市,原来曾经更多的感觉是“冰”的压力,现在开始转成“火”的压力了,也要赶快借鉴现在一线城市的一些做法以及一些教训,要有提前量地提供有效供给。相匹配的基础性制度的供给问题,一定要提到日程上。比如,中央所要求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个方针怎么跟现实对接已经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所以,房地产去库存,现在真正要抓住的主要是大量三四线城市即“冰”的这方面怎么去库存的问题。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又必须注意不是简单依靠现在已有的商业性消费信贷支持,就可以如愿达到去库存目标的,因为三四线城市最值得争取的住房主体是所谓“农民工”,未来几十年,我国还要有约4亿人从农村到城镇来定居,一开始他们被称为农民工,是因为户籍还在农村,但是需要在城镇中“住有所居”地形成与他们的需求所对应的供给,最主要的部分不是一般商品住宅——他们的支付能力大多还对不上而是低价的共有产权房或者公租房,要把这样的供给在现在的存量基础上提供出来,就一定要使用政策杠杆。
所以,这又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在全局的去杠杆、控制杠杆的同时,还必须或不得不处理好“政策性加杠杆”怎样合理解决的问题,这才能如愿地在三四线城市真正使一大批农民工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供给的共有产权房,而且在他们支付能力更低下的时候,对应的则只能是公租房。这样如做得好,确实可以把一些我们的房地产库存,从原来的“存”的状态转为“用”的状态。
降成本方面政府的职责是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
关于“降成本”,贾康坦言,很显然,对于企业自己可以降低的成本来说,不用政府太操心,政府只要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企业会千方百计把事情做到极致,在“细节决定成败”的所有节点上去控制成本、降低成本。
从政府角度来说,真正需其发力的降成本,一定要针对制度性成本。在制度性成本里,税收上需要继续做好一系列可能的减税改革,但税收之外的非税收入这方面的成本,比如各种各样的行政性收费,以及我们社保体系的“五险一金”,还有降低的空间和必要。特别是隐性的成本,比如一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每个章后面跟着的都要有“打点”,这种隐性综合成本能不能降下来,绝对不是减税概念能覆盖的事情,一定是综合配套改革概念才能覆盖和解决的问题,要抓住这个实质。
补短板需要因地、因企、因行业制宜
关于“补短板”,贾康强调,需要清晰地注意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提高,在补短板方面的哲理和原则是非常鲜明的:一定是要解决结构问题,而这个结构问题在具体分析基础上的对策,必须在各地、各行业、各企业专门“对症下药”地形成,什么是其短板,怎么补?绝对没有一个笼统的拿来就可以套用的补短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这就是供给管理明显区别于需求管理的特点之所在:需求管理是非常清晰的指标单一、政府以调控做反周期操作的模式,而到了供给管理、供给侧的补短板,特别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行业制宜,一定要有高水平的特定解决方案的设计,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挑战。
贾康最后说,总之,按照中央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要求,关键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掌握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力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地去做“三去一降一补”,这样我们才真正走上了一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正路。在2017年中央所要求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我们十分需要进一步总结相关经验与要领,把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本质精神贯彻好。
㈧ 国家宏观调控的三种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请各举一例
经济手段:国家每年的税收
法律手段:经商上犯了法进行逮捕
行政手段:国务院出台相关的经济政策
㈨ 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有哪些
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道德手段。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而计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整的主要手段.
国家对市场经济干预、控制的手段以及干预的深度、广度,既与国情有关,也与市场经济发育成熟的情况有关。市场经济发育越是成熟,市场机制越是健全,市场体系越是完善,市场经济本身顺利运转的能力越强,国家对市场经济直接干预越少,与此相反,直接干预的越多。西方发达国家一般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对市场进行干预。
经济手段主要一般有四个方面,财政调节、信贷调节、价格调节及汇率调节。
1、财政调节,是指用财政政策来调控国民经济,具体地说,就是用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的财政政策来调控。但是我国去年使用的是稳健的财政政策,也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中性财政政策。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积极的财政政策功成身退,政策转型实属必然”。
2、信贷调节,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政府管理金融的机关,通过银行的信贷活动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济行为,调节经济关系。一般情况下,当企业紧缩投资,可能降低经济增长速度时,政府应采取放宽贷款的措施;而当企业投资过热,增长速度可能超过国力,当供给过多时,政府则应压缩投资信贷额来抑制投资。
3、价格政策,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就是运用价值规律进行的调节,而且是以健全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管理体制为前提,注重价值规律的调节。
4、汇率政策,是指通过调节汇率来影响本币与外币的兑换关系,进一步影响国际经济关系和国内经济关系。我国多年来一直通过汇率政策保证人民币的稳定与坚挺。亚洲金融危机之时中国依然顶住压力,做到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经济手段归纳起来有两方面的功能,即松和紧。松是指促进银根松动的措施,如减税,增加财政支出,增加信贷支出等;增是指使银根紧缩的措施,增税,减少财政支出和信贷支出等。这些都是我国在不同的经济时期,实现宏观调控的不同经济手段。
我国目前的市场还是非常不发达的初级市场,也可叫做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宏观调控的手段应适应中国国情,除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财政及信贷等方面的调节外,还应注重必要的法律手段、计划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调控经济,就是通过法律规范等行为准则规范经济活动主体行为和政府部门管理经济的程序,以规范经济活动,保护经济正常运行。国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实现方式主要应有相对于微观市场经济而言的间接和直接两类。间接方式主要是通过计划、利率、价格、财政、税收等手段来引导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结构,速度等,从而间接作用于和规范微观市场经济各主体的行为,如各种经济引导法法律规则;而实现宏观调控的直接方式则是通过以法律形式制定微观市场经济运作中对各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监管规则而直接作用于微观市场经济关系,比如反垄断法律规则,各专业市场的主体行为规则等。我国宏观调控的法律主要是经济法,并有专家称经济法就是中国的宏观调控法。
计划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主要是指国家行政部门依照法律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管理。计划经济里也有市场,市场经济也有计划,这已是普遍得到认可的观点。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制定宏观指导计划,已是我国宏观调控中不能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行政手段的运用已逐步减弱。但是我国市场经济并非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是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行政手段的运用并非人们的主观偏好,而是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离不开行政手段,但不是无限制的滥用行政手段。是政府凭借政权力量,运用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
参考资料:雅虎知识堂
㈩ 缩小贫富差距主要靠行政手段还是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确切的说这个问题应该是这样的:“市场经济为主体,国家宏观调控相调节”。一般是围绕这个思路进行的,你可以到网上搜下,有很多这样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