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佣金合同
外 贸 佣 金 合 同
甲方:(生产厂家)
乙方:(中 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和其他不合法问题,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2) 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乙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但乙方需要和甲方沟通并争得其同意。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甲方应严格按国家和国际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4)为方便乙方联系业务,甲方需要及时提供除乙方本职以外的所有便利,货款达到甲方帐户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开展下一步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只承担自己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上网费,路费,自己的饭费,招待费,其他一切费用都由甲方承担。
(6)乙方只负责联系客户,签定合同,其他所有工作都由甲方完成。
(7)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凡是乙方为甲方联系的客户,甲方不能不通过乙方而直接和乙方联系的客户签定合同,一旦乙方发现,甲方除了支付该合同相应的佣金给乙方外,甲方还需要支付销售额的5%作为罚金支付给乙方。
(8)若销售合同在佣金合同结束之前签定并收到客户定金,而生产或此销售合同的终止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执行,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此销售合同中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9)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前,乙方在甲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下,不得随便将订单转移到别的工厂;在佣金合同期满之后,甲方如果想跟乙方所联系的客户直接联系业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协商方可。否则甲方需要继续按照佣金合同所规定的佣金率支付所发生业务金额相应的佣金给乙方。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3%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
在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签定合同并收到定金后,甲方应支付总佣金的30%给乙方,该供应合同在收到客户的大部分余款后的5天之内支付余下的佣金给乙方。(若在收回余款时,由于银行费用或其他的一切原因而造成与实际应收货款相差,范围在300美金或300美金之内,甲方不得因这个问题而拒绝支付或拖延支付乙方佣金)。若为全额信用证,则在甲方收到货款后,5天内支付总佣金给乙方,其他同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关于销售合同中止问题
在乙方联系好业务并开始生产和采购后,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中止了乙方与外国客户的销售合同,则甲方要承担国外客户的损失,并还要继续支付乙方该笔销售合同应得的佣金。若是由于国外客户的原因造成合同的中止,则甲方不支付乙方的佣金!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和后果!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贰』 境外承包工程下可以付境外佣金吗
都可以 涉外工程很多都是设计采购施工一体的,怎么会没有货物的问题呢
『叁』 国外代理人起草的英文佣金协议:恳请精确翻译
Commission payments are valid as long as the business exists between A and B Corporation.
只要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作一直存在,佣金将永久有效。
Commissions are always calculated on up to and beyond basis and not total amounts of a cumulative value. (Each deal separately).
佣金将一直以相当于或者内高于基本的方式计容算,而不是累积加总。(每笔业务单独计算)
人工翻译。觉得满意就采纳吧
『肆』 付国外客人佣金是合同金额的20%,应该怎么办
银行不管的,你们按合同执行,只要不吃亏,就帮他们办了吧。。。以后还有订单给你们时,你们报价可以略高出一点,毕竟这个客人吃的差价够大的呢。。。
银行一般不会干涉,你的材料齐全即可办理。。。若是地方小银行非要出妖蛾子,可以通过其它方法汇给客人。。。或其他单独与这个客人签订的订单,可以多付汇一些,也是可以的。
『伍』 关于进口佣金
对于佣金的处理: 出口是冲减销售收入,进口是增加成本.控制比例是5%之内.
根据新的所得税法规定,非居民企业,或者外国个人,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的,需要交纳所得税,你们需要代扣代交,你们有这个义务.
代上合同,在银行就可以直接兑付.
『陆』 怎么支付给境外公司佣金,要哪些资料
支付给境外个人出口项下的佣金免个人所得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发生地在中国境外的所得不在征税范围之内,故境外个人取得的发生在境外的佣金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单位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而得出的结论。因此,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提供的劳务要根据劳务发生地原则进行判断,其是否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它没有像企业所得税表述的那样清楚。
下面看一下上述论断的税法依据,这个依据是靠推断出来的。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本条的解读讲的通俗一些:假如: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中国人;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是指外国人,这样的解读从税法角度不一定非常准确。中国人、外国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怎样情况下的所得算是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请大家思考。)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是指外国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请大家思考,怎样情况下的所得算是从中国境内取得的。)
对《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从中国境内或境外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此予以解释: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说的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说的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根据这一条的解释: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是指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那么怎么样的情况是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或境外所得,为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又进行了解释: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至(五)省略。
(根据这一条的解释: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这就是说,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所以,该所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理解对不对。)
依据上述规定,若拟签订合同的境外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人士,俗称外国人),履约发生地是在中国境外,其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在中国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可知,境外企业或个人在境外为境内企业提供各种劳务(包括佣金)境内企业不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但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柒』 我们公司付海外客人佣金,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资料啊我是中国银行的!谢谢
需提供的资料:
1.支付佣金的书面申请;
2.出口合同;
3.佣金协议(需注明对应的出口合同号码、收汇金额、佣金比例等);
4.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正本,银行要在正本上盖上“佣金付讫章”;
银行审核要点:
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2.对出口项下单笔不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超过上述比例但未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由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超过上述比例和金额的佣金售付汇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佣金的额度有规定的,单笔超过合同总金额10%或者虽未超过上述比例但超过等值10万美元的佣金售付汇,必须经企业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捌』 与国外客户签合同销售货物,但货物送到国内最终客户手里,而且款从境内物流公司收,付国外客户佣金,能付么
是的,是有水单一说,你可以通过财务去查寻贵公司的指定银行帐号及收汇清单,这一过程还涉及到出口收汇核销的内容,比较复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