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老师,销售佣金为啥是增量成本
销售人员取得合同即发生佣金,没有取得合同不会发生佣金,所以说销售佣金是增量成本
『贰』 财务管理。求大神帮我解释一下这道题的增量收入和增量成本是怎么算的啊看不懂这个答案
他这个增量收入有点绕,实际上你可以这么理解:工厂产量是最大40万台,如果按国内销售,他肯定只生产36万台,产生的收入是36万*50=1800万元;如果接了外贸单,你工厂产量不能增加,意味着他只能在国内以50元卖掉30万台,剩下10万要给外贸,这样产生的收入是30万*50+10万*40=1900万元,即实际增量收入就是1900-1800=100万元。这样好理解吗?
2.增量成本同理,如果只卖国内就生产36万台,成本不变。现在多个外贸单,即可以顶能生产40万比只卖国内36万,实际上就是增加了4万台成本,而固定间接费用是不变的,意味着不管你一年生产多少台都是固定不变的,1台与36万,还是40万台台没关系,即只有4万的增量成本(材料人工等)132万元。
『叁』 会计实务中的成本如何核算
1.不分别设置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两大科目,将其合并为一个生产成本科目,不再按产品设明细账,直接设原材料、工资薪酬、动力费用、制造费用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大项费用进行归集。因为中小企业经营范围比较小,生产产品的工艺和产品结构及所耗原材料基本相同,除了主要原材料能归属到具体产品外,其它项目不宜归属到具体某一产品,其实核算到产品反而失去真实性。但当所用原料及所产产品区别较大,达到重要性原则,往往可以单一产品设明细帐;也可不设置,而以成本核算表代替。
2.原材料范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只把产品构成比例较大的几种做为原材料,把非主要的原材料提前进入了成本,这样既能降低工作量,也符合会计原则重要性原则。对生产车间月末已领未用的原材料,酌情处理:若价值较低,归入当月即可;若价值较高,按照实际领用实用部分计算成本。
3.中小企业因车间划分不明显或虽明显但传递手续不完全,制造费用科目很难按车间设明细账,只好直接设机物料、修理费、折旧等几个二级明细科目对车间费用进行归集。同时因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多参加生产管理,对这种由管理人员参与且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而无法确定是车间费用还是办公费用而往往直接归属到办公费用内,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月底不先进行分配,而是转到生产成本科目后往往是已销产品和库存产品之间统一分配。
4.废品损失只在管理上做处理,不单独做成本核算,企业一般是按存记耗,按已销售数量加库存成品计算生产数量。
5.若管理上或生产工艺上非常有必要,设自制半成品科目。否则不设。
『肆』 销售佣金算入合同取得成本时不能当做销售费用算营业利润吗
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伍』 合同取得成本什么情况下能够收回
1,按照最新的税法规定:签订购买合同缴纳的印花税不计入成本,而是管理费用。 2,在税金中,只有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才计入货物成本。
『陆』 资产金额如何确认
选项C。设备10万作为固定资产,软件6万作为无形资产,销售人员佣金4万属于取得合同的增量成本,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柒』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最后要转入主营业成本吗
根据财会(2017)22号的规定(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一)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二)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特别说明:
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履约成本即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劳务的投入成本,在成本发生时应通过“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开发成本”、“工程施工”等科目进行核算,完工时转入“库存商品”、“开发产品”等资产,销售时再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合同取得成本是指签合同的差旅费、销售佣金等,签合同的差旅费应记入“销售费用”核算,销售佣金应先记入“生产成本”等科目核算,再转入“库存商品”等资产,如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记入“销售费用”核算。
『捌』 增量效益与增量费用
改扩建项目的经济评价主要是计算该项目在原有基础上扩建后所带来的效益增量和费用增量。为此,关于效益和费用增量值的计算就成了改扩建项目经济评价的关键,往往采用“有无对比”法进行计算。由于油气田改扩建项目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进行增量效益和增量费用计算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a)和现状相比,“无项目”情况下的效益和费用在计算期内可能增加,可能减少,也可能保持不变。必须有根据地预测这些趋势,以避免人为地低估或夸大项目的效果。
(b)“有项目”与“无项目”两种情况下的效益与费用在计算范围、计算期上须保持一致,具有可比性。一般应以“有项目”的计算期为基准,对“无项目”的计算期进行调整。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在一般情况下,可通过追加投资(局部更新或全部更新)来维护“无项目”时的生产经营,延长其寿命期至“有项目”的计算期,并在计算期末将固定资产剩余价值回收;另一种是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追加投资以延长其寿命期,在技术上不可行或经济上明显不合理,这时应使“无项目”的生产经营适时终止,其后各年的现金流量均为零。
(c)对于可以与原有企业效益与费用分开计算的改扩建项目,如新建生产车间或生产线,新增一种或数种产品,其效益和费用与原有企业分开计算的,可视同新建项目,直接采用增量效益和增量费用计算增量指标。
1.增量效益的计算方法
由于改扩建项目目标的多样性及“无项目”的生产状况可能产生的变化,其计算工作比新建项目要复杂,增量效益的计算尤其复杂。
增量效益是“有项目”和“无项目”的效益差额。下面具体介绍增量效益的计算方法:
(a)单纯增加产量的扩建项目,其增量效益是增加产量的销售收入。“无项目”的产量可能会由于经营管理的改善而增产,也可能由于生产条件的恶化(如油气自然递减)而逐年下降。所以增加的产量不一定是一个定数。
(b)单纯增加产品品种(原有品种产量不变),其增量效益就是增加产品品种的销售收入。
(c)改变产品结构的项目(增加新产品,取代某些老产品),其增量效益是新产品结构的总销售收入与老产品结构的总销售收入之差。
(d)单纯为提高产品质量的项目,其增量效益为售价提高后与售价提高前的销售收入的差额。如果国家规定价格不变,可按同质量产品的国际价格计算。如无类似的国际价格,可将该产品因质量提高而节省的使用费用作为增量效益。
(e)单纯为降低成本的项目,其增量效益就是经营成本的节约额。
(f)停建后又再建的项目,其增量效益与新建项目的效益相同。
在实际操作中,改扩建项目的目标并不是单一的,往往在扩大产量的同时又降低成本或提高产品质量,甚至多种目标同时并存。因此,其增量效益就为“有项目”的总效益减去“无项目”的总效益。
2.增量投资的计算方法
增量投资也是“有项目”和“无项目”的差额,但有项目时要计算设备的拆除费及回收的价值。为简化计算,计算增量投资时无需核定原有投资的重估值,只计算新增设施及拆除旧设备回收的净价值即可。
停建后又按原计划或不按原计划续建的项目,其增量投资为增加投资加上原有设备、设施尚能卖得的净价值(或尚可利用的重估值)。
3.原有资产价值的确定
对于原有资产的利用,不发生产权转移时,则采用原有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涉及产权转移时,利用国家规定的企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资产重估,采用重估值。资产重估的方法如下。
(1)收益现值法
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合理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此方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
(2)现行市价法
参照相同或者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评定重估价值。该法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调整,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3)清算价格法
根据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评定重估价值。该方法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资产评估。
『玖』 合同取得成本什么意思最好是通俗易懂的解释一下
大白话就是为了得到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啥都算,乱七八糟的、没法在别的科目下账的都可以归于此类。差旅费啦,补助啦,用品啦等等都行。但要注意,合同没签订就不发生的费用不在此列,佣金啦什么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