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取消双轨制,实现汇率并轨
实现汇率并轨就是汇率完全由市场决定。
2. 解放初期美金汇率低的原因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了统一的货币──人民币。1949年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币汇率。四十多年来,在不同的时期,人民币汇率安排(exchangeratearrangement)有着不同的特点。
一、改革开放前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建国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50~1952)。由于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因此,对西方国家货币的汇率,最初不是按两国货币的黄金平价来确定,而是以“物价对比法”作为基础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建国初期人民币汇率制定的依据是物价水平,这是一种比较市场化的汇率安排。
建国初期,由于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我国物价节节上涨。如上海批发物价指数以1949年6月为100,到1950年 3月则上涨至2242.93。由于国内物价上涨、国外物价趋跌的价格对比关系,根据前述政策要求,我国人民币对美元汇价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旧人民币,调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元旧人民币,在一年零一个月的时间内,人民币汇价下调49次。至于和其他外汇的汇价,则是根据它们对美元的汇价进行间接套算的结果。
从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随着国内物价由上涨转变为下降,同时,由于美国对朝鲜发动了侵略战争,大量抢购战备物资,美国及其盟国接连宣布一系列对我“封锁禁运”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降低外汇汇价,以利于推动本国进口。因此,根据当时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国汇率政策的重点也由“推动出口”改变为“进出口兼顾”,并逐步调高人民币汇价。1952年12月,人民币汇价调高至1美元=26170元旧人民币。
这一时期,我国对外贸易对象主要是美国,对外贸易主要由私营进出口商经营。人民币汇率的及时调整,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保证出口的增长。
2.第二阶段(1953~1972)。从1953年起,国内物价趋于全面稳定,对外贸易开始由国营公司统一经营,而且主要产品的价格也纳入国家计划。计划经济本身要求对人民币的汇价采取基本稳定的政策,以利于企业内部的核算和各种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同时,由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的确立,各国之间的汇价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对稳定。再加上我国同西方工业国家的直接贸易关系和借贷关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货币汇率变动对我国人民币汇率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在国内物价水平趋于稳定的情况下,我国进行建国以来的首次币制改革。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新人民币,新旧人民币折合比率为1:10000。自采用新人民币后,1955年至1971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一直是1美元折合2.4618元新人民币。
1971年12月18日,美元兑黄金官价宣布贬值7.89%,人民币汇率相应上调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币。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政策采取了稳定的方针,即在原定的汇率基础上,参照各国政府公布的汇率制定,逐渐同物价脱离。但这时国内外物价差距扩大,进口与出口的成本悬殊,于是外贸系统采取了进出口统负盈亏、实行以进口盈利弥补出口亏损的办法,人民币汇率对进出口的调节作用减弱。
3.第三阶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解体,西方国家普遍实行了浮动汇率制。为了避免西方国家通货膨胀及汇率变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我国从1973年开始频繁地调整人民币对外币的汇率(仅1978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就调整了61次),而且在计算人民币汇价时,采用了钉住加权的 “一篮子”货币的办法,所选用的“篮”中货币都是在我国对外贸易的计价货币中占比重较大的外币,并以这些货币加权平均汇价的变动情况,作为人民币汇价相应调整的依据。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价政策的直接目标仍是维持人民币的基本稳定,针对美元危机不断发生且汇率持续下浮的状况,人民币汇率变动较为频繁,并呈逐渐升值之势。1972年为1美元=2.24元人民币;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币;1977年为1美元=1.755元人民币。
自5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对外自我封闭,对内高度集权,直至80年代初,国家外汇基本上处于零储备状态,外贸进出口主要局限于社会主义国家,且大体收支平衡,国内物价水平也被指令性计划所冻结,尽管人民币汇率严重高估,但它并未带来明显的消极影响。
二、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安排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人民币汇率安排大致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1979~1984)。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从1981年1月到 1984年12月期间,我国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贸易外汇1美元=2.80元人民币;官方牌价即非贸易外汇1美元=1.50元人民币。前者主要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后者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且仍沿用原来的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随着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国相应调低了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使之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已调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币,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持平。
2.第二阶段(1985~1990)。在人民币双重汇率制下,外贸企业政策性亏损,加重了财政补贴的负担,而且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外国生产厂商对双重汇率提出异议。1985年1月1日,我国又取消了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重新恢复单一汇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币。
事实上,1986年随着全国性外汇调剂业务的全面展开,又形成了统一的官方牌价与千差万别的市场调剂汇价并存的新双轨制。而且当时全国各地的外汇调剂市场,在每一时点上,市场汇率水平不尽相同。这种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制一直延续到1993年底。其间,外汇调剂市场的汇率形成机制,经历了从开始试办时的人为定价到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过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物价上涨速度加快,而西方国家控制通货膨胀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况下,我国政府有意识地运用汇率政策调节经济与外贸,对人民币汇率作了相应持续下调。1995年8月21日,人民币汇率调低至1美元=2.90 元人民币;同年10月3日再次调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币;同年10月30日又调至1美元=3.20元人民币。
从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币放弃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做法,改为管理浮动。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币汇率适应国际价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币汇率再度大幅调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币。1989年12月16日,人民币汇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调,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币调至当日的4.7221元人民币。1990年11月17日,人民币汇率再次大幅下调,并由此前的4.7221调至当日的 5.2221元人民币。
从改革开放以后至1991年4月9日的十余年间,人民币汇率政策的特点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分别实施过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与公布牌价并存的双重汇率体制,以及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并存的多重汇率体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按市场情况调整,且呈大幅贬值趋势,这与同期人民币对内实际价值大幅贬值以及我国的国际收支状况是基本上相适应的;三是在人民币官方汇率的调整机制上,做过多种有益的尝试,如钉住一篮子货币的小幅逐步调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调整的方式,这些为以后实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奠定了基础;四是市场汇率的机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场汇率的调节作用在我国显得越来越大。
3.第三阶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国开始对人民币官方汇率实施有管理的浮动运行机制。国家对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改变了以往阶段性大幅度调整汇率的做法。实际上,人民币汇率实行公布的官方汇率与市场汇率(即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多重汇率制度。
我国人民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币官方汇率的有管理的浮动,其基本特点是,我国的外汇管理机关即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我国改革开放与发展的状况,特别是对外经济活动的要求,参照国际金融市场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动情况,对公布的人民币官方汇率进行适时适度、机动灵活、有升有降的浮动调整。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调低,但仍赶不上水涨船高的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
4.第四阶段(1994~2005)。从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1993年12月31日,官方汇率1美元兑换人民币5.8元;调剂市场汇率为1美元兑换人民币8.7元左右。从1994年1月1日起,将这两种汇率合并,实行单一汇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定为1美元兑换8.70元人民币。同时,取消外汇收支的指令性计划,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度,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和流通,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改革汇率形成机制。这次汇率并轨后,我国建立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兑美元汇率趋稳,并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外汇管理体制相继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我国政府承诺:在2000年之前,将实现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
事实上,1994年我国已开始实行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的可兑换,并已削除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中的绝大多数限制,如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重汇率安排已完全废除,而绝大多数经常项目交易的用汇和资金转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后仍保留的经常帐户下非贸易非经营性交易的汇兑限制;1996年 7月,又消除了因私用汇的汇兑限制,扩大了供汇范围,提高了供汇标准,超过标准的购汇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核起初后即可购汇;1996年7月1日,我国将外商投资企业也全面纳入全国统一的银行结售汇体系,从而取消了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后尚存的经常项目汇兑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致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国将不再适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14条第2款所规定的过渡性安排,并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将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8条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义务,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从此不再限制不以资本转移为目的的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不再实行歧视性货币安排和多重汇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郭树清指出,根据中美1998年签订的有关协议,中国承诺将扩大人民币弹性。因此,如果现在中国选择钉住其它币种或采取一揽子货币联系汇率制度,不但会违背承诺,还是一种后退。增加汇率弹性是现实的选择。中国现阶段仍将以稳定汇率为主,同时用足每日3‰的汇率浮动区间,使市场逐渐适应汇率波动。今后将采取措施,提高人民币汇率生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调整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结汇制度。
三、人民币汇率安排的新阶段
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05〕第16号文——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相关事宜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
(2)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
(4)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5)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市场发育状况和经济金融形势,适时调整汇率浮动区间。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篮子货币汇率变动,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的正常浮动,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这一次的人民币汇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弃单盯美元,改盯一篮子货币,以建立调节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更富有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从此次人民币短期升值来看,这将有利于缓解国际收支失衡的巨大压力,同时,释放人民币潜在的升值压力,并能淡化人民币兑美元的国际矛盾。从长远战略来看,人民币汇率新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推进人民币汇率安排的市场化改革进程,最终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实现可兑换创造渐近条件。
3. 为什么1981年要实行汇率双轨制。。谢谢~
1.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认真分析了造成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之间显著差距的原因。为了缩小这种差距,发展对外经贸关系就要以出口换汇、以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装备为目的。邓小平同志的指示为新时期外贸的发展在政治上、体制上解放了思想,打破了“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禁锢。而随之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则全面吹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号角。至此,利用外资,努力发展对外贸易成为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2.国内关于“举借外债”的争论。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和“出口创汇,大力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思想的引导下,“大力鼓励出口,保持较多外汇储备”成为了当时汇率政策的首要目标。然而,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所执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币汇率的长期被高估极大地破坏了出口企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囿于生产力水平的发展,我国出口产品多以资源和初级产品为主,价格较低廉,无法满足出口创汇以进口设备的需要。“六五”计划所拟的许多大项目都需要大量的外汇以大规模地引进国外先进设备,但在26.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面前,显得捉襟见肘。面对这样的局面,一部分决策者开始考虑吸引外资或者举借外债,但在“既无内债又无外债”思想的长期束缚下,此观点很难在国内领导和干部中达成共识,是陈云同志明确指明了方向,他说:“从长远来看,现在我们的外汇不是多了,而是紧了……现在一定要抓紧组织出口货源,原则是国内销售让出口。至于国内销售可以压缩一部分,切实保证出口换汇。”
3.外贸体制改革与机构调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1979年,我国开始进行外贸体制改革,具体改革方案有以下三个方面:(1)整合外贸管理机制。我国的外贸管理部门原来分为四个部分,即: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和外资管理委员。至1979年7月统一合并为——对外经济贸易部。(2)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即进出口企业和其他外贸单位将收入的外汇一律按照统一的价格卖给国家,国家按一定的比例拨给相应的外汇留成。(3)放开搞活、权力下放,将外贸经营权分散到各部委及其所属的外贸公司;允许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有外贸经营权,允许各地纷纷成立外贸公司,甚至出国门到外国设立分支机构。
4.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形成背景
1994年以前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民币汇率由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需要,改革开放前我国的汇率体制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单一浮动汇率制(1949~1952年)、五六十年代的单一固定汇率制(1953~1972年)和布雷顿森林体系后以“一篮子货币”计算的单一浮动汇率制(1973~1980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改革开放新时期。为鼓励外贸企业出口的积极性,我国的汇率体制从单一汇率制转为双重汇率制。经历了官方汇率与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存(1981~1984年)和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1985~1993年)两个汇率双轨制时期。其中,以外汇留成制为基础的外汇调剂市场的发展,对促进企业出口创汇、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支平衡和中央银行调节货币流通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人民币双轨制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一方面多种汇率的并存,造成了外汇市场秩序混乱,助长了投机;另一方面,长期外汇黑市的存在不利于人民币汇率的稳定和人民币的信誉。外汇体制改革的迫切性日益突出。1994~2005年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改革外汇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货币。”1993年12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具体包括,实现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价格并轨;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留成,实行结售汇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交易市场等。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买卖外汇,银行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形成市场汇率。中央银行设定一定的汇率浮动范围,并通过调控市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1997年以前,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海内外对人民币的信心不断增强。但此后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为防止亚洲周边国家和地区货币轮番贬值使危机深化,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主动收窄了人民币汇率浮动区间。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步减弱,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外汇管制进一步放宽,外汇市场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为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
党中央、国务院于2005年7月21日出台了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改革的内容是,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对汇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测算,人民币对美元即日升值2%,即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两个多月来,人民币汇率制度有序过渡,平稳运行。
5. 解释一下人民币双轨制
人民币双轨制即是人民币汇率双轨制。
1979年我国的外贸管理体制开始进行改革,对外贸易由国营外贸部门一家经营改为多家经营。由于我国的物价一直由国家计划规定,长期没有变动,许多商品价格偏低且比价失调,形成了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差悬殊且出口亏损的状况,这就使人民币汇价不能同时照顾到贸易和非贸易两个方面。为了加强经济核算并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需要,国务院决定从1981年起实行两种汇价制度,即另外制定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并继续保留官方牌价用作非贸易外汇结算价。这就是所谓的“双重汇率制”或“汇率双轨制”。
1980年人民币官方牌价为1美元=1.5元人民币。从 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间,我国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贸易外汇1美元=2.80元人民币;官方牌价即非贸易外汇1美元=1.50元人民币。前者主要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后者主要适用于非贸易外汇的兑换和结算,且仍沿用原来的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的计算方法。
“双轨制”汇率:企业的出口收汇被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必须按较低的官方汇率上缴国家,余下部分可按调剂市场汇率售出或可自行根据市场供求信号进口盈利商品
6. 90年代至今人民币汇率变化历程
下表列出了1971年至2015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变化:
注:年平均值,1美元兑换人民币金额。特别说明:1949年-1952年采用浮动汇率换算,53-71年都是2.462。
率是指一国货币与另一国货币的比率或比价,或者说是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汇率变动对一国进出口贸易有着直接的调节作用。在一定条件下,通过使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即让汇率下降,会起到促进出口、限制进口的作用;反之,本国货币对外升值,即汇率上升,则起到限制出口、增加进口的作用。
影响汇率变化因素:
(1)国际收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一国国际收支为顺差,则外汇收入大于外汇支出,外汇储备增加,该国对于外汇的供给大于对于外汇的需求,同时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则该国外汇汇率下降,本币对外升值;如果为逆差,反之。
需要注意的是,美国的巨额贸易逆差不断增加,但美元却保持长期的强势,这是很特殊的情况,也是许多专业人士正在研讨的课题。
(2)通货膨胀率。任何一个国家都有通货膨胀,如果本国通货膨胀率相对于外国高,则本国货币对外贬值,外汇汇率上升。
(3)利率。利率水平对于外汇汇率的影响是通过不同国家的利率水平的不同,促使短期资金流动导致外汇需求变动。如果一国利率提高,外国对于该国货币需求增加,该国货币升值,则其汇率下降。当然利率影响的资本流动是需要考虑远期汇率的影响,只有当利率变动抵消未来汇率不利变动仍有足够的好处,资本才能在国际间流动。
7.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双轨制
实行双轨制的原因:
1.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特别是 退休金“双轨制”,自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并延续至今。
2.双轨制是中国政府在“增量改革”阶段为改革价格体系而采用的一种过渡性定价方案。双轨制的形成是总结前段实践经验的必然结论,是调和多方利益后的博弈均衡结果。
3.双轨制为大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如政府官员)创造了一个寻租空间(通过价格差获利),使他们不至于因改革而失去自己原有的利益,从而得到了大部分当权者的支持,减少了改革的政治阻力。
拓展资料:
1.双轨制是“单轨制”的对称。涉外法定继承中将遗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规定不同冲突规范,适用不同实体法来处理遗产问题的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技术输入的审批在立法上所采取的原则。指通过技术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途径输入技术,依中国技术输入专门立法进行审批;以技术作为投资的技术输入,则依有关的外资立法进行审批。
3.退休金双轨制:
退休金双轨制(或称退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所谓“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用李玉和当年的那句名言说,机关事业单位退下来的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下来的养老金,是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道。
具体讲表现为三个不同:
一是统筹的办法不一样:企业人员是单位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则由财政统一筹资;
二是支付的渠道不一样: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上支付,而机关事业单位则由财政统一支付;
三是享受的标准不一样,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远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目前差距大概是3~5倍。
8. 什么因素导致1971年固定汇率体系的崩溃
从5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美国经济竞争力逐渐削弱,其国际收支开始趋向恶化,出现了全球性“美元过剩”情况,各国纷纷抛出美元兑换黄金,美国黄金开始大量外流。到了1971年,美国的黄金储备再也支撑不住日益泛滥的美元了,尼克松政府被迫于这年8月宣布放弃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价兑换黄金的美元“金本位制”,实行黄金与美元比价的自由浮动。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日本、加拿大等国宣布实行浮动。1973年2月美元进一步贬值,世界各主要货币由于受投机商冲击被迫实行浮动汇率制。
汇率制,不再承担维持美元固定汇率的义务,美元也不再成为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这标志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基础已全部丧失,该体系终于完全崩溃。
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运转与美元的信誉和地位密切相关,到20世纪60~70年代,美国深陷越南战争的泥潭,财政赤字巨大,国际收入情况恶化,美元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冲击,爆发了多次美元危机。大量资本出逃,各国纷纷抛售自己手中的美元,抢购黄金,使美国黄金储备急剧减少,伦敦金价暴涨。为了抑制金价上涨,保持美元汇率,减少黄金储备流失,美国联合英国、瑞士、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八个国家于1961年10月建立了黄金总库,八国央行共拿出2.7亿美元的黄金,由英格兰银行为黄金总库的代理机关,负责维持伦敦黄金价格,并采取各种手段阻止外国政府持美元外汇向美国兑换黄金。
60年代后期,美国进一步扩大了侵越战争,国际收支进一步恶化,美元危机再度爆发。1968年3月的半个月中,美国黄金储备流出了14亿多美元,仅3月14日一天,伦敦黄金市场的成交量达到了350~400吨的破记录数字。美国再也没有维持黄金官价的能力,经与黄金总库成员协商后,宣布不再按每盎司35美元官价向市场供应黄金,市场金价自由浮动,但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仍按官价结算,从此黄金开始了双价制阶段。但双价制也维持了三年的时间,原因是美国国际收支仍不断恶化,美元不稳;二是西方各国不满美国以已私利为原则,不顾美元危机拒不贬值,强行维持固定汇率。于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了请君入瓮的策略,既然美国拒不提高黄金价格,让美元贬值,他们就以手中的美元兑换美国的储备黄金。
当1971年8月传出法国等西欧国家要以美元大量兑换黄金的消息后,美国于8月15日不得不宣布停止履行对外国政府或中央银行以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的义务。1971年12月以《史密森协定》为标志美元对黄金贬值,同时美联储拒绝向国外中央银行出售黄金,至此美元与黄金挂钩的体制名存实亡。
1973年3月因美元贬值,再次引发了欧洲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风潮。西欧和日本外汇市场不得不关闭了17天。经过磋商最后达成协议,西方国家放弃固定汇率制,实行浮动汇率制。至此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完全崩溃,从此也开始了黄金非货币化的改革进程。但直至1976年国际社会间才了达成了以浮动汇率合法化、黄金的非货币化等为主要内容的“牙买加协定”。从法律的角度看,国际货币体系的黄金非货币化到1978年才正式明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1978年以多数票通过批准了修改后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该协定删除了以前有关黄金的所有规定,宣布:黄金不再作为货币定值标准,废除黄金官价,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黄金;取消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必须用黄金支付的规定;出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6黄金,所得利润用于建立帮助低收入国家优惠贷款基金;设立特别提款权代替黄金用于会员国与IMF之间的某些支付等等。
9. 人民币汇率双轨制度
双轨制的一方面是增加中国境内实行有步骤、渐进式的资本账户下可兑换的可能性,也就是鼓励在中国市场上活动的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最大限度的采用人民币结算,鼓励人民币资本的流动。同时提高中国金融体系效率,实行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计划、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计划,还包括各种有步骤的资本对外开放,最重要的是可以鼓励海外高质量的企业如苹果、IBM、英特尔到A股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股票,使得更多的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流出境外,也由此改进中国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资本的市场运作效率。
另外,还特别需要大力鼓励和推动外贸企业与境外贸易伙伴以人民币结算,不仅要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六个基本的城市实行人民币的结算,还要将较大的边境贸易省份也纳入试点范围,从而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我国货币当局可以与人民币跨境流通规模较大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当局签订协议,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欧元等国际货币,以提升周边国家和地区居民对人民币的信心。建设以香港为基地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作为我国资本项目尚没有完全开放之前的一个过渡性安排,以消除境外机构缺乏人民币投资与避险工具的障碍。为此有必要考虑由中国人民银行补贴针对外贸企业的人民币汇率调期服务,即以比较低的价格提供未来人民币收入按事先约定的汇率兑换为外币的服务,其目的就是推动有关企业以人民币结算。建立和完善跨境人民币资金支付清算机制,以转账支付代替现钞支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提供清算平台。
双轨制的另一方面主要是在香港证券市场的市场操作,香港完全可以较大力度地扩大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市场的规模,推行以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市场,利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不断扩大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资产的规模以及交易水平,从而努力在境外尽快形成与欧元证券和美元证券抗衡的人民币金融市场。这种逐步扩大的、以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交易,对于在条件成熟时的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这一措施,也可以在很大程度化解外资进入内地赌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同时,中国央行可以考虑在香港建立与当地资本市场规模相适合的人民币外汇交易市场,但是,这一市场的规模应该受到有效限制,也就是要规定参与交易者必须是人民币证券市场的交易者,而参与交易的额度受其证券市场的交易额度的限制,其目的是使这一市场不会对人民币政策造成主要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