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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去杠杆资产证券化

发布时间:2022-02-11 18:09:56

㈠ 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思考

率市场化的影响
利率市场化改革蕴藏着风险,也孕育着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留给中资银行的过渡期已为数不多,而能否用活利率杠杆,能否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银行资金,也是中资银行能否在未来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金融企业来说,利率市场化可能产生多方面的风险,它对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对国有银行经营的重大影响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有利于促进完善的金融市场的形成,为国有银行创造比较规范的经营环境。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培育金融市场由低水平向高水平转化的过程,最终形成完善的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品种齐全、结构合理;信息披露制度充分;赋有法律和经济手段监管体制;金融市场主体充分而赋有竞争意识。这些都将为国有银行的经营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促进了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变革。有利于落实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自主权,进一步确立银行的自主经营地位,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同时,利率市场化会使银行间、乃至金融业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只有银行的预算约束强,内部风险、成本控制制度健全,定价科学合理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这将迫使银行的经营机制发生根本性变革。

(三)银行利率风险和利率管理的难度加大。利率市场化将引起银行利率风险的扩大。利率变化对银行是有利还是不利主要是看资产和负债对利率的敏感程度,但是不管利率上升还是下降,利率缺口必然伴随着利率风险。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影响利率水平的因素众多,利率波动的频率和幅度大大提高,利率的期限结构也更复杂,与利率管制下相比,市场利率的波动对于银行经营的影响更大,利率风险的识别和控制更难。

(四)加大了银行的竞争压力和经营压力,利差缩小。利率市场化将加大银行的竞争压力,将导致市场份额的重新分割。银行间的竞争不再局限于对客户资源的简单争夺,而是扩展到与存款与贷款以及相关的中间业务领域。

(五)有利于商业银行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将导致银行传统主导业务的萎缩和非利差型业务的发展。利率市场化以后,银行为争夺存款,存款利率肯定会有一定程度的上涨,而为了争夺优质客户,其贷款利率又会趋于下降,银行传统主导业务的比重将会逐渐下降。利率市场化的主要意义在于促进金融创新,所有的经济主体都会得到创新带来的好处。利率市场化后,一方面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定价权加大,商业银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定价自主权,这在客观上为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提供了可能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大大上升,面临的竞争压力加大,这在客观上对商业银行从事金融创新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和压力。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持续有效的金融创新行为才能规避利率风险,为资产提供增值、保值的机会。

(六)有利于商业银行优化客户结构。利率市场化促使国有银行经营管理部门自觉关注贷款市场的运行趋势,根据客户与银行所有业务往来可能带来的盈利、客户的经营状况、银行提供贷款所需的资金成本、违约成本、管理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同的利率水平,在吸引重点优质客户的同时对风险较大的客户以更高的利率水平作为风险补偿,推动银行客户结构的优化。

㈡ 在资产证券化的浪尖起舞-中小银行资产证券化

前言

华尔街有句名言:“如果你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就将它证券化。”

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以给商业银行发起人带来诸多益处,比如转移风险、降低资本准备金、提高利润率、增强流动性和解决资产和负债的错配问题等等。资产证券化的浪潮已经席卷而来,对于中小银行而言,是选择乘风破浪还是随波逐流,主动出击还是在市场火热之后跟风?

▲ 资产证券化的多重益处

如今,资产证券化这个名词已经耳熟能详,信贷资产的证券化可以给商业银行发起人带来诸多益处。

资产证券化的过程可以帮助银行把资产转移出表,实现资产负债表的紧缩,从而降低资本金要求的基数,缓解资本金压力。同时,把资产通过证券化转化为现金后,银行的流动性也得到提升。借由证券化可以盘活银行的中长期信贷资产,调节资产和负债的期限结构,缓解资产和负债错配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而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助于银行贷款的风险得到市场化的全面定价。而对于部分期限较长的优质资产,银行也可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将其实现部分利润的兑现,并将回收的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提高资产收益率。

▲ 我国资产证券化进程的飞速发展

2014年之前,资产证券化还只是一个小众品种;根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2013年,全市场资产支持证券共发行279亿元,占主流债券品种发行规模的0.79%,而如今,截至2016年7月底,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已经达到3484亿元。

A方案:

顺德农商认购全部次级档份额,总共融资为优先A、B两档共计12.58亿元。发行信贷CLO的综合成本约为1%(其中包括评级机构费用、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律师事务所费用、券商承销费等)。

融资所得=发行规模-风险自留-发行综合成本=15.337-2.757-15.337×1%=12.43亿

总收益=融资所得×(1+投资年化收益率)+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2.43×(1+3.7112%)+15.337×(1+7.39%)-11.2×(1+5.45%)-1.38×(1+6%)=16.08亿

其中投资年化收益率按照2014年8月6日一年期国债收益率3.7112%计算。如此运作,使得顺德农商降低了12.58亿元的信贷资产规模,提升了资本充足率。同时获得了约4.8%的年化收益。

此方案下,顺德农商通过分级包装,自己认购次级档获得了超额收益。但对资产池有着严格的要求,绝大部分风险都是由自身承担。方案A明显适用于银行最为优质的信贷资产发行,通过ABS结构化的设计,来放大收益。同时,盘活存量资产,进行再投资,改善资产配置。而在利率下行的背景下,浮动利率发行的优先档利息随着基准利率下行,次级档可获得更高的收益。

B方案:

顺德农商按照监管要求的风险自留比例,认购最低发行总规模5%的权益层份额(次级档)。

融资所得=发行规模-风险自留-发行综合成本=15.337-15.337×5%-15.337×1%=14.42亿

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5.337×(1+7.39%)-11.2×(1+5.45%)-1.38×(1+6%)]×15.337×5%/2.757=0.89亿

总收益=融资所得×(1+投资年化收益率)+风险自留部分收益=14.42×(1+3.7112%)+0.89=15.84亿

此方案下,顺德农商可以获得相比A方案更多的融资额,同时在仅支出两百多万的情形下,即可实现信贷资产真实出售的需求。对比一下通道业务往往需要约1%的成本,且不说通道业务的合规性问题,完成15.337亿的信贷资产出表至少需要一千万。并且,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后实质性完成了风险和收益的转让。这对于亟待改善资产配置的银行而言十分重要。

▲ 普兰观点

宏观经济的下行使得企业的盈利能力减弱,银行贷款违约风险陡增;利率市场化使得银行存贷利差收窄,银行业的利润减少;资产荒的大背景下,银行的投资业务举步维艰。过去依靠存贷利差有恃无恐,如今的做法是依靠金融市场高杠杆率维持生计,未来则是依托资产证券化提高周转率。

由图可见,大型商业银行的总资产增速基本围绕着名义GDP增速波动。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总资产增速也持续下降。而农村金融机构却逆势扩张。这是因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负债端成本相对较高,存贷利差的缩窄大幅压缩了利润空间。只得通过期限错配、提高杠杆率来投资金融市场业务,保持利润增长。事实上,与之对应的是成倍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的扩表速度是大型商业银行的3.5倍。

对农村金融机构而言,尽快在金融市场部设专人专岗,研究、分析ABS产品,将其列为资产组合中的一项。不仅可以降低资产整体久期、提高周转率,而且可以获得比同评级债券更高的收益。同时梳理行内资产情况,研究资产支持证券产品的发行,盘活存量,优化资产结构。

㈢ 资产证券化的弊端是什么

商业银行为争取生存空间,提高竞争力,试图通过所谓的“金融创新”绕开管制,这直接导致了一系列的金融创新的出现,而资产证券化正是在监管与自由化博弈的大环境下被创新出来的。美国的次贷危机,本身是由于把次级贷款当作正常贷款,将其证券化,这肯定是要出问题的。美国银行业资产的证券化是美国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鼓励和支持的结果,而美国资产证券化监管的漏洞则是“次贷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前车之鉴,不可不察!

㈣ 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的利弊

适应利率市场化 国有商业银行需未雨绸缪
行政管理引发弊端(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建国以来,我国利率一直实行严格的行政管理体制。这种严格的行政管理利率曾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利率结构和传导机制上的弊端逐渐暴露,从而导致利率不能正确反映资金供求状况,对储蓄、投资没有弹性,不能对社会资金配置起基础性的调节作用。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如下:

金融抑制程度高、经济金融化程度底,金融资产结构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按照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货币需求者因交易、预防和投机动机而持有货币,这三种动机相对应的金融资产分别是:现金、存款和证券。三种资产中,对利率弹性最大的是证券,其次是存款,而现金无弹性。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初级阶段,经济证券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金融资产整体上对利率缺乏弹性。(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国民收入的要素分配制度缺乏应有的地位,利率既不是储蓄者收入来源关心的主要对象,也不是投资者分割的杠杆。

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明晰,预算软约束,是投资无利率弹性的根本原因。

利率决定是在政府行政规定下形成,因此,利率既不反映资金供求关系,也不能指导资金流向。

利率管理权限高度集中,储蓄、投资者以及金融中介无利率自主权。因此,储蓄、投资对利率弹性缺乏相应的制度基础。

金融深化和金融资产结构高度集中是利率市场化的金融环境:改革消费支出体制,实现消费市场化是利率市场化的微观基础;提高要素分配地位是利率市场化对分配制度的客观要求;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利率市场化的微观经济制度基础;减少政府行政干预、转化政府职能、放松利率管制、理顺利率关系,是利率市场化的宏观环境条件;建立市场规则,归还储蓄者、投资者和金融中介自主权是利率市场化的管理要求。

改革利弊条件剖析

从利率市场化改革国家的成功经验中,我们总结出: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充分有效的金融监管、完善的微观基础和完善的金融市场是利率市场化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改革既面临一些不利条件同时也具备一些有利条件。先看有利面:一是市场经济作为目标模式已经确立,利率作为经济杠杆为公众所认同;二是收入流程朝着有利于储蓄与投资社会分工发展;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成为既定目标;四是经济金融化趋势正在改善;五是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间接调控工具相继出台;六是居民对利率升降开始具有理性的心理预期;七是金融机构多元化、多样化处于发展和完善态势;八是企业多种筹资方式正在形成;九是资本要素分配朝其应有的地位发展;十是政府职能转变被列入经济改革的范畴等。

不利的方面:一是短期内资金求大于供、短缺现象不能有实质性改观;二是历史包袱过重,消化财力十分有限;三是既得利益集团可能造成昂贵的改革成本;四是市场法规有待健全,特别是司法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五是社会保障制度严重滞后,且缺少快速发展的财力等。

针对不利因素,我们应从企业、居民、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中央银行和金融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加速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进程,提升国有经济对利率的弹性;改革消费支出体制,使其市场化,成为利率市场化的个体微观基础;加快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进程,保持金融机构发展平衡;减少行政干预,放松利率管制,理顺各种利率关系,建立起以市场化为基础的见解宏观调控机制;提高经济货币化程度,扩大利率覆盖面,促进金融深化提升金融资产结构高度;建立富有弹性的有效汇率机制,使汇率真实有效地反映货币对外价格,使开放的外部经济影响及时反映到利率上。

在渐进改革中保持利率灵活管理

根据我国国情,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采取渐进式,分步骤进行(即先外币再人民币、先贷款再存款、先大额再小额),这样可以在整个改革过程中保持对利率的灵活管理。具体操作应按以下三个原则进行:

第一个原则是货币市场利率化优先。因为放松利率管制以后,中央银行仍然必须保持对利率的控制力,而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调控金融机构头寸、实现货币政策意图的主要场所。

第二个原则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应先于存款利率市场化。如果存款利率先于贷款利率放开,则会缩小存款机构利差,进而导致其经营状况恶化。而贷款利率先于存款利率放开则会加大存款机构的利差,进而改善其经营状况。如果存贷款利率同时放开,存款利率上升除了会增加存款机构经营成本外,还会加速贷款利率上升,造成金融体系的剧烈动荡。

第三个原则是大额存款利率市场化要先于小额存款的利率市场化。放开小额存款利率相当于放开了存款市场的所有利率。实际上,对小额存款进行利率管制以降低银行存款市场的竞争是许多国家长期采取的措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中央银行始终对利率和汇率信号保持足够的调控能力,并将资本帐户放开的时间表和利率市场化的时间表错开是极其重要的。

银行经营策略应顺势而为

世界上其他国家实行利率市场化初始之时,银行业大都面对净息差收窄,竞争加剧的形势。对此,银行业一般通过调整经营策略、提高服务收费、拓宽业务领域等手段增加盈利、提高竞争力。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初始也将面临同样的困境,我们可在借鉴国外银行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从以下方面调整经营策略:

努力扩大资金运用利差。随着国内区域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外资银行的进入,以及大型企业金融脱媒现象的增多,工商银行要在市场份额下降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利息收入,必须引用“中风险、高收益”的经营理念,把经营的重心由以往的大型企业转移到中小企业和个人上来,同时增大对不动产项目的融资,努力扩大资金运用利差。

大力拓展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是国有商业银行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国外发达国家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利息收入比重普遍达到30-50%,高的已超过60%,而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一般还不到10%,发展空间非常大。国有商业银行应通过价格创新影响客户行为、合理扩大收费品种范围、加快分销渠道的整合创新等谋求互动和双赢,加以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着力增大零售业务比重。扩大零售业务是国外商业银行90年代以来十分重视的战略内容,也是未来国内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一项内容。零售业务的增长不仅表现在资产运用方面,在收益构成上的表现也相当突出,对收益的贡献非常明显。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今后应该将零售业务作为一项重要业务来进行发展,尽快改变过去的运作程序和服务方式,树立以个人为中心的营销观念和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规律和特点,科学设计个人金融业务的运作模式及所采用的手段,以此增大其对收益的贡献。

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我国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已经引进国外的做法,将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给专门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尽管如此,国有商业银行现在不良资产的占比仍然很高。应在国有商业银行中积极推广通过不良资产证券化方式来处置不良债权的做法,永于创新,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成效。

实施服务全能化。服务全能化是增加收益战略的重要一环。国有商业银行要争取客户,就必须为客户提供全能化服务,通过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组织结构、提供电子银行服务,适应客户方便性、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服务的全能化,来实现收益来源的多样化和客户的多样化,从而有效分散经营风险,增加经营的稳定性。

强化内部收益管理。强化内部收益管理是商业银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收益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强化内部收益管理的重点是要提高毛利率和降低经费率上。首先,要吸取高利率时期利率大战的经验教训,经营上必须力求稳定把资金成本抑制到比市场利率更低,推行“低资金成本”的经营战略。其次,控制人工费、物件费,实行改善营效率的“低运营费用”的经营策略,第三,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及金融产品的价格(利率、手续费等)的确定,根据该客户的收益性及风险等来确定,实行“成本与风险相适应”的原则。

利率市场化是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其他改革,逐渐深化,最终要达成“利率调控在中央,利率决定在市场”的目标。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㈤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是什么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1、1996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先行放开,债券市场利率以及部分存贷款利率也随后相继放开。

2、1999年10月,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利率市场化。进行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至此,货币市场和债券利率已经基本放开,贴现率也在逐渐放开中。

3、2000年9月21日,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放开大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2003年11月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放开。(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大额后小额)。

4、2003年以后,不断扩大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存款利率的改革也在进行中。

5、2004年10月29日,不再设置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至此,我国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基本过渡到“上限放开、下限管理”的阶段;人民币存款利率则实现了“放开下限、管住上限”的既定目标。

6、2012年6月7日,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贷款利率调整为基准的0.8倍,7月5 日,将贷款利率浮动下限调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两次浮动区间的调整,拉开了利率市场化最后攻坚战的序幕。

7、2013年7月20日起,放开贷款利率下限,至此,对贷款利率的管制全面放开,接下来就剩存款上限了。

8、2014年11月12日,下调基准利率,人民币存款浮动区间改为基准利率的1.2倍。2015年4月10日,扩大到1.3倍,5月11日,扩大到1.5倍。当然,利率的市场化不只是扩大浮动区间,我国近来的一系列政策都是为日后的利率市场化铺路。

9、2015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存款保险条例》,银行一旦破产,储蓄额小于50万的储户由保险公司赔偿,这一条例的颁布告诉我们,存款也不一定是保险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为民营银行的发展铺路。

(5)利率市场化去杠杆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中国利率市场化的积极影响:

1、让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

金融机构采取了差异化的利率策略,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金融机构对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支持,融资变得多元化,促使金融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2、增加金融机构获利能力

贷款利率市场化以后,一些金融机构可能会上浮贷款利率,那么,就能够获得更多贷款利息收入,为银行增加更多获利能力。同时,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贷款的时候,可能会更加严格贷款条件,对于发展前景更好的中小企业优先贷款,这样也可以进一步减少不良贷款。

3、提高信贷质量

贷款利率市场化之后,金融机构会给优质客户创造更多收益,而使那些质量不高的客户收益下降,风险较大且信誉度低的客户将退出信贷市场。

4、更有效地吸引闲置资金。

利率市场化或再择机有序放开存款利率,存款利率市场化以后,可以更加有效地吸纳闲散资金,把社会上闲置的资金很好地利用起来,如果利率上涨,可以更加吸引大客户闲置资金,利率市场化以后,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点来决定利率,适当地提高存款利率,就可以在短时期内吸引到更多数量的闲置资金。

5、有利于信誉好的客户

利率市场化后,银行也更加严格审核贷款人的信用状况,信用好的贷款者将更多受到青睐,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存款利率一般会提高,贷款利率则会下降,老百姓将会得到更多的实惠,同时,促进信用体系向前迈进一步。

6、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

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之间竞争会增强,一些银行可能面临新的风险,为了维护整个市场稳定,或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

7、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服务的主力军,不再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设立上限,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自主定价,有利于统一各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政策,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环境,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创新与提高。

8、加速银行升级

利率市场化,资产定价将更加透明,商业银行利息差有利于竞争,经营模式转型压力增加,加速传统银行业务向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转变,促进银行进一步升级。

㈥ 利率市场化对美国银行业的冲击有哪些,美国银行也是怎样应对的

美国银行业如何应对利率市场化的冲击
王佃凯
上个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美国经历了两次石油危机,整个经济出现了滞涨现象。通胀高企使得货币基金迅速兴起,加速了银行存款的流失,金融脱媒的现象倒逼着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市场化过程开始于1970年,美国先后取消了不同额度的大额可转让存单和定期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允许部分期限的储蓄存单利率与国库券利率挂钩。1986年,随着存折储蓄账户利率上限的取消,所有的存款利率限制均被取消。除住宅贷款、汽车贷款等极少数例外情况,贷款利率也无限制,美国利率市场化宣告全面实现,前后持续了16年。
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在利率市场化的初期,银行的资本成本开始上升。虽然利率管制的放开,增强了银行存款的竞争力,但是由于金融市场投资渠道的拓宽,银行也面临激烈的资金竞争,使得银行资金成本出现上升。另外在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经济出现经济增速放缓的迹象,信贷需求萎缩影响了银行的定价能力,银行贷款利率的平均降幅超过了存款利率的降幅,导致银行的存贷利差变窄。各家商业银行都碰到了经营环境恶化、业绩下滑的情况,出现了大量中小银行倒闭的现象。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美国银行业纷纷采取了应对措施,其中比较一致的做法有:调整风险偏好、提高贷存比和高收益贷款比重,特别是高风险高收益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不断提升。伴随利率市场化,随着美国的综合化经营管制逐步放松,美国银行业通过综合化经营,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美国在利率管制时期,非利息收入占比长期低于20%,而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伴随着金融创新的加深,银行不断加强表外业务的发展,非利息收入占比逐渐上升,从1979年的18.25%上升至2000年的43.11%,而净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从1979年的81.75%下降至2000年的56.89%(见图1)。通过加强业务创新,调整业务结构,美国银行业的资产利润率从20世纪70年代的1.3%,上升到上世纪80年代后期的1.67%,提高约30%。由于充分利用利率市场化契机,培育出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美国银行业不仅没有受到削弱,反而更具盈利能力。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一些大型银行的表现尤为突出,但是不同银行的应对策略又不完全相同。
花旗银行:银行零售业务
在上个世纪70年代前期,大多数商业银行尤其是大银行,都认为零售业务无利可图,因而都不重视这一块,没有一家银行的市场份额能够超过10%。但是花旗银行决策层认为当时流行的大额存单和商业票据已成为一个非常不可靠的市场,银行需要找到更加稳定、更加可靠的资金来源。从那时开始,花旗银行逐步重视零售银行业务。1975年年初,花旗银行做出一个历史性的重大决策:将零售业务与批发业务分设,大力发展零售业务。独立分出的零售业务在发展初期相当艰难,1975年该行零售业务只在11个国家的500家分支机构开展,有100亿美元资产,200万客户,利润是零。1977年,花旗银行成立花旗信用卡银行中心,还率先启用了自己生产的全自动柜员机(ATM),并能够提供24小时全天候的银行服务,提出了“花旗永不休息”的广告宣传口号。这一业务创新改变了美国零售银行业的形象,客户备感友好与方便,从而使花旗银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花旗银行是最早利用信息和评估技术建立信用评分制度的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评分高低,可以比较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而且还可以根据客户的信用进行定价。到2000年,花旗银行零售业务已在41个国家通过1200个机构为2000万个账户服务,零售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约在60%左右。在整个90年代花旗银行的零售业务收入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成为该行业务增长最快的部分。
花旗银行建立了一个横跨五大洲的网络,在世界100个国家设有3400多个分行或办事处,运用了最先进的高科技针对每个市场的运作进行深入了解,透过花旗银行的环球网络,运用遍布世界各地分行或办事处的人力、管理及财力资源,从而为各个市场的特殊需求提供最佳的方案。目前花旗银行为全球1亿客户包括为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服务。
富国银行:社区银行和小微企业信贷
富国银行在社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方面位列全美第一,是美国第四大财富管理机构,管理着1.3万亿美元的资产。富国银行推崇零售银行的商业模式,目前美国每三个家庭中就有一家是富国银行的客户,其9112个金融商店、12000多台自主设备和27000的雇员遍及美国大部分州,是美国本土最重要的银行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期间,富国银行总体上处于稳步增长状态,表现好于同期美国绝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经营性拐点。其中:总资产年均增长12.3%,净利润年均增长14.2%,利息净收入稳步提高,净息差都在4%以上(见图2)。
富国银行的业务特色中,最著名的就是社区银行。富国银行将主要的业务划分为社区银行,批发银行,财富管理、经纪和企业年金三个部分,近年来,富国银行的社区银行部门的收入和利润都占到公司的60%左右,是富国银行最为核心的部门。社区银行直接面对的是居民个人和小企业,这些客户的议价能力较低,银行可以通过低于大企业客户的利息获得这些存款。另外,由于附加有便捷和服务等优势,相比于其他对手,富国银行也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吸纳居民和小企业的存款。在资产部分,富国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提供了高额的利息收入,确保富国银行在资金的收入上领先对手。富国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创立于1989年年底,那一年富国银行设立小企业银行业务集团,专门服务于小企业客户,又设立了小企业贷款部,为年收入低于1000万美元的企业提供贷款。富国银行于1994年在零售银行业务部下创建“企业通”(Business Direct),采用简化流程向年销售额低于200万美元的企业提供上限为10万美元贷款。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富国银行现在已经成为美国最大的小微企业贷款提供者。中小贷款业务对银行利润的提升不只是利息收入,富国银行的交叉销售带来的更低的存款成本,更优质的零售客户和更多的中间业务收入。由于贷款需求稳定,经营活动与银行联系紧密,中小企业客户粘性要大于其他零售客户。富国银行中小贷款客户的平均年数为7年,优质的零售客户带来了包括投资理财、养老保险、交易汇兑等中间业务需求,能有效提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富国银行2002~2011年平均手续费收入占资产总额之比为3.23%,要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2.54%。
摩根大通:一站式对公金融
摩根大通是美国资产规模第一的银行类金融控股公司,投行、债券承销交易、资产管理包括对冲基金以及衍生品业务方面都位于美国同业前列,非息收入中自营和资产管理两项收入占比最大,2011年,分别占营业利润的14.5%和10.3%,是美国利率市场化后银行通过非利息收入提升利润的代表。摩根大通的企业贷款以大型企业信贷为主,增长较为平稳。与花旗集团、美洲银行这些以零售银行业务为主的商业银行不同,摩根大通60%的利润来源于对公业务。在全世界都聚焦于花旗集团的“零售银行服务”的同时,摩根大通却在利用它的“一站式对公金融服务”悄然超越了众多零售银行。所谓一站式对公金融服务是指除了为企业提供传统的贷款服务外,还提供贸易融资、资金管理、风险管理、银团贷款、结构融资、私募融资、高收益债发行、并购顾问、资本重组等产品和服务,从而建立了一个一站式的对公金融服务体系吸引大批企业客户。
摩根大通的前身之一是化学银行(Chemical Bank),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初期,化学银行成为杠杆融资领域的领军者,并建立起广泛的银团贷款分销网络,1993年以后化学银行又涉足了高收益债市场。1994年,在黑石收购全球最大的石墨电极生产商UCAR公司一案中,化学银行为UCAR公司提供并购及相关高收益债券发行所需的全部11亿美元资金,从而正式涉足高收益债市场,并标志着商业银行在大型收购案中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模式诞生。2000年化学银行再下一程收购了J.P.摩根,资产规模也上升到7000亿美元,成为当时的全美第二大银行。相比于其他银行,摩根大通更直接服务于企业客户的战略发展和投融资需求,通过为企业客户提供传统贷款之外的结构化融资安排和并购重组等顾问服务。以对公业务优势起家的摩根大通(化学银行),在收购了大通银行、第一银行、华盛顿互惠银行后,经营性净利润中平均38%来自于投资银行业务的贡献,12%来自于资金管理和结算托管业务的贡献,9%来自于中型企业商业银行的贡献,31%来自于消费金融部门的贡献,10%来自于投资管理及私人银行的贡献,对公业务合计贡献了60%的利润。摩根大通一直都是全球银团贷款市场的领军者,并始终保持着在高收益债市场的领导地位,从而奠定了公司在债券承销和收购兼并市场的领先地位,贡献了丰厚的投资银行收益(见图3)。
利率市场化改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经营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这意味着传统的经营模式会受到严重冲击,甚至是难以为继。商业银行必须采用新的经营模式,加快转型才能生存和发展。如果商业银行不能适应新的环境,就会出现经营困难甚至是破产倒闭。在美国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很多中小型银行甚至是当时的大银行,由于不能适应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新变化,而被迫选择破产或者被收购,1986年全美商业银行的数目超过了14000家,随后开始急剧下降,到2009年只剩下6000余家。随着银行并购的不断进行,银行的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但是利率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会面临灭顶之灾,利率市场化也充满了新的机遇,关键就在于各商业银行如何调整自己,把握好机遇。纵观花旗、富国、摩根大通等美国大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的表现,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银行正是通过经营方向的转变,业务结构的调整,寻找到了自身发展的优势,并且利用利率市场化的机遇,通过大量的并购活动才发展到目前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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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一)改革进程
确定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
1、 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九五”时期深化利率改革的方案》初步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思路。
2、 1996年6月1日,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实现由拆借双方根据市场资金供求自主确定拆借利率。
3、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同时放开了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利率。
4、1998年,将金融机构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由10%扩大到20%,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到50%。
5、1998年3月,改革再贴现利率及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和转贴现利率。
6、1999年10月,对保险公司大额定期存款实行协议利率,对保险公司3000万元以上、5年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实行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协商利率的办法。
7、1999年允许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最高可上浮30%,将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最高可上浮30%的规定扩大到所有中型企业。
8、2000年9月21日,实行外汇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放开了外币贷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
9、2002年,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信用社利率浮动幅度;统一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10、2002年3月,将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对中国居民的小额外币存款,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小额外币存款利率管理范围,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中国央行作了大量的放权工作:
1996年以后,先后放开了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债券市场利率和银行间市场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的发行利率;放开了境内外币贷款和大额外币存款利率;试办人民币长期大额协议存款;逐步扩大人民币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
2000年7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曾经公布:中国将用3年时间完成利率开放的整体计划,先放开外币利率,后放开人民币利率;先放开贷款利率,后放开存款利率。
2004 年1月1 日,央行再次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3 月25 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10 月29 日放开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上限,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 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实现了“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的阶段性目标。
2005年1月31日,央行发布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报告》指出,利率市场化最为核心的问题是变革融资活动的风险定价机制,让商业银行成为真正地买卖风险或定价风险的金融机构。具体来说,就是逐渐过渡到中央银行不再统一规定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水平,而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直接调控货币市场利率,进而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
2005年3月16日,央行再次大幅度降低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并完全放开了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目前,尚未进入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惟有存款利率的上限、贷款利率的下限和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等少数利率品种。
近期,央行行长周小川公开坦陈,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相较其他改革慢了一些,央行希望这个过程走得快一点,并且正在积极推动商业银行朝这个方向发展;而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条件越来越成熟,商业银行应该进一步学会对自己的存贷款价格做出决策。
(二)官定利率的缺陷

1.政府对名义利率规定较低的利率水平,虽然会刺激投资增长,但同时也会减少居民储蓄。
2.利率管制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如上所述,当利率受管制而处于较低水平时,投资者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一些原来无力借贷的低效率企业此时也可获得资金,这促使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而资本匾乏的发展中国家不恰当地鼓励了用资本替代劳动的过程,不利于发挥其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一国以不具优势的要素去替代优势要素,对其经济体系的效率而言是一大损失。
3.利率管制往往同时包括压低利率水平和信贷配给两项内容。对利率水平的人为压制的后果是极大地刺激了资金需求者对贷款的获取欲望,但信贷配给制则又使有限资金的流向局限于某一范围之内,对资金超额需求与有限配给之间的矛盾导致了金融黑市虽然是市场对管制短缺的一种自发反应,但是诸多缺乏法律保护的因素决定了它对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局面的破坏性;而信贷配给制度则诱发了频繁的“寻租”行为,加剧了社会腐败现象的滋生。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信贷配给并非完全依据政府产业政策,而是根据借款者的资金和信誉情况、私人交往或友谊,甚至是借款者支付回扣的多少来分配资金流向。这样一来就会使企业之间不惜采用一切手段去争取优惠的信贷资金而不顾企业内在价值的提高。
鉴于上述弊端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不断冲击,西方发达国家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在经历了利率管制所带来的发展期后,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解除利率管制,放松金融约束。在我国,对利率实行严格管制的弊端也已经日益凸现,并已严重影响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发展。为此,放松利率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三)中国现行利率体制问题的条线透视
1、利率形成的非市场化
在西方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中,通常情况下中央银行不直接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而是参照货币市场和宏观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通过制定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等,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全社会投资与消费的冷热。
但是,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利率的形成主要受制于政府的政治经济意图,政府不仅规定了利率的总体水平,而且还规定了各种利率的具体水平(即规定了利率结构),并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严格管制,使利率严重地表现为“非市场化”:何时需要调整利率、调整幅度多高、利率浮动范围多大,都由国家统一规定——这种利率管理模式实际上仍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各地都遵循统一的利率政策,不能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和资金供求状况的差异灵活发挥利率的调节作用,只能被动地执行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这种情况使得利率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产品的调节作用受到许多限制,并由此而削弱了我国分层次宏观调控的效果。
长期以来,从商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贷利率到居民、企事业单位在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从活期利率到定期利率,从短期利率到长期利率,都无一例外地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这就意味着无论银行的管理水平差别有多大,它们拿到市场上出售的产品价格都差不多。这则使我国的银行体系大多处于非竞争状态。而且由行政指令决定的利率一经确定下来,就长时间保持不变,不再调整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都必须规行矩步,奉命唯谨,严格执行政的指令性利率。这就使利率长期处于“死杠杆”状态并停滞在较低水平上缺乏主动灵活的调节机制。虽然按照央行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和基层行在一定幅度和范围内享有利率的浮动权,但在实际执产过程中,往往由于上级银行对利率浮动权限的截留,再加上地方政廉的行政干预,使得利率浮动权对于基层行而言往往有名无实,因而这就谈不上实行市场浮动利率了。
人民银行在确定利率时往往逾越资金的供求关系来制定利率水平,它不是根据社会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而是侧重于央行、财政、商行、企业和个人等方方面面利益的调整上,甚至把利率调整当作减轻企业负担及国有企业解困的工具。在理论上由中央银行依据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社会资金平均利润率、物价水平、企业与银行的盈利水平及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等经济指标确定,但这些指标有时候很难精确预测,有时也会带有一定的时滞效应,因此很容易产生信息失真情况。这些因素使得人民银行在确定利率时,主观上带有盲目性,难以真正体现市场均衡,从而对整个金融体系资金的运用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人民银行经常采用的是“试错法”,即先调整再看效果,不行再重新调整,这种调整因为加进了许多人为的因素,所以如果人的认识出现了偏差,其利率水平的确定就必然会出现错误。另外,我国利率的调整往往滞后于物价上涨,调节的方式是强制被动式,这种调节方式偏离了调节目标,割断了基准利率与市场利率的联系,极大地削弱了利率的调节功能,造成了利率水平确定的不科学。
迄今为止,我国的利率管理体制仍未从根本上摆脱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利率政策和利率改革很少考虑如何通过市场机制去引导资金流向、调节资金配置。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背弃了市场经济原则,难以通过利率手段去激励商业银行增加信贷供给,使实际利率的变动不能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从而改变资金需求量和需求结构,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自动地趋于均衡,既不利于资本形成数量的增加,也不利于资本形成质量的提高。尽管对于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来说,利率的变动直接关系其融资成本和预期利润率的高低,因而对其投资有较强的约束,但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投资则基本不起作用,而且国有企业的投资对利率的变化也缺乏应有的敏感度,而这三种投资主体的投资则占了整个投资的绝大部分,因而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现行的利率机制不利于金融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2、央行利率决策的非独立性
在中国目前的利率管理体制下,利率水平的决定、差别利率政策的制定等都由政府严格控制,表现出高度的计划性和封闭性。从表面上来看,利率水平是由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我国在调控利率方面似乎比西方发达国家更方便,用不着通过其他货币政策手段的操作,只要中央银行和国务院同意调整利率,就能实现利率目标,并导致实际经济变量对利率变化产生反应。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中央银行只享有一定比例的利率浮动权,缺乏操作利率杠杆的自主性,而商业银行则只能够执行现行的利率制度,基本上没有自由浮动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的《人行法》,我国真正的利率决策权即利率变动权,不在于管理国家金融事业的中央银行,更不在于直接经营金融业务的基层银行,而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具体来说,目前我国利率水平的决定是由货币政策委员会作出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计委、经贸委、财政部)和学术界等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总理任命,主席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货币政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货币政策的重大事宜和货币供应、利率、汇率政策等,向国务院提出建议。由此可见,中国利率政策的决定并非由中央银行自主作出,而一般是由企业主管部门、商业银行、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等各个利益集团经过多方谈判、博弃达到利益均衡的结果,其最终决定权在国务院。货币政策委员会何时开会、议题如何并未提前予以公布,对于决策的依据也未以公报的形式对外予以解释,决策的透明度不够,不利于人们分析研究未来利率变动的趋向。而且,由于有关方面在认识上更多注重的不是其经济调节功能,而是利率的利益分配功能,而各部门的利益往往又是矛盾的,因此这种协商在反复讨价还价中难以达成一致,出台的利率调整方案也往往错过了适宜的时机。如果考虑到利率政策以外的时滞,我国的利率调整更是明显滞后。显然,这种利率管理制度过于集权、僵化呆滞,无法反映市场资金供求实际变动的状况,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
利率随行就市、发挥利率杠杆作用的要求。
3、利率政策目标的错位
在我国现行利率制度存在的许多缺陷中,很重要的一个就是利率政策目标的错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利率作为经济杠杆的功能蜕化了,利率政策的目标不是为了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是服务于生产关系的调整。例如,对私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要高于对国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这主要是为了有利于促进私营经济的改造,有利于增强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对农村合作经济的贷款利率低于对国营经济的贷款利率,这是为了有利于促进农民走合作社的道路;对现金实行管理,对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贷款利率优惠,这是为了取缔商业信用,有利于将信用集中于国家银行,等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利率作为经济杠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利率调节的目标主要有三个:一是盯住通货膨胀,二是调节利益分配,三是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在这三者目标中,由于对利率杠杆优化资金资源配置的功能认识不足、手段不够,尽管在一定程度上也用于调节宏观经济,但决策当局最重视的还是把利率用于调整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调节利益分配,主要是权衡企业、银行、财政等部门的利益,特别是利率水平的确定总是服从于资金需求,首先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以控制贷款利率于低水平来减轻企业负担,因而其实质上就是把利率政策当作财政手段来使用,当作解决国有企业困难的工具——如 1996年下调利率就是解决企业的亏损问题。这种方法完全背离了价值规律及资金供求关系的要求,很难说有几分科学性。事实上,目前我国以降低企业利息负担为目标的利率调整方式,既不利于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也不利于国有经济部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只有从国民经济的整体状况出发考虑利率水平变动,利率才能发挥其作为间接宏观调控重要工具的作用。
在西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其中央银行利率变动的着眼点是整个宏观经济状况,如美联储的利率政策目标主要是维持社会供求平衡,避免经济衰退和通货膨胀,而并非针对“股市价格的上扬”,更不是企业的利息支出负担问题。
实际上,利率的政策目标从短期来看应该是调节经济变量,保持宏观经济的良好运行,从长期来看则应该转移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上来——如果将其用于调节经济关系和利益分配,就会像俗话所说的“斩不断,理还乱”。
4、低廉利率政策和制度效率的低下
在当代世界各国的发展战略和需求管理政策中,利率一直都在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利率通过直接影响储蓄、投资和货币需求,会极大地影响公共部门的收支,影响总需求、产量和就业,并会对国际收支差额发生重要影响。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国中,由于利率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主要是靠行政措施调节,因此利率高低的选择便成了决策当局一个重大的决策问题。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刺激投资和经济增长,采用将利率限制在低水平或者负实际利率的水平上的做法,并且长时期不变。
利率既然是金融商品的价格,那么就要同其他商品价格保持基本平衡。但从现实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我国的利率不仅管得太死、管理权限过于集中,而且为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直实行低利率政策。建国初期,我国以低利率支持国民经济的恢复是完全必要的,但以后在长期计划经济习惯势力的影响下,片面强调低息政策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忽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使得利率水平不断下降。如从1959年起,所有贷款利率的月息都降为6%,主要储蓄种类减为三种,其利率分别为卫.8%、3%、4%。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利率经过了多次调整,但这种调整是迫于通货膨胀的压力,而且调整的幅度也没有改变利率水平偏低的实质,致使在通货膨胀的背景下负利率现象一再出现——仅1985—1994年十年间就有6年出现负利率,1986年负利率高达一12.14%——而负利率的出现则又导致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行为的变更与扭曲。
随着利率管制所带来的弊害日益显现,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应该还利率以市场的本来面目。现行的逾越资金市场直接行政规定利率高低的计划利率管理体制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因而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实现利率形成的市场化,在整个社会资金的运动过程中,建立一个在国家间接调控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核心,以市场利率为主体的多元化的利率管理体制、利率形成机制、利率结构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
1992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中央银行按照资金供求状况及时调整基准利率,并允许商业银行存贷利率在规定的幅度内自由浮动。”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存、贷款利率上下限,进一步理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有价证券利率之间的关系;各类利率要反映期限、成本、风险的区别,保持合理利差;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利率为基础的市场利率体系。”这一改革安排,大体勾画出了我国利率改革的一个框架,是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指导思想。
(四)利率币场化的内涵及其延伸
1、利率市场化的内涵
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中央银行放松对商业银行利率的直接控制,把利率的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中央银行则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率、再贷款率以及公开市场买卖有价证券等间接调控手段,形成资金利率,使之间接地反映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种机制。简言之,利率市场化是指由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来决定利率水平,政府放弃对利率的直接行政干预。
利率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管理当局或中央银行利率管理的权限、范围、程度和总和措施及利率传导机制,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利率政策发挥作用的基础。利率市场化是相对于利率管制而言的。在利率管制情况下,利率由央行统一制定。各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根据资金供求和本身资金的运营情况自主地确定存贷款利率及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而在利率市场化情况下,利率则是由各个金融机构根据金融市场供求状况和央行的指导性信号,自主地确定利率大小和调整利率的时机,央行只是通过预定年度货币政策计划,制定和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进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及其他指导性窗口等,借助货币市场的内在运行机制,向金融机构传导央行的信贷、利率政策信号,从而间接影响到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
因此,利率市场化主要就是指发展中国家的利率管理体制在由国家制定井管制利率向央行管理下市场利率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逐步放弃金融压制,培育和创新市场主体,健全和完善金融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放松直至取消利率管制的一个动态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行在央行的计划指导和宏观控制下,利率由借贷双方根据资金市场供求状况来自主决定,从而形成央行管理下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市场均衡利率。央行的计划指导是指央行通过预定年度货币政策计划,制定和调整法定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再贴现利率等基准利率, 央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及其他指导性窗口等来对市场利率进行指导央行的宏观控制是指央行依据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 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金融监控。
利率市场化有着丰富的内涵,至少应包括金融交易主体享有采率决定权、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送择、中央银行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等方面的内容 :
1.金融交易主体享有利率决定权
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利率是货币金融商品的价格,由货币供给与需求的均衡所决定。所以,利率市场化的真正含义是指在利率管理机制上,要赋予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当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传统的集中指令管理,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决定权交给市场,由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来决定市场利率,市场主体可以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金融交易各自的特点自主决定利率。金融交易主体应该有权对其资金交易的规模、价格、偿还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条款进行讨价还价,讨价还价的方式可能是面谈、招标,也可能是资金供求双方在不同客户或者服务提供商之间反复权衡和选择。
2.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应由市场自发选择
同任何商品交易一样,金融交易同样存在批发与零售的价格差别。但与其不同的是,资金交易的价格还应该存在期限差别和风险差别。利率计划当局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对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进行科学的测算。相反,金融交易的双方应该有权就某一项交易的具体数量(或称规模)、期限、风险及其具体利率水平达成协议,从而为整个金融市场合成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利率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
3.同业拆借利率或短期国债利率将成为市场利率的基本指针
显然,从微观层面上来看,市场利率比计划利率档次更多,结构更为复杂,市场利率水平只能根据一种或几种市场交易量大、为金融交易主体所普遍接受的利率来确定。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同业拆借利率或者短期国债利率是市场上交易量最大、信息披露最充分从而也是最有代表性的市场利率,它们将成为制定其他一切利率水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市场利率水平涨跌的基本依据。
4.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间接影响金融资产利率的权力
利率市场化主要是为了解决利率的形成机制问题,即利率的形成应该由市场而不是政府或一国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来决定。但是,利率市场化并不排斥政府的调控作用,并不是主张放弃政府的金融调控,正如市场经济并不排斥政府的宏观调控一样,在整个利率管理中也仍有一定程度的国家控制和干预成分。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中央银行在放松对商业银行利率的直接控制的同时一般加强了间接调控,通过制定和调整再贴现利率、再贷款利率及公开市场操作等间接手段形成资金的利率,间接地反映货币当局的政策意图。例如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影响资金供求格局,从而间接影响利率水平;或者通过调整基准利率影响商业银行资金成本,从而改变市场利率水平。在金融调控机制局部失灵的情况下,可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行为进行适当方式和程度的窗口指导,但这种手段不宜用得过多,以免干扰金融市场本身的运行秩序。
在我国目前的状况下,利率市场化可被动态地看做是从现行单一的计划利率机制向国家宏观调控和限制下的市场利率机制方向变化的过程。其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市场机制在信用资金价格决定上的基础作用,由此形成以基准利率为中心、市场利率为主体,既有国家宏观调控功能,又具有市场自我调节功能的一种利率管理系统,从而调节社会信用资金供求,并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动。就利率市场化的政策定位而言,我国市场化的利率体系应形成以央行再贷款和再贴现利率为基准利率,以国债利率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础利率,以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利率为补充,由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决定的利率体系。
(五)利率市场化与市场利率
利率市场化从形式上来讲,是将利率的决定由政策实施的强制管制交还回市场,但就本质而言,利率市场化实际上是将利率作为一个重要的市场价格信号。研究利率市场化,离不开对市场利率这一基本概念的正确认识。
市场利率是一个与法定基准利率相对应的概念,是由资金供求双方达成的一种利率。市场利率是一种随行就市、完全放开的利率,与目前的银行利率相比它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客观性和灵活性。
首先,市场利率是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客观的、真实的反映,它具有自发地调节社会经济活动的功能.能不断地调整和实现社会经济结构的优化组合。其次,市场利率随着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而灵敏地发生变动,引导作为市场交易对象的货币资金按照价值规律进行运动,发挥其择优机制的功能,从而实现资金流动的高效合理性。市场利率的客观性和灵活性能为央行的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参照系,并可使央行的货币政策更加有效,更富有约束力。
市场利率作为由市场决定的利率并不取决于个别市场参与者的意志,而是取决于整个市场资金的供求关系。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如果市场竞争充分,则任何单一的经济主体都不可能成为利率的单方面制订者,而只能是利率的接受者。因此,市场利率是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利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利率是影响个别利率、确定个别利率的基准,个别市场交易中的利率并不一定是市场利率,而脱离市场利率的个别利率则不能算是市场利率。
现在人们对市场利率的认识往往容易进入误区,认为只要是市场上的利率就是市场利率,实行市场利率,就可以想怎么定就怎么定。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不被人们承认和接受、不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的个别利率,不能算作市场利率。当然,不同档次的借贷活动有不同的市场利率,而不同档次的市场利率又总要”以不同的个别利率体现出来,例如一年期贷款的市场利率是9%,这只是基准性质的利率,银行在对企业贷款时将会根据告贷企业的信誉等级、贷款的风险大小等具体情况在9%上下确定一个利率,这个个别利率当然是市场利率,它与个别交易中根本不受市场利率制约、与市场利率没有内在联系的利率并非同一回事。
现行的浮动利率既是官定利率的组成部分,又带有市场利率的成分。这具体是指在央行确定的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在规定的幅度内,利率水平可以在一定的百分比内浮动,以发挥利率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节约资金使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作用。

㈧ 什么叫贷款证券化

广义的资产证券化泛指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为基础在市场上发行证券的过程。传统的证券化是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上发行证券筹集资金以形成投资资本的直接融资方式,可称之为“一级证券化”。

狭义的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则是一种金融创新,特指通过发行以金融资产为基础的证券,从而对资产进行处置的过程。与传统证券化相对应,狭义的资产证券化以已生成的存量金融资产为基础,故亦称为“二级证券化”。

贷款是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基础资产。贷款证券化就是将已存在的信贷资产加以组合并以其产生的现金流量为担保在市场上发行证券,其实质是将缺乏流动性的、非标准化的贷款转换成为可转让的、标准化的证券,并转售于市场投资者的过程。

(8)利率市场化去杠杆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贷款证券化给会计确认带来了全新的课题,其关键在于,发起人的证券化行为是作为资产销售处理还是作为担保融资处理,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对发起人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若发起人的交易行为被认为是“真实的出售”,已售贷款就可以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内移出,与之对应,发起人获得的销售收入是其增加的现金资产,销售收入和已售资产价值间的差额是交易损益。

若证券化被视为发起人的担保融资行为,贷款将仍旧保留在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上,以贷款现金流为担保而发行的证券则作为发起人的负债。

㈨ 哪些是我国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产品种类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根据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不同,可以将资产证券化分为不动产证券化、应收账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类别。

2、根据资产证券化的地域分类。根据资产证券化发起人、发行人和投资者所属地域不同,可将资产证券化分为境内资产证券化和离岸资产证券化。

国内融资方通过在国外的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s,SPV)或结构化投资机构(Structured Investment Vehicles,SIVs)在国际市场上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向国外投资者融资称为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方通过境内SPV在境内市场融资则称为境内资产证券化。

3、根据证券化产品的属性分类。根据证券化产品的金融属性不同,可以分为股权型证券化、债券型证券化和混合型证券化。



(9)利率市场化去杠杆资产证券化扩展阅读:

资产证券化的特点

1、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提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

2、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银行资产与负债结构失衡。

3、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银行固定利率资产的利率风险。

4、银行可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来降低筹资成本。

5、银行利用金融资产证券化可使贷款人资金成本下降。

6、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产品收益良好且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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