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介费可以退吗
中介费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如果对方构成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介费是一种费用,指在进行买房、租房、相亲等行为时,中介等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收取的合理费用。.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1)中介费佣金追回的方式扩展阅读:
中介费支付方式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
3、房屋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
中介费收费标准
一般情况下租赁的话双方各收半个月租金支付与第三方,买卖的话 , 一般收取总房款的 2%, 买卖双方各1%,实际交易时买卖双方可协商各自支付的比例。
房屋中介中介费收费标准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参考资料:中介费-网络
『贰』 我交的中介费和定金能要回来吗
正常来说,定金不能退了,中介费可以退的。
一、中介费可以和中介公司协商退还,如果中介公司不同意退还,则要以你们签定的委托服务合同约定为标准,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约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如果委托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以交付定金为服务达成标准,则需要支付中介费用。
二、定金也只能是和卖方协商退还,如果卖方不同意,则不能退还。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叁』 租房客户逃单后房产中介知道了如何有效追回应收中介费
购房者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最后却撇开该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属于“逃单”违约。
房产中介在居间之前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搜集房屋供给和需求的信息,并且通过大量的带看房屋和不断的宣传介绍等努力促使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房屋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遇到缺乏诚信的买家和卖家,而房产中介又没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意识的话,很容易遭遇“逃单”的情形,使得之前所有的努力全部白费。
为了遏制“逃单”行为,房产中介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居间协议中明确“逃单”的违约责任条款,加重违约金的比例。此外还应注意,以前签订的居间协议及相关文件材料都应妥善保存,以免发现“逃单”之后诉诸法院却找不到有力证据。只有这样房产中介才能有效保护其合法权益,从而保证房屋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和谐地发展。《看房确认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买房人签字确认即表示认可了《看房确认书》的条款内容,协议也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肆』 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后,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买二手房的时候好房源可遇不可求,难得遇上心水的户型还被中介紧紧抓在手里,为了西瓜总得丢点芝麻,中介费是跑不了的。可是万一中间出了什么岔子,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房屋成交出现纠纷后,中介费能要回来吗?
一般二手房交易出现纠纷分为4种情况,分别是卖方出现违约、中介违约、买房违约、中介违规承诺。
1、卖方出现违约
这种情况,你跟中介签的居间合同仍然有效,中介也履行了居间服务,他们一般不会退还中介费,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中介一般在居间合同里要求违约的一方(业主)退还中介费给购房者。
2、中介违约
这个没得说,谁违约谁承当退还中介费的义务。比如房子因产权问题无法过户的,过错方是中介,他没有尽到房源核验的义务,中介费必须退还。
3、买方违约
如果你不想买房,打算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中介是不会退还中介费的,不过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走诉讼程序的支持业主的也不在少数,不过基本上不可能全额要回。
4、中介违规承诺
有些情况下,中介违规承诺帮助购房者买房,比如购房者本来没有资格买房,中介却承诺可以帮助购房,此种情况下中介是过错方,必须退还中介费,走诉讼也一样。
不过很多情况下走诉讼比较困难,因为中介费本身数额不高,大部分律师不愿意接这类小案子,向主管部门投诉是要回中介费的主要方式。
【延伸阅读】
新政下二手房交易遭遇解约烦恼:房子没买到,中介费要付?
2017年以来,多地颁布楼市新政,尤其是一线城市以及一线周边的小城市,不但限购、限贷,还限售。新政下因资质或首付原因,二手房买家和卖家多数可以协商和平解约,但中介机构却不干了,在是否退还中介费上卡了壳。面对这种二手房服务到中间没有进行下去,中介费到底收多少:中介坚持全额收取,下家往往认为中介没有提供服务,就不应该产生服务费。
【案例】“我们连房源核验手续都没做,只是签了一个三方协议,中介公司却要收取全额的中介费用,太欺负人了。”购房人牛女士在电话中说到,坚持不和“黑中介”妥协。
■没买到房却交了3.2万元中介费
北京户籍的牛女士和她的朋友,属于新政后丧失了商住房购买资质的买家。
“3月22日,我们四家朋友一起,分别购买了一套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大楼的40年产权商住房。”牛女士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价格便宜,一套房的总价也就在50万元到60万元之间。
四位买家通过在小区楼下底商开着的一家名叫“瑞祥家园”的中介机构,在3月22日和3月23日两天签订了三方购房合同,给了业主5万元定金,也被中介机构收取了每家8000元的中介费。
“3月26日,刚签完合同,手续还没办呢,商住房的购买新政就出来了。”牛女士说,由于她和朋友们都属于“名下有房”,按照政策规定已经丧失了购买商住房的资质,肯定无法履行签约,经过与业主协商后,进行了三方无责解约。然而,在和中介机构协商能否退还中介费时,几人却陷入了僵局。
“我们的意思是,经纪人带着看房确实也不容易,每家可以支付1000元的辛苦费,可毕竟二手房交易并没进行,全额收取中介费对我们不公平。但经纪人却坚称,只要签了购房合同,这交易就算完成了,8000元一分不退。”牛女士谈道,经纪人不仅不愿意退还中介费,还阻拦业主退还定金,因此,虽然三方已无责解约,可5万元定金和8000元佣金,全都押在了对方手里。
牛女士说,8000元确实不算大钱,可自己明明没有买到房,却要支付这笔中介费,实在是太冤了。
■不交7万元中介不给办解约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8-01-3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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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怎么追回中介费
按合同来,你可以要求户主承担违约责任,建议你双倍定金及赔偿购房款的10%
『陆』 房屋中介签订了《佣金确认书》,还可以反悔吗
买家李某与卖家张某通过某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三方居间协议,三方对于房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以及中介费的标准、承担方式均作了明确的约定,即买卖双方各自支付总房价款的1%中介费佣金,在交易的履行过程中,该中介公司出具了一份《佣金确认书》,要求李某签字承诺,在交易过户之前支付总房价款的2%中介费佣金,在交易过户完成之后。李某觉得自己不该支付这么多佣金,就找到律师咨询,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房屋中介公司在与买房人签订居间合同时,同时会要求买房人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佣金确认书》的内容一般为:“买房人应于签字之日起给付中介公司佣金”。在法律上,居间合同中的“佣金”就是指“居间费用”。签订《佣金确认书》,表明买房人认可中介公司已完成了居间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居间义务。因对法律概念不熟悉,且基于对中介公司的一种信任,买房人一般没有认真考虑就签字了。一旦日后卖房人出现违约,中介公司会以此为由,逃脱其应承担的责任。shhuang44ss
最近的一些中介公司和房屋买卖当事人之间的诉讼中,双方在签订居间协议的同时,多在当天同时签订一份《佣金确认书》或其他形式的保证书。而此类“书”证上一般包含有中介公司的名称、“书”的编号以及相应的条款。这类保证性质的“书”均为打印文本,且从内容形式上判断可以被认定为格式文本。它有两个特点:一、该类确认书基本上都与居间协议同一天签署;二、该类协议上基本包含赔偿条款。
本案来说《关于规范上海市居住房屋买卖、租赁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通知》中规定:“经纪机构在提供基本服务内容,办理完产权过户、户口迁移等手续后,方可收取买卖中介经纪服务费。”因此,中介要求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之时收取佣金,违反了该规定。《上海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收费管理形式〉规定:“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房地产评估、经纪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中介机构应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和调整实际的收费标准。对提供特殊优质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的中介机构,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按“优质优价”原则审核同意,可以超过指导价标准收费。”根据该条规定,中介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只能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费。由于房屋买卖中介收费实行的是指导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规定:“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由此可见,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居间协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同自治,即是有限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买卖双方自愿支付高于指导价标准的佣金,来规避国家规定,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但买方或卖方自愿承担卖方或买方的中介费,则不牵涉到中介收费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干预。
因此,中介公司单方与买方或卖方签署所谓的《佣金确认书》,收取超出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佣金,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应当退还多收的费用。而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共同签订的《佣金确认书》,只要收费总额不超出总房价款的2%,属于买卖双方对中介费佣金承担方式的约定,但收费总额超出总房价款的2%,则中介的收费仍然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理应退还多收的中介费佣金。即使与房屋中介之间签订了《佣金确认书》,当事人也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柒』 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中介能追回佣金吗
中介费是要付的,买方违约,违反的是购房合同,中介费用的缴纳是有中介委托合同的。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捌』 中介发现客户和业主私下成交了应该怎样追回中介费
您好,这种情况常有,要想追回很难,因为人家私下成交不违反法律规定,也许因为其他原因把中介撇了您还真没办法。我建议挣钱不指这一单,只要有心就能有业务。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心想事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