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理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调整经济结构,使要素实现最优配置,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数量。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在增加投资过程中优化投资结构、产业结构开源疏流,在经济可持续高速增长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就是优化产权结构,国进民进、政府宏观调控与民间活力相互促进;就是优化投融资结构,促进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优化再生;就是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质量,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就是优化分配结构,实现公平分配,使消费成为生产力;就是优化流通结构,节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经济总量;就是优化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品不断升级,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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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供给侧中“去杠杆”是什么意思
在这里指利用金融手段拉动投资提升经济的手段。
所谓杠杆,从广义讲,则是指通过负债实现以较小的资本金控制较大的资产规模,从而扩大盈利能力或购买力。古希腊著名科学家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动地球。经济意义上的“杠杆”,可以通俗理解为“四两拨千斤”,即通过借债,以较小规模的自有资金撬动。
当资本市场向好时,高杠杆模式带来的高收益使人们忽视了高风险的存在,等到资本市场开始走下坡路时,杠杆效应的负面作用开始凸显,风险被迅速放大。对于杠杆使用过度的企业和机构来说,资产价格的上涨可以使它们轻松获得高额收益,而资产价格一旦下跌,亏损则会非常巨大,超过资本,从而迅速导致破产倒闭。
金融危机爆发后,高“杠杆化”的风险开始为更多人所认识,企业和机构纷纷开始考虑“去杠杆化”,通过抛售资产等方式降低负债,逐渐把借债还上。这个过程造成了大多数资产价格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的下跌。
综合各方的说法,“去杠杆化”就是一个公司或个人减少使用金融杠杆的过程。把原先通过各种方式(或工具)“借”到的钱退还出去的潮流。
(2)供给侧改革中的杠杆扩展阅读:
“去杠杆化”对当前的资本品和资本市场的影响
美国债券之王比尔·格罗斯的最新观点是,美国去杠杆化进程,已经导致了该国三大主要资产类别(股票、债券、房地产)价格的整体下跌。
格罗斯认为,全球金融市场目前处于去杠杆化的进程中,这将导致大多数资产的价格出现下降,包括黄金、钻石、谷物这样的东西。“我们经常说总有机会存在于市场的某个地方,但我要说现在不是时候。”
格罗斯表示,一旦进入去杠杆化进程,包括风险利差、流动性利差、市场波动水平、乃至期限溢酬都会上升。资产价格将因此受到冲击。 而且这个进程将不是单向的,而是互相影响、彼此加强的。
比如,当投资者意识到次贷风险并解除在次级债券上的投资杠杆时,那些和这些债券有套利关系的其他债券、持有这些债券的其他投资者、以及他们持有的其他品种,都会遭受影响。这个过程可能从有“瑕疵”的债券蔓延到无瑕疵的债券,并最终影响市场的流动性,进而冲击实体经济。
3.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的财政政策与金融去杠杆背景下的货币政策的配合使用。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5
4. 请问大家在供给侧改革中去杠杆的杠杆指的是什么
杠杆,在这里指利用金融手段拉动投资提升经济的手段。可是过于宽松的金融政策,导致了过度通货膨胀,以及产能过剩。这两年的经济萧条的原因就来自2010年的杠杆“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来膨胀到10万亿)。
5. 供给侧改革去杠杆是什么意思
由政府调节变为市场调节。
6. 深化金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还是去杠杆
国企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部分关系密切,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也是改革的难点。“去产能和去杠杆的关键是深化国有企业和金融部门的基础性改革”,足可以看出国企改革在改革事业中的重要位置。
7.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供给体系存在的问题,五大任务是什么
五大任务分别是: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8. 如何正确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三去一降一补”
中国现在整个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是7000万个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别,必须在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让整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他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领,首先是以“三去一降一补”为切入点。但为正确理解和掌握它,必须把“三去一降一补”放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体逻辑关联之内。
如果从中央这一战略方针直接字义上来看,有三个词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他认为首先要注意到,它是落在“改革”上,这表明什么呢?可知决策层所强调的这个概念,就是在邓小平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初就设定为大政方针的“改革”之路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要求。但是这里又突出了一个新意,即新在直接标明了“供给侧”,即改革就是要解决供给侧的有效制度供给问题,并表明了决策层通过相关分析认定,我们现阶段矛盾的主要方面,就在于供给侧,必须面对与需求侧总量问题迥然不同的供给侧的“结构”问题,首先是制度结构优化、利益格局调整、“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的问题,攻坚克难推进改革而解决好有效制度供给,进而提高整个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这三个词语联结而成的鲜明表达,是得到“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学理支撑的。
如果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以上三个概念联结在一起理解,结合现实经济生活,对于“三去一降一补”这样供给侧改革的具体要求其实施要领,需要做进一步的考察分析。
“去杠杆”须区分宏观与微观
贾康认为,说到“去杠杆”,可以直截了当地讲,这在宏观上是间接调控体系里货币政策当局主导的控制广义货币供应量(M2)方面要把握的要领,与“适度扩大总需求”而同时宏观审慎地防范风险的权衡有关,也与如何更好掌握总量型的需求管理有关。在这个意义上,它的操作和我们各个地方、各个行业、各个企业并没有直接关系。其他宏观管理部门,则需要对我们的货币当局提供协调和配套:比如近年的财政政策,强调要提高赤字率,而提高赤字率意味着举借债务的规模要扩大,财政部门的领导已指出,这是以财政的加杠杆服务于全局的去杠杆,这就体现了全局观与国家层面的部门协调——这是从宏观角度来说必须把握的“去杠杆”概念对于相关管理主体的要求。
另外,从地方政府视角来说,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全局的去杠杆并不排除局部的加杠杆,而且局部的加杠杆一定是要求“理性供给管理”的结构性加杠杆。
比如,在全局去杠杆的同时,地方政府在本地发展战略实施过程中需要发力支持优化结构的一些关键点上,却是需要加杠杆的;大量三、四线城市去楼市库存,也是需要配合必要的政策措施而加杠杆的。这些都迫切需要以一种理性的供给侧的管理方案来设计,以求达到优化结构,从而也服务于降低总体杠杆风险程度的意愿。
总之,管理当局要协调好的事情,是地方、行业在这方面应理性处理好怎么样以必要的结构性加杠杆来顺应全局去杠杆,从而贯彻好发展战略的问题。这是典型的供给管理的任务。
至于微观企业主体降低自身负债率的“去杠杆”,则是必须“因企制宜”讨论的问题,并没有一个“一刀切”的合理解决方案,政府一般也不应按某个量值作硬性要求,关键是企业在竞争中要结合自己的生产经营战略策略,力求于定制化处理中达到对负债经营较高水准的风险防控。微观的“去杠杆”,实质是一个个企业特定的“资金供给管理方案”问题。
“去产能”应正确把握实质和机制
谈到“去产能”,贾康认为要注意四点。其一,不宜笼统地讲去所有的“过剩产能”。我国现在必须聚焦的其实是要去落后产能。各个行业里产能的“过剩还是不过剩”处在不断变化中,准确的说法应是,在行业里高高低低可比的产能中,靠下的落后产能,是相对而言较好界定的概念和较好把握的去除对象。去产能工作重心放在“去落后产能”这个实质问题上,才能更直接、更聚焦地对应我们所追求的结构优化和打造升级版。
其二,所谓过剩产能,是可以通过我们的一些创新机制比如PPP来改变其属性的。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缩写,过去直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即是现在官方文件所表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机制,这一创新显然会把一部分过剩产能瞬间转为有效产能。原来政府在要做的公共工程、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园区连片开发这些建设项目上,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可以吸引、拉动出已雄厚起来的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包括外资一起来做。
只要把这个事情做好,便会产生一系列正面效应,包括缓解政府未来很长时间段上城镇化和老龄化压力下的财政支出压力;使民生改善,老百姓得实惠而且实惠可持续,因为它是政府、企业和专业机构“1+1+1>3”的绩效提升机制,也正是落实共享发展的机制创新;它还会给一批与政府合作的企业打开取得“非暴利但可接受”的长期投资回报这样的生存发展空间;它又对接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对接非常重要、中国必须推进的法治化、民主化制度建设,是一种对全面法治化的倒逼机制和催化剂。
同时,它又是在引领新常态过程中可以把一部分所谓过剩产能成功转为有效产能、进行有效投资(“聪明投资”)的创新机制。比如在北京,在原来有地铁4号线PPP项目的基础上,现在继续运用这种成功经验引进外资建设地铁16号线,正是缓解首都公共交通体系有效供给不足的一个重要的建设项目。如无PPP,16号线何时可动工建设还可能遥遥无期,有了PPP,便可以把这一建设项目立即启动,而且是“好事做实、实事做好”。加快项目建设所需要的钢材、建材、施工设备等的一大批订单。对应的是什么产能呢?正是一部分原来所谓的“过剩产能”——PPP这个机制创新会把一部分所谓的过剩产能很快转为有效产能。
其三,我们需要意识到,在行业、企业升级换代中,并不应把所有在竞争力上有一定劣势的企业,马上认定为所谓的“僵尸企业”,“僵尸企业”这个概念是可以用的,但应仅限于少数确实无可救药而迟迟未出局的企业。某些在竞争中已经感到有压力、有困难的企业,如果能成功地实现升级换代的创新,就可能改变面貌,原来被人们认为是过剩产能的代表,可能转为有效产能的组成部分,这是可变的,是要有“事在人为”的努力加入进去的。所以,在去产能方面,一定要真正聚焦到在整个行业或某一个领域里那种应被市场竞争淘汰的落后产能能不能去除这个关键问题和“真问题”上。
其四——这一点非常重要:去产能的主体与机制何在?去产能中,对于为数不多的某些成规模的企业,政府如认定它是落后产能代表,在没有挽救的可能性的情况下,可以由政府为主体实施关停并转的操作,这是最便捷的操作,但是对不起,这种方式的适应性非常有限。中国现在整个企业数量、市场主体数量,是7000万个以上,大量的中小微企业中谁是落后产能代表,政府不可能一一甄别,必须在依靠政府维持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让整个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过程中,以竞争中的优胜劣汰解决去除落后产能的问题。这是一个最重要的去产能的主导机制。
及时总结“去产能”的正反两方面经验
贾康认为,有必要及时总结“去产能”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他说,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2017年,亟须总结2016年“去产能”方面的运行情况,掌握好“去产能”的实质内容及其合理机制。不应过于注重有关部门算出一个总规模以后、表面上看砍掉了多少产量,关键是那些真正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怎么能被挤出去。
贾康直言,我国钢铁行业、煤炭行业从整个产能规模看来是过剩的,所以成为2016年去产能的重点,但实际生活中如以行政手段为主把钢铁和煤炭产能总量的压减目标作为指令性任务“切块”下达,由各地管理部门或“拣软柿子捏”挑选去除对象,或者“排头砍去”一刀切操作,能够如愿达到去落后产能的结果吗?这种方式下,应有的面对着千千万万分散的市场主体,政府管理部门其实没有能力去全面地一一甄别企业中的每一个是什么样产能的代表。对于为数不多的成规模的企业,可以作为重点对象来排查,能够认定真正无可救药的落后产能代表,可以“关停并转”,但这种操作的适应性是有限的。全国约7000万个市场主体中,绝大多数是中小微企业,其中的那些落后产能,应该在划清某些必要的准入标准(如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标准)之后,主要通过市场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来去除,如果依靠行政官员去覆盖总计几千万个市场主体一一作甄别,不可能真正掌握好准确度。
贾康说,实际生活中,我们很遗憾地看到,在这样的一个矛盾面前,管理部门的手段往往是倾向于靠行政指令来给出指标往下压任务,比如,整个钢铁行业和整个煤炭行业要求要去多少多少万吨的产能,作为任务,然后层层切块,下达到各个区域,各地区再在本地相关的企业里靠行政手段挑选“去产能”对象,而实际带来的结果往往是很容易发生的扭曲与不公正,还有干脆“一刀切”地压产量的做法。
以煤炭行业为例,2016年不少地方就是落入了不甄别的“一刀切”。煤炭行业经历了几年的困难、产品价位一路走低之后,2016年二季度以后煤品市场开始回暖,到三季度迅速回暖已成定局,而四季度听到的消息,是市场上的动力煤价格从原来的280元/吨左右直冲600元/吨,而焦炭已从原来的600元/吨左右直冲2000元/吨。这样迅猛的回暖升温,逼得管理部门召开多次紧急会议,在全国重新考虑怎么样调配煤炭的供给能力。
这个从“过剩”到“供应吃紧”急剧转变的背景是什么呢?是在前面的一段时间里,有关部门要求各个煤矿要按照一年内矿井开工运行不能超过276天来封顶。这就完全改变了过去煤炭行业里早已形成全套经验的全年如无大修365天连轴转的工作状态(贾康在上世纪70年代初曾在北京矿务局当过工人,下过井,知道这种连轴转的情况)。
贾康认为,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现在这种新的行政规定,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呢?看起来可以把整个煤炭行业的产量往下压,但实际上违背了生产规律,使一个个运行中的煤矿的固定成本分摊极不充分,原来摊到360天左右的,现在按行政要求只能对应至多276天的生产运行,实际上是以行政手段不加区分地压低所有煤炭生产企业的运行效率,其中不仅实际上保护了落后产能,而且还可能增加了矿难的隐患——可想而知:煤田的煤层气是需要不断抽取的,瓦斯等带来的不安全因素要靠这样的方式来控制,停工的这些天数里,抽气还是不抽气?从经济利益考虑,很多一线的具体工作管理者自然会把抽气系统停下来,那么什么时候开工再恢复?有没有经验要提前多少天恢复通风、先把气抽得比较到位才可以施工?处理不好,抽得不充分,是不是就进一步增加了瓦斯爆炸之类的矿难隐患呢?不客气地说,这样的结果,是煤炭行业的落后产能并没有被排除,反而由一刀切的产量控制把这些落后产能一起保护下来了。煤炭行业如此去产能,形式主义地好像有了一个交代,但落后产能实际上没有排除,这是我们供给侧改革要追求的合理结果吗?是真正体现了全要素生产率这方面的提高吗?
贾康强调,这样的情况带来了现在值得重视的问题——在应充分肯定“去产能”已有成果的同时,我们必须注意,现在煤炭行业的回暖是不是猛了一点?这个特征所带来的在下一个阶段可能的不良影响是什么?一个大起之后很容易出现的是过了一个临界点,便跟着是大落。我们不希望经济的运行是这样大起大落式地打摆子,行政手段为主最容易造成这样的“打摆子”。经济手段为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制度框架迟迟不能建立,那么政府调控就是从一端摆到另外一端,这样的一些经验教训,非常值得认真总结。
房地产“去库存”亟须对于“分化”的情况分别施策
贾康说,人们普遍意识到,去库存主要针对的首先是房地产,而房地产现在的情况是什么?一定要有结构分析。从大面上说,房地产现在叫做“冰火两重天”,而所说的房地产的去库存,绝对不能施加于“火”那一面。“北上广深”早已火得一塌糊涂,它还去什么库存?需要赶快组织有效的供给,缓解这种供需矛盾。大量的二线城市,原来曾经更多的感觉是“冰”的压力,现在开始转成“火”的压力了,也要赶快借鉴现在一线城市的一些做法以及一些教训,要有提前量地提供有效供给。相匹配的基础性制度的供给问题,一定要提到日程上。比如,中央所要求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个方针怎么跟现实对接已经可以看得更清楚了。
所以,房地产去库存,现在真正要抓住的主要是大量三四线城市即“冰”的这方面怎么去库存的问题。在三四线城市去库存,又必须注意不是简单依靠现在已有的商业性消费信贷支持,就可以如愿达到去库存目标的,因为三四线城市最值得争取的住房主体是所谓“农民工”,未来几十年,我国还要有约4亿人从农村到城镇来定居,一开始他们被称为农民工,是因为户籍还在农村,但是需要在城镇中“住有所居”地形成与他们的需求所对应的供给,最主要的部分不是一般商品住宅——他们的支付能力大多还对不上而是低价的共有产权房或者公租房,要把这样的供给在现在的存量基础上提供出来,就一定要使用政策杠杆。
所以,这又是一个鲜明的例证:在房地产去库存方面,在全局的去杠杆、控制杠杆的同时,还必须或不得不处理好“政策性加杠杆”怎样合理解决的问题,这才能如愿地在三四线城市真正使一大批农民工住有所居,得到有效供给的共有产权房,而且在他们支付能力更低下的时候,对应的则只能是公租房。这样如做得好,确实可以把一些我们的房地产库存,从原来的“存”的状态转为“用”的状态。
降成本方面政府的职责是深化改革降低制度成本
关于“降成本”,贾康坦言,很显然,对于企业自己可以降低的成本来说,不用政府太操心,政府只要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企业会千方百计把事情做到极致,在“细节决定成败”的所有节点上去控制成本、降低成本。
从政府角度来说,真正需其发力的降成本,一定要针对制度性成本。在制度性成本里,税收上需要继续做好一系列可能的减税改革,但税收之外的非税收入这方面的成本,比如各种各样的行政性收费,以及我们社保体系的“五险一金”,还有降低的空间和必要。特别是隐性的成本,比如一个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每个章后面跟着的都要有“打点”,这种隐性综合成本能不能降下来,绝对不是减税概念能覆盖的事情,一定是综合配套改革概念才能覆盖和解决的问题,要抓住这个实质。
补短板需要因地、因企、因行业制宜
关于“补短板”,贾康强调,需要清晰地注意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效率提高,在补短板方面的哲理和原则是非常鲜明的:一定是要解决结构问题,而这个结构问题在具体分析基础上的对策,必须在各地、各行业、各企业专门“对症下药”地形成,什么是其短板,怎么补?绝对没有一个笼统的拿来就可以套用的补短板的标准化解决方案。这就是供给管理明显区别于需求管理的特点之所在:需求管理是非常清晰的指标单一、政府以调控做反周期操作的模式,而到了供给管理、供给侧的补短板,特别强调的是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因行业制宜,一定要有高水平的特定解决方案的设计,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挑战。
贾康最后说,总之,按照中央供给侧改革的实质性要求,关键是要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主要是维持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掌握负面清单的“市场准入”,力求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地去做“三去一降一补”,这样我们才真正走上了一条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正路。在2017年中央所要求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我们十分需要进一步总结相关经验与要领,把中央关于供给侧改革的本质精神贯彻好。
9. 房地产融资“供给侧改革”启动 楼市“去杠杆”全面展开
2020年最后一天,一则金融领域的文件发布,宣告房地产业正式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12月31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中国境内的所有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管理。
具体为,将法人银行分为五档,根据各银行所处的不同档位,对房地产贷款占比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设定上限。其中,前者最高不超过40%,后者最高不超过32.5%。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这一文件被认为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虽然设置的额度比例并不苛刻,且监管层给予了一定的过渡期,但政策的信号意义仍然不可忽视。
过去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购房者的限制近乎严苛。限购、限贷、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诀政策的推出,在保护刚需的同时,也令购房者“加杠杆”变得越来越难。2020年8月,“三条红线”政策提出,从房企的角度对融资需求进行量化管理。而此次“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的推出,则是对资金供给端的收紧,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被认为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
分五档考核房地产贷款占比
按照《通知》规定,法人银行将被分为五档。具体为:6大行+国开行为第一档,12家股份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北京、上海、江苏银行为第二档,民营银行+除去北京、上海、江苏外的城商行+大中城市和城区农合机构为第三档,县域农合机构为第四档,村镇银行为第五档。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指标方面,第一档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32.5%,第二档分别为27.5%、20%,第三档分别为22.5%、17.5%,第四档分别为17.5%、12.5%,第五档分别为12.5%、7.5%。
按照监管层的说法,上述分档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机构类型等因素确定,而管理要求的设定综合考虑了银行类型、存量房地产贷款业务现状及未来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为支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住房租赁有关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占比计算。
《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以2020年12月末数据为界,并对不同的超出比例分别给予了2年、4年过渡期。同时明确,各地可以结合所在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等特点,在增减2.5个百分点范围内适当调整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此外,为配合资管新规的实施,资管新规过渡期内(至2021年底)回表的房地产贷款不纳入统计范围。
银行是房企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有金融机构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算上开发贷款、按揭贷款,以及非标融资、信用贷等其他渠道,房企每年从银行中获得的贷款额度在5万亿左右的水平,占其资金来源的三成左右。因此,此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额度管理,会很快引发行业关注。
但多数业内人士认为,仅从额度上看,这一规定并不苛刻。
贝壳研究院首席分析师许小乐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2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中占比为19.8%,平均水平低于管理目标限制。目前设定的管理比例要求基本符合2020年的情况,意味着2021年市场投放的额度总量不会有明显的变化。
同时,监管层根据年末银行的实际情况设定了过渡期,超出管理要求越高的,过渡期时间越长,让银行和贷款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平稳调整,避免过大变动。因此,许小乐认为,“该方案对短期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两部委有关负责人同样明确了这一点。据介绍,2019年以来,央行、银保监会已就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开展了广泛调研,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目前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但新规“堵漏洞”的作用仍然不容忽视。按照贝壳研究院的说法,新规实施差异化管理要求,从规模和防控风险能力两方面为依据制定分档。也就意味着,以往“小银行”通过更“灵活”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拓展该部分业务的空间将受到限制,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资格等方面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去杠杆之路
过去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对购房者的限制近乎严苛。限购、限贷、限售等一系列“限”字诀政策的推出,在保护刚需的同时,也令购房者“加杠杆”变得越来越难。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框架下,从2020年开始,楼市“去杠杆”的过程逐渐延伸到房企的融资环节。
2020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首次提出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会议还提出,以“三道红线”为原则,对房地产企业融资实施管理。
所谓“三道红线”,是指对房企设置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净负债率大于100%;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等三个指标,根据触线情况不同,将企业分为“红、橙、黄、绿”四档,对有息负债规模增速进行量化管理。
据悉,“三道红线”已经对房地产业产生了实质影响,近期,房企已经在销售回款、拿地销售比、债券发行规模增速方面进行了实质调整,一些企业还设定了具体的降档期限。
按照许小乐的说法,“三道红线”是在资金需求端的管理,而此次的“涉房贷”集中管理制度则是在资金供给端的收紧。
他还认为,对“涉房贷”进行集中管理,不仅是“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未来,该政策将和“三道红线”一起,成为楼市调控的常态。
多数受访者指出,随着资金供给侧的管理全面收紧,房地产领域的“去杠杆”行动也将全面展开。
许小乐指出,近年来的楼市调控,主要沿着“去杠杆”的方向进行,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及实体经济平衡发展。他表示,过去一段时间,金融信贷中涉及房地产的比例较高,不仅增加了企业和居民的杠杆水平,也挤占了社会信贷资源,不利于构建国内大循环。
北京某房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业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在人口红利、土地红利逐渐消退后,金融红利也在消失。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将告别红利下的高增长,转而进入平稳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