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各地如何推行分级诊疗
2017年将成为分级诊疗推进的关键时间节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达标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65%。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总之,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总的原则是以人为本,要坚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将便民惠民、实现社会效益作为第一准则,通过政策引导让群众自愿到基层首诊。
B. 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相关配套政策有哪些
以强基层为重点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整合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健全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C. 为什么当前我国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所谓:分级医疗,就是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各有所长,逐步实现专业化。将大中型医院承担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形成“健康进家庭、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新格局。、大医院由此可“减负”,没有简单病例的重复,可将主要精力放在疑难危重疾病方面,有利于医学水平的进步。基层医疗机构可获得大量常见病、多发病人,大量的病例也有利于基层医疗机构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为人们的健康服务,步入良性循环。
具体措施如下:
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改革,要做到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群众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中心、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理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大医院与区县医院协作联合。
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大医院专家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加大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重中之重。老百姓小病、大病都愿到大医院来,说到底是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不信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尤其重要。具体措施,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将大医院专家请进来,结成卫生帮扶对象,并长期化。并将基层卫生人员送到大医院进修、培训,进行短期强化。
加大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价格差距,通过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费减免等政策,引导病人分流,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这是分级医疗制度的保障。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老百姓到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肯定行不通,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引导,确保这一制度的实施。
根据疾病分级,属于养老慢性病的病人,不得挤占医院床位。为此,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医疗机构和社会养老机构,扩大护理床位和养老床位,改变目前养老挤占医疗资源的现象,释放医疗资源,部分上可缓解医院床位紧张度,减轻病人住院难。
D. 什么是分级诊疗制度为什么分级诊疗制度收效甚微分级诊疗制度的内容、实施模式、医院的职能有哪些
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基层首诊,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
双向转诊,就是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黄立勋说,为有序开展双向转诊,省卫计委要求各层级医疗机构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
急慢分治,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
上下联动,就是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基层能力,落实双向转诊职责,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
如何保障危重患者?
特殊情况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按照指导意见,原则上患者要逐级转诊,那么如何保障危重患者病情不被延误?黄立勋说,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不同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为保障医疗安全,我省特别规定了可以不经转诊的几种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
E. 护理部如何做好医保、社保新农保分级诊疗工作
做好备案程序。
F. 三医联动中应该如何发挥医保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医保对医疗、医药资源合理配置与科学使用具有核心杠杆作用。“医改就是改医保”,既是世界发达国家医疗卫生改革的主要经验,也是当下我国全面深化医改急需解决的症结。
二是政府部门间改革的联动保障机制尚需强化。多部门分权分治,是导致我国医改综合性共治目标难以实现、医改推进速度慢、医改成效与群众获得感仍有差距的主要原因。国际、国内经验均显示,大卫生体制具有权责一致、统一高效的优势,这应是医改的体制改革方向。
(6)宝鸡医保杠杆撬动分级诊疗制度扩展阅读:
相关背景
2015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任务,要牢牢把握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用改革的办法在破除以药养医、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发展社会办医、开展分级诊疗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过去一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凝心聚力、克难奋进,推动医改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谨向广大医改工作者致以诚挚问候。
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上取得更大实效,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G. 分级诊疗制度的具体制度
据介绍,上海市是全国率先开展家庭医生制度改革的地区,目前全市17个区(县)的24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近4000名家庭医生为936万名常住市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占常住人口的48%,占户籍人口的55%。鉴于此,本市在明年新一轮的医改举措中,社区卫生服务被置于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核心,市民签约家庭医生后,不仅身体健康将得到定期评估,转诊上级医院还会得到预约优先等倾斜政策,医保费用的使用管理也将逐步交由家庭医生负责。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将积极引导居民签约,优先满足本市60岁以上老年人、患慢性病市民与家庭医生签约,重点推行“1+1+1”的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市民签约后,针对目前慢性病患者只能最多开具2周药物的现状将有改观,家庭医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一次开具4周及以上“长处方”,并可延续上级医院用药医嘱,在家庭医生处获得基本药物以外的药品。而在医保费用的使用上,上海市2015年还将探索建立以签约居民为切入点的医保费用管理机制,由医保部门赋予家庭医生管理签约市民医保费用的责任,使家庭医生逐步成为医保费用管理的代理人。
市民除患病诊疗之外,对亚健康的预防干预也将成为家庭医生的重点。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家庭医生会定期对签约市民进行健康评估,开展健康教育,分析健康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干预方案。
浙江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2016年初,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今年浙江将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让群众能放心地越来越多地选择在家门口就医,实现城市三甲医院门诊就诊比例下降,县域就诊率明显上升。
据介绍,新政策将统筹构建分级诊疗平台、完善分级诊疗标准、进一步落实医保支付差别化政策等重点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院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内部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上下联合、合理分诊、有序转诊。
人民日报发表:以分级诊疗解决“看病难”
H. 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实施后如何报销住院费用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I. 社保中心分级诊疗管理制度
市民患病后,先在签约的家庭医生那里就诊,如病情较为严重,再到由市民自己选择的二级医院或三级医院去就诊,或者由家庭医生通过绿色通道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让专家确诊并对症治疗,这就是“1+1+1”(一家社区医院+一家二级医院+一家三级医院)就医模式和分级诊疗制度。
2014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十佳家庭医生”与市民代表面对面座谈会上了解到,本市明年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逐步试行“1+1+1”就医模式和分级诊疗制度。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说,尽管国家一直倡导分级诊疗,但大医院长期人满为患的现象愈发严重,而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数则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2014年全国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超过76亿,出院人次数超过2亿,如此巨大的诊疗分布却非常不合理。一方面,城市三级医疗服务数量增长特别明显,而基层医疗卫生的诊疗人次从2009年的62%下降到58%,出院人数从32%下降到20%。大医院人满为患和基层医疗机构利用不足的问题并存,既浪费了资源,影响了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也推高了医疗费用,加重了患者负担和医保资金的支付压力。
分级诊疗制度是破解这一现状的一剂药方,马晓伟说,今年多个地方都要开展试点,前提是百姓自愿,不搞一刀切。
2015年100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联系城市和4个综合医改省份都要开展分级诊疗的试点,有条件的省可以增加试点,各试点必须要制定和计划工作方案,不搞一刀切,要分解目标,掌握节点,做好分级诊疗和现有政策体系的衔接,实现平稳过渡。
马晓伟表示,分级诊疗将逐步推进,到2020年,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定型。
概括起来就是分两步走:两年逐步完善,初见成效;五年全面提升,成熟定型。到2017年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基层诊疗量能够明显上升,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确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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