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佣金按企业所得税税前5%扣除,怎么理解
您好,按字面来理解,就是支付的佣金按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的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哪儿看到的这句话啊?麻烦截图或者给个网址,谢谢。
② 企业所得税中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的具体规定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其超标扣除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问题,也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涉及调整最多的成本费用项目。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不仅可能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增加企业汇算清缴时的工作量。因此,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正确列支,应引起企业财务人员的高度重视。对此,本文将详述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比例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
假定某企业 2009 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 25 000 万元,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 120 万元。则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的调整金额计算步骤如下: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 000×0.5%=125 万元; 实际发生额的 60%=120×60%=72 万元,低于扣除标准,所以应按实际发生额的 60%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72=48 万元。
③ 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费用比例是多少
还有个慈善捐助的好像要扣利润总额的12%
④ 各项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有五个扣除的标准比例:
1、员工福利津贴为14%。
2、工会提供2%的经费。
3、教育和培训经费为2.5%。
4、商务招待费为60%,但不得超过5%的销售收入。
5、广告费用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企业对职工的教育费用,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的,在下一纳税年度予以扣除。
第四十三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
除非另有规定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当局,合格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的企业应当扣除,如果不超过15%的销售(业务)年收入在当前财年;超过部分的,在下一纳税年度予以扣除。
(4)销售佣金企业所得税扣除比例扩展阅读:
额外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实施条例改变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范围,从当前高科技领域高新技术产品的分类和规定,产品(服务)应该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以解决问题的不完整的产品清单,狭窄的覆盖率和现行政策的实施缺乏远见。
特定字段的范围和办法,决心和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科技、金融和税收国务院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协商,并发布和实施后报国务院批准。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指标:
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均低于规定标准。加强以研发占比为核心的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自主创新企业的税收激励力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⑤ 支付给其他公司的销售佣金可否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如不能,那么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佣金比例是多少
销售佣金属于销售费用可以全额扣除。
只有业务招待费有限额扣除是销售收入的0.5%与发生额的60%孰低扣哪个。
希望可以帮到你,选下最佳。
⑥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如何确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
第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9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所称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仅限于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公告施行时间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施行时间。”
第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规定:“一、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三、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⑦ 销售佣金的税务处理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很多企业为扩大销售,常采用支付佣金的方式。然而不少企业对佣金的税务处理,理解得不够准确、全面,给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那么,企业支付的佣金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一)有合法真实凭证;
(二)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三)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通知》还规定,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除另有规定外,工资薪金支出实行计税工资扣除办法。可以看出,准予税前扣除佣金的支付对象不包括本企业雇员,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佣金应列入工资薪金支出,用计税工资扣除办法进行纳税调整。
另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6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支付给本企业雇员的佣金,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得到的报酬,属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企业支付给个人(非本企业雇员)的佣金,属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企业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佣金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企业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应纳税款由取得佣金的个人缴纳,企业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可以看出,企业应对支付给个人的佣金,认真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04年某市国税局稽查部门在对某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03年度列明的佣金共计37500元,其中包括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销售提成28100元,企业将佣金全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务机关作出了对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销售提成补缴企业所得税9273元并处以应纳税款1倍罚款的处理决定。因该企业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销售提成,不能以佣金列支,而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但这部分工资薪金支出已超出了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该企业正是由于违反了《通知》中关于佣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决定,才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可见,企业在利用佣金拓展业务的同时,一定要全面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才能经得起税务机关的检查,才能健康发展。
⑧ 销售佣金税前扣除的规定
法律分析:佣金一般是指企业在商品营销业务过程中支付给中介人的代理、经纪手续费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佣金费用在销售费用或营销费用中列支。但是,税法对佣金的税前扣除有些限制性规定,而且内外资企业扣除额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在内资企业所得税方面,对支付给单位的佣金没有比例限制;但支付给非本企业雇员的个人有5%的限制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不得不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假如单位向本单位雇员支付佣金,按照税法规定,则应视同工资薪金性质支付,并入计税工资处理。
但是,税法对保险企业手续费和佣金支付有非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规定: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保险企业当年支付的佣金可在不超过缴费期内营销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扣除。同一项保险业务不得同时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
文件同时规定:保险企业的直销业务不得扣除代理手续费和佣金。代理手续费是指企业向受其委托,并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保险代理人支付的费用;佣金是指公司向专门推销寿险业务的个人代理人支付的费用。按此规定,保险企业支付给单位代理人的手续费,在代理业务实收保费8%的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支付给个人代理人的佣金,在推销寿险业务实收保费5%的范围内,凭合法凭证可以据实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均不得税前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有合法真实凭证;支付的对象不得不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假如单位向本单位雇员支付佣金,按照税法规定,则应视同工资薪金性质支付,并入计税工资处理。
⑨ 关于年底企业所得税,期间费用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所得税扣除不是按期间费用说的,是具体的费用用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相关的有扣除限额的包括: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