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险业务员用假保单套取佣金
摘要 骗取保险佣金就是大家常说的“返佣”,是违法行为。
B. 保险代理人拿返佣金误导客户怎么处理
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都是明令禁止业务人员返佣的,但是由于业务人员每个月都有业务考核,为了完成任务或者保级(每个业务员都有自己的级别,级别越高拿的利益越大),就想尽办法的达成保险公司规定的业绩,但是返佣这个行为是保险公司明文禁止的,其实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管你的,反正佣金是要发出去的,给业务员是给,业务员要返给客户,也是给(业务员从自己的佣金中拿一部分给客户),保险公司也没有啥损失,但是如果你一定要投诉,保险公司也为了把制度执行下去(制度制定了,不给个说法,岂不是空文一张嘛?),会对这个业务员进行处理的(优秀业务员就假意批评教育哈,最多发个啥通报批评之类的,真的处理重了,别个不干了或者跳槽了,损伤的还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对于特别调皮,在公司捣蛋的,业绩又不好的,借此机会,给个啥开除的,也有可能,杀一儆百嘛,管理就是这样的,我相信你懂)。另外有的业务员将第一年的佣金返给客户,专门挣续期(第二年、第三年。。。)和年终任务达成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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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
打电话给保监会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从事销售、理赔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保险代理人包括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围绕经营行为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客观等内容制定全面、科学的中介业务经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保险公司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应当能够完整地记载中介业务、财务信息,实现代理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代理人,经纪保险费、佣金数额与相应保险经纪人一一对应。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中介业务稽核审计,建立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机制,严肃处理对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向公安等机关举报涉嫌犯罪案件。
第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其保险代理人的保险代理行为的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保险代理人拒不纠正的,保险公司应当停止与其业务合作。
保险公司发现其保险代理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采取纠正、停止业务合作等措施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一)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合法权益;
(二)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等;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编造虚假中介业务;
(二)虚构个人保险代理人信息;
(三)虚假列支中介业务费用。
第八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公估机构,通过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者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
第九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其个人保险代理人等向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机构内设部门或者工作人员给予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外的利益。
第十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开展保险中介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通过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纵容、诱导、唆使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串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有第八条至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保险公司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对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未采取纠正、停止业务合作、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等措施;
(二)未对其保险代理人实行有效的管理,导致保险代理人发生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九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行贿罪、逃避缴纳税款罪等,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违纪、犯罪线索的,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向监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移送。
第二十一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查处保险中介业务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逃避缴纳税款、非法集资、传销、洗钱等,需要由其他单位管辖的,应当向有关部门移送或举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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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骗取保险佣金犯法吗
骗取保险佣金就是大家常说的“返佣”,是违法行为。
返佣可以理解为投保人和代理人串通欺骗保险公司,投保人向代理人购买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向代理人支付佣金后,投保人退保——这是违法的,请勿尝试。
E. 保险公司代理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投保骗取佣金违法吗
当然违法啊,违反了保险公司自己的基本法啊。
另外,别太较真,保险代理人活得不容易,没必要赶尽杀绝。小心小命
F. 被保险公司忽悠签了保险代理人合同,如何证明我和保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而不是
1、就该保险公司在招聘时的许诺没有兑现,确实属于欺骗行为。
2、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代理人之间签订代理合同,即该合同同意保险公司授予保险代理人销售其名下的保险产品。这是一份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因此该合同不能够证明存在劳动(雇佣)关系。
3、这个维权有难度。建议干满一个月后拿到相应的报酬后,离开就是。问题是:你们被要求缴纳入职保证金了没有?如果没有,那么可以直接走人。如果有保证金,别忘了追讨。
一、保险代理人合同是什么?
保险代理合同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明确双方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保险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代理合同以保险人的名义为保险人开展业务,并据此接受代理手续费。因此,保险代理合同签约实质上规定了保险代理的性质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代理合同的签约既可以发生在法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专业代理或兼业代理人之间;也可发生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间,即保险人和保险个人代理人之间。具体而言,保险代理合同签订的目的在于明确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一方面,它通过规定保险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违约责任,约束代理人的行为,从而在法律上保护了保险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它规定保险代理人在合同规定的代理权限内所从事的代理业务活动,保险人必须承认并承担责任,且按合同规定给予代理手续费,从而保护保险代理人的利益。
二、保险代理人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保险代理人合同和劳动合同不是同一种合同。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与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签署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时,应当在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同时,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适用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关于保险代理人合同和劳动合同,代理制保险营销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 保险代理人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是代理合同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范范围。保险代理合同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民法典》、《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约束。只有保险公司员工与其所在公司才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新劳动法的实施对保险代理人制这种营销模式没有根本性的影响。保险代理关系有别于劳动关系。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常见问题:关于保险代理人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问题之前经常产生误解,大家经常认为这两份合同可以合并成同一种或者是可以互相替代,但是近些年银监会对于该领域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明确表示公司不得强迫员工签订保险代理人合同,及时自愿签订也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强调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G. 保险代理 收取佣金 规定
一、保险代理手续费
保险代理手续费是指保险代理人依据保险代理合同,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依法向保险人收取的“劳务费”。经纪人佣金是指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而依法收取的“中介费”(具体支付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是指具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或者经纪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二、保险代理手续费法律规定
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是保险人(保险公司)用于展业的经营支出,依法可以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因此,有些保险公司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搞假代理,对其自行办理的保险业务,也以代理人名义或者经纪人名义支取代理手续费或者经纪人佣金,以增加保险公司税前列支的数额,开设小金库。这是违反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予以禁止。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本条规定,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人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本条规定加强本公司财务管理,严守财经纪律,杜绝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保险公司不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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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保险代理人说反佣金是很严重的事情吗要是投诉代理人会有什么后果
谈谈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你作为保险代理人,在这件事情中肯定有责任,而且应该是主要责任。你作为作为保险从业人员应该知道,人寿保险是严禁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字的。而投保人签字时你没有阻止,事后也没有及时告知公司,你显然没有尽到你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已经有了欺骗公司的嫌疑。所以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你的责任是最大的。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儿子同意买保险并提供了身份证明,后来为什么不办理签名变更,是不是相互串通或者其中发生矛盾,这和我有何关系”,说实话这个问题问得非常业余。且不说最初并不是被保险人亲自提供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当初他本人在出差,不可能是他自己提供的),就算当初是他自己愿意提供的,那么在保单正式生效以前,他仍然可以反悔拒绝成为保单的被保险人。退一步讲,就算是他们父子俩闹了矛盾,是你同意让投保人代签字在先,这份保单自始就无效,你这份佣金本来不该拿。再退一步讲,就算被保险人同意过来变更签名,保单生效了,只要他坚持要求,在10天犹豫期内这份保单仍然可以无条件撤销。你的佣金还是拿不到的。
然后说说投保人。投保人当初代被保险人签字这肯定是不对的,保险公司回访时说了谎话也是他的错。但还是那句话,当初投保时你作为业务员就应该阻止他代被保险人签字,如果你当初这样做了那后面什么事儿都没了。他不是从业人员,他可以不知道投保人严禁代被保险人签字,也就是说他最多是个“不知者不罪”,而你作为从业人员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公司甚至还可以怀疑你是和投保人串通来骗保的。
最后说说保险公司。这件事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在于核保不严。保险公司应该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签名做仔细鉴别,同时电话回访时也应该回访到被保险人本人。如果当初做好这两项工作,那么后面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但归根结底还是你的责任,你作为代理人,首先就有义务向投保人强调不得代被保险人签字这一点。你作为有从业资格的代理人带回这份保单,保险公司有理由相信你已经确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分别签字的。说到底还是你的责任。你还可以这么想,如果当初保险公司核保时就发现投保人代签字了,你的佣金也不可能给你了。
当然,事情在处理过程中,保险公司应该告知你,这样做更妥善一点。但是由于这份保单自始无效,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坚持要求退保,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就算告知你了也没用。
综上所述,我个人认为,这份保单是由于你未尽到从业人员应尽的义务,加上投保人保险法律知识欠缺,保险公司核保不严,三方面综合因素导致的。其中你未尽到义务是最主要的责任。保单自始无效。所以你本来就不该拿这份佣金。你就算去保监会投诉也没用,不是保险公司把责任推给代理人,而是问题的“根”就在你这儿。
作为从业人员,投保人不能代被保险人签字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千万不要再犯类似的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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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保险公司业务员冒签名胡乱给以前的客户买了多份保险骗取佣金是否构成保险诈骗
保单成立首先客户自己银行卡划款,其次保险公司都会回访问是否本人签名,如果客户都配合谈不上诈骗,未告知客户才算,如果收现金人家直接拿现金跑了没必要还入上保险折腾,业务员自己划卡你不给他钱他找谁要去啊。
J. 什么是虚挂个人保险代理人套取佣金
不必自行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文件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以其取得的佣金、奖励和劳务费等相关收入(不含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附加及展业成本,按照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由保险企业按规定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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