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及其改进建议
电子商务可能存在很多财税问题,如:
1、统一收银模式下,平台企业收入虚高,需要承担较重的税务压力。
2、与商户分账等无票支出大,真实费用未能入账。
3、刷单等违法的佣金支出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其开支未入账。
4、存在公私混淆不分,个人银行卡流水大,走私账的情况。
5、购买发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偷税漏税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情节轻的可能只需补缴税款+0.5至5倍的罚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则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3至7年的有期徒刑。并且私人账户收到的经营收入,被查到统一要按个人所得税最高45%补税。而近期,安徽省安庆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福建省泉州市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分子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为电商企业敲响警钟,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重视税务问题。
基于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式,可通过MallBook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税务计划,让不该有的税从一开始就不发生,优化平台型企业的税务核算方式,无需冒着偷税漏税的风险,也能有效降低税费,以此彻底解决平台、商家等税务问题,让税务的轻松化、合规化、阳光化。
㈡ 观望社交电商很久了,近期想着手做,如果要做分佣模式的话应该怎么合理避税
是平台收入纳税问题,对于平台现有分账系统的运营,很多社交电商平台会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只有进到自己账户的收入,才需要交税。
第二是推广者佣金结算问题,在社交电商多级分销模式下,用户既是消费者又是推广者,自用省钱分享可以赚钱。平台根据推广效果结算佣金给到推广者,但推广者多为个人,很多社交电商平台通过分账直接结算佣金给个人,但未履行监督义务,为个人推广者申报完税。
之所以出现以上问题,原因是企业不够重视税收,认为不属于自己的收入,为什么还要管他交不交税?留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不交税,不说出去就没人知道,谁不知道国家已经牵头把所有持有第三方支付牌照全部收编了,金融大数据和税务大数据已经完全打通;
归根结底,企业不交税就是不懂处理佣金个税的问题,为此,智惠薪灵活用工解决企业佣金结算难题,考虑到以下几点优势与保障:
1.财务安全
资金的全过程在支付公司的账户下转移,并受中央银行储备金的监督;所有资金操作均由企业本身发起,并且只有在验证并通过密码后才能提取资金。
2.快速付款
对接商业银行,全天候24/7实时结算,资金到账当天即可到账,企业可以随时在系统中查看支付流程。
3.合法收款
与许多地方政府进行深入合作,以获得地方地级以上政府颁发的“委托收税证明”,并由地方税务局严格规定,合规征税的全过程
4.在线签约合同
遵守《电子签名法》,为双方申请法律机构的数字证书,在线完成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各种协议,降低签约成本,缩短签约周期。
5.技术对接
提供独家API服务,与客户的现有系统连接,并在运营期间提供24/7技术支持以及系统运维服务。
㈢ 电商如何避税
时任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时曾提出,网络交易的征税首先应该以税收公平为前提,其次是鼓励发展。由此看来,电商行业中现行体制造成的不公平问题势必将在未来解决,电商征税全面化、规范化也是大势所趋。
电商企业如何规范起来,是每个企业现在就需要考虑、现在就需要做的事。电商企业怎么规范,利用好政策资源是节税的一个好思路。
园区是为鼓励和吸引外来投资者到当地经济开发区投资兴业,加快区域发展,做强主导产业、培育壮大当地新兴产业链条,根据国家法律和当地情况制定的优惠政策。
1. 增值税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50%的80%-85%进行返还给企业
2. 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到地方留存40%的80%-85%进行返还给企业。
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企业。扶持奖励力度大、安全、合法、合理、支持异地经营、注册式招商还可叠加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适用行业广泛,是目前较为推崇的税务筹划方式。
原企业在税收优惠园区内新成立了个人独资企业并开展业务,经营一段时间后即可以享受到按照行业利率的10%进行核定征收,其中个税税率固定在0.5-2.1%,增值税仅按1%进行征收,所以加上附加税,总税负共3.16%。像大家熟知的直播网红,薇娅、李佳琦等都拥有5-7家个人独资企业。
注意:企业公司通过税务筹划最终目的是减负,其过程一定要合理,合法,不能投机取巧,不要侥幸一些税务漏掉,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企业才会健康正常的发展,也可以提高公司一些经济效益,让个人和企业实现双赢。
电商征税无疑会影响整个行业,不管是大平台还是小商铺,做到自我规范,方为真理。
希望笔者的回答能够帮到您的企业有效节税,有问题随时询问,望采纳谢谢。
㈣ 社交电商的大额佣金可以避税吗
可以将大额佣金客户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将佣金打入个人独资企业,业务流程与资金流向合理合规。个人独资企业还可以向电商企业开票,用来税前抵扣。同时,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㈤ 快手电商自己卖货如何交税
摘要 一、快手电商需要缴税吗?
㈥ 关于电商征税,你们怎么看
不难看出,今年税务部门正在加大力度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并且,得益于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为新兴业态税收征管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此前,网红主播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点名后,分别追缴并加收滞纳金6555.31万元、2767.25万元,再到头部主播黄薇(薇娅)偷税漏税6.43亿元,这些消息简直震惊全网。事实上,许多企业甚至个人都可能在税务方面存在风险。在此小编举两个例子向大家解释。
一、线上场景
以电商平台为例,有许多平台型企业,由于其业务形态影响,一般选择统一收银再分账的模式,然而大量的交易资金存管于平台账户内,平台方则需要缴纳远超过其自身实际所得应缴纳的金额,无形之中给平台增加了巨大的税务压力。
二、线下场景。
如一些家居建材商店,常常在设计师、合作商等人的推荐下所产生交易订单,则需要与之结算佣金提成,通过个人账户走私账,虽然暂时避免了这部分税款,但长此以往会形成很大的税务风险。
而MallBook通过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税务计划,能够彻底解决平台、商家、门店等税务问题,优化平台型企业的税务核算方式,推动企业转型,并实现税务的轻松化、合规化、阳光化。可适用的行业场景包括了主播、家政、销售等。
大数据时代下,很多行为都是可以溯源的,不要企图通过一些“障眼法”进行移花接木,最终都难逃税收大数据的稽查。各位老板和从业者们切不可心存侥幸,应当尽快自查自纠。
㈦ 电商平台中代理个人获得返佣是以积分形式在系统中,从系统中将这些积分提现到个人银行账户,需要交税吗
摘要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您上面的那个问题:
㈧ 关于电商平台纳税问题
电商平台,电商公司只是提供平台,直接由商家对接消费者
钱到电商公司账户后,电商公司转给商家,是不需要交税的
如果说,平台有收取佣金或使用费等等,这个是需要当做平台的收入,开具发票给商家,这部分是要交税的。
商家收取货款后,肯定是得交税的。实现了销售,不管有没有开票给消费者,都应该按实申报纳税
当然,目前国家对电商这块的监控力度不是很大,还有就是电商里面也存在刷单的行为,很多商家都存在偷漏税的行为
㈨ 电商付给个人的返利佣金,怎么做账务处理。是否需要纳税
一、国家现行的电商税收政策是:
电子商务如果有增值税货物交易,应该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负担率百分之四,一般纳税人税率百分之十七,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二、根据相关的报道,我的建议是:
1.加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按照这一思路,应当对C2C平台的个体网商进行强制性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将其全部纳入工商行政管理和税务管理的范围。同时,尽可能利用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代扣代缴以实现应征尽征。如果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履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路并无不妥。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际和实质公平的角度来看,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解决所谓电商征税问题,将会导致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线下交易,从而造成实质上的税负不公。
2.根据中国征管现状,按照实际公平的要求,尽可能保持税收的中性。这一思路并不意味着放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交易和C2C交易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交易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通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段,在减少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加强已进行税务登记企业线上交易的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线上线下交易的税负公平。
对于C2C交易平台上交易规模较小,无实体经营场所且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的个体网店,应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将其纳入税收征管范围。为此,有必要修改现行的税收登记管理办法,将交易额较小的个体网店比照农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办理税务登记的规定。下一步也可以通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纳税登记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建立覆盖自然人的普遍登记制度解决个体网店税务登记的问题。
为鼓励小微企业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交易普遍适用,鼓励超过起征点的个体网店进行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同时研究对小微企业适用所有税费按综合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办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优惠。尽管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仍不足8%,电子商务对其他领域的渗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放弃所谓税收中性原则,对线上交易给予明确且有期限的税收优惠。但针对线上交易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确且成本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交易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而且针对线上交易的税收优惠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较可行的思路是研究制订与电子商务发展密切相关行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收入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农村地区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加速折旧或允许进行投资抵免;对在农村地区设立的快递网点收入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解决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问题,应客观理性地分析电子商务领域税收问题的实际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避免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表面税收公平的错误倾向。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际出发,遵循实质公平原则,避免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因此,解决电商征税问题不能采取第一种思路,第二种思路比较稳妥可行,如果条件具备,应积极研究实施第三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