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财政杠杆作用
财政杠杆在经济杠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主要反映在:
1、调节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的平衡。
财政分配是调节控制社会总需求、总供给的一个“闸门”,财政收支的增减变化将引起社会总供求的增减变化,尤其是财政收支的平衡状况,或赤字,或结余,都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社会总供求的平衡状况。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家调节社会总供求所通常运用的紧缩性或扩张性财政政策,实际上就是通过收支增减变化及平衡状况来实现的。
2、调节社会经济结构。
即通过财政收入和支出对社会经济结构中的所有制结构、地区结构、产业结构、部门和行业结构、企业规模结构、产品结构、投资结构、流通结构、社会事业结构等进行调节,使之协调发展。
3、调节各种利益关系。
即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调节各种所有制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职工与农民之间、各阶层之间的收益分配,使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结合,国家、企业、个人利益统筹兼顾,实现积累与消费比例及各种分配关系的协调。 财政杠杆的运用是人们自觉认识和运用客观经济规律的过程,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人们对经济规律的认识越深刻,越全面,财政杠杆的运用也就越能发挥效益,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目的也就越易实现。为了提高财政杠杆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总体效果,不仅要注意各种财政调节手段之间的协调配合,特别是相互之间力度和目标的协调,而且要注意同价格、信贷、利率、汇率、工资等其他经济杠杆之间协调配合,使之形成合力,避免发生相互掣肘的“逆调节”现象。
㈡ 如何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明确指定专项用于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一个地方或某类专项工作且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专门管理和核算的财政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在加强政权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树立以法理财观念
项目单位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统筹处理好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做好理财用财的文章,带头执行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用财。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宣传为契机,转变专项资金的管理观念,提高对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对各个项目主体既有约束又有奖惩的激励制约机制。将专项资金的范围、预算编制与执行、项目合同方法、支出范围标准绩效预算管理、项目监督机制、奖惩措施等有关专项资金问题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建立从政策控制、过程控制到效率控制的支出控制机制。出台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确定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再制定特定项目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一个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以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框架,保证专项资金在监督、管理中有制度可依。
(三)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方式
一是建立两个层面的财政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为主体参与、各行业主管部门有项目就参与的专项资金项目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信息,解决部门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各部门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方向,避免项目多头上报等情况的出现。同时,在财政部门内部,建立各职能股室参与的财政监督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各自掌握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的事后财政监督方式,将监督的重心向事前、事中前移,要创新检查方式,建立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明确各自监督职责,达到有效监控的目的。三是依托金财工程,实现网上查账,更新监督手段,采用先进的监督管理软件,实现对专项资金从资金拨付、使用、决算、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监督。
(四)抓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及用款单位的责任,验证和考核预算分配目标的完成情况,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二是建立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要求项目承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主管部门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决算、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和绩效考评档案,提高财政监督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效率。通过制定相关指标和标准,对项目抽样检查评价,对承担单位进行量化打分,为今后专项资金管理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加强评价结论即评价等次的应用,将部门预算安排与评价等次挂钩。对绩效结果为优良的,在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并予以重点支持;对绩效差劣的,暂停安排资金,并停止已安排资金的拨付,实现资金安排与绩效优劣真正挂钩。
㈢ 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是什么怎样体现
财政拨款和财政政策.
比如:当地政府对企业的发展有优惠政策,企业想扩建工厂或其他用于建设的意案,可报经发改委等部门,得到审批后,财政部门会予以拨款或帮助期进行低息银行贷款.该款项为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等等相同情况都是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如果用专业术语来说,这种资金形式是国家对经济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法.
㈣ 请帮忙详细介绍下财政杠杆的作用
财政杠杆是指国家运用财政分配的利益机制调节社会经济生产的基本手段。包括国家税收、财政补贴、投资包干以及其他各种财政收支包干等,是经济杠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主要的财政杠杆包括:
1.国家预算是主导杠杆,它既控制了财政支出的规模,又有效地促进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2.税收是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杠杆;
3.国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投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合理方式;
4.补贴是财政支出的一种补充形式;
5.贴息是对国家鼓励其发展的对象给予照顾的一种措施。
在我国,财政杠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广泛的作用范围,它可以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及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随时作出相应的规定。
㈤ 贾宝仓:有限资金如何发挥最大民生效益
河北省邯郸市财政局局长 贾宝仓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落实以人为本、打造民生财政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财政部门要遵循财政运行规律,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强化财政调控保障,力求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民生效益。 牢牢把握财政政策与民生问题的契合点,科学确定财政资金投向。当前,我们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需要调整的利益关系和解决的民生问题十分繁杂。对此,财政部门要突出“稳中求进”的经济总基调,强化财政政策引导,完善民生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民生支出结构,把财政资金投向最紧要处的民生项目。一是重点支持保障困难群体的民生项目。对事关百姓基本生计的衣食住行等民生项目,千方百计予以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基本医疗、农村养老、居民低保和安居工程四大保障体系。二是重点支持利于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民生项目。着眼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倾斜财力支持工业技改、“吨粮市”建设和公共教育、城乡卫生、养老保障、劳动就业、生态环保等民生项目,实现个人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共同受益。三是重点支持弥补“市场失灵”的民生项目。对公共消费方面的民生项目,当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财富难以有效满足时,需要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形式,带动和扩大私人消费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如,财政设立物价调节基金,保证市场物价稳定;通过发放燃油补贴,保证出租车收费不涨价;通过发放家电下乡补贴,保证农民群众的正常消费水平等。四是重点支持保障社会安全的民生项目。着眼构建全市大维稳格局,建立应急处突资金保障体系;支持城乡一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支持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管理水平;支持监控枢纽平台建设,打造覆盖广泛、快捷高效的“安全网”。 牢牢把握“福利最大化”原则与财政调控的结合度,提升财政民生投入绩效。围绕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力求“福利最大化”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强化调控引导,确保财政民生资金有效投入。一是补助吸引。建设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长期任务。对此,财政部门将逐步加大支持力度,重点以补助的形式,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的筹资积极性,达到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共建共享的效果。二是杠杆撬动。对支持发展的民生资金,引入市场机制,更多地采取贷款贴息、提供担保金、注入资本金等形式,发挥财政资金的“酵母”和乘数效应,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改善民生。三是以奖代补。通过调整财政资金投入的方式和办法,变事前补助为事后奖励、变无偿支持为动态调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效应,确保民生项目的成功率和实效性。对此,我们将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争取和下达力度,从自愿筹资和争取奖补两方面,增加新农村建设投入,切实加快农村民生事业建设。 牢牢把握群众诉求与公共财政的一致性,切实保障民生资金落实到位。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要求各项民生资金都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诉求。做到这一点,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民生财政理念,在构建改善民生的监管机制上下工夫。一是严格预算制度。坚持以“民主财政”建设促进“民生财政”实现,严格预算编制程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意见,经人代会依法审批预算后,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编制预算,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保每年总支出的60%以上用于民生事业。二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民生资金标准化管理办法,对每一个民生项目的支出进度、资金管理、绩效认定等,分别提出量化标准、时限要求、测算依据和奖惩措施,进一步增强责任单位的绩效观念,选好“少花钱”与“办好事”的结合点,努力由程序标准化向管理标准化延伸,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通过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设立民生信箱、开办网络民生论坛等多种形式,在建立健全民情民意收集和分析处理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参与对民生资金运行的监管,确保每一笔民生资金都能真正让群众受益。
㈥ 如何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金融资本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
运用税收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穿袄提领子,牵牛牵鼻子。”当前,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是经济增长的一个主要来源,也是国税部门行政管理的相对人。在金融危机形势下,国税部门应该把为企业服务作为“牛鼻子”,努力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扶持,在税收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在税收服务上进一步改进,帮助企业解困,促进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在税收政策上进一步扶持克服当前特殊时期面临的困难,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努力,也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和各级政府所采取的帮助企业的措施。从国税部门来讲,最重要的是用好用足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调控措施。实施好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好国家支持“三农”发展、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自主创新、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支持成长型和就业型企业发展,为地方企业发展壮大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重点是落实好四项税收调控措施。一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2009年1月1日起,允许增值税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降低设备投资税收负担,支持企业更新技术装备。二是全力落实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措施和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调整政策。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平稳过渡。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放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对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从100万元以上降低为50万元以上;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从180万元以上降低为80万元以上。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分别从工业6%和商业4%统一降低为3%,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对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实行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全民创业。四是全面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简化出口退税管理程序。进一步扩大下放生产企业退税审核权限范围;对于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尚未到期结汇的,可先申报退税并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210天内向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实行自动核销方式的出口企业,退税部门可依据外管提供的电子数据及核销清单进行审核,不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加大出口退税力度。争取出口退税计划,切实加快退税审核进度,做到应退尽退,缓解出口企业资金压力;深化远程申报系统应用,完善系统功能,适时开发退税审核结果远程反馈功能,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负担;进一步落实重点出口企业联络员制度,支持出口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走出去”企业发展。帮助“走出去”企业充分利用境外税收优惠和双边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消除境内外双重征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降低“走出去”企业整体税负,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第二,积极研究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税收政策问题。围绕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开展税收政策调研,深入研究现行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调整对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影响,提出积极有效的对策建议,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科技进步、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要认真研究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接的具体措施,提供有效的税收政策支持。同时,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特别要关注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积极研究运用税收政策支持全民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安置,最大限度拓展就业空间,切实增加低收入者的实际可支配收入,以创业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第三,加强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健全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评价机制,选定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作为当前国家出台的宏观税收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联系点,跟踪政策执行效果,特别是对铜加工、成品油、资源综合利用、重大技改项目等具有特殊性的产品、企业和行业,重点跟踪调查,定期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及时分析研究税收政策调整、执行对江西经济、税收的影响,促进各级领导的科学决策;同时,及时掌握政策落实进展情况,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政策落实准确、全面、到位。加大税收监督力度,继续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重点检查新出台的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执行情况以及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效应不偏移、不弱化。(二)在税收管理上进一步规范国家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到2010年底将完成4万亿投资。税收作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在预算支出大幅增加的压力下,对于支撑政府性投资,控制财政赤字,担负重要使命。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税部门必须进一步依托“四位一体”税源管理机制,为平衡地方财政收支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第一,正确处理经济与税收的关系。一是牢固树立税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观念。我们要正确认识税收与经济的关系,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税收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观念,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二是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找准坚持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加快经济发展,需要理顺依法治税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灵魂和立足点,是税务机关的基本职责。依法治税与发展经济实质上两者是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依法治税本身就是对发展经济的促进。国税部门通过依法应收尽收,筹集财政收入保障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依法禁止收“过头税”,可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通过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税收政策,可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应当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税是大势所趋,国税部门促进经济发展的思路不能局限于过去单纯依靠减免税的做法,必须破除单纯通过减免税“放水养鱼”的传统观念,树立新型的税收经济观,立足于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第二,适度放宽管理措施。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灵活运用税收政策,对税收优惠有幅度规定标准的一律从优执行,对没有明文禁止和未明确的政策从宽掌握,以缓解企业融资困难,减轻企业经营成本。一是延长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将所有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期限由每月10日延长至15日,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二是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2009年,经国税机关批准,小规模就业型、成长型困难企业缴纳增值税可以实行按季申报;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税款,并免交滞纳金,缓解纳税人资金周转压力。对成长型、就业型困难企业已批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如2008年已满三年,可继续延长一年。三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免交税务登记工本费。执行增值税起征点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即:销售货物的起征点定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定为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定为200元。四是继续推行依法稽查、文明执法。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确保税收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必要、有效。科学安排检查计划,规范检查计划管理,严格检查计划审批,最大限度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鼓励企业在限期内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展的一般性税收违法行为,允许企业只补缴税款、滞纳金,免予罚款处罚。改进检查方法,提高检查效率,缩短检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第三,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各级国税机关要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服务水平。一是严格控制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减少税务行政处罚的随意性,切实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改进税务行政审核审批。坚持合法、合理、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监督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不断提高审批效能。三是以最快速度依法为纳税人减、免、缓税事项。坚决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按规定程序以最快速度、最优政策为纳税人减、免、缓税事项,缓解纳税人资金困难,支持纳税人生产经营。(三)在税收服务上进一步改进当前这个特殊时期,对优化税收服务、营造税收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是困难的时候,企业对运行环境就越敏感、越依赖,通过这次金融危机,企业更能感受到这一点。税收服务是企业运行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纳税人营造一个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既是国税机关的职责,也是国税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最好的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国税机关要重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营造良好税收政务环境。通过税企双方的共同努力克服金融危机的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第一,进一步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采取举各类培训班等形式,利用媒体、网络、税服务厅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对外,重点是开展政策宣传和培训,组织国税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全体国税人员准确理解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每一位国税人员都必须熟悉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都必须落实到每一户应该享受的企业。对外,重点是抓好政策宣传和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和运用好各项税收政策;组织对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新政策,按政策规定计算、申报纳税;积极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在在的问题,考虑政策在实际执行中的困难,提出相应的解决法。另外,做好对地方政府的税法宣传,全面分析政策调整可能对当地经济、财政收入带来的影响,提请政府应该按照调整后有关政策的精神,调整经济发展的思路,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尤其要重视环保、节能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积极扶持出口产品企业的生产和竞争能力,充分释放税收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政策效应。第二,进一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税负担。继续优化流程、整合业务,简化资料、简并报表,凡未经总局发文明确和省局批准,各地自选增设的要求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和报送的涉税资料一律取消。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统一由税服务厅集中受理,做到一次告知;对同一纳税人不同税种的信息采集、调查核实等工作,由税收管理员统筹实施,避免同一事由多头、多次找纳税人。第三,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和手段。一是创新服务平台。加强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规范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自助税。打造“国税网上税收服务厅”,拓宽税方式和报税渠道,引导纳税人选择使用多元化电子申报缴税方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履行纳税义务。继续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和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和同城通,方便纳税人税。二是推行分类服务。在通过税服务厅提供一般性纳税服务的同时,按照“一企一策、一户一帮”原则,开展“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对大型企业,继续推行税收服务直通车制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大力加强网络税平台建设;对个体工商户,重点关注其发票领购、就近缴税、税法咨询以及停歇业等方面的服务需求;对农村纳税人,提供定期的上门税咨询服务。三是推进国、地税联合。要充分利用好现有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资源,加强登记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为推行联合税务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㈦ 杠杆撬动高收益这种说法,来源于何处
这个说法一般是来自于资本市场,主要来自金融市场,很多人会用杠杆的方式来博取超额回报。
杠杆收益是一个物理学的名词,在经济学中,杠杆的含义会更丰富一些,我们一般会把利用借贷来达到的投资效果因为杠杆,把资产和借贷后的总资产作为杠杆比例。关于你问的这个问题,我会从以下几点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杠杆。
我们通常所说的杠杆是经济学中的杠杆,在经济学中经常会提到金融杠杆和杠杆效应。我们可以简单把金融杠杆理解为一个乘号,当你的本金乘以相关数值之后,就可以得出一定的杠杆效应。对于投资人来说,通过加杠杆来达到的杠杆效应,可以撬动巨额收益,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用杠杆撬动高收益。
综上所述,杠杆撬动高收益的说法主要来源于金融市场中的杠杆行为。
㈧ 产业扶持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的区别
产业扶持资金和产业引导基金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
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产业引导基金,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助力创业,支持国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引导创业投资行为,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和技术创新。
2、投资对象不同
产业投资基金对象主要为非上市企业。投资期限通常为3-7年。积极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投资的目的是基于企业的潜在价值,通过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并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各类退出方式实现资本增值收益。
产业引导基金的对象是中小企业。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增加创业投资资本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创业投资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
特别是通过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种子期、起步期等创业早期的企业,弥补一般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成长期、成熟期和重建企业的不足。
(8)财政性资金杠杆撬动扩展阅读
产业扶持资金账务处理的方法:
目前,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资金大致分为五大类别。据不完全统计,仅中央有关财政资金就有几十项。但是,对有关财政资金一直缺乏统一、明确的财务处理原则。对企业取得财政资金的财务处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1、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财政资金,如基本建设投资、国债投资项目等。这类资金属于国家以投资者身份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因此,应当增加国家资本,对于超过注册资本的投资则增加国有资本公积。
2、属于投资补助的财政资金,如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补助、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补助等。
这类资金是对投资者投入资本的补助,但是与前一类资金最大的区别是国家不一定以投资者身份投入,大部分时候是政府为了贯彻宏观经济政策或实现调控目标,给予企业的、具有导向性的资金。
3、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财政资金,如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
这类资金一般是对企业特定经济活动支付的成本费用的补偿,因此,企业使用这类资金时,作为收益处理。企业在具体执行时,使用这类财政资金如果形成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应当作为递延收益,按照资产使用寿命分期确认。
4、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财政资金,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等。这类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因此,企业收到时,应当作为负债管理。
5、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财政资金,如国有企业亏损补贴、“非典”期间补偿民航公司的损失、关闭小企业补助等。企业收到这类资金时,作为本期收益或者递延收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