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境内企业向境外支付美元,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怎么确认外汇牌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
(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❷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如何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7号)规定:“四、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的,分别按以下情形进行外币折算:(一)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二)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在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前自行申报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三)主管税务机关责令取得收入的非居民企业限期缴纳应源泉扣缴税款的,应当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作出限期缴税决定之日前一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❸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货币汇率日期有何规定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理解?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如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当天),还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税的当天? 应该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缴的当天。芜湖市荣联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信誉可靠,已成功帮助数千家企业完成芜湖公司注册服务,有着良好的声誉。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全套服务,包括芜湖公司注册、安徽注册公司、芜湖工商代理、芜湖代办营业执照、芜湖增资验资、芜湖审计评估、芜湖一般纳税人公司办理、芜湖进出口公司办理、芜湖代理记帐、商标注册、存兑汇票贴现等。
❹ 关于付汇代扣代缴税费问题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下同)下列外汇资金,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税务备案,主管税务机关仅为地税机关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国税机关备案:三、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因此,境内个人向境外汇款单笔支付超过5万美元用于学费的,属于境内个人境外留学因私用汇,不需要到国税办理对外支付备案。所以,以个人名义付汇,税务风险较小。但是企业承担了高管的学费,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高管的个人所得税。并且,相关费用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❺ 所有的对外支付的投资利润都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么
不是的。
1、对外支付的分红或股利,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2、只有对自然人股东支付的分红或股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股东的分红,无需代扣代缴所得税。
扩展阅读:
企业投资收益属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即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予以免除;
属于税收优惠项目;
免税收入具体包括如下:
国债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取得被投资单位的分红款要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投资公司收到税后的投资回报是被投资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收益,再交企业所得税就重复了。
而个人取得红利所得,则需要按照20%的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
❻ 什么是付外汇的代扣代缴增值税
非贸付汇时向税务所支付了代扣代缴的增值税(VAT-6%),那实际支付外汇的时候是不是要扣除这笔相应的增值税额后支付还是不扣除支付?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如果支付外汇扣除这部份增值税,帐就不平了。我们既支付了增值税又能抵扣增值税,如果不扣除,是不是就只是“代缴”而没有“代扣”?税务所是不是就不让抵扣了?
如果抵扣增值税,支付外汇不扣除增值税额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B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B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A
贷:其他应付款 A
如果支付外汇时扣除相应的增值税额,差额支付时,帐务处理: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B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 B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 B
贷:银行存款(人民币户) B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A-B/汇率
贷:其他应付款 A-B/汇率 ,其他应付款就不平了,还有余额在帐上
❼ 对外付汇税金代扣代缴问题
先计算含税所得=A/(1-5%-核定利润率*25%)
则营业税=含税所得*5%
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是营业税的7%、3%、2%
所得税=含税所得*核定利润率*25%
P.S. 你给的分也太少了,难怪三年多都没人理你...
求采纳为满意回答。
❽ 以外币对外支付时,汇率应如何确定
问:以外币对外支付时,汇率应如何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❾ 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货币汇率日期有何规定
【问题】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对外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为人民币以外货币的,在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扣缴当日国家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理解?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当天(如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当天),还是企业到税务部门申报扣税的当天?
❿ 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如何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0)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汇率扩展阅读: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因此,企业须按合同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不管款项是否已经支付,来判断扣缴义务的发生时间,及时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