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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贸易项下佣金交易编码

发布时间:2022-05-11 13:26:04

A. 一般贸易项下、加工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三者怎么区别

1.一般贸易,就是通过普通方式进出口货物并且按正常手续收、付汇的贸易方式.
2.加工贸易分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等多种方式,一般都是在出口的成品中含有部分进口料件的一种贸易方式。
3.非贸易方式,是指寄样品,进出国带的有价行李及个人在国外买的一定金额的物品。
建议你看看《国际贸易实务》

B. 能否给个国际收支编码表外方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应申报为什么

外方投入的注册资本金应申报为 “4111投资资本金”

交易编码
国际收支收入部分
贸易
正常贸易
0101一般贸易
0104补偿贸易
010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进料加工贸易
0107寄售代销贸易
0108边境小额贸易
0111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0112租赁贸易
0114出料加工贸易
0116其它
特殊贸易
0201预收货款
0202第三国之间的转口贸易
0203远洋渔业销售
0204远洋石油销售
0205向非居民提供电、煤气、水等
0206在港口为非居民运输工具提供的货物
0207为非居民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修理提供的货物
0208商品退货
0209其它
服务
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入
客运收入
1111海运
1112空运
1113陆运
1114其它
货运收入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
1122海运
1123空运
1124陆运
1125其它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
1126海运
1127空运
1128陆运
1129其它
1130港口服务
保险
1210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赔偿收入
保险企业保费收入
直接保险收入
1222人寿险
1223进出口货运险
1224其它保险
1225再保险收入(不含投资支出)
1226其它保险收入
旅游
1310因公旅游
1320因私旅游
140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通讯、邮电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710签证认证费
1720外国使团经费
1730其它
1800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其它
1910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920咨询费
1930教育、医疗、保健
1940广告、宣传
1950电影音像
1960其它
1970驻华机构办公经费
无偿转让
3100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资本交易及收益
直接投资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4111投资资本金
4112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4113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清算
4122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贷款的收回
4123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4124在国外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回
证券投资及收益
证券发行
4211股票
4212债券
对境外证券投资的收入
4221本金收入
4222股息收入
4223利息收入
其它资本
借入债务汇入
4311外国政府贷款
43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43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
4314买方信贷
43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
4317国际金融租赁
4318补偿贸易下债务
4319其它
对国外贷款的收回
4321本金收回
4322利息收回
存放国外存款的收回
4331本金收回
4332利息收回
4340延期收款的收回
租赁收入
4351本金收入
4352租金收入
4360其它
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交易
5100土地批租、租赁
5200建筑物租金
5300建筑物出售
国际收支贸易支出部分
正常贸易
0101一般贸易
010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0103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0104补偿贸易
010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进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7寄售代销贸易
0108边境小额贸易
0109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0111租赁贸易
0112免税外汇商品
0113出料加工贸易
0114易货贸易
011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0201预付货款
国际收支非贸易支出部分
贸易
特殊贸易
0202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储备等
0203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在国外修理所支付的货款
0204商品退货
0205其它
服务
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支出
客运支出
1111海运
1112空运
1113陆运
1114其它
货运支出
出口货运费用
1121海运
1122空运
1123陆运
1124其它
进口货运费用
1125海运
1126空运
1127陆运
1128其它
1130港口服务
保险
1210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支出
保险企业保费支出
直接保险支出
1222人寿险
1223进出口货运险
1224其它险
1225再保险支出(不含投资支出)
1226其它保险支出
公务旅行
1310因公旅游
1320因私旅游
140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通讯、邮电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1700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800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其它
1910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920咨询费
1930教育、医疗、保健
1940广告、宣传
1950电影音像
1960其它
1970佣金、回扣
雇员报酬
2100支付外籍员工报酬
无偿转让
3100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资本交易及收益
直接投资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4111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中止、受让股权款
4112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货款的收回
4113利润汇出、固定回报
4114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投资资本金汇出
4122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货款的收回
4123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证券投资及收益
证券发行
4211股票股息支出
4213债券还本
4214债券利息支出
4220对境外证券投资
其它资本
偿还对外债务本金及利息
4311外国政府贷款本金
43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
43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本金
4314买方信贷本金
43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本金
4316延期付款本金
4317国际金融租赁本金
4318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本金
4319其它本金
4320存放国外存款
4330对国外贷款
4340对国外投资
4350房产转卖款、其它
4411外国政府贷款利息
44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
44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利息
4414买方信贷利息
44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利息
4416延期付款利息
4417国际金融租赁利息
4418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利息
4419其它利息
境内交易收入部分
说明:境内交易收入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不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下列补充编码。
8010国内交易收入
8020代理进口收入
8030代理出口收入
8110运费收入
8120保险费收入
8130现钞存入
8140套汇收入
8150质押款划回
8160出口押汇转入
8170进口押汇转入
8180开证保证金户转入
8190工程承包收入
境内投资
8211境内投资性公司投资款
8212外方利润再投资
中方利润再投资
中方外汇投资款
8220定期存款划回
8230对外发生或有负债产生外汇收入
8240账户利息转入
贷款
8251国内外汇贷款本金
8252外债转贷款本金
在华外资银行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
8255委托贷款划回
8256国内外汇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收入
8300证券收入
8400同名账户(同一企业同一性质账户的资金往来)
8500其他收入
境内交易支出部分
说明:境内交易收入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不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下列补充编码。
8010国内贸易支出
8020代理进口支出
8030代理出口支出
8110运费支出
8120支付保险费
8130提取现钞
8140套汇支出
8150质押款划出
8160偿还出口押汇
8170偿还进口押汇(含偿还信用证垫款)
8180划至开证保证金账户
8190工程承包支出
8210境内投资
8220转定期存款
贷款
8231国内外汇贷款本金
8232外债转贷款本金
在华外资银行贷款本金
偿还委托贷款本金
8235委托贷款划出
8236国内外汇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对外担保履约
8261为境外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
8262为境内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
8263为境内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利息
8270对内担保履约
8280支付担保费
8290其他资本项下交易
8300证券支出
8400同名账户(同一企业同一性质账户的资金往来)
8500其他支出
结汇部分
结汇
贸易
10101国内企业
(001)其中:加工装配
10102外商投资企业
(002)其中:加工装配
非贸易
10201非贸易-运输及港口
10202非贸易-劳务及承包工程
10203非贸易-国内居民外汇
10204非贸易-房地产租赁
10205非贸易-利润、利息
(003)其中:银行
(004)非银行金融机构
10206非贸易-政府机构交往
10207非贸易-外国驻华商务机构
10208非贸易-旅游
10209非贸易-税款
10210非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10211非贸易-其他
资本
10301资本-境外借款
(00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10302资本-出售有价证券结汇
(006)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10303资本-房地产出售结汇
(007)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外商投资
10314资本金结汇用于流动资金
10324资本金结汇用于工程款
10334资本金结汇用于归还贷款
10344资本金结汇用于土地批租款
10354出让股权款
10305资本-其他
300远期结汇
(008)其中:未到期远期结汇
售汇部分
售汇
贸易
20101贸易-国内企业
20102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非贸易
20201非贸易-运输及港口服务
20202非贸易-劳务及承包工程
20203非贸易-国内居民
20204非贸易-政府机构交往
20205非贸易-外国驻华商务机构
20206非贸易-因公出国
20207非贸易-知识产权
20208非贸易-利息
(001)其中:银行
(002)非银行金融机构
20209非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20210非贸易-其他
资本
20301资本-偿还境外借款本金
(003)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2资本-偿还国内外汇贷款
(004)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3资本-购买有价证券
(00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4资本-境外投资
(006)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5资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汇出
(008)其中:受让股权款
20306资本-其他
(009)资本-房产转卖款
(010)其中:固定回报
400远期售汇
(007)其中:未到期远期售汇

C. 国际收支交易编码

一般贸易,交易编码101010。

进料加工贸易,交易编码102030。

来料加工,交易编码102010。

边境贸易,交易编码101040。

以上是比较常见的贸易方式对应的收支交易编码,一共有335种,不知你们公司到底是哪种贸易形式,你报关单上的贸易形式是什么就找对应的交易编码呗。

(3)非贸易项下佣金交易编码扩展阅读:

贸易条件:

出口商品与进口商品的交换比率。又称进出口商品比价,通常用指数表示,即进出口商品比价指数。计算公式是:贸易条件指数=出口价格指数/进口价格指数×100。

例如,以上年为基期,进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均为100,进出口商品价格都提高了,但提高幅度不同,出口商品价格提高10%,进口商品价格提高5%,则贸易条件指数提高。

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高,意味着出口商品价格相对于进口商品价格提高了,也即该国能以较少的出口商品换取较多的进口商品,这对该国说来是有利的,是外贸条件的改善。

相反,如果进口商品价格指数提高快于出口商品,甚至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不变或下降,则贸易条件指数较基期低,意味着一国要出口更多商品才能换回与原来相同的进口商品,显然这对该国是不利的,是贸易条件的恶化。

D. 国际收支网上申报 外汇交易编码

对公收入
0101 一般贸易 001
0104 补偿贸易
0105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 进料加工贸易
0107 寄售代销贸易
0108 边境小额贸易
0111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0112 租赁贸易
0114 出料加工贸易——指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商标、技术、设备等,非居民按合同规定进行加工,成品交给中方企业,外方收取加工费及部分由国外提供的原材料、辅料费用。注:本项只记录中方企业原材料、辅料等的出口。
0116 其它——统计无法归入上述各类正常贸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贸易内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栏描述该交易的具体内容。样品款的处理:样品款不分是否报关,均归入正常贸易的其他(0116)。
0201 预收货款——国外进口商在货物所有权并未变更之前付给中国国内的出口商。注:1、本项实行优先原则,无论何种方式的贸易,如系预收货款,应优先进入本项。2、大型机械制造过程中所收的进度款计入本项。
0202 第三国之间的转口贸易——本交易方式包括两种情况:1、非居民在中国从中国居民那里购买货物,在中国境内原封不动或稍为加工,再出售给第三国的交易方式;2、中国居民在另一国从非居民那里购买货物,在该国境内原封不动或稍为加工,再出售给第三国的交易方式。注:本项下只记录中国居民以此种交易方式将货物出售给非居民而收到的货款。
0203 远洋渔业销售
0204 远洋石油销售
0205 向非居民提供电、煤气、水等
0206 在港口为非居民运输工具提供的货物
0207 为非居民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修理提供的货物
0208 商品退货——进口已支付后由于各种原因外国出口商又将货款退回给原国内进口商,并应在申报单上注明属退款及原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的申报号码。
0209 其它——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特殊贸易内容。注:贸易项下索赔的处理:1、由于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而支付的赔偿费可被认作是商品的部分退款,计入商品退货(0208)项下;2、由于商品质量不好导致使用方额外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赔偿计入国外支付的赔偿(3200项下)。
客运收入
1111 海运
1112 空运
1113 陆运
1114 其它 出口货运收入
1122 海运
1123 空运
1124 陆运
1125 其它——同我国进口货物运输有关的佣金、代理费等。 进口货运收入
1126 海运
1127 空运
1128 陆运
1129 其它
1130 港口服务
1210 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赔偿收入
1222 人寿险
1223 进出口货运险
1224 其它保险
1225 再保险收入(不含投资支出)
1226 其它保险收入
1310 因公旅游——非居民受企业委托、为商业目的或开会等进行的旅游;外国政府人员(但非长驻中国)、国际组织官员及随从为公务进行的旅游。
1320 因私旅游——并不具有商业目的和因公任务的旅游如度假、探亲、朝觐等。
1400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金融中介及辅助服务。包括中介服务费用(信用证承兑、信贷额度、金融租赁及与外汇交易有关的服务费用);与有价证券交易(如期权、期货、资产管理)有关的佣金亦包括在内。
1500 通讯、邮电——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的国际通讯服务。包括通过电话、电传、电报、电缆、广播卫星、电子邮件、传真等完成的声像和其他信息的传递;商业网络服务、电话会议和辅助活动;邮政邮递服务(信件、报纸等发文、邮箱出租)。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中国居民企业在国外完成的建筑项目和安装项目。注:1、中国居民企业在当地购买的建筑安装材料计入对公支出表的其他服务(1960)。2、因为对外承包工程而出口的货物计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0111)。
1710 签证认证费
1720 外国使团经费
1730 其它——外国各级政府及国际组织在华的常驻机构工作人员个人所发生的开支等
1800 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中国居民将其拥有的专利、版权的使用权出租给非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专利、版税以及商标、制作方法的经销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另外包括通过许可证方式转让原版手稿的使用权。上述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也计入本项。
1910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与计算机及新闻有关的服务。包括数据库开发、储存、数据处理、编程、计算机维修、硬件咨询、软件开发;新闻代理服务,包括向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照片、有关资料报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购的报纸和期刊。
1920 咨询费——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会计、审计和税务咨询费,以及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的管理咨询费、市场调研费、顾问费、新产品的研究、应用开发费、认证费、建筑设计费、模具设计费、工程筹划、制图费、产品试验、验证费、技术服务及资料费、人事咨询费、商标注册费。
1930 教育、医疗、保健
1940 广告、宣传——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包括广告的设计、创作、推销,媒介版面推销,贸易交易会提供的展览服务。
1950 电影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收入。如在中国国内中国居民为非居民提供的各种劳务服务、未计入前述服务项目的佣金(如中标服务费)、未备机组人员运输工具的租金收入计入其他服务的其他(1960)。注:1、代垫款的计入。代垫款应按照其初始用处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如代垫的出口货款计入一般贸易(0101)项下,代垫的差旅费计入因公旅游(1301)项下。2、非居民建筑企业对中国当地供给的支出计入本项下。
1970 驻华机构办公经费——驻华机构指国外在中国设立的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如办事处、事务所。这些机构的所有开支计入本项(包括开设时的启动资金)。注:母公司与代表处之间的资金往来的处理:1、母公司通过代表处转付的款项,如货款、税款,应按照其用途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2、国外母公司支付给国内代表处的佣金计入本项;3、国外母公司支付给驻国内产品售后维修站的维持费用亦计入本项。
3100 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 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4111 投资资本金
4112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4113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4121 清算——我国境外直接投资企业终止而撤回的投资资本金;包括国外直接投资企业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收款和应付款)的清算。
4122 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贷款的收回
4123 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4124 在国外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回
4211 股票
4212 债券
4221 本金收入
4222 股息收入
4223 利息收入
4311 外国政府贷款
43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43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
4314 买方信贷——发放出口信贷的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行提供的,用于购买出口国设备的信贷。
43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国内进口商为进口而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
4317 国际金融租赁
4318 补偿贸易下债务
4319 其它——借入的其他形式的债务。
4321 本金收回
4322 利息收回
4331 本金收回
4332 利息收回
4340 延期收款的收回
4351 本金收入
4352 租金收入
4360 其它——上述各项未包括的其他资本,如流通中的纸币和硬币。
5100 土地批租、租赁
5200 建筑物租金
5300建筑物出售——建筑物所有权的转让。注:购房的定金计入建筑物出售:购房及租房的中介服务费计入服务项下的其他(1960);购房的契税费计入无偿转让项下的捐赠及无偿援助(3100)。 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汇
0202 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储备等
0203 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在国外修理所支付的货款
0204 商品退货——出口已收汇后,由于种种原因国外进口商又退回给原国内出口商的货物的价值,国内出口商将与退回货物对应的款项退回给国外进口商。应在申报单上注明属于退款及原申报单的申报号码。
0205 其它——不属于上述各项的其他特殊贸易内容。注:贸易项下索赔的处理:1、由于商品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而支付的赔偿费可被认作是商品的部分退货,计入商品退货(0204)项下;2、由于商品质量不好导致使用方额外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赔偿(如由于进口化学品质量低劣,导致进口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爆炸事件)计入国外支付的赔偿(3200项下)。 客运支出
1111 海运
1112 空运
1113 陆运
1114 其它——同客运有关的佣金和代理费等。 出口货运支出
1121 海运
1122 空运
1123 陆运
1124 其它——佣金、代理费等。 进口货运支出
1125 海运
1126 空运
1127 陆运
1128 其它——佣金、代理费等。
1130 港口服务
1210 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支出
1222 人寿险
1223 进出口货运险
1224 其它险
1225 再保险支出(不含投资支出)
1226 其它保险支出
1310 因公旅游
1320 因私旅游
1400 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 通讯、邮电
1600 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1700 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800 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非居民将其拥有的专利、版权的使用权转让给中国居民而取得的收入。包括专利、版税以及商标、制作方法的经销权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另外包括通过许可证方式转让原版手稿的使用权。上述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也计入本项。
1910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与计算机及新闻有关的服务。包括数据库开发、储存、数据处理、编程、计算机维修、硬件咨询、软件开发;新闻代理服务,包括向新闻媒介提供新闻、照片、有关资料报道,以及直接且非批量定购的报纸和期刊
1920 咨询费——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法律咨询费、律师费、会计、审计和税务咨询费,以及提供咨询、指导或帮助企业运行的管理咨询费、市场调研费、顾问费、新产品的研究、应用开发费、认证费、建筑设计费、模具设计费、工程筹划、制图费、产品试验、验证费、技术服务及资料费、人事咨询费、商标注册费。
1930 教育、医疗、保健
1940 广告、宣传——非居民为中国居民提供广告、宣传服务。包括广告的设计、创作、推销,媒介版面推销,贸易交易会提供的展览服务。
1950 电影音像
1960 其它——上述未提及的其他商业服务费用。如中国企业驻外代表处的经费。注:1、代垫款的计入。代垫款应按照其初始用处的性质计入相应项下。如代垫的出口货款计入一般贸易(0101)项下,代垫的差旅费计入因公旅游(1310)项下。2、中国居民企业在当地购买的建筑材料计入本项下。
1970 佣金、回扣
2100 支付外籍员工报酬——支付给受雇于中国企业、政府的外籍员工的报酬;包括支付给受雇于中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的非居民的报酬。
3100 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 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国外来华直接投资
4111 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中止等
4112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货款的收回——非居民直接投资者或其附属、关联企业收回对其在中国直接投资企业的确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
4113 利润汇出
4114 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中国国内直接投资企业和其非居民母公司及附属、关联企业除投资资本金和贷款以外的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 投资资本金汇出
4122 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货款的收回
4123 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证券投资及收益
4211 股票股息支出
4213 债券还本
4214 债券利息支出
4220 对境外证券投资 其他资本
4311 外国政府贷款本金
43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
43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本金
4314 买方信贷本金
43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本金
4316 延期付款本金
4317 国际金融租赁本金
4318 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本金
4319 其它本金
4320 存放国外存款
4330 对国外贷款
4340 对国外投资
4350 其它
4411 外国政府贷款利息
4412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
4413 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利息
4414 买方信贷利息
4415 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利息
4416 延期付款利息
4417 国际金融租赁利息
4418 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利息
4419其它利息 进口付汇
0101 一般贸易
0102 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0103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0104 补偿贸易
0105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不能对外付汇。
0106 进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7 寄售代销贸易
0108 边境小额贸易
0109 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来料加工项下外商提供的设备(包括设备的附件)。
0111 租赁贸易
0112 免税外汇商品
0113 出料加工贸易——指由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原材料、附料和包装物料、商标、技术、设备等,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加工,成品交给中方企业,外方收取加工费用及部分由国外提供的原、辅料费用。注:本项只记录中方企业进口非居民生产的成品。
0114 易货贸易
0115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由外商独资企业进口用以生产内销品的原料和零件。
0116 其它——统计无法归入上述各类正常贸易方式的其他正常贸易内容,要求在交易附言一栏描述该交易的具体内容。样品款不分是否报关,均归入正常贸易的确其他(0116)。
0201 预付货款 对私收入
1100 专利、版权、稿费——中国居民将个人的专利、版权出租;无形资产的转让计入4000
1200 咨询费——中国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法律、会计、管理等咨询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1300 保险金——中国居民个人从非居民保险公司获得的赔偿收入。
1400 其它——中国居民个人为非居民提供前述服务以外的服务而取得的收入。个人贸易收入计入本项。
2100 利润、股利
2200 利息
2300 年金、退休金
2400 雇员报酬(我国在外工作一年以下人员的收入)——在外工作一年以下的中国居民个人从非居民国取得的收入。
3100 侨汇——华侨、港澳同胞汇入的汇款。
3200 工人汇款(我国在外一年以上人员的汇入款)——在外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工人将其在国外取得的收入汇回中国国内。
3300 遗产
3400 捐赠——中国居民个人接受国外无偿提供的捐赠、礼赠。
3500 其它
4000各类资本撤回 对私支出
1100 旅游、出国(度假、探亲、朝觐、就医、保健等)
1200 教育(留学、考试、培训、研修等)
1300 邮电通讯(电话、电传、传真、邮政等)
1400 咨询(接收法律、会计、计算机信息等咨询)——中国居民个人因法律、会计、计算机信息等问题向非居民咨询而支付的费用。
1500 书刊杂志(订阅国外书刊、报纸、杂志等)
1600 其它——中国居民个人因消费非居民提供的前述服务以外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个人贸易支出计入本项。
2100 移居国外(赴国外移民汇出及携出款项)——中国居民个人向外国移民而汇出及携出款项。
2200 赡家款——我国居民向国外汇出用于供养亲属的费用;在我国工作一年以上的外国专家、职工等的汇出款。
2300 其它无偿性支付
3100 直接投资
3200 其它投资

E. 能否给个国际收支编码表

交易编码

国际收支收入部分
贸易
正常贸易
0101一般贸易
0104补偿贸易
010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进料加工贸易
0107寄售代销贸易
0108边境小额贸易
0111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0112租赁贸易
0114出料加工贸易
0116其它
特殊贸易
0201预收货款
0202第三国之间的转口贸易
0203远洋渔业销售
0204远洋石油销售
0205向非居民提供电、煤气、水等
0206在港口为非居民运输工具提供的货物
0207为非居民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修理提供的货物
0208商品退货
0209其它
服务
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收入
客运收入
1111海运
1112空运
1113陆运
1114其它
货运收入
为货物出口提供运输的收入
1122海运
1123空运
1124陆运
1125其它
为货物进口提供运输的收入
1126海运
1127空运
1128陆运
1129其它
1130港口服务
保险
1210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赔偿收入
保险企业保费收入
直接保险收入
1222人寿险
1223进出口货运险
1224其它保险
1225再保险收入(不含投资支出)
1226其它保险收入
旅游
1310因公旅游
1320因私旅游
140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通讯、邮电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710签证认证费
1720外国使团经费
1730其它
1800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其它
1910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920咨询费
1930教育、医疗、保健
1940广告、宣传
1950电影音像
1960其它
1970驻华机构办公经费
无偿转让
3100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资本交易及收益
直接投资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4111投资资本金
4112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4113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清算
4122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贷款的收回
4123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4124在国外投资企业的利润汇回
证券投资及收益
证券发行
4211股票
4212债券
对境外证券投资的收入
4221本金收入
4222股息收入
4223利息收入
其它资本
借入债务汇入
4311外国政府贷款
43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43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
4314买方信贷
43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
4317国际金融租赁
4318补偿贸易下债务
4319其它
对国外贷款的收回
4321本金收回
4322利息收回
存放国外存款的收回
4331本金收回
4332利息收回
4340延期收款的收回
租赁收入
4351本金收入
4352租金收入
4360其它
与土地和土地使用权有关的交易
5100土地批租、租赁
5200建筑物租金
5300建筑物出售
国际收支贸易支出部分
正常贸易
0101一般贸易
0102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
0103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0104补偿贸易
0105来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6进料加工装配贸易
0107寄售代销贸易
0108边境小额贸易
0109来料加工装配进口的设备
0111租赁贸易
0112免税外汇商品
0113出料加工贸易
0114易货贸易
011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0201预付货款
国际收支非贸易支出部分
贸易
特殊贸易
0202运输工具在国外港口消费的货物,如燃料、水、给养、储备等
0203飞机、船舶等交通工具在国外修理所支付的货款
0204商品退货
0205其它
服务
与运输有关的服务支出
客运支出
1111海运
1112空运
1113陆运
1114其它
货运支出
出口货运费用
1121海运
1122空运
1123陆运
1124其它
进口货运费用
1125海运
1126空运
1127陆运
1128其它
1130港口服务
保险
1210非保险企业境外投保支出
保险企业保费支出
直接保险支出
1222人寿险
1223进出口货运险
1224其它险
1225再保险支出(不含投资支出)
1226其它保险支出
公务旅行
1310因公旅游
1320因私旅游
1400金融服务中介费、手续费等
1500通讯、邮电
1600建筑安装服务、劳务承包
1700官方往来、政府交往
1800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
其它
1910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1920咨询费
1930教育、医疗、保健
1940广告、宣传
1950电影音像
1960其它
1970佣金、回扣
雇员报酬
2100支付外籍员工报酬
无偿转让
3100捐赠及无偿援助
3200对国外支付的赔偿
资本交易及收益
直接投资
外国来华直接投资
4111投资资本金撤回清算中止、受让股权款
4112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货款的收回
4113利润汇出、固定回报
4114外国母公司附属或关联企业与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其它资金往来
我国在外直接投资
4121投资资本金汇出
4122对国内母公司或附属关联企业货款的收回
4123与国内母公司的资金往来
证券投资及收益
证券发行
4211股票股息支出
4213债券还本
4214债券利息支出
4220对境外证券投资
其它资本
偿还对外债务本金及利息
4311外国政府贷款本金
43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
43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本金
4314买方信贷本金
43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本金
4316延期付款本金
4317国际金融租赁本金
4318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本金
4319其它本金
4320存放国外存款
4330对国外贷款
4340对国外投资
4350房产转卖款、其它
4411外国政府贷款利息
4412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
4413国外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贷款利息
4414买方信贷利息
4415向国外出口商及个人借款利息
4416延期付款利息
4417国际金融租赁利息
4418补偿贸易下偿还债务利息
4419其它利息
境内交易收入部分
说明:境内交易收入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不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下列补充编码。
8010国内交易收入
8020代理进口收入
8030代理出口收入
8110运费收入
8120保险费收入
8130现钞存入
8140套汇收入
8150质押款划回
8160出口押汇转入
8170进口押汇转入
8180开证保证金户转入
8190工程承包收入
境内投资
8211境内投资性公司投资款
8212外方利润再投资
中方利润再投资
中方外汇投资款
8220定期存款划回
8230对外发生或有负债产生外汇收入
8240账户利息转入
贷款
8251国内外汇贷款本金
8252外债转贷款本金
在华外资银行贷款本金
委托贷款
8255委托贷款划回
8256国内外汇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收入
8300证券收入
8400同名账户(同一企业同一性质账户的资金往来)
8500其他收入
境内交易支出部分
说明:境内交易收入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不能适用国际收支交易编码的,使用下列补充编码。
8010国内贸易支出
8020代理进口支出
8030代理出口支出
8110运费支出
8120支付保险费
8130提取现钞
8140套汇支出
8150质押款划出
8160偿还出口押汇
8170偿还进口押汇(含偿还信用证垫款)
8180划至开证保证金账户
8190工程承包支出
8210境内投资
8220转定期存款
贷款
8231国内外汇贷款本金
8232外债转贷款本金
在华外资银行贷款本金
偿还委托贷款本金
8235委托贷款划出
8236国内外汇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对外担保履约
8261为境外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
8262为境内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
8263为境内机构提供的担保履约利息
8270对内担保履约
8280支付担保费
8290其他资本项下交易
8300证券支出
8400同名账户(同一企业同一性质账户的资金往来)
8500其他支出
结汇部分
结汇
贸易
10101国内企业
(001)其中:加工装配
10102外商投资企业
(002)其中:加工装配
非贸易
10201非贸易-运输及港口
10202非贸易-劳务及承包工程
10203非贸易-国内居民外汇
10204非贸易-房地产租赁
10205非贸易-利润、利息
(003)其中:银行
(004)非银行金融机构
10206非贸易-政府机构交往
10207非贸易-外国驻华商务机构
10208非贸易-旅游
10209非贸易-税款
10210非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10211非贸易-其他
资本
10301资本-境外借款
(00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10302资本-出售有价证券结汇
(006)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10303资本-房地产出售结汇
(007)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资本-外商投资
10314资本金结汇用于流动资金
10324资本金结汇用于工程款
10334资本金结汇用于归还贷款
10344资本金结汇用于土地批租款
10354出让股权款
10305资本-其他
300远期结汇
(008)其中:未到期远期结汇
售汇部分
售汇
贸易
20101贸易-国内企业
20102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非贸易
20201非贸易-运输及港口服务
20202非贸易-劳务及承包工程
20203非贸易-国内居民
20204非贸易-政府机构交往
20205非贸易-外国驻华商务机构
20206非贸易-因公出国
20207非贸易-知识产权
20208非贸易-利息
(001)其中:银行
(002)非银行金融机构
20209非贸易-外商投资企业
20210非贸易-其他
资本
20301资本-偿还境外借款本金
(003)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2资本-偿还国内外汇贷款
(004)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3资本-购买有价证券
(005)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4资本-境外投资
(006)其中:外商投资企业
20305资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汇出
(008)其中:受让股权款
20306资本-其他
(009)资本-房产转卖款
(010)其中:固定回报
400远期售汇
(007)其中:未到期远期售汇

F. 什么是“贸易项下”和“非贸易项下”

你说的“贸易项下出口”主要是指“一般贸易项下出口”。
一般贸易是指我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货物。
货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材料加工成品出口或自行收购产品出口,宾馆饭店进口的餐饮食品,供应外籍船舶或飞机的国产燃料、物料及零配件,境外劳务合作项目中以对方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我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部分带出的设备、物资等,均按一般贸易统计。
“一般贸易项下出口”所得外汇的核销我国控制得很严格,必须通过电子口岸的可收汇额度来确定能否核销。
“非贸易项下”就是非贸易方式,是指寄样品,进出国带的有价行李及个人在国外买的一定金额的物品。

G. 海运费 佣金

海运费是船东向租家收取的海上运输费用(就像你坐公交车要买票一样)。

佣金:在一般情况下,海运合同上的租家并非货主本人,而是有中介性质的货代或者经纪,佣金则可视为他们收取的“中介费”,一般为海运费乘以相应比例。

代付,一般指货代帮助货主先向船东偿付海运费。

H. 非贸付汇的税收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仅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税。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也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因此,非贸易付汇时首先要正确判断其付汇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8)非贸易项下佣金交易编码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如下项目不开具税务凭证:

1、我国境内企业本身在境外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会议费、商品展销费、境外分支机构费用、境外承包工程代垫费用等)以及我国境内居民个人对外支付的因私用汇(如子女境外教育费、个人旅游、探亲等费用)。

2、外国政府贷款给我国政府和国家银行取得的利息。

3、我国进出口贸易项下发生在境外的佣金、保险费、赔偿费。

4、我国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在境外的各项费用。

5、国际金融组织(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我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所取得的利息。

对于外国船舶运输公司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外商独资船务公司、国际船舶代理公司、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以及其他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的单位或个人对外支付国际海运运费时,应开具营业税完税凭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证明表》。

I. 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非正常贸易的售付汇文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汇发[2008]64号(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汇发[2008]64号
成文时间:2008-11-25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和税收管理,现就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3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3万美元)下列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见附件):
(一)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服务贸易收入;
(二)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等收益和经常转移项目收入;
(三)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益。
二、本通知所称服务贸易,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交易行为。
本通知所称收益,包括职工报酬、投资收益等。
本通知所称经常转移,包括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
三、对于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对外支付,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审核境内机构或个人提交的由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税务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单证,并在《税务证明》原件上签注支付金额、日期后加盖业务印章,留存原件五年备查。
按规定由外汇局审核的上述对外支付,外汇指定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文件办理,无需审核及留存《税务证明》。
四、境内机构或个人对外支付下列项目,无须办理和提交《税务证明》: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所垫付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境内运输企业在境外从事运输业务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六)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对外支付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应当按规定提交税务证明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的规定执行。
六、境内机构和个人申请《税务证明》的办理程序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七、各地外汇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定期交换信息。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八、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3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行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58号)同时废止。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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