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营改增后进项税能否抵扣问题(一例子说明)
进项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的不能抵扣1,仓储收入营改增后也为增值税项目。2、仓储设备修理本身就是增值税项目、是的,不是无法划分的进项税
2. 营改增后,企业缴纳的佣金手续费抵扣进项税额
02020202问:“营改增”后,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02020202答:根据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版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权扣: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7.问:“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吗?
(编辑:
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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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改增后的劳务费可不可以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4. 2016年,营改增以后,保险公司如何取得佣金(保险代理人)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
保险代理人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保险公司用于抵扣增值税。如为其他个人,目前暂无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保险公司无法抵扣增值税。
5. 佣金的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
6. 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业务营改增之后还能抵扣吗有没有明文规定
营改增之前发生的什么业务,是增值税的应税业务还是营业税的应税业务,如果是增值税的应税业务,其进项税在营改增后只能从原属增值税的销项税中扣除。如果是营业税的业务,未退回的,只能申请退回营业税。
7. 营改增后,贷款服务的进项不可以抵扣,与贷款相关的手续费,是否也不可以抵扣
是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8. 营改增前的项目,营改增后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不是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一些不符合规定抵扣的还是不能抵扣的。
以下情况增值税的进项税不得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5、前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6、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由税务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将专用发.票上填写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计算抵扣;
7、进口货物,在海关计算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中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8、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从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9、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9. 营改增后哪些进项税额能抵扣,哪些不能抵扣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 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 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9)营改增后佣金能抵扣吗扩展阅读: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10. 营改增后贷款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贷款利息增值税不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