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外贸企业如何应对汇率波动风险.science
当前汇率制度下外贸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措施 (一)妥善选择交易中的计价货币
在对外出口交易中,尽可能采用本币作为计价货币;在必须使用外币交易的条件下,要选择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如欧元、英镑等;在自由兑换货币中,应避“软”就“硬”,选择硬货币。
随着我国货币与单一美元脱钩,实行与一篮子货币挂钩的浮动汇率制度,选择非美元货币计价,这本身就是规避汇率风险的一种办法。价格谈判能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贸易伙伴的协商方式,选择人民币作为计价货币,由此锁定成本。但有些出口商品由于国际竞争激烈,企业不可能在贸易谈判中取得主导地位,从优选择记价货币。如双方对计价货币不能达成一致,则可考虑双方提出的计价货币在货物总值中各占一半,使得利益风险双方共担。 (二)在合同中增加保值条款及汇率风险分摊条款
签订合同时,增加保值条款,把汇率定下来,以后无论汇率发生什么变化,仍按合同规定的汇率付款。外汇风险分摊的方式就是在主约上附一个价格调整条款,允许汇率在某一上下的区域内调整,若真正的汇率波动超过此上下限,则超过部分所引起的差额由买卖双力平均分担。 为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在合同中设立相应条款来规避这一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价格条款上增加汇率变动损失分担的约定。金额较大的贸易订单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设立相应条款,协议当人民币升值或贬值时,相应地提高或降低出口价格。
(三)采取提前付款或延迟收款策略
企业若有以外币计价的应付帐款或借款,如果这货币是强势货币,即该外币预期会升值,则公司可采取提前付款策略减少或避免外汇损失;若该外币是弱势货币,情况则反之。 外贸企业提前偿付债务。比如,一个外贸企业在6个月后将偿付进口货款100万美元,同时该企预计在3个月后将收到一笔出口货款100万美元,由于6个月后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规避汇率风险,该外贸企业可以在3个月后用收到的100万美元货款提前偿付债务。 外贸企业推迟收取货款。比如,一个外贸企业预计3个月后将收到100万美元的进口货款,而6个月后将支付100万美元的出口货款,该企业可以在6个月后收取出口货款以抵偿进口货款,这样企业在3个月后和6个月后的净现金流量都为零,自然就不会因为汇率的不确定性而遭受经济损失。
(四)远期结汇锁定汇率
远期结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期限、汇率办理结汇的业务。因为一旦合约签订就得按时、按价和按量进行交割。它可以锁定汇兑成本,防止本币汇率上升、外币汇率下跌给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和损失。比如,某企业顶计3个月后将收到一笔美元货款,为规避人民币汇率上升的风险,企业可与银行提前签订远期结汇合同,锁定结汇汇率。3个月后企业可按照约定的汇率将美元货款结汇成人民币,降低汇率风险。 (五)办理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掉期协议,分别约定即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远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客户按约定的即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反方向转换的业务。 根据央行2005年8月2日《关于扩大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掉期业务通知》,经常项目下业务,企业按时提供所需相关凭证,即可办理掉期业务。外贸企业通过掉期业务可按约定的即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起息日进行反方向转换,进行汇率风险防范,货币保值。
(六)充分利用结算方式中的融资便利
1.出口押汇。在托收和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下,出口企业将合同(或信用证)项下全套的货权单据作抵押,向银行融通资金。该业务下,外贸企业可以在国外债务人付款之前从银行得到预扣利息后的且保留追索权的垫款,加速资金周转。
2.票据贴现。出口企业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款支付给出口企业。当前人民币汇率不稳,升值倾向较大,若出口企业担心出口收汇受损失,可以通过票据贴现予以适当弥补。
3.保付代理。出口企业向银行授让其应收账款,银行向出口企业提供坏帐担保、货款催收、销售分类账管理以及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一般用在赊销等信用方式出口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该方式下锁定了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外贸企业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银行后即可获得资金融通,提前获得应收外汇账款,再根据现行国家到汇管理规定办理结汇手续,从而既达到规避汇率风阶的目的。
『贰』 我想了解一下锁定汇率的问题。什么是锁定汇率,锁定汇率用于哪些场合,如何才能申请锁定汇率。
锁定就是指定,比如说你要买斤米只付2¥.1.9¥或2.1¥你都不会买。这就是锁定汇率。
『叁』 远期锁汇是什么意思
锁汇即锁定汇率是在一定的期限内按照这个汇率结算。在银行中这个业务叫远期结售汇,在汇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为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
锁定汇率在银行中这个业务叫远期结售汇。在汇率波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为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在结汇当天不是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而是按照之前确定的汇率进行结汇。
锁汇注意事项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外贸人或外贸公司要和银行做远期结汇,都是因为外贸订单的金额比较大,而合同周期也比较长,但是与我们签订外贸订单的商家所在国家的汇率走势很不稳定的情况下才做的。
锁定汇率业务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我们的商家利赚取汇率差价,而是为了防范我们的商家因为汇率下跌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然后导致我们外贸人和客户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有效执行。
『肆』 外贸客户要求锁定汇率。
如果你们的外汇交易足够大,可以先和银行确定一个汇率,然后以这个汇率来和客户结算,这样就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伍』 国际贸易锁汇费是什么意思
锁汇就是锁定汇率。在国际贸易往来中,往往因为汇率的变动而产生一些经济问题。于是银行就开办了一个叫做远期结售汇的业务。假如我们外贸人的外贸订单是给处于一个汇率波动非常频繁的国家的情况下,银行就可以为我们的外贸企业办理锁定汇率的操作。外贸企业或者外贸人,只要在银行开办了锁定汇率的业务,就可以在我们结算汇率的当天,按照先前确定的汇率进行结汇,而不是按照当天的汇率来结汇。在银行办理锁定汇率业务,虽然汇率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低,但是也仍然能够为我们的外贸出口商家来稳定企业经营,因为国际汇率变动而受到极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国际经济形势是分分钟变化的,而且国际上的其他国家并不都像中国一样安全,例如与以色列、伊朗、巴勒斯坦等国家做外贸交易时,就很有可能因为这些国家发生战争而导致汇率断崖式的降低。
国际贸易的重要性:
1、 近几年我国一直提倡“一带一路”的发展新策略,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开辟了国际贸易的新进程,给我国商品对外出口和国外商品进口带来很大的便利条件,也成为了我国对外贸易新的增长点。2017年我国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总额达到14403亿美元,同比增长13.4%,其中出口额为7742.6亿美元,同比增长8.5%,这些数据反映了“一带一路”对国际贸易的重要性,促使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和壮大。
2、 在一个经济体的发展过程中,内需消费和商品出口成为了其稳步前行的动力根源,商品生产只有通过这两种途径进行消耗,在内需比较饱和的情况下,只有出口才能有利于刺激商品更迭换代。随着全球经济增速的放缓,一些国家为了自己的利益,逐步实行贸易保护主义。2018年我国经历了中美贸易摩擦,美国为了扭转贸易逆差(3752亿美元),相继对我国多种商品加征关税,这样破坏了公平交易的平台,不利于中美贸易的扩大和发展。
『陆』 远期汇率锁定操作流程是什么呀,这个到是怎么回事,谢
远期汇率锁定也称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确定汇价在前,实际外汇收支发生在后的结售汇业务(即期结售汇中两者是同时发生的)。
客户与银行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客户可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
办理程序如下:
(1)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
(2)提交《远期结售汇委托书》,落实保证金或扣减授信额度;
(3)合约到期日携款项并附贸易合同、商业发票等单据与银行办理资金交割。
『柒』 简述外贸企业采用期权交易和远期外汇交易方式锁定汇率的区别
期权交易:期权(Options)是一种选择权,期权的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就获得这种权利,即拥有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的价格(执行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物(实物商品、证券或期货合约)的权利(即期权交易)。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卖方必须按期权合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相反,买方可以放弃行使权利,此时买方只是损失权利金,同时,卖方则赚取权利金。总之,期权的买方拥有执行期权的权利,无执行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只是履行期权的义务。
远期外汇交易:直接的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直接在远期外汇市场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场 远期外汇交易
进行相应的交易。银行对于远期汇率的报价,通常并不采用全值报价,而是采用远期汇价和即期汇价之间的差额,即基点报价。远期汇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即期汇率。 期权性质的远期外汇交易:公司或企业通常不会提前知道其收入外汇的确切日期。因此,可以与银行进行期权外汇交易,即赋予企业在交易日后的一定时期内,如5-6个月内执行远期合同的权利。 即期和远期结合型的远期外汇交易。
首先决定用哪种方式来交易 取决于该企业对外汇汇率在周期的判断,来操作。
『捌』 固定汇率的汇率政策
是以某些相对稳定的标准或尺度作为依据,以确定汇率水平的一种制度。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现实汇率水平受平价的制约,只能围绕平价在很小的范围内上下波动。 固定汇率政策是指货币当局或直接干预外汇市场(通过买卖外汇)或间接影响外汇市场以把市场汇率维持在一个既定的狭窄目标范围之内的政策操作。
人民币汇率1994年以前一直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并公布,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以后,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的价格,公布人民币对美元等主要货币的汇率,各银行以此为依据,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自行挂牌。
人民币从1949年到1952年用浮动汇率制度。
从1953年到1973年,以计划经济制度,人民币与美金有正式的挂钩,汇率保持在在1美元兑换2.46元人民币的水平上。但是在这时代中国大陆的外国贸易很少,所以人民币汇率意义不是很大。
1973年,由于石油危机,世界物价水平上涨,西方国家普遍实行浮动汇率制,汇率波动频繁。为了适应国际汇率制度的这种转变与现实中国际主要货币汇率变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有利于推行人民币计价结算,便于贸易,为国外贸易所接受的原则,人民币汇率参照西方国家货币汇率浮动状况,采用“一篮子货币”加权平均计算方法进行调整。为此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973年的l美元兑换2.46元逐步调至1980年的1.50元,美元对人民币贬值了39.2%,同期英镑汇率从1英镑兑换5.9l元调至3.44元,英镑对人民币贬值41.6%。
从1980年到1994年,中国大陆有双重汇率制度。1981年至1984年,初步实行双重汇率制度,即除官方汇率外,另行规定一种适用进出口贸易结算和外贸单位经济效益核算的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格,该价格根据当时的出口换汇成本确定,固定在2.80元的水平。人民币官方汇率因内外两个因素的影响,其对美元由1981年7月的1.50元向下调整至1984年7月的2.30元,人民币对美元贬值了53.3%。1985至1991年4月复归单一汇率制度。汇率继续向下调整. 从1984年7月的2.30下调到1985年1月的2.80,之后又多次下调。这阶段虽然恢复了单一的汇率制度,但在具体的实践中随着留成外汇的增加,调剂外汇的交易量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高,因此名义上是单一汇率,实际上又形成了新的双重汇率。
1991年4月至1993年底。这一阶段对人民币汇率实行微调。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官方汇率数十次小幅度调低,但仍赶不上出口换汇成本和外汇调剂价的变化。到1993年底,人民币对美元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分别为5.7和8.7。可见,这时期人民币汇率制度演化与改革的特点是: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存、官方汇率逐渐向下调整。
人民币在1994年起与美元非正式地挂钩,汇率只能在1美元兑8.27至8.28元人民币这非常窄的范围内浮动。
2005年7月21日,人民银行突然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汇率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汇率改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变相升值2%,并且不再与美元挂钩。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上下一定幅度内浮动。
人民币汇率一篮子机制就是综合考虑在中国对外贸易、外债(付息)、外商直接投资(分红)等外经贸活动占较大比重的主要国家、地区及其货币,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并分别赋予其在篮子中相应的权重。具体来说,美元、欧元、日元、韩元等自然成为主要的篮子货币。此外,由于新加坡、英国、马来西亚、俄罗斯、澳大利亚、泰国、加拿大等国与中国的贸易比重也较大,它们的货币对人民币汇率也很重要。
2005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扩大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交易价的浮动幅度,从原来的上下1.5%扩大到上下3%。
2005年12月29日,外管局批准13家银行开展做市商服务,包括工、农、中、建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行、中信、招商、兴业4家股份制银行以及花旗、渣打、汇丰、荷银以及蒙特利尔5家外资行在内的总共13家银行获得了首批人民币做市商牌照。2006年1月4日,13家人民币做市商开始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同时保留撮合方式。
2006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6〕第1号)规定,自2006年1月4日起,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上引入询价交易方式(以下简称OTC方式),同时保留撮合方式;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15分对外公布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汇率中间价,作为当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含OTC方式和撮合方式)以及银行柜台交易汇率的中间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于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将全部做市商报价作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计算样本,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将剩余做市商报价加权平均,得到当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权重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报价方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量及报价情况等指标综合确定。
2007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自21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三扩大至千分之五。
美国财政部在《国际经济和汇率政策报告》中以大量篇幅评论中国的人民币汇率政策。报告称,人民币对美元的固定汇率政策“阻碍了价格指数的变动,妨碍国际收支不平衡的调整,吸引大量风险资本流入,并对中国经济构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中国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大幅度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以“有效改变其低估的市场价值”。 1946年12月18日,荷兰盾的含金量定为0.334987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等于2.65285荷兰盾。1949年9月21日,荷兰盾贬值30.2%,含金量减为0.233861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3.80荷兰盾。1960年11月1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签订的经济联盟条约生效,三国内部货币汇率的波动幅度为1.5%。
1961年3月7日,荷兰盾含金量升为0.245489克,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3.62荷兰盾,波动的上下限为1美元等于3.5925~3.6475荷兰盾。1971年5月10日起,随西德马克一起,荷兰盾突破上限浮动,造成实质上荷兰盾的贬值;8月15日在美元实际贬值之后,自8月23日起荷兰盾与比利时法郎、卢森堡法郎仍同5月10日以前的汇率水平(即1荷兰盾等于13.81215比利时法郎)挂钩;对其它货币实行受控浮动,荷兰和比利时中央银行将浮动限度控制在5月10日汇率水平的上下1.5%;9月6日,荷兰对非居民购买荷兰债券进行限制,因而导致了“0”类荷兰盾的产生;12月18日美元贬值;12月21日,荷兰盾的含金量提高2.76%,官方汇率调至1美元兑3.2447荷兰盾,同时制定了波动幅度为4.5%的实际汇率,即波动上下限为3.1719~3.3175荷兰盾。
1972年4月24日,荷兰宣布执行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内部货币汇率波动幅度不超过2.25%的规定。比、荷、卢三国货币波恢复至7.1320~7.3490荷兰盾兑100比利时法郎。1973年2月12日美元贬值,2月14日,荷兰盾对美元的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2.92024荷兰盾,波幅在2.8545~2.9860荷兰盾之间;从3月19日起,荷兰盾对美元自由浮动,同时与比利时、丹麦、法国、西德、卢森堡、挪威、瑞典多国货币联合浮动,9月15日,荷兰盾升值5%,官方汇率为1美元兑2.781美元。1974年2月1日,非居民购买债券用的“0”类荷兰盾取消。
1976年3月15日起,欧共体成员国内2.25%的波幅取代比、荷货币联盟1.5%的波幅限制;10月18日,荷兰盾的含金量降低1.96%,官方汇率调至2.837荷兰盾兑1美元。1978年10月16日,荷兰盾贬值2%,官方汇率1美元兑2.895荷兰盾。
1979年3月13日,欧洲货币体系成立,成员国货币间的波幅上下为2.25%,同时确定了定期调整的固定汇率和干预限度。
现荷兰盾汇率固定为2.20371荷兰盾兑换1欧元,或者0.453780欧元兑换1荷兰盾。
『玖』 汇率锁定问题
银行参考锁汇时间这个期间欧元的波动给出的一个汇率
比如已经知道三个月以后要有一笔美元收入,此时你可能会忧虑人民币继续升值,那么(1)和银行签订一个协议(2)约定一个价格(3)三个月以后,款到后有两个可能:
a三个月后的价格较约定价格更低,此时你就按照约定的价格结汇,拿到更多的人民币;
b三个月后的价格较约定价格更高,此时你可以选择:
i交割:即按照约定价格结汇,拿到较少的人民币
ii展期:即根据三个月以前的价格再次向银行询价,比如你判定人民币会大幅升值,展期三个月,银行给你一个新的报价,即在三个月前的报价基础上给你六个月的报价
『拾』 如何锁定汇率
锁定汇率通常需要通过一些简单的金融产品对冲,本人建议你到你的公司帐户开户银行找客户经理询问以下相关信息并签订合约锁定汇率。假设今天是2011年4月10日,美元收款日约为六个月后2011年10月10日
方法一、外汇远期交易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你可以和银行签订外汇远期合约,约定远期外汇买卖的交割日为2011年10月10日
,交割本金,交割汇率;这样你在即期就可以锁定汇率成本。到期交割的时候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交割,提前或者展期交割,以及违约平仓等。
方法二、人民币外汇期权FX option
鉴于人民币近几年的单边升值,你可以向银行买入在2011年10月10日
的美元结汇期权;与上述方法不同,期权到期日你有权力选择是否结汇行权,但是没有义务去行权。不利的是在即期需要支付权利金给银行购买该远期结汇期权。这样你可以将锁定美元的最低汇率。(本来应该是买入put usd的同时卖出call usd的strategy锁定汇率,但是目前中国外管局只允许企业买入期权)
方法三、区间外汇 time optinal forward
如果你不确定收款日,你还可以选择买一个外汇远期,但是交割日为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或者别的一个区间;同时你和银行有义务在这个区间内交割完所有的外汇本金。比如你可以选择在这个区间的某一日结汇所有金额、或者在每个周末各结汇四分之一。方法三和方法一相比好处是汇率固定,但是交割义务不局限在本金和时间的一次性上
当然还有其它方法,不过你就30分就写这么些把。具体做交易的时候可能还要涉及到申请信用额度的问题,那些让客户经理帮你搞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