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汇率佣金 > 房地产代理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房地产代理居间佣金协议范本

发布时间:2022-05-16 19:52:56

❶ 房地产为什么要个客户签这个佣金确认书

佣金确认书相当于一个居间合同,中介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缔约的机会和服务,佣金就是居间人的报酬。佣金确认书是保证经纪人取得佣金的重要法律文件。
中介公司与买卖双方签订的三方居间协议,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合同自治,中介公司不可以借口,买卖双方自愿支付高于政府指导价标准的佣金,来规避国家规定,收取超过收费标准的中介费。但买方或卖方自愿承担卖方或买方的中介费,则不牵涉到中介收费标准的问题,国家并不干预。

❷ 哪位有用过的房产居间服务的合同或者协议呀,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房地产居间合同范本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购买□租赁下列条件的房地产。
二、委托交易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2.1物业类别:□住宅 □别墅 □商铺 □办公楼 □厂房 □其他: ; 2.2坐落(区域): ; 2.3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户型: 室 厅 卫; 2.4□总房款:人民币 元至 元内; □租金: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至 元/平方米/月;
2.5装修标准: 附属配套设施: ; 2.6付款方式:
2.6.1购房:□需商业贷款 □需公积金贷款 □需商业与公积金混合贷款 □不需贷款 2.6.2租房:
2.7其他: ;
三、佣金支付
3.1佣金:
3.1.1□佣金为所交易的房地产实际成交总价款的1%(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1.2□佣金为所租赁的房地产一个月的租金(最终交易的房地产可不受本合同第二条所限); 3.2甲方应于乙方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后,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3.3甲方若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3.4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的房地产后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面与出卖方(出租方)完成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的,都应按照本协议3.1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5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卖方(出租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租赁合同)无法完全履行,乙方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
四、协议的履行
4.1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4.2乙方应积极、努力为甲方寻找房地产信息,尽快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4.3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或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4.4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征得乙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变更约定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变更事项。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甲方在本协议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是乙方寄发邮件或联系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所发出的任何书面邮件均视为甲方已收悉。 六、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为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❸ 买二手房如何签订“居间合同”

但是和任何行业一样,房产中介行业也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如果购房者对如何签订买卖房屋的“居间合同”一无所知,也很容易掉入中介预设的陷阱,导致自己权益受损。 那么,买二手房该如何签订“居间合同”,需要留意哪些要点呢? 《居间合同》的作用 由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有两大作用: 1、确定订立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 在《居间合同》中要约定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比如房屋面积、位置、总价,以及房款(定金、首付、贷款等)支付方式、过户及交房的时间,并约定签订正式买卖合同的时间。 2、确定上下家与中介的关系。 在《居间合同》中会约定上下家支付中介佣金的时间和标准、如果上下家违约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时分别对中介承担的责任等。 由此可看出,《居间合同》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合同,既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又有居间合同的内容。《居间合同》实际上包括了三个合同: 一是上下家的买卖合同;二是上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三是下家与中介的居间合同。 上下家在日后正式的买卖合同也将依据《居间合同》条款来签订,所以《居间合同》在二手房买卖流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务中,因《居间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远远多于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因此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要特别注意。 签订合同的流程 《居间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 1、中介在上下家之间协调,并就合同主要条款口头达成一致; 2、中介持《居间合同》让下家先签署并收取下家支付的意向金,中介出具中介公司盖章的“意向金收据”; 3、中介再持下家签署好的《居间合同》交由上家签署。 如果《居间合同》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须让上家再签署一份《定金保管确认书》。如《居间合同》中没有上家委托中介保管定金的条款,则将下家所交的“意向金”交给上家,让上家出具《定金收据》; 4、中介再持上家出具的《定金收据》交给下家,下家将中介出具的《意向金收据》还给中介。 下家要特别注意:几乎所有的《居间合同》中都约定了下家交给中介的是意向金,但一旦上家对《居间合同》予以签署并收受了“意向金”,那么“意向金”就变为“定金”了。 “意向金”与“定金”虽然指的是同一笔钱,但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意向金”相当于“订金”,允许反悔而不用承担责任。“定金”则不允许反悔,如果买方没有正当理由毁约则会失去定金。同理,上家收受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反悔不卖,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视情况约定买卖条件 根据上家有无抵押、是否需要用下家的首付还贷、下家是否贷款等情况,在《居间合同》中应约定不同的买卖条件,不同买卖条件中双方要重点防范的风险是不一样的。 实际操作中通常有以下六种买卖条件: 1、上家没有抵押,下家也不贷款,房款全部用现金支付。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2、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下家要贷款。这种情况一般也较为少见,因为上家通常都需要用下家的资金来还贷。 3、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首付还贷,下家不贷款。这种情况较多。 4、上家有抵押且要用下家的首付还贷,下家要贷款。这种情况最多。 5、上家有抵押但其用自有资金还贷,下家不贷款。这种情况较少。 6、上家无抵押,下家要贷款。这种情况也较多。 总的来说,下家要特别注意上家有贷款且要用下家首付还贷的情况,确保首付款不被上家挪用。 对户口迁出作约定 原住户的户口问题是购买二手房后常常遇到的,如果对户口问题这么约定“甲方若不按时将户口迁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实际上非常缺乏操作性。 但是,许多居间合同就卖方户口逾期迁出的违约责任问题,都作了类似的约定。 户口迁出问题之所以不能按上面这样的约定,理由如下: 第一,目前法院认为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权,对起诉要求户口迁移的案件目前均不受理,下家无法强制要求迁出户口,唯一能做的是追究上家的违约责任; 第二,上家不及时将户口迁出而给下家造成的损失难以量化,因此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不及时迁出将上家的违约责任予以细化,使之更有操作性。 防止对方违约 《居间合同》中已确定了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也会约定在签订《居间合同》几日内应当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但很多纠纷就产生于这一阶段。主要原因在于房价波动较大,一方毁约的话能得到更大的利益,因此,要么明确表示不签买卖合同,要么就以各种借口故意拖延,甚至有的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增加不合理的条款,或变更《居间合同》中的主要内容,以此达到毁约的目的。 如果有迹象表明对方准备违约,一定要注意形成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具体步骤如下: 1、要在《居间合同》约定的时间到签约地点(如中介公司)等候对方,如果对方未如约前来签买卖合同,或者虽然来了但最终未签订合同,则下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对方不在约定时间签约或提出不合理要求造成不能签约的《证明》或者《备忘录》。 2、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指出由于对方未按约定时间签约已构成违约,根据合同的约定给对方签约宽限期,要求对方在该期限内签约,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下家应将书面通知复印留存,将原件挂号寄送给对方,如无对方地址可寄到中介公司转交。 3、在宽限期规定的时间到签约地点如中介公司,再次要求中介公司出具《证明》或者《备忘录》,证明对方未来签约或者虽然来了但最终未签订的原因。 这样基本形成了对方违约的证据,可以向对方追究违约责任。

❹ 居间合同怎么写

这事网上找的,请采纳
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题 目】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发文编号】GF—2000—1201
全文 居间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居间合同的发生情形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4]: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相关案例
2011年XX月X日, 原告(买方)、被告(经纪方)和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约》(以下简称《合约》),约定原告向吕某购买广州市XX区XX街X号XX08房,成交价290万元。《合约》第五条经纪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被告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为买卖双方服务,在促成本合约成立的情况下原告向被告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原告于签约当日支付吕某购房定金10万元,于次日支付被告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5万元。签约后,吕某父亲以吕某出售涉讼房屋未征得其同意为由,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也未予追认合同。原告与吕某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原告与吕某之间关于广州市XX区XX街X号XX08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中介代理费及咨询费5万元,但被告(经纪方)不予退还。

❺ 地产居间合同怎么写,行业中和房产居间协议有啥区别没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目前只签订了居间协议,尚未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也就是说中介的居间尚未成功,因此无权向你主张全额的居间佣金。

❻ 类似居间委托合同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协议各方:
甲方(出售方):
乙方(买受方):
丙方(居间方):上海合富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乙方愿购买甲方拟出让的本协议第二条表述的房屋,甲乙双方均同意就该房屋的买卖事项由丙方居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方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丙方支付意向金计人民币 元整(¥ )。
二、本协议约定的所买卖的房地产基本情况:(因乙方已作实地察看,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2.1类型: □住宅 □非住宅,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不可以
2.2座落: 区 路 弄 号 室;
2.3建筑面积(实测):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
2.4及地下车位 号,车位面积 平方米;
2.5权利人 ;
2.6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 字( )第 号;
2.7室内装修情况: ;
2.8附属设施、设备: ;
2.9是否已设立抵押:□是 □否;抵押权人: ;贷款余额:约 元 ;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 ;
2.10是否已设立租赁:□是 □否;
2.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权限: 。
三、买卖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 元整(¥ )。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详见附件表)
3.3其他:
A.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有线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更名费用由乙方承担。
B.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修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详见家具清单),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C.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20日内,向房屋所在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D.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转按揭协议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四、丙方应在收到意向金后 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业务处理情况。
4.1在此期间内,乙方不得解除对丙方的委托,亦不得向丙方主张收回意向金。否则乙方违约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协议3.1款所述房价款的2%。
4.2在此期间后,如甲方无法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致使乙方与甲方无法达成交易,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外,丙方将在两个工作日内或乙方认可的两个工作日之外的某个时间,将意向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如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订本协议,则乙方授权丙方可直接将意向金转为定金。甲方同意将收到的定金交丙方保管。也可以直接收取丙方转交或乙方直接支付的定金。
六、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订本协议的,乙方同意在甲方签署本协议后 天内与甲方签订《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可以由丙方安排或者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还。
七、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二条所述房地产通过丙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的买卖条件或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的条件出售给乙方。
八、甲方接受本协议第三条所述买卖条件并签署本协议的,甲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 天内与乙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可由丙方安排或者甲方与乙方在本协议中另行约定)。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则已收取乙方的定金加倍返还。
九、本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或乙方,或甲方与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导致双方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无法签订的,违约方或提出解除协议方应向丙方支付丙方为本次居间所支出的相关费用,数额为本协议3.1条款所述款房价的2%。(对前述费用的支付丙方无需提供实际支出的凭证)。
十、丙方根据本协议收取意向金等任何款项,均由其承办分支机构统一办理,并以加盖公司印章的正式收款收据为有效凭证。
十一、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承诺在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当天,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协议3.1款约定的房价款的1%支付丙方佣金。
十二、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十三、其他 。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壹份。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日期: 日期:

居间方(丙方):上海合富置业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分支机构:
承办人员签字: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日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基于以上条件已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于 年 月 日 时到 区
路 弄 号 室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根据本协议第五条之约定,甲方在此确认已收到丙方转付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整(¥ )。甲方同时委托丙方代为保管该项定金,待甲方与乙方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后,再向甲方从丙方处取回。

出卖方(甲方): 居间方(丙方):
代理人(代表人): 承办分支机构:
经办人员签字:
经纪人证件号:
日期: 日期:

❼ 中间人的佣金协议书怎么写有没有范本

这个可以吗?

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第一条 被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在下列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内事活动:容
(委托代理的权限和具体内容)
第二条 代理人必须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的范围和内容,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被代理人的权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视为在代理权限内。
第四条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或者其它违法行为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被代理人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被代理人按照 (双方约定的条件),在履行期内支付代理费*** 元。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 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被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❽ 什么是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1)居间合同的含义

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居间合同中,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而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即负责让双方联系起来),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所谓的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寻找可能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所谓订约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功。居间人虽然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委托人促成交易服务,但居间人在交易中仅是起到中介人的作用,既不是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其代理人,也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商洽活动,也不在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上表示居间人的意思。也就是说,居间人仅仅起到居间、中介作用而已。通俗地说,居间人就像是媒婆一样,只负责牵红线,但不包成,对男女双方婚后是否幸福不负责。

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需向居间人给付报酬。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的目的就在于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因此,居间合同都是有偿的。

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居间合同就成立。换句话说,只要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居间人就负有依委托人的指示进行居间的义务,而一旦居间人的活动取得结果,委托人就应向居间人支付报酬。居间合同为非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详细,就应按照有关惯例或者当事人以前合作时所形成的习惯行事。(2)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与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三者均是一方受另一方委托为该另一方办理一定事务的合同,均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三者的主要区别是:

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活动,代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参与并可以决定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内容,处理事务的后果直接归于委托人;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②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委托合同的受托人是按委托人的要求处理受托事务,处理的事务可以是有法律意义的事务,也可以是非法律意义的事务;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③居间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居间结果发生后才能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以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虽然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只可以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④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转给委托人或者进行报告的义务,而在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处理结果和事务处理报告的问题。

知识点

什么是报告居间?

报告居间就是为委托方提供一个信息,比如你想买大白菜,居间人告诉你东北某地、某人现在有较多的大白菜且价格比较便宜,这个就是报告居间。而媒介居间是居间人要帮你联系,寻找到具体的卖方,给你们牵线搭桥,就像婚介所将男女双方约到一起一样,使你们双方能够进行直接谈判和交易,并为双方进行解释、劝导等。

❾ 中介居间合同协议书范本

法律分析:中介居间合同协议书需要写明委托人、居间人,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双方义务,佣金,转委托,本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其他约定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

与房地产代理居间佣金协议范本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雁盛实业股票 浏览:239
外汇期货交易商 浏览:57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676
金融理财顾问公司 浏览:635
做深做优金融服务 浏览:653
境外股东质押股票 浏览:82
2016商品期货分析报告 浏览:566
哪家证劵公司理财短期好 浏览:827
从金融公司套取首付贷 浏览:839
国检集团涨停 浏览:213
金融服务费用的进项税是否可抵扣 浏览:148
投融资规划报告 浏览:934
基金高端理财优势 浏览:405
国际注册外汇交易师ipa 浏览:562
小额贷款公司是金融机构吗 浏览:740
收佣金经营范围 浏览:667
甘肃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浏览:908
全国有几家综合金融公司 浏览:524
信贷资产证券化交易所市场 浏览:277
家庭杠杆率排名 浏览: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