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远期信用证的风险(排除汇率变动的因素)。问题有些多,还望高手不吝指点~
1)既然开证行指定通知行为保兑行,并对该信用证做保兑,而该被指定保兑行不愿意保兑该信用证,且已正式通知了开证行,那么把汇票做成 'TO开证行',这样不算不符点。
2)只要交单时的单据中包括信用证规定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承兑汇票,且提交的所有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没有不符点,那么开证行就负有第一付款人的责任;即便是开证行倒闭了,在开证行做清偿的程序中,你们仍有清偿的债权,可以获得一定的清偿;止付令是法院接到开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并确认此笔买卖存在着诈骗行为,法院才会向开证行下达止付令,所以不是随便开出的——前提是该笔买卖不存在诈骗。
3)单据抵达开证行后的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不符点,开证行必须对汇票承兑汇票进行承兑,且开证行仍然负有在汇票到期日履行付款义务。
4)无论开证申请人是否对开证行付款,即使开证申请人破产了,开证行无论如何也都必须履行付款义务——这就是信用证的特点,即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则开证行就必须付款而与开证申请人无关。
5)见前面(2)中的答复——(一)即便是开证行倒闭了,在开证行做清偿的程序中,你们仍有清偿的债权,可以获得一定的清偿;(二)止付令是法院接到开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并确认此笔买卖存在着诈骗行为,法院才会向开证行下达止付令,即“止付令”是法院向开证行下达的命令,不是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能够随意发出的指令——只有法院才有权下达“止付令”。
6)所谓坏账风险一般是指收不回货款。如果理解上述内容,即如果不存在收不回货款,那么何谈坏账?
② 美元贬值,对于汇率结汇,如何避免外汇风险,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是尽量采用本国货币作为计价货币。这样就避免了货币的兑换问题,也就不存在汇率风险。但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在国际上还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是出口商品、资本输出时争取选用币值稳定、坚挺的“硬币”;进口商品、资本输入时争取选用币值疲软的“软币”。这样,出口商和债权人以“硬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这种货币汇率上升,则会以同样多的外汇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进口商和债务人以“软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计价货币汇率下跌,则会以较少的本国货币兑换更多的外汇以用来结算货款和清偿债务。但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货币的“软”和“硬”都是相对的,而且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即使很受欢迎的“自由外汇”的汇率也有可能发生波动,其软硬局面会发生改变;二是这只是作为涉外经济主体在实际涉外经济活动中力争的一种可能性。因为进口和出口、资本输出和输入都是相对的。在出口时争取使用“硬币”,而同时对方作为进口商肯定也会尽量争取使用“软币”,关键看双方的洽谈结果。
(三)以远期外汇交易弥补风险。通过预先决定汇率和金额的远期交易是一种最直接的弥补风险手段。假定中方一出口企业,预定在三个月后收进以美元计价的出口货款,可与银行预先约定在三个月后卖出美元。当美元资金一入账就进行交割,也就是以约定的汇率将美元卖给银行,换成人民币,这样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对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这里需要考虑弥补风险的成本,可以通过现时的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比较来决定弥补风险是否有利。如果对结汇期到期时的即期汇率的估计与现在的远期汇率差别不大,现时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就是一般的弥补风险成本。
对进行的资本交易,通常也通过预先进行远期预约来起到弥补风险的作用。一般的资本交易有两种:套息交易和筹资交易。所谓套息交易是指通过资金调拨赚取利差的交易,它是伴随着外汇交易的资金移动和为避免在将来特定时候发生反方向资金移动时的外汇风险所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的组合。筹资交易是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的资本交易,如借进外币贷款或发行外债等,在还款时也会因汇率变动而产生风险,通常也采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弥补。
(四)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外贸企业还应根据业务实际,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做到安全及时,这是对外贸易出口收汇应贯彻的一个原则。一般而言,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证,但不及时,因此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就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至于托收结算方式,由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安全性大大降低。所以,为达到安全及时收汇的目的,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对方资信的前提下,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出口商出售的商品库存积压,并且在国际市场价格疲软,在进口商资信可靠,而且该商品在进口国有一定的销路,进口国对付汇控制相对不严的情况下,出口商也可接受托收方式。
我国还要健全信息网络,对汇率变动进行及时预测和分析研究。对外经济贸易部门、金融部门、涉外企业等具备条件的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国际金融、货币的研究及防范汇率风险工作。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中国银行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备网络,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上外汇变动信息,向涉外企业提供情况和资料。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商务部都先后成立了汇率趋势研究小组,从事研究西方各国的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化,预测中、长期汇率变动走势,分析对我国外贸、外汇、外资工作的影响,提出对策和意见
③ 在远期信用证中,卖方如何避免外汇贬值带来的影响
1、尽量选择未来有升值趋势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或者干脆选择人民币,目前人民币已可用于跨境贸易结算;
2、采取远期结汇等套期保值工具锁定远期汇率;
3、考虑使用银行的贸易融资工具,如保理、海外代付等,提前收回货款从而锁定汇率避免损失。
④ 如何锁定汇率
锁定汇率通常需要通过一些简单的金融产品对冲,本人建议你到你的公司帐户开户银行找客户经理询问以下相关信息并签订合约锁定汇率。假设今天是2011年4月10日,美元收款日约为六个月后2011年10月10日
方法一、外汇远期交易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你可以和银行签订外汇远期合约,约定远期外汇买卖的交割日为2011年10月10日
,交割本金,交割汇率;这样你在即期就可以锁定汇率成本。到期交割的时候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是否交割,提前或者展期交割,以及违约平仓等。
方法二、人民币外汇期权FX option
鉴于人民币近几年的单边升值,你可以向银行买入在2011年10月10日
的美元结汇期权;与上述方法不同,期权到期日你有权力选择是否结汇行权,但是没有义务去行权。不利的是在即期需要支付权利金给银行购买该远期结汇期权。这样你可以将锁定美元的最低汇率。(本来应该是买入put usd的同时卖出call usd的strategy锁定汇率,但是目前中国外管局只允许企业买入期权)
方法三、区间外汇 time optinal forward
如果你不确定收款日,你还可以选择买一个外汇远期,但是交割日为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或者别的一个区间;同时你和银行有义务在这个区间内交割完所有的外汇本金。比如你可以选择在这个区间的某一日结汇所有金额、或者在每个周末各结汇四分之一。方法三和方法一相比好处是汇率固定,但是交割义务不局限在本金和时间的一次性上
当然还有其它方法,不过你就30分就写这么些把。具体做交易的时候可能还要涉及到申请信用额度的问题,那些让客户经理帮你搞定吧。
⑤ 汇率锁定问题
银行参考锁汇时间这个期间欧元的波动给出的一个汇率
比如已经知道三个月以后要有一笔美元收入,此时你可能会忧虑人民币继续升值,那么(1)和银行签订一个协议(2)约定一个价格(3)三个月以后,款到后有两个可能:
a三个月后的价格较约定价格更低,此时你就按照约定的价格结汇,拿到更多的人民币;
b三个月后的价格较约定价格更高,此时你可以选择:
i交割:即按照约定价格结汇,拿到较少的人民币
ii展期:即根据三个月以前的价格再次向银行询价,比如你判定人民币会大幅升值,展期三个月,银行给你一个新的报价,即在三个月前的报价基础上给你六个月的报价
⑥ 远期信用证 和 押汇
你正常的开立远期承兑的话,是承兑费用每个月份千分之一的。你要是开立假远期,你开的是3个月份的或者半年的,对方到期交单后,你进行押汇,对应汇率现在是LABER +银行留存点,估计要年利率5.5%以上。单从利率上考虑承兑一年才1.2% ,但是假远期要5.5%。还是承兑合适。
但是这样看银行给你的授信种类是什么样子的,欧元的远期信用证不知道你银行能给你做几个月的。
对于欧元走低,你承兑和押汇都是可以锁定远期外汇价格的,这个可以跟银行谈得。
⑦ 即期信用证远期支付还需要锁汇吗
根据信用证付款期限的不同划分,分为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其特点是受益人收汇安全迅速。 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信用证的单据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依照进口商(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对出口商(即受益人)发出的、授权出口商签发以银行或进口商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保证在交来符合信用证条款规定的汇票和单据时,必定承兑,等到汇票到期时履行付款义务的保证文件。
⑧ 远期信用证90天付款,90天之前有收取押汇利息的吗
代理方跟外商做了即期信用证,与你做了远期信用证。
⑨ 关于远期锁汇问题,如果我的货物是4月8号的船,而远期信用证的承兑时间是装船期后3个月付款。
没有锁汇这样的说法,不知道你是从哪里学来的词汇。
不管远期还是即期信用证,都必须在提单日期之后15日或者21日内(具体天数,应该根据信用证的交单期的规定操作)将单据包括提单提交给银行议付,并且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之内提交单据。
开证行一般到远期证到期的时候,就会将款汇给议付行,一般无需受益人去开证行索要款项,除非开证行到期不付款,受益人就需要通过议付行向开证行索要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