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对外支付海运费涉及哪些税
问:我公司出口货物,雇请外国公司运送货物出境(由青岛港到欧洲),由我们自己支付运费,伴随出口货物对外支付的海运费业务是否需要代扣代缴税款?如需要,代扣哪些税种?如不需要又该如何操作?有没有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执行。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第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为贵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由于贵公司作为劳务接受方在境内,境外公司属于在境内提供运输服务。境外公司应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相应地,还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境外公司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也没有代理人的,贵公司应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增值税及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是指非居民企业以自有或者租赁的船舶、飞机、舱位,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等进出中国境内口岸的经营活动以及相关装卸、仓储等附属业务。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所得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从收入总额中减除实际发生并与取得收入有关、合理的支出后的余额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是指非居民企业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等进出中国境内口岸所取得的客运收入、货运收入的总和。客运收入包括客票收入以及逾重行李运费、餐费、保险费、服务费和娱乐费等;货运收入包括基本运费以及各项附加费等。第八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不能准确计算并据实申报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font>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19号)第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为贵公司提供从青岛港到欧洲的运输服务,该运输服务部分发生在中国境内,部分发生在境外。其中属于境内的运输费用,因劳务发生地在境内,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境外公司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税务机关对境外公司境内外运输收入划分的合理性扣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境外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境外公司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运输收入并据以计缴企业所得税。境外公司适用税率为25%,如能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据实申报的,其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25%;如不能准确计算的,所得税公式为:境内收入×核定利润率×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规定,第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指定扣缴情形的,支付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指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支付人包括:(一)向非居民企业或其境内子公司、分公司或代表机构,或者有权代表非居民企业收取款项的境内外代理人支付款项的单位或个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根据上述规定,境外公司取得运输收入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指定贵公司为扣缴义务人,由贵公司代扣代缴境外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因此,境外公司为贵公司提供青岛到欧洲的运输服务,境外公司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缴印花税,但贵公司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印花税。如果境外公司所在国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并且协定中有国际运输条款的,境外公司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font>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第十二条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办理备案,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免增值税的相应待遇。
⑵ 海运费 佣金
海运费是船东向租家收取的海上运输费用(就像你坐公交车要买票一样)。
佣金:在一般情况下,海运合同上的租家并非货主本人,而是有中介性质的货代或者经纪,佣金则可视为他们收取的“中介费”,一般为海运费乘以相应比例。
代付,一般指货代帮助货主先向船东偿付海运费。
⑶ 向客户收取的海运费等费用如何处理
要看跟客户的成交方式是什么,如果是CFR、CIF等成交方式的,出口报关时该海运费已经并入货值中一起按货物申报了,收取的海运费即为货款,但由于收入时按FOB确认的,在记账时该海运费可直接按代收代付处理记到其他应付款中;如果成交方式是FOB,此时出口报关只是申报的货物价值,海运费没有在报关中体现,收取的海运费不可作为货款,而要作为代收代付的费用进行申报。
⑷ 海运费在出口退税软件中如何申报
既然报关是CRF的,那么退税的时候肯定要海运发票的,这样才文件齐全。
⑸ 海运费帐务如何处理
1、收到外汇款应设“应收外汇帐款”科目,它是用外币金额式帐页记帐的。
2、交6.8%预交税款如出现多交,可在每季度末向税务局申请退库.
3、交6.8%在纳税申报表税款缴纳项目中反映,而自营进出口退税在出口退税电子管理系统的汇总表中计退,两者无太大联系。
第二个问题:这笔包干费发票包含海运费吗?如果包含海运费,且报关单以CIF报关的,则应冲“其他应收款”海运费部份。如果不想麻烦干脆直接入“产品销售费用”。
6个月前 - 检举
⑹ 垫付海运费收入怎么申报
需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
境内出口企业收到境外进口企业支付的海运费,其交易性质属于中国居民承运人为非居民提供与我国货物出口有关的海洋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应申报在“222011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涉及我国出口的海洋货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注明:我国货物出口海运费。
⑺ 进口海运报关流程是怎样的呢
大概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进贸通400+在线顾问为您提供详细咨询)
四、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五、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六、申报:
1: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2: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第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第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七、报检: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八、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九、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第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船名航次
②提单号
③承运人名称
④发货人
⑤收货人
⑥通知人
⑦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1: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2: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注:“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供书面申请或保函,在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则应收回全套正本提单后方能做电放。
进口业务步骤:
寻找客户→签定合同→客户开出信用证明→根据信用证备货→货物办理商检、报关后交至货物运输公司并取得提单→根据信用证备齐全套单据→单据交付国外银行,国外银行审核无误后拨付货款至国内银行→根据国内银行的收款凭证至外汇管理局办理核销→至税务局办理退税→结束
⑻ 关于海运报价的问题,请运输界高手指点
RT:rt=Revenue Ton就是计费吨的意思.海运里面是择大计收.计费吨是比较货物的重量和体积,哪个大就按照哪个数算.
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国仓单系统)的简称。这是美国出于反恐怖需要而建立的一个制度。 货代必须于开船之前48小时把货物等资料报给承运人。承运人必须于开船之前24小时将货物资料通过AMS系统报美国海关,必须向美国海关提供真正的货主和收货人。AMS:美国舱单录入系统费American Manifest System;ISF申报,又名10+2 申报,要求美国进口商(10项申报内容) 和船公司(2项申报内容),必须在货物装船前二十四小时,通过AMS 或ABI 系统将电子申报数据送入美国海关在ISF 申报操作方面,进口商可以委托其信任的海外代理代为申报.
/SET:每套。CSCL(中海)/HJS(韩进)/CMA(法国达飞)这是三家船公司的名称。
一截六开(/二截一开/三截四)是指周一截关,就是报关截,进港必须在至少提前一天;周六开船。其他两个一样意思的。
⑼ 海运流程是怎么操作的
海运进出口操作流程 -报关流程-报检流程如下:
大概流程:收货人预备进口单据→换单→报检→报关→办理设备交接单→提箱→提货
具体操作:
一、进口单据:
1:收货人向货代提供进口全套单据;货代查清此货物由哪家船公司承运、哪家船代操作、在哪里可以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2:进口单据包括:带背书的正本提单或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一般贸易)。
3:货代提前联系场站并确认好提箱费、掏箱费、装车费、回空费。
二、换单:
1:货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确认该船到港时间、地点,如需转船,必须确认二程船名。
2: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如果电报放货,可带电报放货的传真件与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注:“背书正本提单”两种形式:
(1),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订舱人”,则由发货人背书; (2),提单上收货人栏显示真正的收货人,则需收货人背书。
三、报检:
检验检疫局根据“商品编码”中的监管条件,确认此票货是否要做商检。
四、报关(清关)
1:收货人如果有自己的报关行,可自行清关,也可以委托货代的报关行或其他有实力的报关行清关
2:报关资料包括:带背书正本提单/电放副本、装箱单、发票、合同、小提单
3:海关:
(1)通关时间:一个工作日以内 (2)特殊货物:二到三个工作日
(3)查验:a,技术查验:依据单据以及具体货物决定是否查验;b:随机查验:海关放行科放行后,电脑自行抽查。
五、办理设备交接单
1:货代凭带背书的正本提单(电放放货的传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办理设备交接单。
2:设备交接单:它是集装箱进出港区、场站时,回箱人、运箱人与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换集装箱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凭证,并有管箱人发放集装箱凭证的功能。它分进场和出场两种,交换手续均在码头堆场大门口办理。
注:拼箱货(CFS条款交货),凭船代业务部进口科的通知单到箱管部交纳进口单证费,然后可凭“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直接提取货物,无须办理设备交接单。
六、提箱:
1:货代凭小提单和拖车公司的“提箱申请书”到箱管部办理进口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卸箱费、进口单证费等费用的押款手续。
2:若押款人不是提单上所注明的收货人,押款人必须出具同意为收货人押款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保证函(保函)。
3:押款完毕经船代箱管部授权后到进口放箱岗办理提箱手续,领取集装箱设备交接单,并核对其内容是否正确。
4:收货人拆空进口货物后,将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点。
5:空箱返回指定堆场后,收货人要及时凭押款凭证,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费用的结算手续。
七、提货:
1:货代或收货人凭小提单,联系拖车去船代指定的码头、场站提取货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办理集装箱押款结算手续。
注:拼箱货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签取散货分提单(分单),提货时用小提单和分单到码头提取货物。
六、申报
1:货代根据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及堆场或拖车提供的柜号、封签制作正确的申报资料。若申报资料与排载资料一致,只需将柜号、封签直接打印在排载时船代退回的六、七、八、九联;若不一致,必须打印出正确的二、六、七、八、九联,并填写开航前更改。另外,还必须打印正确的装箱单。(如果是场装,必须多打印一份装箱单给堆场进场用)
2:现场操作凭正确的申报资料到码头或堆场盖“进场章”,如果货柜已经进场或货物已全部到齐,则在第六联上加盖进场章。然后,凭申报资料和装箱单到船代申报。船代核对后,二、九联和装箱单留底,第六联盖申报章与七八联一起退还货代。
七、报检:
1:如果出口商品为国家规定需要做商检的物品,则需要发货人提供有关报检换单的相关单证。报关行提供发货人的发票、装箱单、销售合同,以及柜检单、报检委托书和一份已盖完进场章的排载单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换通关单手续。报关时,报关单必须与报关资料一起递交海关。
2:查验
遇到换通关单商检查验时(技术查验/随机查验),必须通过报关行到商检局预约查验。被查验的货物不需要进码头,只需货物装柜完毕,就可以有现场直接带商检局的验货人到现场查验就可以了。此时的查验主要是针对货物的包装性能和生产批号。查验可以后,就可以换出通关单据。
八、报关:
1:一般情况下,发货人提供的报关资料包括发票、装箱清单、报关委托书和核销单。
2:报关时间应在船开前两天至三天。
3:报关形凭发货人所提供的资料,先打出报关单,并进行报关单预录入。申报数据录入电子计算机,海关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关正式递交相关报关单证。 4:整个报关过程需要半个到一个工作日。
九、配载、装船:
货物放行后应及时送码头配载;次环节一般由报关行操作,报关行将盖有“海关放行章”的第六、七、八联送到码头配载室。码头接收后,会在第八联上盖章,退回报关行,转交给货代在签提单时使用,其余两联留下。第七联由码头转交给出口船舶的大副,作为配载装船的依据,而第六联在船开后交给货代留底。
十、提单:
1:“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收货人提货的凭证。 2:提单内容: ①船名航次 ②提单号
③承运人名称 ④发货人 ⑤收货人 ⑥通知人
⑦装货港、卸货港、转运港
⑧货物的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体积 ⑨运费的支付条款
⑩提单签发日期、地点、份数 承运人或由其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3:核对、更改提单必须在船东指定的时间之前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改单费用
4:签发提单或做电放,需要到船东或是指定的船代办理,同时必须备齐第八联和相关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项目费用的银行付款水单。同时,也可以凭水单开出已付费用的发票,交给财务记帐。
希望可以帮到您!
⑽ 国际海运出口运输的7个步骤是什么啊
国际海运从发货人到收货人的运输过程中,有五个物理步骤和两个文件步骤:出口托运、原产地处理、出口清关、海运、进口清关、目的地处理及托运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