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央行:货币政策要实现总量稳、结构优的较好组合
11日,央行公布《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21年第四季度)》,提出,下一阶段,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为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注重充分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满足实体经济合理有效融资需求,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实现总量稳、结构优的较好组合。
一要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有力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二要保持信贷结构稳步优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积极做好“加法”,落实好支持小微企业的市场化政策工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信贷增长缓慢地区的信贷投放,精准发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要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稳定银行负债成本,引导企业贷款利率下行。
四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以我为主,处理好内部均衡和外部均衡的平衡,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强化预期管理,引导市场主体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② 央行房贷新规:去杠杆、降负债是大势所趋
2020年的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含境外分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以及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要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目的是提高金融体系韧性和稳健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是继2020年8月20日“三条红线”出台后,又一针对房地产融资的政策,在刚刚过去的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我曾说过:“2020年全年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政策一直在持续的收紧,哪怕是在疫情最严重的上半年也没有在任何一个公开场合说过要给房地产金融助力,一直到8月20日,这是所有地产人应该记住的日子,‘三条红线’的相关政策给整个行业特别是给房地产金融行业理清了未来的政策脉络和思路。”
在当时我给出的十大预测中,提到未来金融政策还将趋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年金融政策持续收紧的2020年的最后一天推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验证了我对金融政策趋紧的预测,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的主基调不变。
01
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符合管理要求
从近期发布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具体要求来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类型分档,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40%、27.5%、22.5%、17.5%及12.5%;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各档不高于32.5%、20%、17.5%、12.5%、7.5%。
若结合居民杠杆率与债务收入比来看,截至2020年三季度,居民杠杆率逐年提升至33%,较2015年增加13.7个百分点,债务收入比升至55%,较2015年增加24.5个百分点。而在疫情阴霾下,居民收入预期大概率将有所下滑,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由此看来现阶段有序引导企业负债率、居民杠杆率逐步回归到“安全线”以内,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仍是重中之重。
03
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
2020年,房地产政策层面前松后紧,中央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长期调控目标。上半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中性偏积极,央行三度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75万亿元,并两度下调LPR利率中枢,5年期以上LPR累计降幅达15个基点。
但下半年央行设置“三道红线”分档设定房企有息负债的增速阈值,并压降融资类信托业务规模,倒逼房企去杠杆、降负债。时值年末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房地产行业将稳杠杆乃至去杠杆的强调和加强。
联系到郭树清发文强调,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我们认为未来房企整体融资环境依旧偏紧,房企去杠杆、降负债已是大势所趋。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答记者问时同时表示要“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十四五”规划也已定调:房地产事关民生消费和投资发展,助力经济内循环。
我在2021“丁祖昱评楼市”年度发布会上说过“房地产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业、制造业、服务业”。因此,我认为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字当头,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主基调,强化并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
同时,《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发布,也进一步验证了我对行业步入无增长时代新逻辑的验证,过去若干年,房企高歌猛进,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动力,时至今日,在“三条红线”和“央行房贷新规”的要求下,资金被限制,由于没有更多的资金进入,整个行业再往上走的动力被大大削弱,因为整个行业的主体是房企,缺乏资金的支持,会使得企业动能不足,从而使得行业动能不足,就将步入无增长的时代,这也是2020年的最后一天,我所讲到的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
③ 我国宏观杠杆率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我国宏观杠杆率的主要特征表现为进行宏观调控。扩大内需。抑制物价。
④ 罕见!央行首次单发这项房贷数据,新增环比千亿
个人住房贷款出现松动,根据央行11月10日最新公布的数据,2021年10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7.7万亿元,当月增加3481亿元,较9月多增1013亿元。
此外,10月份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也大幅增长,11月首旬各行房地产贷款投放力度进一步加大,预计本月房地产贷款环比增长态势仍将延续。
⑤ 三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下降 房产金融政策短期难松绑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31日电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2019年三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研究》报告。报告显示,三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回落至16.8%,连续10个季度回落;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为31.3%,环比降0.5个百分点,同比降0.1个百分点。
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沈昕表示,730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市场预期随之转变,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连续4个月上升,三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部分城市房贷利率还有可能进一步小幅上行,四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下降,百城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也将继续收窄。同时需要注意到,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不断创新高,不断缩小与发达国家间的差距,这也预示着房产金融政策短期内仍难松绑。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走势
报告称,从人民银行季度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走势来看,近年来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9.05万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上季度末低0.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1个百分点。
观察历史数据,2004年四季度-2014年四季度的10年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由1.6万亿元上升至11.5万亿元,期间新增房贷余额约9.9万亿。2015年-2017年四季度,短短3年时间,贷款余额迅速攀升至21.9万亿元,期间新增贷款余额约10.4万亿。对比2004-2014年间的9.9万亿余额新增可以看出,本轮仅用了30%的时间却增加了105%的贷款。
回顾过去13年数据,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最高点出现在2009年四季度(60%),这与四万亿刺激有关。此后2010-2011年间,中央相继出台了“国十一条”、“国十条”、“9.29新政”、“新国八条”等调控政策,大幅提高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息,个人房贷余额增速随之回落,2012年二季度回落至11%。2012年三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开始回升,2013年四季度达到21%后重新回落。2014年-2015年二季度间,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一直在17-18%区间内盘整。2015年三季度开始,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快速提升,加上国家不断出台的一系列去库存利好政策,2017年一季度超过了之前5年的增速水平达到35.7%。
2017年二季度,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出现回落(30.8%),此后8个季度继续保持回落态势,2018年二季度以来回落速度有所趋缓,2019年三季度回落至16.8%。四季度来看,预计短期内全国性的调控政策不会放松,商品房销售难有大起色,个人房贷余额同比增速还将进一步小幅回落。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走势
报告对人民银行季度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做差估算出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季度新增额走势。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10900亿元,环比持平,同比增长5%,房贷余额新增额目前绝对值仍处于历史较高位。
报告称,观察历史数据,2016年四季度以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连续回落。2017年四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进一步降至8000亿元,同比下降33%。2018年前三季度连续反弹,四季度下降至8700亿元。2019年一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反弹至11200亿元,这是由于央行2019年1月份全面降准1个百分点后,流动性较为充裕,商业银行放贷意愿较强。二季度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环比一季度小幅下降,三季度与二季度持平。
从全国人民币新增贷款中个人房贷占比来看,2019年三季度,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额占新增境内贷款比例为28%,环比下降0.6个百分点,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观察历史数据,该指标大致出现三个高点(30%以上),分别发生在2007、2009年和2016年。2016年三季度,该指标连续刷新历史最高值,达到53%。也就是说,新增境内贷款中有将近一半流向了住户按揭贷款。2017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新增额占新增境内贷款比例连续两个季度下降,三四季度重新回升。2018年一季度该指标回落,此后三个季度小幅上升。2019年一季度该指标回落,二季度再次上升,三季度小幅下降。从绝对值来看,该指标已经回到2016年初水平,但仍高于2008年以来平均值较多,说明住户部门房贷去杠杆未来仍有空间。
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走势
报告将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新增额占全国一、二手房成交总额的比重与9%公积金贷款占全国住宅成交总额比重的历史平均值加总,估算出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
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为31.3%,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观察历史数据,从2015年三季度开始,居民购房杠杆快速上升,2016年四季度达到2010年以来最高位,为44.6%。2017年一季度,该指标小幅回落至44.4%,此后7个季度连续下行,2019年一二季度小幅上升,三季度再次下行。
报告指出,今年上半年居民购房杠杆率上行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其一,央行2019年1月份全面降准1个百分点后,流动性较为充裕,商业银行放贷节奏加快。其二,全国首套房贷利率2018年12月-2019年5月连降6个月,居民贷款意愿增强。但三季度部分热点城市首套房贷利率纷纷上调,6月份以来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已连续4个月上升。这使得居民贷款意愿减弱,三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小幅下降。国庆长假后,全国住房按揭贷款市场执行了新的LPR定价机制,但从各地的执行情况来看,与之前的贷款利率相比基本保持稳定。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这将制约居民贷款意愿进一步增强。
此前央行发布消息称,要求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加强对银行理财、委托贷款等渠道流入房地产的资金管理。9月监管严查信用卡资金流入楼市情况,包括境内房地产类商户、房产相关契税等,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下调房地产类商户交易限额,并限制在住宅、地产中介等商户刷卡交易。当前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连续2个季度回升后有所下降,目前来看短期内房贷政策很难全面放松,预计2019年四季度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继续小幅下降。
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与百城房价指数关系
报告比较全国居民购房杠杆率与百城房价指数季度环比涨幅走势发现,房价涨幅与居民杠杆率总体呈现正相关关系。2015年一季度开始,居民购房杠杆率和房价指数同时出现大幅攀升态势,房价指数季度环比涨幅在2017年二季度见顶,居民购房杠杆率在2016年四季度见顶,主要原因是2016年底开始越来越多的城市收紧信贷政策。2018年一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二季度杠杆率进一步下行,房价指数涨幅扩大,这主要是二季度部分二线城市楼市有升温迹象,三四线城市还在轮动上涨。7.31政治局会议后,市场明显降温,三四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
2019年一二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上行。730政治局会议首次明确提出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市场预期随之转变,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连续4个月上升,三季度杠杆率和房价指数涨幅同步下行。若年内5年期LPR不调整,预计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将继续横盘小幅震荡,部分城市房贷利率还有可能进一步小幅上行,四季度居民购房杠杆率还将下降,百城房价指数环比涨幅也将继续收窄。
全国住户部门杠杆率走势
从历史数据来看,2007–2008年,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保持在20%以下的较低水平,2008年末为17.9%。2009年初至2010年二季度,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随着“四万亿”刺激政策的推出,房地产市场快速回暖,住户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此后至2012年底,上升趋势减缓。2013年一季度,住户部门杠杆率达到31%,首次突破30%,此后连续快速上升至今。2018年底,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为53.2%,相比2008年底增长了35.3个百分点。2019年三季度,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继续上升至56.3%,环比上季度上升1个百分点,同比去年同期上升4.1个百分点。
国际清算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末,所有统计国家的住户部门平均杠杆率为59.7%,发达国家为72.1%,新兴市场国家为39.9%。目前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但高于新兴市场国家平均水平。但需要看到的是,在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快速上升的同时,其他主要经济体的住户部门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去杠杆。例如,美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从2008年末的95.4%显著降至2018年末的76.3%,同期日本住户部门杠杆率从59.5%降至58.1%,欧盟从60.4%降至57.7%。且近年来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增速较快,如果不加以控制,未来几年有可能超越欧盟和日本。
全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存款余额走势
全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和全国住户部门存款余额的比值变化,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住户部门的资金杠杆走势。2007年一季度-2009年一季度,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在20%-30%之间小幅波动。2009年二季度开始,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基本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尤其是2016年以来呈加速上行趋势,这与2016年以来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较高有关。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从2008年末的25.3%上升至2018年末的66.1%,期间上升了40.8个百分点。2019年三季度,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上升至66.2%,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例持续上升,与存款余额增速持续下行,贷款余额增速持续高于存款余额增速有关。住户部门存款余额增速持续放缓,可能有多方面原因。一是与居民消费观念的转变有关,过去大多数居民的节约型消费方式已不再是主流,与之相应的高储蓄率也逐渐降低。
二是与居民代际更迭有关,目前,80后、90后已逐渐成为消费市场的主力,他们不再像父辈、祖辈那样热衷于储蓄。
三是理财方式发生了变革,银行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产品等分流了一部分的银行存款。
四是实物类资产住房正在成为中国家庭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多的居民热衷于将货币类资产的储蓄存款和理财产品转化为房产。
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持续高位也与住房贷款持续高增长有关,从央行公布的数据来看,2008-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在住户部门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为45%-54%,即个人住房贷款占住户部门总贷款的一半左右,是居民负债的最主要组成部分。随着近日央行强调,要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适度增长,严禁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房,预计下半年住户部门贷款余额增速将会有所放缓,住户部门贷存款余额比值的上升趋势也将趋缓。
(来源:中新经纬)
⑥ 央行发布重磅报告: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性 定调货币政策
不存在长期通胀或通缩的基础
报告对当前中国宏观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中长期看,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内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
从外围来看,主要发达经济体超宽松货币政策溢出效应更加凸显,通胀明显走高,若其货币政策转向步伐加快可能引起全球跨境资本流动和汇率波动加大、金融市场估值大幅调整等问题。
国内方面,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出口受高基数影响增速可能放缓,部分领域投资增长偏弱,餐饮旅游等接触型消费尚未完全修复,经济增长动能的可持续性面临一定挑战。
此外,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抬升企业成本,一些中小微企业困难较大。不良资产、影子银行反弹压力仍需关注,经济潜在增速下行、人口老龄化加快、绿色转型等中长期挑战也不容忽视。
二季度,CPI涨幅温和,PPI阶段性走高,对通胀的担忧始终存在。对此,报告指出,一方面,这是去年低基数上的高读数;另一方面,PPI本身波动相对较大,在数月内阶段性下探或冲高的现象也并不少见。总体看,我国PPI走高大概率是阶段性的,短期内可能维持相对高位,随着基数效应消退和全球生产供给恢复,未来PPI有望趋于回落。
“中长期看,劳动生产率增速下降、人口老龄化会抑制通胀,碳排放成本显性化会一定程度推升物价,相互对冲,整体上有利于稳定物价。我国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去年疫情以来坚持实施正常货币政策,国内总供给总需求基本稳定,有利于物价走势未来保持稳定,不存在长期通胀或通缩的基础。”报告指出,
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
报告阐释了下一阶段货币政策的主要思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稳字当头,坚持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增强宏观政策自主性,根据国内经济形势和物价走势把握好政策力度和节奏,处理好经济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
一是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健全中央银行调节银行货币创造的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管好货币总闸门,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二是继续落实和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运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保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稳定性,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的延期工作,继续对涉农、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提供普惠性、持续性的资金支持,保持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不减,更好发挥它们在稳企业保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等融合发展,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促进实现金融与科技、产业良性循环。
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指出,要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贷规模,推动“两高”项目绿色转型升级。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四是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五是加强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市场风险。
六是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优化金融供给。
七是健全金融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体系,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
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预测汇率走势
6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汇率中间价分别较2020年末升值1.0%、升值4.4%、贬值0.6%和升值8.2%。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2021年6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累计升值28.1%,对欧元汇率累计升值30.3%,对日元汇率累计升值25%。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直接交易成交较为活跃,流动性平稳,降低了微观经济主体的汇兑成本,促进了双边贸易和投资。
报告指出,2020年以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也反映了国内外经济周期和货币政策的差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冲击,我国加大宏观政策应对力度,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导向,为我国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0年5月份开始货币政策逐步转向常态,而当时国际上疫情加速蔓延,主要经济体实行超宽松货币政策,人民币对美元和一篮子货币升值。
2020年全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升值6.9%,升值幅度小于欧元,CFETS指数上涨3.8%。
2021年以来,发达经济体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取得进展,市场再通胀交易抬头。国际金融市场开始关注美联储可能提前缩减量化宽松和加息。6月份美元对主要非美货币升值,而我国坚持实行正常货币政策,经济在潜在增速附近运行,当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贬值1.4%,CFETS指数则保持平稳。
总的来看,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是国内外经济形势、国际收支状况及国内外外汇市场变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合理反映了外汇市场供求变化,发挥了调节国际收支和宏观经济自动稳定器作用,促进了内外部均衡,扩大了我国自主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空间。
未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也将是常态,人民币既可能升值,也可能贬值,没有任何人可以准确预测汇率走势。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合理使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合理引导预期,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货币供应量、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
数据显示,6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余额为231.8万亿元,同比增长8.6%,对实体经济保持了较强的支持力度。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301.56万亿元,同比增长11%。2021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17.7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13万亿元。
报告指出,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较多。二是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同比明显多减。三是企业债券同比少增,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高于上年同期。四是政府债券融资同比明显少增。五是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融资同比多增。
数据来看,上半年货币供应量、社会融资规模适度增长。但2020年疫情爆发以来,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了极度宽松货币政策和大规模财政刺激的政策组合,由政府主导推动货币增长。2020年,美联储共购买了约52%的新增国债,由此支持财政支出形成的货币供应量占美国新增M2的61%。2020年末,美、欧、日等国货币增长大幅偏离了名义GDP增速。
从物价走势看,美国通胀形势最为严峻,其货币扩张相对名义GDP增速的偏离也最大。6月美国CPI达到了创13年新高的5.4%,较上年末上升4个百分点,当月欧、日CPI分别较上年末上升了2.2个和1.4个百分点。
对于货币和通胀的关系,报告专栏指出,要合理看待2008年危机后和2020年疫情后两种量化宽松政策的区别,正确认识货币和通胀之间的关系。疫情后央行和财政配合大量增加货币的量化宽松政策,推动2021年全球通胀明显升温。
报告指出,总体而言,货币与通胀的关系没有变化,货币大量超发必然导致通胀,稳住通胀的关键还是要管住货币。当前我国通胀压力整体可控,这很大程度得益于我国货币供应量增速自去年5月起就领先其他大型经济体逐步回归正常,今年6月末我国M2增速为8.6%,与疫情前基本相当,与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从宏观上稳住了物价。
下一步,货币政策要坚持稳字当头,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坚持央行和财政两个“钱袋子”定位,从根本上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
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今年以来,央行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释放改革促进降低贷款利率的潜力,优化存款利率监管,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健全运用LPR定价机制,持续释放LPR改革潜力。引导银行将LPR嵌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增强LPR在金融机构内外部定价中的基准作用。
二是优化存款利率监管,保持银行负债成本基本稳定。2021年6月21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将原由存款基准利率乘以一定倍数形成,改为存款基准利率加上一定基点确定。这既维护了银行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也有利于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引导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稳定银行负债成本。
目前各金融机构均已落实利率自律机制有关要求,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情况良好,落地平稳有序。从挂牌利率看,全国性银行存款挂牌利率基本保持不变,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中长期限存款挂牌利率有所下调。
2021年前6个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7%,较上年同期下降0.07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下降0.08个百分点。
其中,企业贷款利率降幅更大,前6个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较上年同期下降0.16个百分点,较上年全年下降0.09个百分点,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报告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这说明从宏观上看我国利率总体处于合理水平,为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适宜的利率环境。
⑦ 央行表示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处合理水平,你对杠杆率有何了解
央行表示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国际处合理水平,但是人们对于杠杆率的了解不是很深,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杠杆率。
在金融中,杠杆的含义很明确,这意味着经济实体承担的债务与自身资产的比率,并且意味着经济实体使用自身资产履行债务的程度。迅速上升的杠杆比率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主要风险因素。近年来,居民的杠杆比率增长过快,居民的债务过分集中在住房投资上,这加剧了房地产泡沫。
但是,如果投机者对房价有相同的期望,它将使房价上涨的趋势由群体的期望形成。为了将来获得丰厚的利润,他们将开始购买大量房地产以促进房价的上涨。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这将导致更多的投机者购买房屋。房价上涨的预期将进一步成为集团的预期。最后,整个团队将加入购房大军,这使房价远离其价值。这个过程通常存在于房地产价格上涨的过程中。这种情况是:由于一定的因素,房地产价格上涨,使得投机需求持续增加,投机者将购买大量房地产拉高房价,人们形成了对房地产价格上涨的一致预期并急于购房,导致居民总债务不断增加。
⑧ 央行:稳健货币政策要充足精准靠前发力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注重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满足实体经济合理有效融资需求。2022年我国宏观杠杆率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PPI同比涨幅将延续回落态势。
不搞“大水漫灌”
谈及下一阶段主要政策思路,报告指出,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注重充足发力、精准发力、靠前发力,既不搞“大水漫灌”,又满足实体经济合理有效融资需求,着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实现总量稳、结构优的较好组合。一要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二要保持信贷结构稳步优化,三要促进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四要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下一步稳增长仍然需要政策继续发力扩内需、稳外需。货币政策要用好美联储政策实质性收缩前的窗口期,针对总需求不足问题,用好总量和结构政策,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与配合,尽快扭转市场预期,提振信心,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报告再次强调,观察流动性松紧程度最直观、最准确、最及时的指标是市场利率,判断货币政策姿态也应重点关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等政策利率,以及市场利率在一段时间内的总体运行情况,而不宜过度关注流动性数量以及公开市场操作规模等数量指标。
报告认为,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这一“匹配”机制本身就内嵌有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之义。随着经济进一步恢复发展、内生增长动力不断增强,预计2022年我国宏观杠杆率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通胀压力总体可控
报告判断,我国通胀压力总体可控。2021年我国CPI全年均值为0.9%。未来CPI运行中枢可能较上年温和抬升,继续在合理区间运行。与此同时,PPI同比涨幅在阶段性冲高后回落。未来全球经济供需缺口有望趋于弥合,加之高基数效应逐步显现,预计2022年我国PPI同比涨幅将延续回落态势。总的看,我国经济供求基本平衡,人民银行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有利于物价走势中长期保持稳定。
报告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银行通过实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分别向相关金融机构发放首批资金855亿元、27亿元,合计882亿元。未来人民银行将实施好以上两个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提供信贷支持,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科学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报告还透露,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完善气候风险敏感性压力测试方法,拓展测试覆盖行业范围,并探索开展气候风险宏观情景压力测试。
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报告指出,要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
谈及防风险,报告透露,2021年第三季度人民银行评级结果显示,在全国4400余家参评机构中,4002家机构评级处于安全边界内,资产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98.65%。特别是24家大型银行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资产占比约70%,构成了我国金融体系稳健的“中流砥柱”。
“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风险防范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报告称。
报告强调,下一步要把稳增长、防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在线修复为主和改革化险,坚持压实各方责任。增强前瞻性、预判性和系统性,积极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⑨ 央行: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6月28日,根据央行官微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二季度(总第93次)例会于6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稳中加固、稳中向好,但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要加强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研判分析,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防范外部冲击,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把握好政策时度效,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维护经济大局总体平稳,增强经济发展韧性。进一步发挥好再贷款、再贴现和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等措施的牵引带动作用,落实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工作,综合施策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加大力度支持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和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
会议还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增强金融市场的活力和韧性,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完善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优化存款利率监管,调整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继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潜力,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
会议强调,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坚持“风险中性”理念,加强预期管理,促进内外平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与民营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研究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推进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
⑩ 央行:通胀压力总体可控,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
近日,央行发布的《2021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
报告指出,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疫情反复仍对消费需求形成抑制,部分领域投资尚在探底,经济潜在增速下行、人口增长放缓、低碳转型等中长期挑战也不容忽视。
对此,央行方面称,既要正视困难,又要坚定信心,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有利条件没有变,应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同时,央行报告进一步指出,我国通胀压力总体可控。2021年CPI全年均值0.9%。未来CPI运行中枢可能较上年温和抬升,继续在合理区间运行。与此同时,PPI同比涨幅在阶段性冲高后回落。未来全球经济供需缺口有望趋于弥合,加之高基数效应逐步显现,预计2022年我国PPI同比涨幅将延续回落态势。总的看,我国经济供求基本平衡,央行实施正常货币政策,有利于物价走势中长期保持稳定。
下一阶段,要保持货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有力扩大贷款投放,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对于房地产,央行报告称,将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