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业所得税 企业股权转让 外币确认汇率的问题
初始成本按1:8折算为本位币确认,但需保留100万美元的外币计量,每年年末进行汇兑损益调整
出售是按1:6折算本位币确认投资收益(损失)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以下简称“外币折算准则”)。关于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折算准则规定:“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贰』 长期股权投资会产生外币结算差额吗
不产生汇兑差额例如,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1.对于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已在交易发生日按当日即期汇率折算,资产负债表日不应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不产生汇兑差额。
『叁』 外币报表折算时,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哪个汇率
取得长投时肯定是按主体的本位币核算长投成本,后续在单体层面不涉及汇率变化的问题。
外币报表折算,资产一律按资产负债表日汇率折算,实操中可能存在孙公司,子公司,母公司三者本位币不一致的情况,这种情况存在先折算再合并,或先合并再折算两种方法,两种方法再最终层面结果一致,但折算汇率都是资产负债表日汇率 。
『肆』 外汇交易种类有哪些
外汇交易主要有四种类型:
(1)即期交易。又称“现汇交易”,一般是指须在当日结清的外汇交易。但在日本及亚洲地区,外汇银行间的即期交易,多在第二个营业日结算。欧美各国的即期交易通常是在交易后的两个营业日以内结算。
(2)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在买卖契约成立时买卖双方不需立即支付本国货币或外汇,而是预先约定在将来某特定日期进行结算的外汇交易。一般情况下,大额的外汇买卖多以远期交易方式进行。
期汇交易的主要功能有套期保值和投机。套期保值是指卖出或买入金额相等于一笔外币资产或负债的外汇,使这笔外币资产或负债以本币表示的价值避免遭受汇率变动的影响;而投机则是指根据对汇率变动的预期,有意持有外汇的多头或空头,希望利用汇率变动来从中赚取利润。
(3)掉期交易。是指在买进某种外汇的同时卖出金额相同的该种货币,但买进和卖出的交割日期不同的外汇交易。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①即期对远期。即买进或卖出一笔现汇的同时,卖出或买进一笔期汇。这是掉期交易最常见的形式。比如,某银行手头的外汇资金暂时多余,但将来又有支付需要,就可用即期交易方式把暂时多余的资金卖给其他银行,同时又以远期方式将其买回。
②远期对远期。即在买进或卖出某货币较短的远期的同时,卖出或买进该货币较长的远期。好处是可以利用有利的汇率机会。如:德国某银行在六个月后将向外支付500万美元,同时在一个月后又将收到另一笔500万美元的收入。市场汇率为:
即期:1美元=2.1500/2.1510德国马克
一个月远期:1美元=2.1450/2.1470德国马克
六个月远期:1美元=2.1220/2.1250德国马克
如果进行远期对远期掉期交易,买入六个月远期(2.1250德国马克),卖出一个月远期(2.1450德国马克),则每美元可获净收入o.020德国马克。
③明日对次日。即成交后第二个营业日(明日)交割,第三个营业日(次日)再作反向交割。常用于银行同业的隔夜资金拆借。
(4)择期外汇交易。择期的含义是买方可以在将来的某一段时间(通常是一个半月内)的任何一天按约定的汇率进行交割,因此,择期外汇买卖是一种交割日期不固定的买卖,属于远期外汇买卖的范畴。择期交易的优点是:为企业、进口商提供买卖外汇的灵活性,保证货到付款或单到付款时,能及时付汇,可以避免远期买卖交割日期确定不变的缺点。缺点是:由于银行通常是按可交割的最后一天计算贴水,择期越长,客户损失就越多,客户要取得择期便利,就要以多损失一些贴水为代价
『伍』 外资股权转让如何缴纳所得税如何合理避税
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被投资企业核实其股权变动情况,并确认相关转让所得,及时督促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履行法定义务。转让的股权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按照结算当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避税方式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行为,主要表现为通过转让定价进行避税。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人为地提高或压倒交易价格,通过所参股的关联企业,把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地,以此达到不纳税或少纳税的目的。
对避税行为的规制,我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交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所得额。
(5)股权交易汇率扩展阅读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陆』 昂首资本:外汇交易有哪些种类
外汇交易的主要类型可以分为现钞、现货、合约现货、期货、期权、远期交易等。
现钞交易是旅游者以及由于其他各种目的需要外汇现钞者之间进行的买卖,包括现金、外汇旅行支票等;现货交易是大银行之间,以及大银行代理大客户的交易,买卖约定成交后,最迟在两个营业日之内完成资金收付交割;合约现货交易是投资人与金融公司签定合同来买卖外汇的方式,适合于大众的投资;期货交易是按约定的时间,并按已确定的汇率进行交易,每个合同的金额是固定的;期权交易是将来是否购买或者出售某种货币的选择权而预先进行的交易;远期交易是根据合同规定在规定日期办理交割,合同可大可小,交割期也较灵活。投资人所熟知的外汇实盘交易和外汇保证金交易,严格上来说,属于外汇交易主要类型中的合约现货交易。
外汇交易品种的多样化一方面是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外汇交易提出了多种的要求,尤其是汇率波幅日益扩大,进出口商为了避免汇率变化而带来的损失,远期外汇交易、期货外汇交易便应运而生。另一方面是主要工业国家金融业不断发展的结果。近十几年,主要工业国家的金融商品日趋多样化,而且互相渗透,相互"嫁接"。例如,随着大豆、棉花等商品期货的发展,外汇也加入了期货的行列,在股票领域中,出现了股权交易,外汇交易也引进了"权力"的交易,发展成为外汇期权交易。
从外汇交易的数量来看,由国际贸易而产生的外汇交易占整个外汇交易的比重不断减少,据统计,目前这一比重只有4%左右。那么,可以说现在外汇交易的主流是投资性的,是以在外汇汇价波动中赢利为目的的。因此,现货、合约现货以及期货交易在外汇交易中所占的比重最大,而现货交易主要是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买卖,本文不准备详加叙述,下面将主要介绍适合于大众投资而同时又在主要工业国家十分流行的合约现货外汇交易和期货外汇交易。
『柒』 我国汇率变动与股票价格变动之间的关系
骆玉鼎谈汇率与股市
1994年人民币汇率并轨以来,在长达10年的时间中,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仅从8.70上升至8.28。考虑到同期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差异,2003年以来,美日诸国政经要员在不同场合提出人民币升值问题。
汇率受到国家之间经济竞争力、国际收支情况、利率、通货膨胀率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经济学家并不能够根据某个模型得出所谓 “正确”的汇率水平。鉴于汇率受政策变量影响非常之大,本文不打算就人民币的升值前景作出判断,仅考察一个“简单”的问题:假如人民币升值,对证券市场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有人断言,若人民币升值则中国股市必然大涨,逻辑是汇率升值预期诱使游资进入,市场资金充沛、利率下降,导致股市大涨,赚钱效应引发更多外资流入……如此循环直至泡沫破灭。从经验上看,也可以举出1980年代中期日元升值与日本股市泡沫以及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受灾国货币贬值伴随股市崩盘作为例证,似乎汇率与股市之间存在同向关系。
仔细考察近20年来各国汇率与股市之间的关系,马上会发现,情况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国际清算银行两位研究员(Bernard和 Galati,2000年)发现,1983年至2000年间,美、日、德三国汇率变动与股市变动之间仅存在非常微弱的相关性,其中美日两国为正相关,而德国则为负相关。同时还发现,汇率波动性与股市波动性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美元汇率波动幅度每增加0.2%就会伴随着美国股市波动增加1个百分点。换言之,货币升贬与股市涨跌之间没有稳定的数量关系,但是币值不稳定通常伴随着股市不稳定。该研究还发现,各国汇率变动与股市走向之间的关系在各年度也并非保持相同方向,例如,1992年美元汇率走势与美股之间呈显著的反向关系,而1999年则为显著的同向关系。相同的结论也出现在有关专家对东南亚主要市场的研究中。
何以目前很多市场人士会认为人民币升值必然推动中国股市上涨呢?这里面大概有三方面原因。首先,在日本泡沫和亚洲金融风暴中,汇率与股市之间的同向变动关系很容易留下深刻印象;其次,汇率与股市均取决于宏观经济表现,很容易把伴随关系错误地当作因果关系;第三,经济学家的实证研究结果尚有缺陷,如未能很好地研究股市对汇率变动的提前反应。
判断人民币汇率变动与中国股市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分清一组基本概念:升值与升值预期、升值的方式(一步到位、逐步到位)、汇率与外汇管理体制。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骆玉鼎谈汇率与股市②:汇率变动影响股市
2005-06-13 17:44
汇率变动对股市的影响可以分为短期影响和中长期影响。
从短期看,主要是汇率变动预期导致投机性热钱流动,影响股市资金供给和市场利率水平,从而对包括股票在内的资产价格产生同向作用。目前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在2008年之前升至5:1,则进入中国股市的外国资金仅此一项就能实现10.6%的年复利。
但由于我国实行严厉资本管制,国外资本要想大规模进入中国进行汇率投机并不容易,即便通过不合法渠道进来后也还有若干备选手段可以限制其活动 (比如提高交易费用、开征短期资本利得税等)。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出现资产泡沫,本国人贡献最大,正所谓日本地产是日本人炒高的、郁金香泡沫是荷兰人吹大的。对于当前的中国市场而言,仅仅是一个外资进入的概念就已经能吸引足够多的内资把股市抬起来了。
有趣的是,当我们说汇率预期对股市产生短期效应的时候,这里的“短期”并不确切,其持续时间长短还取决于汇率变动的方式。如果不存在政府干预,市场汇率调整通常会在较短时间内达到相对稳定水平(甚至超调),此时有关汇率变动的想象空间完全消失,股市也随即趋向稳定。在实行外汇管制且汇率错误定价程度较大的国家,政府可能出于稳定宏观经济的考虑,并不愿意采用一步到位的方式重估币值,反而会刺激市场不断产生进一步的重估预期,导致股市在较长时间内大幅震荡。
汇率变动对股市的中长期影响可以从几个层面展开分析。
从微观层面看,汇率变动可能对部分上市公司业绩及财务数据产生直接的影响。这又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由于记账货币的原因导致的账面数据变动。比如说,若人民币升值,则以美元表示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利润等均会上涨,从而改善财务数据状况。第二种情况涉及上市公司的进出口成本变动。若人民币升值,则以人民币计算的进口成本会下降;出口品外币价格不变的情况下,以本币计算的收入也会减少(或者直接导致外国需求减少)。
研究发现,美国的银行、保险、生物科技、半导体、投资品、消费周期性、制造业等上市公司股价走势与美元汇率之间保持同向关系,而能源、石油、钢铁类上市公司股价走势与美元汇率呈反向关系。其中道理也很简单,前者是美国的优势行业,而后者则为非优势行业。
当然,人民币汇率变动对股市的任何影响最终都要通过股市的供求关系起作用,下一篇文章我们将专门谈这个问题。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骆玉鼎谈汇率与股市③汇率变动与股市资金供求
2005-06-13 17:47
人民币升值预期对全部可用资金的影响可以从国内、国外两方面分析。从国内居民和企业角度看,可能推迟进口消费品和投资品,或者预收货款、推迟付款。这样,在生产和投资领域会有一部分资金闲置出来,但是,目前并没有恰当的模型估算汇率升值预期对该部分资金的影响。另外,从资产组合角度看,可能会出现将外币资产转换为本币资产的趋势,从而增加了本币资金的供给。
经济学家非常重视汇率重估预期对跨国资本流动的影响,一般而言,汇率升值预期会导致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资本和金融项目”在短期内出现较大的贷方金额。道理很简单,如果国外资金能够在当地货币升值之前进入该国,不论是直接投资还是金融性投资,均能套取汇率差价。进入金融市场的外国资本当然会直接构成股市的可用资金,即便是以直接投资方式进入国内的外资,由于资金使用要根据工程进度逐步拨付,使用过程中的闲置部分也可能以各种方式介入本国金融市场。
2002年以来,我国采取了逐步开放资本市场的政策,实行了QFII制度,允许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境内发行的B股和在境外发行的H股、N股等外币股票及外币债券,只允许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标价的股票和债券;根据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允许组建中外合资的证券经营公司,但只可以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以及设立基金。截至2003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批准10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总计17亿美元的投资额度。还必须看到,除了合法进入中国的投资性资金外,还有相当部分外资通过各种渠道渗透进了我们的金融市场,若人民币升值预期继续存在,该部分资金量还会增长。
在存在本币重估预期的前提下,国内外合法资金究竟会不会实际投入股市,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至关重要。就资产大类而言,本币升值会导致所有以本币标价的可交易资产(如固定收益证券、不动产)出现同等的账面价值上涨,这些资金并不见得都要去买股票。从理论上说,投资决策取决于投资者对风险------ 收益置换关系的评价,股票价格等于上市公司未来现金流的贴现值。我们尚无法确认人民币升值对中国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方向,但有一点可以断定,本币升值预期带来的可用资金供给增加倾向于降低市场整体利率水平,在投资者风险补偿要求不变的情况下,会导致上市公司现金流价值上升,仅就这一点而论,股价可能出现上涨趋势。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骆玉鼎谈汇率与股市④汇率变动与投资策略
2005-06-13 17:47
汇率变动环境下的证券投资策略要考虑汇率变动引起各资产大类、子类及单项投资收益的变化以及相应的风险。
考虑汇率变化因素的投资策略首先要重新规划投资目标期限,通常要根据投资资金的可用期限,结合汇率可能发生变动的时期长短确定投资期。预计人民币汇率调整以及汇率决定机制的变革可能仍需要3-5年的时间。投资者应该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决定适当的投资目标期。
本币汇率重估会引起大部分以外币计价的国内权益性资产价格出现上涨。比如说,B股股票,如果人民币汇率上涨10%,则B股股票每股账面价值、每股利润均会上涨10%。如果股价维持不变,则按基本分析指标看,股价就低估了。
如果说B股价格变动是因为记账单位变动的贡献,则A股、本币债券的价格变化则是由套利资金驱动的。从QFII的角度看,如果在人民币汇率重估之前将外币资金转换为人民币资产,即便该资产的人民币价格不变,也能凭空赚取一笔汇兑收益。即便真正进入国内股市的外资数量不大,国内增量资金也能将这类资产价格抬高。但是必须注意,人民币汇率重估引起的B股价格上涨并不会导致市盈率等指标恶化,但A股价格上涨则会导致较高的市盈率。从国际经验看,本币汇率重估与本币资产价格上涨之间通常并不存在中长期的正相关关系,投资者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
对于本币债券投资,在本币渐进性小幅升值过程中,如果现行结售汇制度不发生较大变动,国外资金的流入会引发人民币供给增加,短期看可能对市场利率造成向下的压力,导致固定收益证券价格上涨。但同时,在过多的货币供给的作用下,可能造成一定的通货膨胀压力,或者中央银行采取“消毒措施”,抛出持有的债券吸纳基础货币,两者均会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由于政策措施的实施时机以及幅度均为不可预测的变量,债券投资风险会增大。
汇率渐进升值过程中的被动型投资策略,通常选择证券投资基金、固定收益证券(含可转换债券)、建构指数组合,力求获取与市场相同的收益率。
半积极型策略可以在指数优化的基础上选择增持因本币升值而受益的本国优势行业或企业。
积极型投资策略不仅在单项资产权重配置上显著区别于市场基准指数构造,还可以在投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回购、拆借等手段融入资金,提高资产组合的杠杆比率,以期获得最大程度的超额收益。
(来源:上海财经大学)
『捌』 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股权转让分期付款如何扣缴税款
一、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公司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
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则比较复杂。
二、股权转让关于付款的一些问题
1、对于国有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转让款的付款方式有限制,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
2、我国法律中规定,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其次,除国有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无限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三、股权转让分期付款的扣缴税款方式
2013年4月1日,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HK公司(注册地在香港,持有甲公司注册资本78%的份额)与B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内地)签订股权转让协议,HK公司以人民币6250万元价格将其持有的甲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协议规定,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B公司向HK公司支付首笔价款1250万元;剩余价款分3年付清:2014年12月31日支付1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支付20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支付2000万元;分期支付所有股权转让价款计息对应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3年4月9日,主管商务部门向甲公司核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13年4月11日,甲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2013年5月6日,甲公司办理了税务变更登记。
对HK公司应纳税所得(包括股权转让所得和利息所得),B公司是一次性全额计算扣缴税款还是分期扣缴?
案例分析
(一)HK公司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是否要一次性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1.HK公司是否取得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从基本案情可以看出,虽然HK公司并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在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50%的股权时,却获得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收入6250万元,显然取得了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2.HK公司股权转让所得是否要按合同总额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和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4号)第六条规定,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于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基于此,HK公司应当在合同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将全部所得作为股权转让的计税基础,一次性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股权转让协议规定了首付1250万元后分三期支付剩余价款,但从税法角度,HK公司却不能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
3.HK公司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第四条规定,股权转让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或股权成本价。HK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显示,HK公司取得甲公司78%的股权时支付120万美元,故本次股权转让的成本应为76.92万美元(120×50%÷78%)。HK公司取得股权转让收入6250万元,折合成美元为1006.21万元(当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6.2114,“当日”是甲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日期,即:2013年4月11日)。HK公司股权转让所得为929.29万美元(1006.21-76.92),折合成人民币为5772.2万元(929.29×6.2114)。应缴纳企业所得税577.22万元(5772.2×10%)。
(二)B公司如何扣缴HK公司企业所得税?
1.B公司是否为HK公司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B公司作为HK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人,具有扣缴其企业所得税的义务。因此,B公司是HK公司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2.B公司如何扣缴HK公司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税款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就本案例而言,B公司应于2013年4月18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将扣缴的企业所得税577.22万元及时入库。超过期限,将面临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的风险。
HK公司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要缴纳相关税费
1.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产生的利息是否具有借贷属性?本案中,HK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不仅约定了股权转让的价格,而且约定了分期付款方式下B公司所要承担的代价,合同既有股权转让属性又有资金借贷属性。因此,合同实质属于混合合同。对于分期付款产生的孳息部分,应列入利息范畴,而不应确定为股权转让收入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HK公司应在分期收到利息收入时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玖』 公司股权转让溢价和不溢价税费上的区别~~~在线等~急
公司股权转让溢价和不溢价税费上的区别:
1、如果是按照1500万转让,涉及到金额最大的税费是法人股东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溢价所得的25%;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一家所得的20%。
2、如果按照1000万转让,可能会遇到税务局不核准这个价格,可能还是按照1500万的转让价格缴税,税率同1、一样。如果税务机关通过该转让价格,那就是平价转让,无溢价所得,不用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500万属于受让人所得,因为是公司财产,还没有分配给原股东。如果要平价转让,建议先分配后转让。
以上1、2都要缴纳的税费是印花税、城建、教育附加等小税种。
溢价是指所支付的实际金额超过证券或股票的名目价值或面值。而在基金上,则专指封闭型基金市场的买卖价高于基金单位净资产的价值。我们通常说一支股票有溢价,是指在减掉各种手续费等费用之后还有钱。
我们说一支股票有多少的溢价空间,是指离我们判断这支股票的目标价格和股票票面价格之间的价差。溢价是指交易价格超过证券票面价格,只要超过了就叫做溢价。溢价空间是指交易价格超过证券票面价格的多少。
溢价是指升水,在货币市场中,升水指为判断远期或期货价格而向即期价格中添加的点数。与贴水相对称。即当“被报价币利率”小于“报价币利率”时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换汇汇率点数排列方式为左小右大。
升水表示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在直接标价法下,升水代表本币贬值。反之,在间接标价法下,升水表示本币升值。如人民币兑美元现汇汇率为100美元=810.02元人民币,若期汇升水10个点,则期汇汇率为100美元=810.12元人民币,表示人民币贬值10个点。反之亦然。
远期合同中本币负债以远期汇率计处的金额大于外币性资产以即期汇率计算的金额的差额。它是企业规避外汇汇率变动的风险而花费的一种代价。外汇经纪银行为了避免经营外汇的风险,一般设定了与即期汇率不同的远期汇率。
企业远期合同中以外币表示的部分按期汇率折算,而以本币表示的部分按远期汇率计价。在买入外汇的远期合同中,远期汇率通常高于即期汇率。企业规避外汇率变动风险的成本体现为升水。
『拾』 股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该如何确定
股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一般以市盈率,市净率模型估计。参考每股净资产,每股净利润一定倍数确定。上市公司同行业有市盈率,市净率的平均值。非上市公司十倍以内,上市公司十到二十之间。